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15篇(優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考勤制度1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的行為,確保項目部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員工
二、請休假管理制度
項目部員工無論因公私請假,都必須依照本制度獲批準
后,報項目部綜合辦公室備案。
1、請假程序: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事由等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部門領導證明后經項目經理批準,報綜合部備案。
2、較長假期必須要交接手頭工作,由分管領導交待其他員工代理,確保工作連續性,并于請假條內注明。
3、如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項目部后必須立即銷假,通報綜合部,并交接工作。
5、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三、請銷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分管或項目部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下午16.00后離開項目部第二天上午10.00前到達者由分管領導批準,屬正常出勤。
3、本項目部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開崗位,否則以曠工論處。
4、本項目部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獲準而不到崗位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 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5、本項目部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構行為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6、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須到綜合部銷假;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四、獎懲辦法:
1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項目員工執行野外施工工作
制,無正常休息日;本項目部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每月正常給予每位員工休假四天(不休不補),超過者為缺勤。
1、項目部員工全年工作時期未享受任何假期的視為全勤獎。
出勤滿360天者獎800元,出勤滿350天者獎500元。
全年出勤低于350天不予獎勵,項目部領導不予獎勵。
2、項目部員工在正常工作期間,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將對其適當的批評教育外,且與年終獎掛鉤,曠工一天算十天,遲到、早退一小時算一天。
五、考勤確認規定:
本項目部采取考勤員記工制,由綜合辦公部負責考勤記錄,考勤必須嚴格、公正、實事求是地審核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底認真審核員工請休假原始憑證,月底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交賬務部進行核算工資
六、附 則
1、本制度由項目綜合部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中 義 渡 大 橋 項 目 部
20xx年10月15日
員工考勤制度2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促進規范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 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視。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員工要嚴于律己,互相監督,確保將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各部門領導要加強 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制度的順利實施。
第 2 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 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在工作場所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
本公司的'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時間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調整部分人員或部門的常規作息時間,應向行政總監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條 遲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為早退;工作時 間擅離崗位者為溜班。
第八條 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因事或因病請假并經領導批準后,可算為事假或病假。
第九條 超假、曠工 假期已滿,仍未銷假上班者為超假;未經請假缺勤 1 小時以上者為曠工。
第十條 值班、加班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經領導決定或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者為加班。
第十一條 滿勤、多出勤 全年無遲到、早退、溜班、曠工及請假者為滿勤;領導雖未安排,但為 完成工作任務和維護公司、營業部利益主動加班者為多出勤。
第十二條 考勤標準 在法定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工作 3~4小時為加班半天,5~8 小時為 加班1天; 請假 2~4小時按半天計算、5~8 小時按1天計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條 休假和探親假 在企業工作 1 年以上的員工均可按規定享受年休假或探親假(當年轉正 定級人員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
1、年休假 工齡滿1年但不滿 10 年的員工,年休假的時間為 5 天;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員工為 10 天;21 年以上的員工為 15 天。
2、探親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與親人團聚的跨地區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為 20 天;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為 30 天。
新調入員工,第二年開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員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給假一次,假期為 20 天。
(3)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部門) 負擔。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 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 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
往返路費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
第十四條 生育假 女員工產假 90 天,其中產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方產假可延長至 135 天。
難產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 15 天。
3、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可給男方 7 天照顧假。
第十五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根據有關規定,經工會、人事和醫療單位認可后,可請工傷假。
第十六條 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假 3 天;旁系親屬死亡,可 給假 1 天;其他親屬死亡,需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 補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應安排補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補休 1 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1 天補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補休 1 天,2 周以上的補休 2 天。
第十八條 員工休假和探親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類假期一般以年度為準,一次連續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計。
