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格式條款訂立注意事項
導語:訂立物流運輸合同格式條款的,應該注意什么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物流合同格式條款訂立注意事項,歡迎閱讀參考!
物流合同格式條款訂立注意事項
1、盡量將格式條款調整為非格式條款。
鑒于格式條款容易引起較大的爭議,法律風險明顯大于其他條款,因此,避開格式條款能夠大大減少發生爭議的可能性。
因此,在簽訂物流合同的過程中,對于爭議較多的條款,盡可能要求相對方采用手寫的方式填入,并根據情況給予相對方一定的選擇選擇協商權,減少相關條款被認定為格式條款的概率。
2、格式條款應當避免無效情形的出現。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52、53條規定的無效,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無效。法律并未禁止利用格式條款免除或減輕自身責任,只有同時加重對方責任或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才為無效。因此,擬訂格式條款時必須準確把握法律的規定。
3、對于免除或減輕自身責任的格式條款應當盡到提醒和說明義務。
《合同法解釋二》第6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格式條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內容,在合同訂立時采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格式條款予以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稱“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對已盡合理提示及說明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因此,在格式條款具備此種情形之時要向對方進行足夠的提醒并按對方要求進行充分的說明,并且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具體可以在合同中附加風險提示條款,對相關格式條款予以明確的說明和提示,并要求相對方簽字證明已經閱讀、理解并且同意該條款。
4、格式條款要內容明確,避免產生不同理解。
《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據此,如果格式條款本身就有不同理解,法院會作出對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不利的解釋。曾經一個“雙方再無經濟關系”這樣的格式合同因理解不同最后作出了對提供方不利的解釋。因此,進行對格式條款內容進行審查十分必要。
5、制訂格式條款應當綜合考慮,并經過專業法律人員審核,充分控制法律風險。
由于物流企業的特殊性,合同量相對較大,一個條款制訂不當,就容易引起連鎖糾紛。因此,制訂相關條款之時應當充分聽取律師的意見,必要情況下聘請專業人士擬訂相關條款顯得十分重要。只有加強法律風險意識,才能真正地減少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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