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建言擴大養老險稅優政策范圍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在日前召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保障論壇上,多位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養老金儲備規模和投資收益過低問題依然存在,應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廣覆蓋”,提升其替代率。用業內人士的話說,“隨著人口老齡化加速,在老齡化達到高峰前,建立多層次混合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已成當務之急。”
華夏保險總經理李飛建議,增多專業養老保險公司數量,同時擴大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在李飛看來,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不僅僅需要稅優政策,其他相關管制政策也要“放松”;此外,還應外延、擴大養老產品的功能和服務,使其融入到養老健康服務中;積極開展“保險+養老”以及“健康+養老”探索,以投資的方式介入產業鏈上下游,形成以商業養老保險為中心的良性發展生態。目前,華夏保險正積極籌劃爭取養老險公司牌照。
平安養老險總經理高菁表示,中國人養老的核心問題在于養老金儲備不足,養老金的儲備指數處于基本線以下,儲備規模過低。造成該問題的原因,一是“第一支柱”投資收益過低,甚至低于通脹水平,沒有達到保值增值功效;二是“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建立計劃門檻抬高,覆蓋面不夠,基金積累太低;三是個人養老還是以自愿購買養老產品為主,個人養老金帳戶還沒有建立。
安邦保險集團副總裁姚大鋒表示,推動中國養老保障體系三支柱協同發展,應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廣覆蓋”發展,堅持商業養老保險強替代的發展,讓替代率真正提升。同時,推動商業養老保險混合、可持續發展,充分展現其發展潛力,夯實其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