第十九條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余學習(指電大、函大、大中專自學)考
試占用的時間為公派學習,但考試前需出示相關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
第 5 章 請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二十條 一般員工請假在 2 天以內的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 2 天以上的報行政總監審批;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應經行政總監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單》 ,經領導批準后方可 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可先請他人代辦,或先電話報告,但事后必須自覺 補辦手續。
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作為考勤和報銷差旅費的依據之一。
員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
應由公司領導審批的,需經部門經理同意 后方可上報。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全公司實行員工(含中層干部)上班簽到制度。
員工到崗后應及時在簽到本或考勤機上簽注到崗時間。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互相代為簽到。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簽退的,應報部門領導同意后, 由部門考勤人員登記,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各部每月 2 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填寫《考勤統計 表》 ,經部門領導審簽后報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領導應隨時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
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 統計工作。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
除定期檢查、監督總
部各部室員工的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外,還要不定期地會同有關部門 對異地分支機構的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 7 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遵守、執行和維護本制度表現突出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八條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可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公休假沒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標準給予出勤獎。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發 早退或溜班超過 3 次者,每次按 元;1 個月內遲到、元扣發;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者,除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個人當月工資 和獎金。
曠工半天扣發 元,1 天扣發 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 10 天者,上報公司作辭退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替代人與未到人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 扣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元,并公開批評。
第 8 章 工資的扣發 第三十二條 月內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發 元;3 天以上的,按當月工資日平均數乘以請假天數扣發。
第三十三條 病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第9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有所變更,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制度3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并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周五下午報至后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并重新采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采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周攜帶請假條到后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后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并報后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
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
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員工出勤率考勤制度】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
員工考勤制度5
一、工作時間
1.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班時間:早8點至下午17點。
3.生產部需要倒班時,生產早班8點至16點,中班16點至24點,晚班是24點至8點。
二、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人雙方經濟處罰。打卡后速到各自崗位,不得在傳達室逗留,由車間主任每早8點10分準時點名再次記錄。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管理部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管理部。
5.工作時間不得飲酒并且酒后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及車間,違者經濟處罰。
三、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嚴禁個人私自外出,若有特殊原因應向本部門經理請假后報管理部批準才可外出。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后再報管理部。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準許;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批準。請假須填寫請假單。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管理部。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6.若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時打上下班卡,回公司后由部門主管簽字到管理部填寫未打卡異常記錄,以便月底結算考勤。若未填寫則當天不計考勤。
7.無請假手續視為曠工。
四、管理規定
1.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2.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3.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二天扣發三天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4.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工資的50%;
5.公司銷售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考勤向部門經理請假后,由管理部負責人考核登記。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返回單位后按時考勤。
出差人員在外時,必須每天用出差所在地固定電話向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匯報當日工作。
6.因公需加班者,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交由總經理批準后,管理部存檔,做為核算工資的憑證。若不填寫辦理相則不享受加班待遇。
7.生產部門員工加班以30分鐘開始計算,并以30分鐘作為一個加班單位。
8.生產部門員工加班計算標準:按實際加班時間乘底薪計算。
