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時間:2023-01-10 19:28:1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集錦15篇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年修訂本)、《計價格[20_]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

      建設單位: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XXXXXXXXXX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XXXXXXXXXX平方米,建設地點在XXXXXXXXXX。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XXXXXXXXXX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XXXXXXXXXX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XXXXXXXXXX%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XXXXXXXXXX設計單位(乙方)(蓋章):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X簽訂地點:XXXXXXXXXX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3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人防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及其它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4.1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積暫定___________平方米。

      4.2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的建筑、結構、通風、給排水、電氣五個專業的人防設計(包括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及平戰轉預案編制)。不包含平時功能及消防設計。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方案設計階段:規劃局批準的`建筑方案圖紙(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電子文件。

      5.2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初步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

      5.3施工設計階段:建筑施工圖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地質勘察報告。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6.1方案階段: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圖二份。時間:________個工作日。

      6.2初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初步設計圖紙四套。時間: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3施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施工設計圖紙八套。時間: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4提供設計圖紙同時,提交初步設計審查及施工圖審查所需計算書、電子文件及其它相關資料。

      6.5設計圖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單價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總費用暫定為¥__________萬元。

      7.2最終結算總費用為實際人防設計面積設計單價____________。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作為定金(合同結 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圖紙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

      8.3設計人提交施工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

      8.4人防驗收通過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____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天以上時, 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設計人負責按發包人提供要求進行設計并獲報建及驗收。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或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返工,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還應賠償發包人實際損失。

      9.2.4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處理有關設計問題,配合人防設備安裝及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

      9.2.7設計人積極做好人防地下室從設計到施工過程中與人防辦、建設方、上部設計院、土建施工方、監理、人防專業廠家等多個相關單位的專業技術協調與咨詢工作。

      9.2.8設計人協助發包人辦理人防專業的報批和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訴訟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和設計人各執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5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_____%。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簽字)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_ 鑒 證 意 見:_______________

      備 案 號: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訴訟選擇一種)。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7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所在地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資估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進度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主要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1、工程設計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設計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三、工程設計周期

      計劃開始設計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計劃完成設計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具體工程設計周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為準。

      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

      1、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發包人代表與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發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4)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5)發包人要求;

      (6)技術標準;

      (7)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設計人執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發包人:(蓋章)設計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________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設計人(乙方):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的設計、施工就行磋商,為明確雙方職責,避免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并非強制性規范,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總工程款預計為____________元,其中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場中較高的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總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簽合同之前咨詢專業的律師。

      (1)合同簽訂之時,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定金。(結算時,定金折算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現場完成測量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圖及剖面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電施工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圖,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7)工程完工驗收后,經甲方確認,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于保修期滿時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三、圖紙要求

      1、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應該詳細,且應標明材質、用料和顏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圖紙均應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數時,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交圖紙時不得要求必須使用某種品牌的產品。

      4、甲乙雙方約定,完成圖紙的總工期為_______天,從甲方支付定金時開始計算,乙方完成每期圖紙不得超過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圖紙后甲方不及時確認造成工期延誤的,由甲方負責;若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應扣除乙方的設計費。

      5、若甲方確認圖紙后認為需要做較大修改,則乙方應修改至甲方滿意,且不得加收設計費。

      6、若甲方將圖紙提交審批時,上級領導認為圖紙不合格,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進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設計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須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于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一、對于臨時性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第二、對于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

      第三、對于普通房屋和構筑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第四,對于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

      對于專業建筑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范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于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筑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咨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3、乙方應保證該設計的使用年限應達到_______年,若應設計問題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保密條款

      本合同設計的所有文件均屬保密資料,合同雙方均應保證任何文件、會議紀要、往來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進行其他商業使用,若甲方須將乙方提交的圖紙在該工程的相關項目上重復使用,甲方須與乙方協商。

      七、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回避了關于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于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于實際損失,基于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1、由于乙方原因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意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無必要,合同繼續履行。

      八、合同效力條款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的日期為準。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4、本合同自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后終止,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的除外。

      九、附則

      1、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所形成得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0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文件)

      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8)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1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二000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到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由設計方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項目內容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

      (元)

      層數建筑面積

      (平方米)方案初步

      設計施工圖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簽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于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鑒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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