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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4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
1、在分管校級領導的領導下,根據信息中心的職責范圍,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信息化的制度與規定,推進學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帶領本部門老師,指導教師開展網絡教育教學研究和信息技術開發工作;帶領各個管理教師為學校提供教育教學信息服務。
4、制定和組織實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負責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學校校園局域網、校園廣播網、閉路電視網、網絡教室、語言室、電教室等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用戶做好教育教學信息的獲取、輸入、儲存、處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強網絡教學的課程設計和教學方法的研究,根據學校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規定,研究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配合學科教師一起制訂網絡教學實驗計劃,完善電子教案、課件等音視頻教學資料。
7、負責組織全校教職員工有關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訓、考核等工作。
8、負責制訂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檢查落實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督促、協調、檢查全校電教設備的使用情況,負責重要精密儀器和貴重設備的效益管理。
9、統籌全校電教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維修工作,落實責任到人,確保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10、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按照各級政府采購規定程序組織制定全校電教設備采購方案,做好電教設備的報廢、報損、調撥以及控購商品核查和報批工作。
11、負責組織本中心人員的政治活動和業務學習,了解和掌握人員的思想動態,協調各崗位之間的協同工作,及時地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認真做好本部門年度工作總結。
13、負責網絡信息中心經費的預算、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財務報帳以及部門的資產設備管理。
14、部門各類資料的歸檔與管理。
15、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臨時性工作。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2
為了保障自貢市蜀光綠盛實驗學校校園局域網絡系統安全、促進校園數字化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局域網絡的正常運行,為我校師生提供一個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教學、科研和辦公環境,促進學校與外界的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一章管理組織機構
第一條校園局域網管理小組由學校校長、分管副校長、教導處、后勤處和信息管理員等組成。
第二條校園局域網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制定我校計算機校園局域網及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統籌入網部門與校園局域網中心主結點的聯接;
3、監督校園局域網的運行及網絡安全、保密事宜;
4、研究和審定校園局域網建設和運行中的重大決策。
第三條校園局域網信息安全小組由分管副校長牽頭,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各處室的網絡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信息技術組在校園局域網管理小組指導下開展具體工作,負責校園局域網的短期規劃、建設、日常技術運行管理。
第五條校園局域網的.信息安全稽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第二章應用安全管理
第六條自貢市蜀光綠盛實驗學校校園局域網信息安全由校園局域網信息安全小組負責。
第七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局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八條校園局域網出口處應安裝防火墻以便對有害連接和有害信息進行記錄和過濾。所有提供公開服務的計算機上均應安裝病毒防火墻和入侵檢測系統,對網絡連接進行記錄。
第九條校園局域網用戶必須自覺接受并配合電教網絡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條配備的防病毒軟件必須是經過公安部門認證的產品。對防病毒軟件必須及時進行升級和更新。
第十一條任何連入校園局域網絡的計算機均須安裝病毒防火墻。重要部門的計算機,如財務用機、圖書管理系統、應當做到專人、專管、專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二條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盤、軟盤、硬盤及其它移動存儲器。對外來光盤、軟盤、硬盤及其它移動存儲器,使用前要進行病毒檢測,確認無病毒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如用戶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必須馬受感染的計算機與校園局域網隔離,防止病毒擴散,同時上報信息技術組,以便迅速對網絡和所有工作站進行查毒。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四條校園局域網用戶不得利用校園局域網及互聯網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破壞安定、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各種不良信息。
第十五條學校各處室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嚴格把關,凡涉及國家及學校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校園局域網用戶不允許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
第十六條校園局域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第四章網絡教學應用
