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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崗位績效考核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安崗位績效考核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安崗位績效考核制度1
保安崗位:
1、衛生要求和處事能力考評標準:
1.1每班上班都要打掃保安室衛生及管區衛生(如魚池、大門口、門牌等)發現有垃圾、積水、積物、發現不達標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超過8小時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規定擺放物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如視而不見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做好記錄違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舊換新,違者扣0.5分/次;如發現物品掉失,找不到責任人扣當班人員扣1分/次。
1.4維護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無缺無損無塵,如發現損壞或缺少及時上報找出責任人,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1.5遇到特發事情未能處理和及時上報(如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財物、員工坐陽臺、爬窗戶、偷東西等一切違規行為),發現問題但未能處理或上報扣0.5分/次。
1.6未經領導批準同意,擅自放外來人員、員工(工傷除外)進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漢、精神病患等人員進入廠區,違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內禁止嚴禁吸煙、聽音樂、聊天,如發現違者扣1分/次。
2、工作態度紀律及考評標準:
2.1對來訪客人主動問好有禮,有人查詢時要站立起來回答,不得漫罵、擾亂同事和領導,如有發現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2.2同事之間和平共處,共同完成工作,如有發現愉懶,斤斤計較者、吵架鬧事者扣0.5分/次。
2.3積極主動做事,發現被動者或被主管及員工投訴者扣1分/次。
2.4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帶有個人情緒工作裝模裝樣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發現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如未經登記、同意,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紅外紅異響亂報;員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區內(宣傳欄范圍、正門口等阻塞通道)不準停車,如發現或收到投訴扣1分/次。
3、工作質量要求及考評標準:
3.1進出公司的車輛、人員都要經過登記、檢查、通知確認允許后方能放行,如發現未經同意允許、檢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監督員工及外來人員車輛停放是否達標,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3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帶出物品檢查情況,不按要求執行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4保安員做好外來信函、公文報刊的'收發登記工作并及時處理,當班必須清理完所有信件報刊才能交班,發現不達標或訴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員工車輛出入、停放登記記錄,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6做好監督檢查消防器材我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匯報,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3.7按規定定時或不定時巡邏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特殊情況,出現問題未能及時匯報扣1分/次。
3.8值班時在查看監控和紅外線有無異常情況,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9檢查宿舍公共設施作用情況(消防器材、燈管、水龍頭、飲水機等),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出現事故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0監督好員工、公司車輛安全,不能讓陌生人員靠近,發現異常及時作反應,并向領導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圍公共財物受損或找不到責任人,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2做好《來訪登記表》記錄并通知被訪人確認允許后才能放入,發現,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記表》記錄并交班旱清點保安公用物品,如發現損失,找不到責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4做好《監控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邏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6保證公司門口車輛暢通,貨車8:30分之前不能開到倉庫后門等上貨,外來人員(司機)不能開摩托車到倉庫后門及車棚內,只能停放在大門口臨時停放區。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7每個月定期對消防器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上交檢查表格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8上班看報紙雜志,玩手機者扣1分/次。
3.19監督員工上娛樂室活動情況,發現不按制度的人員做出處理和作好記錄,并向領導匯報,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0檢查監督住宿員工作息情況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間睡覺、離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關表格登記,發現不按時記錄和上交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保安崗位績效考核制度2
部門:
崗位:
姓名:
考核時間:
考核項目
考核內容
扣分事由
考評者
扣分
工作態度
考核(滿分100分,權重10%)
1.出勤
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1分/次,5~10分鐘扣2分/次,10~20分鐘扣5分/次,20分鐘以上扣10分/次并記為曠工半天;每曠半天工扣10分。
2、儀表
著裝不整/工作相關器具不按規定擺放,視其情節扣5分/次。
3.禮儀
值班未能做到既文明禮貌又嚴格把關/坐姿、站姿不端正的視其情節扣1~3分/次。
4.工作態度
上班期間不嚴格遵守保安紀律(如上班閑聊、睡覺,看小說,聽歌等)/工作散慢/無理不服從隊長合理工作安排/對上級要求整改之事項無動于衷,視其情節扣2~5分。
工作業績
考核(滿分100分,權重70%)
1.員工穿戴
不記錄上、下班員工不按規定穿廠服、戴廠牌的員工的'扣2分/次。
2.物品放行
公司物品無放行條外出,公司車輛出入不登記或有放行條而核查不清的扣5分/次,外車輛進入不指示路線的扣5分/次。
3.外人進入
