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托代理合同錦集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1.委托方(申請人)應向代理方提供與委托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代理方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2.委托方按雙方約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用,代理方應于委托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_________內完成申請初稿并交委托人審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應在_________天內修改、審定簽字并傳真發回,超出_________天未審定或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需要加急辦理的,在委托方配合下______周內完成并寄發,代理費加收______%。
3.因代理方責任,使委托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代理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用。
4.委托方指定聯系人或地址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掛號形式通知代理方,并辦理更改手續,未通知致使聯系中斷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專利權屬多人共有的,專利證書由指定聯系人領取。
5.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托內容或中止委托代理,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協議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專利申請撤回、駁回或批準授權日止。
7.授權后年費 □自行繳納,□繼續委托交納。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繳年費委托同時終止。
以上條款,經雙方逐條協商無異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項
委托人同意將 合同(發票)項下金額為(大寫)
(小寫:US$ )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向下列債務人追討:
債務人名稱(英文):
地 址(英文):
聯系人: _____________電話 : 傳真:
二、追償傭金、費用和追回款項的處理
(一)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傭金,遵循“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即被委托人沒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傭金;
(二)如追回欠款,國外律師或追帳公司收取傭金比例為 %;
(三)對被委托人賠付前先行追討產生的費用,由被委托人墊付;
(四)如被委托人賠付前從債務人處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責任范圍內的應賠款額賠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傭金、追討費用和追回款收入;
(五)對被委托人賠付后產生的追討費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如追回欠款,傭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
(六)對被委托人承保責任范圍內損失的未賠部分或承保責任范圍外的損失部分,追討費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傭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權利、義務
(一)委托人應向被委托人提供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貿易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報關單、商品質量檢驗證書和買賣雙方往來的重要函電以及委托人對案情的說明。此外,委托人還需填寫英文《追討委托書》 一份;
(二)自本委托書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與債務人聯系,或與其達成任何還款協議;當債務人與委托人聯系時,委托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被委托人;
(三)被委托人應及時將案件的進展情況通報委托人;
(四)在對債務人的追討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訴訟時,被委托人應與委托人協商,共同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五)自本協議書簽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關該債務項下的任何還款均為被委托人追回款;
(六)追回款應由債務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師直接匯入被委托人帳戶;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個月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扣除追償費用和傭金后將余額匯往委托人帳戶。如債務人將還款直接匯往委托人帳戶,委托人應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在收到還款一個月內,將被委托人應得的追償收入、已墊付的費用以及國外律師或追帳公司應得的傭金匯往被委托人帳戶。
四、違約責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如果委托人提供偽造的文件,或隱瞞事實,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與債務人聯系或簽署還款協議,由此影響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響追償效果,其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二)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償,損害委托人利益,其責任由被委托人承擔。
五、生效時間
本委托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蓋章): 被委托人(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規定,上述雙方經自愿協商,于20xx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區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事項及范圍
1.1甲方與因糾紛一案[簡稱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委托代理的范圍為:本案一審階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該審判階段終結[包括但不限于判決、裁定、調解、和解、撤訴等]。
1.3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圍,不包括重審或再審。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審的,如訴前達成和解,本案無必要再進行訴訟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項下義務。
2.代理律師及代理權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張思律師[簡稱代理律師]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辦理提交法律文書等具體事務。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師因開庭、出差、疾病等正當原因無法及時親自辦理有關事務,委托事項又急需處理的,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辦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師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2.4依前款約定特別授權代理的,如甲方對和解、調解有具體要求或特別限制,應事先書面告知代理律師。
3.代理職責
3.1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師應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職責:
1)依甲方授權與指示處理委托事項,但其指示與法律或律師職業道德相悖的除外;
2)勤勉盡職的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應甲方要求,告知案件處理進程和結果;
4)因本合同訂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應依法予以保密;
5)因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及時轉交甲方。
3.2乙方違約或因過錯造成甲方損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賠償范圍及限額內承擔責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辦理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辦案條件
4.1為保障代理事務的合法、順利實施,根據本案委托事項的具體需要,甲方應如實、全面、及時的提供下列辦案條件:
1)陳述案件事實和案件背景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提供證明其訴訟請求或抗辯理由的證據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提供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住所、聯絡、財產等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4)認真審核、簽署辦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應在簽署前向代理律師詢問;
4.2甲方未依前款約定提供相應辦案條件的,應自行承擔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
5.辦案費用
5.1代為向辦案機關或有關機構交納的費用
甲方應及時、足額的'支付應向辦案機關或其它有關第三方機構交納的辦理案件所需的訴訟費、保全費、認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拍賣費、審計費、鑒定費、評估費、檢驗費、公證費、翻譯費等費用。
5.2辦案差旅費