第十七條學校重視和加強學校信息化建設,各處室應根據履行職能,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和通訊技術,在校園局域網平臺上開展信息開發、應用與研究工作,實現辦公自動化,管理科學化,以信息化促進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八條廣大教師要認真學習計算機基本知識,不斷提高計算機應用能力;正確地使用計算機,獨立完成常規事務,開發網絡教學課程,將計算機更好地應用于教育教學和管理。
第十九條學校將積極引進一些制作質量好,學科內容精,教學設計特色鮮明的優秀的網絡教學課程。供廣大的教師和學生們共享。積極引進和開發制作平臺,為教師提供良好的開發環境和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學校鼓勵各教研組、各科組利用網絡集體備課,并制作出內容充實、版面活潑、能充分利用多媒體手段將抽象內容具體、形象、生動化的網絡教學課程。
第五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學校及校園局域網管理部門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絡,情節嚴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條例若與國家或上級部門的有關管理法規相抵觸,則以后者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管理條例解釋權為自貢市蜀光綠盛實驗學校校園局域網絡管理小組。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條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信息化工作和規范管理,促進學校信息資源的交流與共享,確保學校信息化工作的實效性,真正發揮信息庫在教學中的作用,根據我縣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基本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信息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化,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學校的業務領導和信息管理員是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管理者,負責學校的信息管理與落實,負責學校信息化進程中的技術指導、支持與錄入工作。
第三條:學校信息員負責學校相關業務系統數據的處理,更新維護,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實用性,確保系統的安全和數據的統一備份。
第四條:學校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信息化學習,仔細地記錄好,并在信息員的指導下,操作演練。每位教師必須利用業余時間,按照局里開通的網址,下載網絡教育資源,自行修改和使用并進行個人單獨存儲。
第五條:信息員要定時地進行衛星電視等信息資源的接收,并保障好教學光盤的有效使用,實行教學資源的光盤專柜管理。
第六條:各教研組長,要精心管理好本組教師的習題庫、課件庫、教案庫,這三庫內容要經常充實與定期錄入,完善并建全學校的資源庫。
第七條:建立建全各項制度,管理好多媒體的使用情況,要詳實地記錄好使用情況,完全體現多媒體輔助教學的作用。
第八條:每學期每位教師都要有一節信息技術實用能力展示課,充分體現培訓學習的效果。
第九條:業務主任和信息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各種設備,確保正常使用,管理好、記載好設備的使用情況,負責好衛生、用電等各項安全。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4
一、學校的計算機要指定專人管理,負責人要管理好計算機,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并負責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和相關軟硬件的安裝、管理。負責人要服從學校微機網絡小組的管理。
二、為了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系統的.設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職工和學生要正確使用和操作計算機,以免因操作不當而損壞機器。不會使用者,要向其他會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術任課教師請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發現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告給該計算機的負責人,負責人要查明情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得應報告給學校。
四、學校的計算機是為辦公和學習而設,教師可以在網上備課、查閱資料、打印資料等;學生可以使用計算機進行學習。嚴禁訪問不健康的網站,禁止玩游戲和觀看影碟,發現一次對相關人員處以警告。
五、教職工和學生要愛護機器,保持室內清潔,及時擦好電腦桌,清除灰塵。電腦桌禁放化學藥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計算機時吃食物。特別注意防塵。避免陽光直射計算機,如遇強雷雨天氣禁止使用計算機。
六、各使用計算機的部門,下班前要關好窗,鎖好門,以防被盜。
七、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并作好標識。
八、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九、計算機出現軟硬件故障,必須及時向負責人報告,由專人維修,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手維修,否則,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損失照價賠償。
十、嚴禁使用外來磁盤,如一定要使用,必須先殺毒,再使用。未經學校批準,計算機禁止外借和外來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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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工作職能信息中心是學校實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門,擔負著學校各類信息化應用的建設、管理、服務、維護的只能。具體的工作任務如下:
1、總體工作:負責學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全校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的管理,信息資源的收集、制作、利用、發布的過程、方法和手段,承擔教師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和指導,制定學校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職能范圍:負責計算機網、廣播網、電視網、電話網等校園網絡的運行、管理和維護,以及計算機、電教、圖書館、閱覽室、文印室、廣播站和校報等等相關方面的工作。