非本公司人員未經批準或未登記檢查進入生產區域/生活區;外賓/客戶無本公司陪同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扣5分/次。
4.廠區巡查
上夜班不巡查生產區、生活區;對違紀行為、不合格現象視而不見,視其情節扣2~3分/次。
5.突發事件
員工發生急病或意外事故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的扣5~10分/次,造成嚴重后果的扣20分/次。
6.工作交接
交班時工作交接不清者視其情節扣2~5分/次。
7.失竊
機密、辦公室失竊,扣5分/次。
8.緊急情況
當班期間緊急情況沒救護/惡劣天氣不能自覺堅守崗位的扣5分/次,造成嚴重后果的扣10分/次。
9.安保工作
安全、消防設施檢查、保養不到位,對違紀員工或公司安全、消防隱患不采取適當措施制止、上報的扣5分/次,事情重復發生或情況蔓延的扣10分/次。
10.糾紛處理
對員工糾紛事件視而不見的扣5分/次。
11.重大事件處理
遇斗毆、盜竊等危害公司安全的行為不及時處理、記錄的扣10分/次;包庇或隱瞞盜竊事實的扣50分/次,并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個人能力
考核(滿分100分,權重10%)
1.不能獨立處理突發性事件或例外事件等視情況扣1~5分/次。
2.員工投訴
視其情節扣1~5分/次。
3.思想僵化、落后,不能學習新知識,求知欲甚微,視具體情況扣5~10分。
4.依據上次績效考核結果,此次情況仍舊早倒退,視具體情況扣1~5分。
特殊獎懲(滿分100分,權重10%)
1.績效有明顯改進者視其情節加1~5分。
2.盡心盡責阻止公司利益受損者加15分/次。
3.為維護公司安全/遇突發事件奮不顧身、拼力搶救者視其情節加20~30分/次。
備注:以上評定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保安崗位績效考核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并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并以此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職務、培訓及薪資福利等變動的主要依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指導思想
建立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績效評價制度,完善員工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為科學的人事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四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級別保安人員。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五條
考核對象
Ⅰ類員工:保安隊長
Ⅱ類員工:保安員
第六條
考核內容
1、業績考核:Ⅰ類員工主要參照部門季度工作計劃并依據工作目標和崗位說明書進行考核;Ⅱ類員工依據崗位說明書進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過員工的工作行為,觀察、分析、評價其具備的工作能力。
3、態度考核:通過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行為,出勤狀況,考察其工作責任感和工作態度。
4、特殊獎懲:員工日常工作中
突出表現,能夠完全完成崗位說明書規定工作或特殊情況下的工作,考察其進取上進,應變能力。
考核內容
權重
綜合考核得分
業績考核70%
綜合考核得分=業績×70%+能力×10%+態度×10%+獎勵×10%
能力考核10%
態度考核10%
特殊獎懲10%
第七條
考核方式
依據360度績效考核方法進行考核,主要為以下幾種方式:
1、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分和部門主管簽名確認的兩級考核方式;
2、同級同事之間互相評價;
3、自我評價。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八條
考核機構
綜合辦公室:作為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指導和監督公司保安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第九條
考核周期
以季度(三個月)為考核周期,年終進行綜合評定;新聘員工以試用期為考核周期。第一季度:1月1日-3月31日;第二季度:4月1日~6月30日;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第四季度:10月1日-12月31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第十條
考核流程
根據崗位說明書和部門季度工作計劃,每年3月、6月、9月、12月份由綜合辦公室協助保安部門對其員工作績效考核進行綜合評定,保安部門應于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布
等級
優良中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定義
超越崗位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完成了工作目標。
完全符合崗位要求;全面完成工作目標,并有所超越。
符合崗位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目標。
基本符合崗位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完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
不符合崗位要求,不能完成工作目標。
得分
90分以上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第十二條
培訓
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時,應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參考資料,了解員工的培訓需求,從而有效地開展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晉升和處罰
在進行晉升和處罰時,應參考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把握其工作和環境適應能力。
晉升空間:保安員——保安隊長
備注:保安隊長的職位由本季度績效考核分數最高者擔任。
第十四條
調薪
考核結果
優良中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工資序列升(降)級數
1.50.50—0.5注:工資序列升(降)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每年1、4、7、10月份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第十五條
績效收益
績效收益=績效工資×績效等級權數
注: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待轉正之后才能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
審批流程
考核結果處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的流程進行審批,但匯總報表要報分管綜合辦公室副總審批。
第十七條
考評申訴
被考評者若認為考評結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可于績效反饋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直屬上級或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申訴。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附表:
1、保安員績效考核表
2、保安隊長績效考核表
3、保安員績效考核記錄表
4、保安隊長績效考核記錄表
5、季度績效考核成績匯總表
6、績效改進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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