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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財務治理體制的構架
《 企業財務通則》是國家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治理的基本法規,1992年10月31日由財政部頒布,199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的幾年來,《企業財務通則》在規范企業財務活動、加強財務治理、理順企業財務治理體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進,各項法律法規的日趨健全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深進推廣,《企業財務通則》也日益顯現其自身的缺陷,在指導思想、內容結構等方面受到了挑戰。一、《企業財務通則》的局限性 隨著我國加進 WTO,按照國際慣例辦事已成為共叫。那么在新的經濟環境下,國家是否還需要以 《企業財務通則》的形式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宏觀治理,《企業財務通則》的內容是否適應財務治理的需要,這些題目都很值得商榷。 (一) 經濟環境的變化使《企業財務通則》的地位受到了沖擊 現代企業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其基本特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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