9.月考勤結算日期為每月底,次月5—10號發放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6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著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制的工服。不能妝容夸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涂,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干凈,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后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簽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里面整潔。
10. 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柜臺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 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斗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斗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 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 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 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簽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 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干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干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干滿1個月沒干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 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
工資時再發。
18. 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
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 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復印件,無原件拿走。)
一、打卡
1、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簽到點名制度
2、員工上班時,應換好工作服再打卡
3、員工下班時,應先打卡再換工作服
4、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允許互相打卡,如有發現者,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并罰款1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并罰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經主管簽字者,沒漏打一次,口頭警告,罰款5元,當月累計三次者,以書面警告,并罰款10元;
6、如卡機出現故障時,需由值班店長簽字方可生效。
二、員工注意事項
1、公司原則上不聘用員工的近親(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單位員工不得談戀愛;
2、員工是公司的財富,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具體情況決定員工必須的培訓課程,包括上崗前的培訓,平時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
3、員工本人要求調動部門、工種的,應首先向所在的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而不應直接與其他部門接洽;
4、愛護公司財產,保養、管理好歸自己使用的各類用品和設備,不允許將公司的設備、工具、物品等公司財產用于個人,不得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5、對公司的快訊,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亂涂、亂畫、亂丟;公司贈品應當視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規定擅自贈送;
6、每個員工都應妥善保管公司交給的任何場所的鑰匙,不得擅自復制,不得借給他人;遺失鑰匙,應立即報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發的制服和其他物品,離職時同鑰匙一起交還給人事部;除正常損耗外,損毀費用將由員工支付;
7、員工號牌如遺失,應及時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將補發號牌,并收取補證費用5元,號牌必須佩戴于左胸前;
8、員工應避免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上班;不得攜帶私人物品進賣場,所有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公司規定的更衣柜里,并需自付保管責任;
9、員工如發現內盜,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損部(主管及內保)報告,如情況屬實,將給予該員工500元獎金,對偷竊員工公司將扣除全月工資及獎金,并將所盜物品以十倍價格購買,并在該員工檔案上記錄備案,對舉報者公司將做到絕對保密;
10、員工在公司場所(包括賣場)內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顧客交來的拾到物品時,須立即給予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轉交防損部并記錄在案,同時廣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員工詢問遺失物品時可指示失主去防損部查詢。所有遺失的物品將由保安部保存,并由保安部負責處理;員工若有任何隱藏失物不報的行為將按偷竊行為處理;
11、對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頂或故意違抗;
12、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有事離開須向主管報告;不得與同事嬉戲打鬧,與顧客發生爭吵:員工下班后或休假期間,
不得無故在公司逗留。禁止在公司場所內酗酒、賭博;
13、隨時維持賣場商品、或加幾個包干區的清潔;
14、不準在賣場內吃食品,喝飲料,動用或使用賣場內的商品;
15、員工(促銷員和廠家進店人員)購物時,必須在早班下班后才能購物,不準在工作時間購物或將所購商品存放于服務臺,員工不得私自扣留暢銷商品;
16、快下班時不要催促顧客,不可有任何準備下班的動作,不要在顧客面前表現出一副急躁不安,走來走去的樣子,要以愉快的心情歡送顧客。
違紀處罰標準
一、 一般過失(A類過失 每次處罰2~5元)
(一般過失給予員工口頭警告,并要求員工在過失單上簽字確認后,存入人事檔案)
1、 上班穿無帶涼鞋,靴子;
2、 個人衛生不佳,工作服上有明顯污跡或不整齊;
3、 員工指甲過長或指甲里特別臟(個別指甲留長也不允許);
4、 留怪發型,頭發凌亂;
5、 男員工頭發過耳,女員工頭發過肩沒有梳起;
6、 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內,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7、 上班時間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8、 隨地吐痰,當眾挖鼻孔,掏耳朵;
9、 男員工戴奇異飾物;
10、生鮮部員工戴戒指,涂指甲油;
11、當眾嚼口香糖;
12、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按規定,晚到5分鐘以內為遲到,30分鐘以上為曠工}
二、輕度過失(B類過失 小過5~10次)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并處以20元或以上罰款,存入人事檔案)
1、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兩次(含兩次)。
2、 代人打卡(或請人代打卡)。
3、 在賣場換裝,整理衣物,梳頭化妝,照鏡子。
4、 站姿不佳,身體松懈懶散,東歪西靠。
5、 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
6、 工作時間會友。
7、 上班時間結伴上廁所。
8、 沒有按時完成上貨,清理、整理倉庫。
9、 兩次以上(含兩次),被口頭警告工作不改的。
10、營業時間在賣場并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嘲笑打鬧。
11、1月內有兩次一般過失口頭警告者。
三、重度過失(C類過失 大過扣20~50元)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情節嚴重者扣除相應獎金,計入人事檔案)
1、 在賣場聊天,工作時間打瞌睡、睡覺;
2、 在賣場里仍遞商品;
3、 曠工1天以上(含1天);
4、 吃飯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以上,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5、 工作時間擅自離工作崗位、串崗;
6、 未經批準私自調班;
7、 在賣場、庫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煙的地方的地方吸煙;
8、 工作時間在賣場大聲喧嘩、叫罵、追逐打鬧;
9、 盤點中出現人為重大紕漏的;
10、在賣場內評論商品的進貨渠道、進價、制作過程、質量問題等
