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長期借款合同印花稅的最新規定
導語::既然有短期借款合同,也就有長期借款合同,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長期借款合同印花稅的最新規定,歡迎閱讀參考!
長期借款合同印花稅的最新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第7條的規定,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
長期借款合同印花稅計算公式:應納印花稅額=合同借款金額*0.5‰*借款年數
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按照此規定,印花稅計稅依據為10萬元,應納印花稅5元。
目前,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計稅辦法:
一、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
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四、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五、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六、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偤贤慕杩罱痤~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長期借款合同印花稅的最新規定】相關文章:
2016年印花稅最新規定05-30
印花稅采購合同稅率規定06-29
2017印花稅的免稅規定04-28
長期借款相關規定07-01
最新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最新規定11-01
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05-28
長期借款合同06-28
長期借款合同02-04
購銷合同印花稅06-30
印花稅購銷合同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