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養老金上調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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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養老金上調2016
2016年1月1日起,為本市2015年底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8月底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調整內容包括: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為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后低于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見圖表1】
圖表1
調整前養老金水平 | 增加絕對額標準 |
按下一檔調整后的上限 確定補足標準(不含按定額、按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的`金額) |
4855元及以上 | 55 | 按絕對額調整后低于4920(4855+65)元的,補足到4920元。 |
3355元(含)-4855元以下 | 65 | 按絕對額調整后低于3430(3355+75)元的,補足到3430元。 |
3355元以下 | 75 | —— |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體現中華民族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自2007年起,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16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疽妶D表2】
圖表2
2015年年底之前年滿 | 65至69周歲 | 70至74周歲 | 75至79周歲 | 80周歲以上 |
傾斜標準(元/月) | 50 | 60 | 70 | 80 |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員,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并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后不低于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于調整后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573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三是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進行了調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此次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參加2016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2016年8月10日
延伸閱讀
北京養老保險費率下調1%
據市人社局5月31日透露,本市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社保繳費費率,此舉每月將為用人單位降低用人成本近7億元。
據介紹,為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與市財政局這次聯合印發了《關于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5月起,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具體來說,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8%調整為27%,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為19%,個人繳費比例不做調整。
此外,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調整為0.8%,個人繳費比例不做調整。
人社部門強調,在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險種費率陸續調整后,每月將為用人單位降低成本近7億元。不過,本市也會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人社部門介紹,這次養老、失業保險費率調整,由市社保中心通過信息系統統一調整到位,參保單位無需申報。
此外,本市為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對部分單位工傷保險費率進行了重新核定,但目前仍有5.4萬家單位未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為此,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提醒未重新核定工傷保險費率的用人單位,為不影響單位享受調整后的工傷保險費率,請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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