11、無論什么原因,于顧客發生爭執的;
12、在工作期間使用粗俗、污穢、漫罵等有損個人形象、企業形象語言;
13、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的;
14、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區大聲喧嘩、爭吵唱歌吃零食,影響辦公秩序;
15、丟失重要單據;
16、故意隱瞞事實,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17、經核實使用虛假病假條;
18、違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變商品價格;
20、沒有按照采購部的商品清單訂貨;
21擅自改動商品陳列排面;
22、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含五次),并扣除當月獎金;
23、傳播內容失實的小道消息,制造謠言(扣除全部獎金);
24、一個月內兩次輕度記錄(小過),扣除當月獎金;
25、主管級以上人員決策失誤,影響企業形象和銷售業績(扣除當月獎金);
四、嚴重過失(D類過失)
(犯有嚴重過失者經查實后一律予以除名,并根據情況處以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索賄受賄,貪污盜竊,吃拿卡要;
2、 故意毀壞商品及公司財產;
3、 私自將超市商品拿出超市;
4、 拒不執行上級指示,不服從工作安排;
5、 越權行使造成嚴重后果的;
6、 款共三天以上(含三天);
7、 收銀員私拿、留存或代他人留存營業款及結賬時少收或不收款;
8、 泄露公司機密的;
9、 打罵顧客,造成不好影響的;
10、嚴重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11、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機密文件、規章制度等帶出公司;
12、傳播小道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的;
13、觸犯國家刑事;
14半年內犯有兩次(含兩次)重度過失
員工考勤制度7
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二0__年九月三日
員工考勤制度8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9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進工作作 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考勤對象為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以及勞務派遣、 臨時借用等編外用工人員。
第四條 考勤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制。
綜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考勤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組,由公司主要領導任 組長,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公司級領導任副組長, 綜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環部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考勤考核工作 組成員,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各部門成立由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考勤工作小組。
第六條 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及編外用工人員到崗情 況,接受本部門人員請銷假手續,定期上報考勤情況,建立 和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檔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強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嚴肅 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體員工應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
第八條 公司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30 時-18:10 時 冬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00 時-17:40 時 夏季、冬季作息時間分別從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出勤者即為遲到。
員工于下 班前,未經批準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十條 遲到、 早退分為三類情況進行考核: (一) 遲到、 早退時間在 10 分鐘以內的,為第一類; (二)遲到、早退時 間在 10--30 分鐘以內的。,為第二類; (三)遲到、早退時間 超過 30 分鐘的,為第三類。
第一類遲到、早退 1 次者,進 行批評教育,第一類遲到、早退 2 次者,進行警告;第一類 遲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類遲到、 早退 1 次者, 處罰 100 元; 第三類遲到、早退 1 次者,處罰 200 元。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 班時間在本部門實行簽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 ,經核準者。
(二)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三)臨時事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第十二條 考勤實行日考勤月上報的考勤辦法,重點考 核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三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天要及時準確地記錄本 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妥善保管好各種休假憑證。
每月 25 日前將匯總后的考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綜合部。
第十四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組織對各 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同時不定期進行抽查。
各 部門每季度對本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糾正 考勤工作中的問題。
以便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三章 請銷假第十五條 請假種類一般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
員工申請各 類請假,均需事先履行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 履行請假手續須事先填寫《公司員工請假審 批表》 ,然后按相關領導審批權限分別進行簽批。
最后報送 綜合部進行請假條件審核并備存。
請假手續副本由本部門兼 職考勤員留存。
第十七條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請假審批手 續的,員工本人應利用各種通訊方式于當天口頭向對應批假 領導申請。
事后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并說明理由,否則
視為曠工。
第十八條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 審批: (一)公司一般員工請假 2 天及以內的,由部門部長批 準; 3 天及以上的, 經部門部長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1 天的,經本部門部長同 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2 天及以 上、中層正職領導及副總師請假 1 天的,經公司分管領導同 意,行政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黨群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并 報綜合部備查。
(三)公司級領導外出請假需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員工申請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 婚假、 喪假、 探親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般員工請假, 需本部門部長批準; 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經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正職領導及 副總師請假,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行政正職報公司總經理 批準,黨群正職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
第二十條 員工假滿,應向準假領導銷假,同時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并在考勤系統中銷假。
