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產品購銷合同合集9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購銷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buyer):乙方(seller):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contact): 地址(add): 地址(add):電話(tel):0755-86097126電話(tel):0733-6152378 傳真(fax):
傳真(fax):0755-8609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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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全款提貨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貨款總額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作為定金,定金到達方帳采購生產(或憑匯款傳真件),甲方第二日起開始安排生產,產品采購生產加工完畢,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萬元整)后,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
三、質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以及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如收到的產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時,一面要妥善保管好產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內書面異議。如乙方 未在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以傳真件為準),則視為所交貨品合格。
四、交貨期:5天(定金到達甲方帳面起開始生產,按合同清單發貨。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遲發貨,甲方不負責任責任)。
五、售后服務: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免費維修及更換。 六、此價格不含稅、含送貨費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和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東莞分會仲裁解決,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經雙方協商,乙方購買甲方的 產品,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產品如下:乙方采購甲方公司生產的 ,數量為 ,單價為 元/件,總價款 元。
二、加工標準:按照客戶加工標準加工。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四、產品的風險負擔:產品毀損或滅失的風險,自貨出甲方公司庫房開始,轉移至乙方。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此合同質量標準,以乙方驗收結果為準,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貨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貨物三日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通知的,視為驗收合格。
六、所有權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貨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項下所有供貨產品的所有權;乙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七、款項結算方式:
八、違約責任:甲方如逾期發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債權擔保:為了確保乙方付款義務的有效履行,乙方應以其自有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為抵押物設定浮動抵押(詳見附件1《動產浮動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
乙方: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廣州市拉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州市拉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勞動合同》和《廣州市拉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工作地點為:蘇荷酒吧 店,該酒吧是甲方直接管理的下屬單位;
第二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崗位職責、行業規定和職業操守, 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允許做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
第四條:保密內容:以下為甲、乙雙方約定的保密內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裝修風格;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客戶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所有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5.甲方的產品秘密,包括公司各種產品,比如:書籍、cd、雜志等;
6、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采購工作崗位的保密要求:
1、遵守公司采購制度和崗位職業道德;
2、不得泄露供應商的資料和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物品采購量及采購渠道;
3、定期接受財務核查。第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簽訂之前所持有的技術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甲方應用和生產的,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都屬于保密范圍;
第八條:乙方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期前和勞動合同履行中甲方已有的或產生的商業秘密屬于保密范圍。
第九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第十條: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十二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并扣發一萬元的薪酬,并予以行政處分;
第十三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扣發二萬元的薪酬,訴至人民法院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在勞動合同履行結束后,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訴至人民法院追求其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十五條:在此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就農產品供銷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嚴格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金額二、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農殘檢測、衛生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能通過國家質量安全體系認證和綠色食品認證,
農戶農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三、交貨地點、方式:合同簽訂后于******************交易。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及費用。 五、結算方式:銀行匯兌或轉賬(人民幣結算)。
六、付款時間:交貨后按收、發貨確認數15天內付清,若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八、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元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九、其他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澄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農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就農產品供銷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嚴格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金額二、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農殘檢測、衛生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能通過國家質量安全體系認證和綠色食品認證。
三、交貨地點、方式:合同簽訂后于****************交易。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及費用。 五、結算方式:銀行匯兌或轉賬(人民幣結算)。
六、付款時間:交貨后按收、發貨確認數15天內付清,若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八、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元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九、其他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澄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產品購銷合同 篇6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現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所用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二、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的質量標準,并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三、供貨期限:合同簽訂后,供貨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定金)和規定尺寸清單后按規定____________天發貨到位,如遇不可抗力影響時,雙方協商解決。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送至需方指定地點,卸車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需方指定送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為現場收貨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供貨方負責因質量問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需方不派人員驗收,供方按合同供貨,需方收貨之日起十日內未對質量問題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供方所交產品合格。
六、結算方式:
(1)合同鑒定后,需方應向供方支付預付款(定金)__________元,該款項在結算中沖抵。
(2)需方提供驗收后結清全部貨款(貨款以現金或轉賬支票結算均可)。
七、違約責任:如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或需方不能按期付款等違約者,違約方每天承擔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守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條款時自動失效。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產品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電話: 傳真:
購貨方: 電話: 傳真: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名稱 規格 貨號 數量 單價元/個 總額
