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心理制度匯編細則
廣東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 和心理咨詢工作制度匯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協(xié)作意見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校學生服務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因此,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與學校許多部門有關,要做好這一工作也需要學校各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加強協(xié)作。
二、成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作為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咨詢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委員會主任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學生處、團委負責人和有關專家擔任,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擔任委員。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審查批準學生心理衛(wèi)生輔導中心的工作計劃,對有關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三、學生心理衛(wèi)生輔導中心(以下簡稱輔導中心)作為專門的業(yè)務機構,全面負責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具體工作的開展。輔導中心由委員會直接領導,有責任和義務堅決執(zhí)行委員會的決定并向委員會定期匯報工作。
四、學生處、團委有責任和義務指導和協(xié)助輔導中心開展好政治輔導員的心理健康知識培訓、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學生同輩咨詢、心理健康社團組織建設、心理健康課外活動等工作;保健科有責任和義務協(xié)助輔導中心處理學生的相關身心問題;教務處應指導和協(xié)助輔導中心開展好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教學工作;人事處和財務處應盡力保證輔導中心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jīng)費。
五、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應用心理學教研室,作為專門教學和研究機構,要積極協(xié)助輔導中心開展相關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教研室老師應承擔輔導中心的部分工作任務,如心理咨詢、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生心理發(fā)展促進會、心理健康教育課教學等等。
六、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以各種形式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宣傳和班級心理輔導活動,幫助大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優(yōu)化心理品質(zhì),增強心理調(diào)適能力和對社會環(huán)境、大學生活和學習的適應能力。
七、各學院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輔導中心開展好工作。要將本學院學生在學業(yè)、擇業(yè)、交友、生活等方面表現(xiàn)出來的心理問題以及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及時同輔導中心溝通,協(xié)助心理輔導中心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組織動員和協(xié)助本單位的學生積極參加輔導中心開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測評和團體心理訓練等活動。
八、輔導中心應在不違背心理咨詢工作保密守則的前提下,定期向?qū)W校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學院通報高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動態(tài)信息,并提出相應工作建議。各學院和相關部門應及時將落實建議的情況反饋給輔導中心。
九、輔導中心應通過各種形式對各學院的政治輔導員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論知識的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政治輔導員召開學生心理問題案例討論會,提高他們將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論和方法運用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能力。
【心理制度細則】相關文章:
高級職稱評審論文答辯細則05-26
制度的功能06-06
新制度經(jīng)濟學視角的制度倫理05-30
論外國證據(jù)制度的沿革-神示證據(jù)制度論文03-03
我國現(xiàn)行律師懲戒制度與美國律師懲戒制度借鑒05-02
關于中國假釋制度06-07
制度質(zhì)量與組織生命06-01
法律引證的制度意義05-24
肺結核患者家屬產(chǎn)生負性心理的原因及心理干預08-14
論答辯失權制度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