逾期不歸又無正當 理由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一條 各類假期標準及待遇,依據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公務出差第二十二條 任何公務出差人員,事前都要履行公務出 差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公務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一般員工:國內各類公務出差一周及以內的,需 經本部門部長批準;超過一周的,需由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 分管領導批準。
(二)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國內各類公務出差,需經分 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綜合部 備查。
第二十四條 持公務護照出國的一般員工,需經本部門 部長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副職及以上領導,需經 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 綜合部備查。
第二十五條 持因私護照出國的,到綜合部填寫《公司 出入境簽批單》 ,待有關領導簽批后,由綜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關證明材料和簽章公安部門出入境審批表。
第二十六條 公務出差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后,需將最終 請假情況(包括公出時間) ,告知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做考勤 備查記錄,并在公務出差結束后向準假領導銷假,并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
第五章值班紀律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值班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各部門 安排的值班按月報綜合部。
第二十八條 自覺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按照及時、準確、保密的 原則,妥善處理接收的文件、報告、請示、批示、電話、傳 真、信函、請柬等,并將辦理情況做好記錄。
(三)對突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信息報告,值班人員要 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報告,跟蹤掌握信息,并根據公司領導 的指示,做好后續安排工作。
(四)認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員應按要求認真 填寫《值班日志》 。
接班人員應認真檢查現場值班室各項辦 公設備是否齊全完整并運行良好,若有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解 釋清楚,并及時處理,不得影響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員繼續處理的事項必須交接清楚,了 解每項工作的處理情況,并認真查看待處理文件夾中的內容, 做到情況明、內容清、心中有數。
如果由于交班人員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條 值班考勤由綜合部統一負責。
考勤結果,包 括對考勤問題的處理意見,每月匯總一次。
第六章會議(活動)考勤制度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出席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 (活動)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參加會議(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參加會議(活動)應按公司會議要求著裝。
(三)會議要求本人參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會議期間手機應關閉或靜音,不得在會場接、打 手機。
(五)會議期間應注意會場紀律。
(六)參加各種活動,要自覺遵守各項活動要求,服從 指揮,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違反以上規定者, 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二條 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活動)時,要向會議 (活動)組織部門及相關領導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 不準遲到早退。
第三十四條 進入生產區域的員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著工裝,安全帽佩戴 規范,胸卡一律佩掛在胸前,不可隨意佩帶,以保證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嚴肅性。
(二)胸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員工進出生產區域須主動出示胸卡,并有義務接 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保安有權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員工進出生 產區域,安檢人員對安全帽的.佩戴有監督處罰權。
(四)胸卡由個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愛惜使用,不得 隨意涂改和損壞。
丟失胸卡者需到綜合部申請補辦胸卡,補 辦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進入生產區域要統一著工裝,嚴格按照安全規范 著裝,不符合者嚴禁進入。
(六)外委單位人員進出生產區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裝的穿著與本公司員工要求一致,只區別于著各單位 規定的工裝,同時到綜合部備案工裝款式,以便檢查。
第三十五條 工作期間,公司員工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執行公司保密規定,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和 電子數據不得隨意拷取和外泄。
(二)對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對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及 時地給予解答和辦理,不得拖延不辦。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隨
意拉接電氣線路。
(五)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接打電話聲 音要適中, 不能影響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時間串崗聊天。
(六)保持辦公環境衛生,保證工位整潔,不準亂扔雜 物、或亂堆亂放物品。
(七)乘坐電梯要禮讓,并保持電梯內安靜,不得談論 有關公司機密事情。
(八) 不得攜帶小孩到工作現場或工作時間帶至辦公室。
(九)嚴格執行公司禁酒令,嚴禁員工著工裝在公共場 所就餐。
(十)公司員工應按要求穿戴,做到著裝整潔,不準將 工裝轉借他人。
(十一)進出生產區域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
(十二)實行倒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認真交 接班,嚴禁擅自串班(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時接班,上 一班應堅守崗位,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十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應廉潔自律,認真遵守廉政建設 各項有關規定,不得有**,失職和瀆職行為。
第八章 考核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嚴
肅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交接班期間脫崗的。
(二)沒有及時處理相關事項,致使工作延誤,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三)交班人員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的。
(四)飲酒后到崗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三十八條 凡中層領導違反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處罰,其處罰 額度為普通員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條 未按時報送 《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單》 和 《編 外用工人員到崗情況統計表》的或瞞報虛報的,要對部門負 責人及兼職考勤員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對各部門考勤管理工 作進行一次評定,對于認真嚴格開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門及 兼職考勤員,由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報嘉獎意見,經總經理批 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外委單位人員, 首次違反本辦法條款的, 由用人部門給予提示和警告;兩次違反本規定條款的,由用 人部門責成外委單位更換工作人員。
