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園林綠化合同范文錦集9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注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綠化托管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托管范圍: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區域內的綠化托管。
二、托管服務期限:_________
本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工作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與乙方合同。
三、服務確認方式
乙方按雙方認可的托管區域內進行綠化維護,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蟲、樹木、綠縭的修剪等。如需綠化種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費;防病治蟲的`農藥購置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結算方式及時間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托管費,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一降低或提高綠化托管費。
2、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轉帳支票方式結算。
五、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雙方認可的綠化區域提供綠化日常維護,保證月月有花、天天有綠、保證相關辦公場所和重要會議、接待室的花卉擺放。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停車場所及相應的水源。
3、維護期內甲方綠地和現有的花卉不得有損壞,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發生天災、人為損壞及自然死亡的樹木花卉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如乙方在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由此出現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托管、租擺價格
如甲方需租擺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務選擇。經雙方認可月托管費_________元。此價已包含人工費及其它費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雙方另作協商。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并相應減少
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甲方地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第一條、施工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準,施工工程量詳見工程清單。(注:所有工程量按圖紙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補,甲乙雙方向業主協商解決)。
第二條、工期要求及開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歷天數
2、工程竣工時,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后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將施工技術、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進度計劃等資料經甲方審批后,乙方進入現場施工;
第四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為(大寫):壹拾陸萬元整(160,000.00元)。(注:開票按總價179000開,如有增補,按工程量最終結算開票)。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0%;
2、保質期滿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期間及后期養護的供水、供電電源。
2、負責對乙方各種進場材料的查驗及施工質量的監管。
二、乙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按甲方提供圖紙要求的規格,樣式,質量等施工
2、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3、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堅持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時做到工完場清。
4、對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負責保護工作,承擔保護期間發生損害的修復工作及費用。
5、所提供苗木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品種,并保證樹形豐滿,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確保種植后成活率,必須制定具體的措施并進行后續期內養護管理工作,確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6、工程結束由乙方負責聯系竣工驗收,(甲方協作乙方聯系業主,組織驗收)并將所有詳細的資料竣工圖備齊,做備案驗收。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和現場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六條、竣工驗收與保養
1、竣工驗收以相關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2、綠化苗木、植被養護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索賠及爭議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否則視為乙方合同違約。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
3、爭議及解決:如合同雙方因本合同的內容、解釋或履行等方面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商量一致,簽定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綠化種植、園林小品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結算方式:工程量按實際驗收與結算,結算審計單位為審計中心。
二、工程造價
1、根據雙方確定的施工圖和預算書,在此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商量,暫定本工程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2、應甲方要求更改、調整的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3、原預算書中已有約定的項目,實際工程造價、工程量按預算書優惠后的造價執行;預算書中沒有約定的以雙方商量簽字蓋章確認的補充書面材料確定。
4、更改、調整的工程項目雙方商量簽訂補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
三、 工程期限
(一)自二0一一 年 月 日甲方交出施工場地并簽發開工通知書(以乙方簽收為準)提供合同約定的開工條件起,到二0一一年 月 日止,總工期為60個公歷日。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場地,部分施工場地交出滯后;
3、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一周內連續雨天超過24小時;
8、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簽復,逾期不予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工程驗收
(一)隱蔽工程驗收
1、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在隱蔽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檢查驗收,甲方代表或駐地監理員應在收到通知12小時內到現場檢查驗收,認可簽證后,乙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駐地監理員未按通知時間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檢驗并認真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代表或駐地監理員應在驗收報告上簽認,如有異議,甲方代表或駐地監理員有權復查,若復查合格,其費用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復查不合格,乙方應馬上返修,承擔檢查費用。
(二)工程竣工驗收
1、按經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施工圖、工程預算表內之材料規格、質量標準及有關工程變更的書面文件進行驗收。
2、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3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若工程質量及內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書上蓋章簽字。如有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雙方商定的期限內進行返修。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7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甲方開始使用,視為工程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負責。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應在預計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驗收結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據雙方協議本工程合同總價預付款20%;
2、工程完成 50 %(土建部分或大苗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進度報告,甲方于10個工作天內審定并支付至合同總價的30%予乙方;
3、工程完成90%,乙方向甲方提交進度報告,甲方于個工作天10內審定并支付至合同總價的30 %予乙方;
4、工程竣工驗收后, 甲方將工程結算送欽州市政府工程審計中心審核,審計結果出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待綠化、園建保養期滿之日起3 個月內付清。
6、工程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質量標準和保養期
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結合省市有關規定標準驗收,根據項目清單質量要求標準,達到合格。
2、本工程的保修期:綠化工程保養期為6個月,其他附屬工程保修期為1年,以甲乙雙方工程竣工驗收簽證之日起計。在養護期內免費為甲方培養保養人員并提供甲方需要的苗木檔案,免收養護期內養護人工費。
七、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開工前三天完成場地“三通一平”,按設計要求,回填上方至設計標高;接通水、電;提供臨時堆場;開通施工運輸車輛可通行的道路;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圖紙、說明書及有關的'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網平衡圖)各三份,并對圖紙資料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
3、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4、提供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以及臨宿安排。
5、負責工程現場的協調管理,確保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響。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等工作。
7、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8、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及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9、承擔施工期間及保養期間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損壞項目的重修費用。