3、教學任務:承擔信息技術課程教學任務,貫徹執行本校的教學計劃,提高全省信息技術課匯考的通過率。
4、培訓任務:搞好多媒體課件、多媒體技術、網絡技術和辦公軟件應用的培訓工作,定期舉辦各種形式的信息化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信息化應用技能。
5、校園網建設:負責校園計算機網、廣播網、電視網的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
6、網站建設:負責學校網站的建設、維護和日常更新,做好網上宣傳和網上辦公。
7、照相錄像:承擔校內宣傳和教學工作的錄像和照相任務,學科研究等專題片的`制作,硬盤復制、光盤刻錄、圖片掃描、視頻采集等。
8、課件制作:教學課件和教學素材的制作與保存。
9、信息采集:負責學校信息資源的收集與采編,建立學校資源庫(課件、教案、試題、教學光盤等),發布在學校內部辦公網上,為教育教學服務。同時,也為學校領導及其管理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10、電教服務:準備好各教研組多媒體課堂教學任務所用的電教設備,負責學校各計算機室的上機安排、多媒體教室的使用。
11、維護咨詢:負責對學校辦公自動化系統、計算機教室、各辦公室、廣播站、文印室、編輯部等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定期檢查和維護各班教室的廣播和線路,負責為全校師生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2、團隊建設:信息中心要逐步選聘、培養優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計算機網絡、信息管理、計算機硬件維護、軟件開發、網站建設、教育教學、電教、管理及服務等各類人才組成的專業隊伍,要有很強的業務經驗和服務能力,以適應學校信息化建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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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辦公計算機管理制度教師辦公計算機是學校實施現代化教育教學的重要工具,為保證其正常使用,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條例:
1、各年級組的計算機,年級組長為該計算機管理責任人,各處室的計算機,處室主任(負責人)為該計算機管理責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維護好辦公設備,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使用者要負全部責任。
3、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設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工作組名等。
4、拆卸計算機外殼,或維修零部件,應在管理責任人的'同意下進行。
5、不得隨意調換他人計算機的某些部件,如鼠標、鍵盤等,也不能私自更換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決不了的故障,請與信息中心聯系,由信息中心檢查維修。
6、計算機原則上不得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軟件,嚴禁教師在上班時間利用年級組、處室計算機打游戲、聊天或做與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不相關的事。
7、教師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網絡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規,預防計算機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聯網進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允許瀏覽不健康網站。
8、學生不得使用辦公室的計算機,若幫教師進行錄入等工作,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9、應保持計算機和電腦桌的清潔,注意防塵,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工作,搞衛生時,抹布要擰干,防止機箱、顯示器內進水。
10、使用完畢后要按照正常的關機方法關機,不得強行關閉電源,下班時務必切斷插座電源,確保用電安全,關好窗,鎖好門,以防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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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校信息化系統的正常運行,有效地保護信息資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風險,保障學校經營管理信息安全。根據《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學校信息化系統,是指學校所使用的“集團管理軟件”所覆蓋的使用單位、使用人、以及計算機及其網絡設備所構成的網絡系統。具體有財務管理系統、物資供應管理系統、銷售管理系統、地磅系統、資產管理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oa辦公自動化系統。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學校及所屬單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統的操作員和系統管理員。
第二章、職責描述
第四條、學校企管信息部
1、根據國家和行業的發展制定學校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實施學校信息化建設;
3、負責學校信息系統的維護及軟件管理;
4、負責對各單位信息系統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學校信息化系統負責人
1、協調學校各種資源,及時處理對系統運行過程中的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及突發事件;
2、負責督促檢查本制度的執行;
第六條、學校系統管理員
1、負責應用系統及相關數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負責解答各所屬單位人員的問題咨詢,處理日常問題;
第七條、各單位系統管理員
1、熟悉掌握系統,能夠處理系統應用中的問題;
2、要及時建立問題處理情況匯總表,并定期上報給學校系統管理員,由學校系統管理員匯編成冊,定期下發給所有操作人員,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識共享;
3、負責本單位新進員工的信息系統技能培訓;監督本單位操作人員進行規范操作;
第八條操作員
1、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和系統運行規定進行操作、不越權操作、不做違規業務;