二、供貨要求: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對甲方的使用環境和使用目的已經了解,乙方負責提供能滿足甲方使用要求的設備,并且保證該設備符合行業標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律以及政策的要求。
2.產品應是全新的,經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三、包裝:
供方負責產品的包裝。包裝前供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
四、付款:
1. 訂購需付_____定金給供方,全部產品生產完成,經購方檢驗合格后,購貨方應在發貨前付清全部貨款。購貨方貨款到賬后,供貨方須在24小時內發貨,否則,每日向購貨方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合同簽訂后起在五個工作日內購方定金沒有到賬,本合同自動失效。
五、交貨:
簽定合同后供方即安排生產備貨,購貨方付清全部貨款后發貨,交貨地點為廣東佛山市。
六、運輸:
供方負責安排運輸,費用由購方承擔,供方負責裝車發運工作。
七、質量承諾:
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后3日內(以傳真日期為準)給與答復,如供方對購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更換或退貨,并承擔相應損失。若供貨方3日內未給予答復,購貨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供貨方賠償購貨方的損失。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須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
2.合同在實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的'原則下,愿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結果及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書面達成,經雙方簽字認可,并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無法協商解決,在購貨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購方開戶銀行: 供方開戶銀行:
卡 號: 卡 號:
稅務登記號:
購方(蓋章): 供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8
需方: 合同編號:供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需供雙方協商圖紙(及20xx-12-3日制作的樣板門)制作,簽約前圖紙需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見附件),需方負責提供不銹鋼裝飾門表面皮革及閉門器,供方負責安裝。 需方按樣板門標準驗收。此不銹鋼裝飾門不具備防火、防毒、隔音等功效。供方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供方自行包裝及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需方所提供的經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及樣板門標準驗收,供方安裝完成后三日內由需方公司負責驗收,如果安裝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需方沒
有提出異議 ,則視為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支付;合同簽定后當日預付三萬元合同款,不銹鋼裝飾門在制作完成并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再支付進度款五萬元;供方安裝驗收通過后,三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款的95%,剩余5%合同款需方在驗收通過后三個月內向
供方全額支付。
八、資料文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檢驗合格證。 需方需向供方提供送貨進場及安裝所需相關手續,并保證供方順利進行安裝。如因需方不銹鋼門套原因導致不銹鋼裝飾門安裝不能
達到需方驗收標準,所需一切費用及責任由需方承擔。
九、特別說明、
1: 現需方已安裝好的不銹鋼門套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銹鋼門套出現上、下內空尺寸不相等,最大差距為8㎜; ②:不銹鋼門套兩邊不垂直;最大差距為10㎜;③:不銹鋼門套與水平線的距離不相等;最大差距為70㎜;
2: 以上不銹鋼門套出現的.問題會使不銹鋼裝飾門安裝好后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銹鋼裝飾門與不銹鋼門套的縫隙不相等; ②:不銹鋼裝飾門與不銹鋼門套上方間距不相等及不垂直; ③:不銹鋼裝飾門與地面留空縫隙不相等;
十、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到貨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需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七
款付款,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 十一、仲裁或訴訟地區: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供需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
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產品購銷合同 篇9
甲方(供方):長沙亞鈦鋼材貿易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等。
第二條 質量標準:本合同化工產品質量符合生產廠家標準。 第三條 價格條款:
1、性質(限定其一):□a.到岸(到達)價 □b.離岸(出廠)價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單價 □b.其他定價方式 第四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a.款到發貨:在甲方交付產品前,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
方根據實際供貨量在當月內開出增值稅發票并提供其他相關單據(由乙方委托甲方郵寄發票的途中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
款,需按照____%月貼息率貼息。
□b.其他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交付(乙方根據甲方開具的提貨單進行產品交接):
1.產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貨的,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交付點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儲罐計量:以儲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③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2)甲方送貨的,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點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水上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船舷為交付點。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生產企業檢驗部門或獨立檢驗機構出具的載明數量檢驗結果的數量證書,該裝船數量證書是甲方向乙方交貨的數量依據,當產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碼頭的法蘭接頭接口處時,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獨立的第三方商檢機構在船上對船舶裝載數量進行檢驗。
3)對于委托代運產品,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托,甲方依據乙方委托書給予辦理代運,以產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辦的運輸工具為交付點。
2.在交付點之前產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交付點之后產品的風險由乙
方承擔。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相關運輸費用及其負擔: 第七條 計量及標準:
1. 產品交付數量以甲方上游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的法定計量為準,如乙方對甲方的計量有異議, 可委托甲乙雙方認可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在交付地點對裝載數量進行檢驗,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在3‰以內,仍以生產企業計量為準; 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超出3‰,以檢驗機構計量為準。檢驗費由計量過失方支付。
2. 乙方應保證產品接卸單位的設備以及儲存產品的罐區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資格,并達到國家關于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設備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第八條 驗收:
1.產品交付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甲方委托上游生產企業保存產品樣品),以備檢驗。
2.乙方在接收甲方產品同時對產品進行確認,如與合同約定不符,須在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視為甲方所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后妥善解決。
3. 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為產品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檢驗部門。該部門的檢驗結果是最終的,雙方均受其約束。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
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于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
(1)銷售的化工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 乙方保證:
(1)乙方須依法定程序設立(自然人)、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產品銷售合同的相關義務,保證不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保證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政府任何部門的授權或批準。
(3)乙方自提時,須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營運資質和期限負責,運輸車輛需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運輸單位對危險品運輸許可證,車輛對危險品三證等相關證件),涉及易制毒品類產品的自提運輸車輛還需具備易制毒品運輸資
質。
(4)乙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甲乙雙方須確保在銷售、運輸、存儲、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承擔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須采取書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過錯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繼續履行,無過錯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過錯方承擔。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須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為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上述情形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有義務采取措施將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產企業停車使甲方產品不能及時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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