10、委派一名監理員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圖紙、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預算表中的各種材料規格、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期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單位的現場協調管理,服從工程整體進度。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
4、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及時清理施工過程中的垃圾雜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單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護措施。
6、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及其它竣工資料。
7、承擔因施工質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費用。
8、委派一名管理人員為現場管理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現場管理、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八、 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條件下不按期完工,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總造價的萬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的,返工至合格為止。
九、本合同與合同有關商量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盡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商量辦理。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1、商量簽訂補充協議。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施工圖和預算書及有關書面變更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景觀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園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存活、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內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十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為工程總價款的作為質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個月)滿后,甲方在十日內交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30天(日歷從進場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個月)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筑、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后付款項______%,余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歷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8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工程價款
1、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整,竣工后據實結算。
2、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采購雜肥、栽種、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養護等全部內容。
(2)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后,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后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余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畢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后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場地、水準點、坐標控制點、水電源接引點。
2、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現場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
3、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負責提供四套施工圖紙。
5、甲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并參與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天內進場施工,否則乙方每日需承擔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乙方超過七天沒有進場施工的,甲方無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誤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按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賠償甲方。
2、乙方進場施工后,五天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報監理和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所承諾配備的機械設備和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力的數量開展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趕工的工程量,并按實際支付費用的1.5倍從乙方合同款項中扣除。
3、乙方負責辦妥政府規定與本工程有關的'施工手續,并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費用。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
5、乙方進行施工后,在各方面與其他單位密切配合和承擔管理協調責任。
6、乙方需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因乙方原因導致破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監理單位報送周報,周報包括本周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8、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并按照環境檢查審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廢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費用乙方承擔。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政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如超出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時間施工,造成周邊居民投訴,責任由乙方承擔。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負責修復。工程完成時,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范規定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1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內,由于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影響,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包括水電安裝負責人)需按時參加甲方項目部(或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的,須提前4小時向甲方請假,并在獲得甲方批準后方可缺席或遲到,否則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13、對工程例會(或會下),確定須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銷售和入伙的有關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須按時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則甲方有權推遲支付當期應付的工程進度款。
14、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電費。
15、乙方需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否則將延緩支付工程款的時間。若出現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可以在付款時扣除代為發放。
16、乙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購,到現場后,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并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后,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桿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癥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進場。進場后,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檔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后,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的14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同時為其辦理必要的保險手續。
3、乙方須確保工地現場治安狀況良好,不會對正常施工造成破壞影響。
4、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以及臨近正在施工建筑區附近施工時,施工前須做足安全措施后實施。
5、乙方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間,所有機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須堆放整齊,并保持道路通暢,及時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視其情況處以罰款。
十一、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二、養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后予以確認。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托乙方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托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松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鑒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范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說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著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____m2,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后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布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后甲方應先預付60%用于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臺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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