2、保證自己的密碼不泄密,定期更換密碼;
第三章、內部支持體系管理
第九條、為了確保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信息系統的運行,問題的提交與處理必須按照逐級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各單位操作人員發現問題填寫“日常操作問題記錄單”先提交給各自所屬單位的系統管理員歸集與處理;
2、在各單位系統管理員不能處理的情況下再提交到學校系統管理員處理;
3、學校系統管理員不能處理的情況下統一提交用友軟件學校,用友技術顧問將制定處理解決方案,和學校系統管理員一起處理;
4、問題解決后,將問題解決過程記錄清楚,并由學校系統管理員備案,形成全學校系統知識庫;
第四章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條、系統維護及軟件安全管理
1、系統管理員,每天定時檢查系統運行環境,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2、使用信息系統的計算機都應安裝統一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庫,在計算機需要讀取外來數據時應先查殺病毒;
3、制定信息系統的災難恢復計劃,并確定實施方案;
4、服務器及系統軟件涉及的各類用戶名稱及密碼由企管信息部系統管理員嚴格管理、定期更換和及時存檔;
5、服務器必須使用不間斷電源(ups),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核算數據丟失或錯誤影響系統正常運行;
6、當信息系統數據紊亂或確需對信息系統數據庫進行修改或刪除時,必須由軟件供應商的技術人員評估后,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經學校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數據庫操作;
7、在系統運行過程中,應每天對系統及數據進行備份,每月刻錄一張數據光盤備份;
8、發生計算機系統安全事故和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立即向保衛部及學校企管信息部報告,并保護現場;
第十一條、計算機管理制度
1、使用人員如發現計算機系統運行異常,應及時與信息中心人員聯系,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擅自調換設備配件;
2、不得讓無關的人員使用自己的計算機,嚴禁非專業技術人員修改計算機系統的.重要設置;
第十二條、操作規范
1、操作人員必須愛護電腦設備,保持辦公室和電腦設備的清潔衛生;
2、操作人員應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并能正確操作學校信息系統和熟練使用計算機;
3、工作時間禁止上網瀏覽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不得下載與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以防止計算機感染病毒和木馬,影響系統正常運行;
第五章、系統人員權限管理
第十三條、系統權限指應用信息系統時,不同角色所需的權限,分為財務核算系統權限、系統報表權限、人力資源系統權限、供應鏈系統權限、地磅系統權限、資產管理權限、協同辦公系統權限;
第十四條、信息系統中所有用戶及所屬角色的權限均由各單位系統管理員參照基礎角色權限表填寫并提交學校系統管理員,由學校系統管理員統一備案;
第十五條、權限變動
1、信息系統中用戶及權限的新增、變動、撤消均由各單位業務部門負責人發起,由各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實施;
2、信息系統中用戶權限新增、變動、撤銷由各單位系統管理員具體實施后,報學校系統管理員備案;
第六章、系統日常操作管理規范
1、財務系統操作手冊
2、人力系統操作手冊
3、供應鏈系統操作手冊
4、資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
第七章、客戶端配置及網絡要求
電腦配置要求:
硬盤:操作系統所在分區需要5g剩余空間
打印機:操作系統所能適配的打印機
顯示適配器:桌面分辨率能顯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統:windows 2000、xp、vista
瀏覽器:ie 6.0以上
網絡帶寬要求:需要安裝系統的電腦在5臺以內的接入2m以上穩定的帶寬,5—10臺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帶寬,10臺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帶寬。
第八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學校企管信息部。
2、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學校備案。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8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努力創設一種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人人參與、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根據我校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要加強教育管理平臺、教學應用平臺和教育資源的建設,加強信息技術在教育管理、教學各個層面的運用,利用信息技術,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促進教育現代化。我校教育信息化應由影響教育外在形態向影響教育核心因素轉變,推進教育創新,以教育科研為先導,推動教學手段、教學內容、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管理等的創新。
二、具體措施:
(一)抓好三支隊伍的建設:
1.教學應用隊伍。要求學校55周歲以下教師100%接受信息技術培訓,能夠在現代教育理論指導下應用網絡環境開展學科教學, 能積極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優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教師應用網絡環境開展學科教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
2.資源開發隊伍。鼓勵教師能較熟練地自主開發設計多媒體課件,進行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的教育研究活動。
3.信息技術學科教師隊伍。要求通過校本培訓、在職進修、教研活動等多種形式,更新觀念,提高業務能力,促進信息技術學科整體教學質量、效益的提高。
(二)加大教育信息化科研力度
在現代教育思想指導下,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解決方法,指導教育信息化實踐沿正確方向發展。積極鼓勵教師以科研為先導,以減輕學生負擔、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培養學生自主能力和創新精神為目的,加強信息技術環境下教和學的規律研究;在教育決策管理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各個環節全方位實現信息化,實現科學管理和科學決策;