代理律師辦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差旅費0元。費用發生后,依付款單據由甲方依付款憑證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5.3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上述辦案費用的,應自行承擔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乙方及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6.律師代理費
6.1甲方應依本條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作為乙方代理委托事項的報酬。律師代理費的計費方式為下列第項。雙方據此確定律師代理費為元(¥元),甲方應將律師費轉賬至乙方賬戶或者向乙方財務室繳納現金。
乙方接收律師費的唯一賬戶:
戶名: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賬號:
6.1.1計件收費:
委托事項共件,每件元。
6.1.2按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本案甲方列明的爭議標的額為元,按下列方式差額累進計費。
1)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按10%計費(最低收費3000元);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按6%計費;
3)爭議標的額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按4%計費;
4)爭議標的額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計費。
5)反訴與本訴的爭議標的額應分別計費。
6.2律師代理費的支付時間,采用下列第1項。
1)本合同訂立之日支付全部費用。
2)本合同訂立之日支付元;時支付其余元。
6.3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師代理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遲延付款利息;同時,乙方及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由此而造成的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由甲方承擔。
6.4對于乙方收取的律師費,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53號文件》
第三條的規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費用。
6.5律師費發票
如甲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乙方可為其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委托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一份;
2)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
3)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
7.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的,仍應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條、第5條履行,導致乙方代理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2)遲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依代理律師完成工作的情況,全部或部分退還律師代理費。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主要代理職責的;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甲方嚴重損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條款約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已進行交換證據或開庭審理的,未支付的律師代理費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額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約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由其簽字或蓋章的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師即解除代理權限和相應代理職責。甲方應毫不遲延地與法院等相應辦案機關聯系,辦理有關撤銷手續。
8.其他約定
8.1代理律師變更執業機構
本合同訂立后,如代理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接收代理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和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簽訂三方協議,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移至接收代理律師的律師事務所。
8.2通知與送達
各方確認本合同簽署頁所記載的聯絡信息均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達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錯誤、變更未及時通知等情形導致通知不到或遲延的,應自行承擔相應風險。以郵寄方式發出的,掛號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視為送達。
8.3聯系方式
甲方指定為其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該聯系人代表甲方,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處收取相關證據、文件、資料、票據,辦理與本合同履行有關事宜。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為其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該聯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關證據復印件、文件、資料、票據,辦理與本合同履行有關事宜。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8.4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時間,為下列第2項:
1)自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時;
2)自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條款支付首筆律師代理費時;
8.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9.風險告知
9.1任何訴訟或仲裁案件的裁判、執行均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乙方及代理律師就案件所提供的專業分析意見,不應理解為對裁判或執行結果的承諾或保證。
9.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律師就案情所提供的專業分析意見做出獨立的判斷與決策,并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
9.3證據原件是訴訟獲勝的關鍵,甲方應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證據原件滅失,乙方不承擔因任何原因導致證據原件滅失的風險。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傳真:
[乙方]:
電話:電子郵箱: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255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為其提供FDA注冊等相關服務。乙方愿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注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注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注冊合同條款》,委托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注冊事宜,委托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為甲方的代理,注冊的所有結果和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甲方在申請FDA企業注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復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衛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注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XXX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注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
B.乙方審核合格后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
XXX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
XXX辦理;
E.結果通報乙方;
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注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注冊委托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后,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注冊。
四、費用和支付
XXX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
A、附件
B、附件C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茲委托XX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海招代字( )第______號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將___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
3、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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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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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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