第九章附則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部長是保證所屬員工,以及本部門
編外用工人員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發 現本部門在職員工和編外用工人員有不當行為時,應及時批 評教育;對屢教不改,嚴重違反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提出 處理意見, 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報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 (含 工會部門)研究處理。
第四十三條 當本部門兼職考勤員更換時,應及時報綜 合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員工對公司處罰有異議的,應于處罰 決定后 7 日內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出復議。
員工考勤制度10
為加強員工的管理,保證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物業公司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須由員工本人執行,嚴禁代打卡。發現代打卡者每次罰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須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漏打、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五元;
二、請銷假制度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實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臨時有事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審核后,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事假:部門經理有權給予本部門員工一天以內的假期,超過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須報請總經理,三天以上則需請示執行董事,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2、病假:員工因病無法工作,須電話請示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時交付醫院開具的診斷書;超過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內的,由主管領導匯報總經理,超過三天的須報經執行董事批準;
3、住院:員工因病需住院治療,須出具住院通知書原件后將復印后送交主管部門領導,并由主管部門領導向上級匯報,同時報辦公室存檔。
4、臨時外出:員工在工作時間臨時外出,須請示本部門經理同意后,并在辦公室公示板上標明外出時間、處理事項及返回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5、請假:除因病無法工作之外,均應于請假前處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6、調休:員工申請變更休息日須提前填寫調休申請單,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員工考勤制度11
為了維護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為學校教學、行政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后勤服務保障,根據上級部門及《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后勤實業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本公司在編、人事代理人員考勤按照《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處理)。
一、考勤對象
凡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聘用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均在此考勤辦法之列。
二、考勤辦法
(一)、出勤制度
1、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無故缺席。
2、學校和公司統一安排的政治學習、各項集體活動,員工應按要求準時參加。因事請假者每缺勤1次按1天計算事假;無故缺勤者按曠工1天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程序
一般員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須按下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病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去醫院檢查治療,應提前向所在中心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癥不能提前請假的,可憑病歷準假1天,超過1天的應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因患疾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休息2天及2天以上的,應出據醫院的病休證明;因病當天不能及時到校請假的,應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先通知所屬中心,然后再補請假條或病休證明,時間不能超過2天。
2、事假
一般員工因事請假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3天以內的由部門主任審批;
3天以上5天以內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天以上7天以內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7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公司辦公室備案,超出7天以上的事假天數應抵算該職工年休假的天數。
3、中心副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中心主任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公司分管領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法定假
員工需要休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應履行正常的申請休假手續。
(三)、考勤管理
1、各中心須配備一名兼職考勤員,具體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2、考勤員應認真做好考勤工作,了解、掌握本中心人員的出勤情況,收集、核實各類假條,每月應將考勤情況主動向本中心主任匯報(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認真填寫考勤情況統計表,并于次月19日前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考勤與獎懲
(一)、員工應遵守學校出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公司發給員工相應崗位的工資。
(二)、請假天數和各項待遇的扣減
1、員工在一個月內病假7天以內或事假3天以內的,公司扣除員工實際請假天數每天1/23相應崗位工資;
2、病假7天或事假3天以上、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內的,公司發給員工70%相應崗位工資;
3、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上的,公司發給員工50%崗位工資,其他待遇停發;
4、員工1年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該員工崗位工資的30%;
5、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崗位工資的20%,直至該員工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租賃協議期滿。
(三)曠工的認定及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部門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4)、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5)、經教育仍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含內部人員流動)。
2、曠工的處理:
(1)、無故曠工1天的,扣除當月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2)、無故曠工2天及2天以上7天以內的,扣除30%當月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3)、無故曠工7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除60%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4)、無故曠工15天及其以上的,公司按學校、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辭退。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屬于法定假(主要指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的,不影響各項薪酬待遇。