(三)建立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加強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將教育信息化工作納入各項評估范圍。把信息化建設工作列入學校學期考核中,并作為教師專業化發展的重要素養之一。建立激勵機制,對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成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積極組織教育信息化應用與教學觀摩活動、教學軟件征集評比活動。通過現場交流、經驗總結等形式積極推廣先進經驗,促進教學改革和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領域中的應用,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快速發展。
1.常規考核:
(1)全體教師要會在學校網站注冊,會使用報修、留言、教育電影評論、網上評課、教研組內發表文章等功能。
(2)部門中層領導負責本部門校園網站對應欄目的版面設計和新聞更新。
(3)教學一線教師會熟練使用智慧教育平臺進行教學教研活動研討、交流。
(4)教學一線教師能熟練掌握學科網,能充分利用學科網資源進行教研活動。
(5)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運用多媒體課件上一節校內公開課。
2.激勵辦法:以下獲得獎勵的在學期年末綜合評優和獎勵中優先考慮。
(1)教師參加各級、各類信息技術培訓與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或獲獎的。
(2)教師參加各級、各科教學軟件、課件、論文競賽評比評選活動中獲獎的。
(3)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教育信息化競賽中獲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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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校信息化建設,規范和加強信息化管理,確保網絡與信息安全,充分發揮信息網絡資源作用,根據國家和湖南省相關法律與法規,結合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校堅持信息化建設、管理與應用并重,在不斷完善遠程教學網絡建設和校園網絡建設的同時,大力推進辦公自動化系統、電子政務和全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多媒體寬帶教育網建設,努力把校信息網絡“建成網上馬克思主義理論宣傳陣地和全省網上干部學院”,不斷促進信息網絡資源共享。
第三條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校園計算機網絡、公用計算機設備、遠程教學設備設施、多媒體教學設備(基于聲、光、電技術的設備)及其他大型電子設備等信息化設備設施的規劃、建設、購置與維護工作;
(二)信息化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應用和信息技術的普及培訓工作;
(三)負責校院校園網絡的信息發布、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
(四)對全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信息化工作的業務指導。
第四條校成立信息化建設與互聯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規劃校信息化建設,負責全校信息化管理與應用等相關協調工作。信息化建設與互聯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信息技術部。
第五條信息技術部作為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職能機構,具體負責校信息網的建設、管理與維護,保障校信息流的安全與暢通,協調校信息資源開發與利用,并為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管理和其他用戶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技術服務。
第六條校加強信息化專業隊伍建設,并為信息化建設提供必要的物力與財力保障。
第二章信息化建設
第七條凡屬計算機網絡、電話網、電視網、多媒體教學監控系統和用于攝、錄、編系統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均應符合校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信息技術部參與校信息化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審定和負責工程技術質量把關。
第八條信息網絡工程項目,必須由校信息化建設與互聯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九條信息化設備設施的購置,由信息技術部根據校院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和實際需要,在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經財務核定經費和校領導審定后,和資產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相關部門應切實做好設備驗收、登記造冊、領用、安裝施工監理和售后服務跟蹤管理等工作。
第十條信息設備維護維修和報廢處理
(一)校園網絡系統、遠程教學網絡系統、電化教學系統等設備的維護維修,由信息技術部全程負責,配件所需費用在校信息設備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各部門購置的辦公用信息設備,由信息技術部免費提供維修服務(保修期內,由設備供貨商負責),配件所需費用由設備所屬部門負責。
(三)學員宿舍的信息設備,由信息技術部負責維護,維修所需配件費用通過專題報告解決。
(四)個人信息設備的維護維修,由用戶自行負責。
(五)信息設備在使用期限過長,設備老化或損壞已無法正常使用,或因技術進步原有設備不能滿足業務需要的情況下,設備使用部門可提出報廢申請,信息技術部出具技術審核意見,資產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報廢處理。
第三章校園網管理
第十一條計算機網絡管理
(一)運行管理
1、校建立校園網、開通互聯網,旨在為教學、科研、管理和咨詢提供信息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和破壞校計算機網絡,不得任意擴大網絡使用范圍和隨意增加計算機終端。
2、校計算機網絡設備及其線路的安全運行、校園網IP地址的分配、系統資源的配置和上網用戶的賬號管理,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3、嚴禁私自組建局域網。凡需以局域網形式接入校園網的,須事先向信息技術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用戶管理
1、校園網的用戶,特指校所轄的辦公上網用戶、家庭上網用戶、學員上網用戶和經批準接人的其他用戶。