四、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員工考勤制度12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考勤工作,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職責,保證飲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河池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辦法》(院政發[20xx]9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工作時間按中心規定的各食堂班組、各崗位人員上、下班時間實行;
2.員工上、下班實行按指紋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鐘、下班晚30分鐘刷卡均為有效,30分鐘以上為無效考勤(東三食堂接待、服務員守廂的除外),刷卡時無法識別的,應在10分鐘以內報告管理人員,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曠工處理。
3.凡遲到、早退(含開會)10分鐘以內的,扣發業績獎10元,11—2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20元,21—3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3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業績獎50元;無故曠工1天的,扣發業績獎1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80%;無故曠工2天的,扣發業績獎2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50%;無故曠工3天(含3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并取消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二、請假規定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請事假應到中心辦公室填寫請假條,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能離開,如因臨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因病、直系親屬生病需要照顧的,事后以醫院證明補假條)
2.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10%(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
3.連續請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要求本人寫辭職報告書;
4.員工請事假原則允許本班員工之間互調公休或頂班的辦法補回上班時間,互調公休或頂班須征求當事人的同意;
5.員工請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二)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病假;
2.請病假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
3.請病假應寫書面請假條,因病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寫書面請假條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
4.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5%(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間因意外受傷請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相應天數的績效工資。
5.員工請病假最長時間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勸其自動離職;
6.員工病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三)婚假
1.員工請婚假應提前告知中心領導及本班組班長,以便提前調整工作安排;
2.員工請婚假應填寫請假條;
3.婚假一般為3天,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員工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員工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婚假期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天數按請事假處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績效工資。
(五)喪假
1.員工請喪假應寫請假條;
2.凡屬直系親屬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喪事的可享受3天喪假,如需到外地喪葬的,乘車在4小時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時間處理喪事的,不另給喪假;
4.員工在規定喪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規定的喪假時間,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六)其他
1.請病假、產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請事假、婚假、喪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請假理由經查明是否編造欺騙組織的,將按曠工處理。
三、以上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四、本辦法由飲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13
一、 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 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14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有義務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光出勤。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作時光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光。
打卡時光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緊急事務或臨時突發任務,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記刷卡,請部門負責人證明,人事部簽卡。一個月內有三次簽卡的機會,超過的按每次5元處理;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一塊錢;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者沒有全勤獎。每月工作報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計超過3次無全勤獎;日報、周報沒有按時交(公司群眾活動允許的除外),補交的扣5元/次,沒交的扣10元/次。
4、曠工一天扣兩天的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日視為自離,公司將會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光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安排調休或者輪休;
6、有事需要請假的.人員,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請假單交給人事部。事假獲準后,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請假者沒有全勤獎;
7、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總經理,請病假的人員在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需補寫請假單,并帶給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就診證明,病假單和發票交給人事部;
8、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間,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請寫出差單。出差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出差單交給人事部后方可離開。
員工考勤制度15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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