2、校園網用戶實行注冊登記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轉借和轉讓用戶賬號。辦公用戶上網,由所在部門書面申請注冊;家庭用戶上網,憑用戶繳費收據辦理。
3、教職工辦公上網和主體班學員上網實行無償服務。
4、家庭用戶上網和研究生上網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按校有關規定執行。網絡服務有效期期滿,網絡自動斷網,信息技術部應在用戶期滿截止日的15日前,通知用戶到財務處及時辦理續費延期手續。
5、辦公上網用戶在辦公時間內上網,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嚴禁利用辦公電腦進行娛樂游戲、網上聊天、網上交易和其他經濟活動。
6、嚴禁上網用戶利用校園網絡訪問賭博網站、反動網站和在互聯網中發布反動信息、黃色信息;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黑客攻擊軟件攻擊他人電腦、校園網服務器和散布計算機病毒。
(三)終端管理
1、辦公用電腦,由所在單位(部門)負責管理。各單位(部門)新購或配發電腦時,應及時向信息技術部備案。由信息技術部負責全校辦公電腦技術檔案的建設與管理。
2、學員宿舍的電腦,由宿舍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圖書館、計算機房的電腦,由使用部門負責管理。
3、家庭用電腦,由用戶自行負責管理。
4、校統一購置校園網防病毒軟件。凡接入校園網的用戶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及時進行病毒庫更新。
第十二條校網站管理
(一)校網站系統由校門戶網站和各部門網站構成,該系統是校對外宣傳的窗口、信息公開平臺和網絡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各部門網站作為校門戶網站的子站,所發布的重要信息是門戶網站主要內容之一。
(二)在校網上發布信息,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與法規和校有關制度與要求,做到內容健康、合法、無差錯。校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應對主頁相關欄目和部門網站信息內容的政治性、真實性、客觀性與正確性負責。
1、校網站主頁上的欄目設置、頁面設計與修改,由校辦公室會同信息技術部共同規劃,報相關校領導審定。
2、校網站主頁相關欄目的信息發布,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實行分工負責:
(1)“校概況”欄目,由校辦公室撰稿與發布;
(2)“校要聞”、“信息發布”欄目,由各部門供稿,部門負責人初審,校辦公室審核后發布;
(3)“專家學者”欄目,由人事處負責組稿與發布;
(4)“教學動態”欄目,由教務處負責組稿、審核與發布;
(5)“科研信息”欄目,由科研處負責組稿、審核與發布。
3、部門網站上的信息發布,由各部門負責審核,并指定專人錄入與發布信息。
4、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數據備份等技術問題,由信息技術部指定專人負責。
(三)校各直屬單位應重視和加強部門網站建設,明確一名工作人員(信息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網頁的建設與管理情況,作為校年終“文明處室”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管理軟件的管理
管理軟件,是指為滿足校教學、管理和應用的需要,引入(含購入、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計算機應用管理系統。
(一)校各直屬單位引入的管理軟件,應及時向信息技術部備案,以便統一管理和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二)面向全校和基于校園網絡的數據庫管理軟件,由信息技術部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應用管理權限歸屬相關職能部門,信息技術部負責進行技術管理。
(三)數據庫管理軟件服務器的管理、數據庫管理軟件應用人員的培訓與技術支持,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第十四條校電子政務網,是在省委電子政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信息產業廳、省委信息中心和保密局的指導下,建立的與我省電子政務網直通的計算機網絡。
(一)電子政務網具有較高的安全級別和保密級別,應與本校的校園網在物理上完全隔離。
(二)電子政務網的用戶和應用,應由校委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審批與管理。
(三)電子政務網的技術支持,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第四章遠程教學網與電化教學系統管理
第十五條遠程教學網接收站的管理與使用,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一)工作人員須嚴守操作規程,不得私自安裝與網絡傳輸內容無關的軟件和硬件,不得私自改動DVB廣播系統程序或拆裝軟、硬件。如網站出現故障或遇到其它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中央黨校遠程網絡中心取得聯系,尋求技術支持與解決辦法。
(二)遠程教學網接收站ODU及CDM570機箱,應保證全年365天、天天24小時開機,并定期做好設備系統檢修與保潔工作,確保信息的傳輸與接收。
(三)根據中央黨校和校在職研究生教育遠程教學課程的安排,應及時做好相關課程的直播、收錄和重播工作。
(四)建立健全網絡機房的管理制度與值班制度,注意防火防盜,認真做好網絡運行、設備使用、故障維護情況的詳細記錄。
(五)配合中央黨校對全省遠程教學接收站提供技術咨詢與服務,進行業務培訓與設備維護。
第十六條多媒體教學系統的管理與維護,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改動控制系統程序或拆裝系統軟件與硬件。如遇特殊情況或系統出現故障,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向校分管領導匯報,尋求解決辦法。
(二)應定期做好多媒體教學系統設備維護與保潔工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系統設備維護與調試時,各部門應予積極配合。
(三)使用多媒體教學系統,使用部門應當提前l天向信息技術部提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七條電視教學課件制作與資料攝錄的管理
(一)為推動電化教育事業發展,校成立電視教學課件制作小組,負責制定電視教學課件制作計劃。成員由教務處、財務處、函授學院、信息技術部和相關教研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
(二)電視教學課件的攝錄、編輯與制作和電視攝錄設備、演播室的管理與維護工作,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三)校舉辦政治學習報告會、重大慶祝活動和召開重要會議時,信息技術部應負責進行現場直播和做好相關資料的攝錄與保存工作。有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其書面具體方案,并報請校領導同意后,送交信息技術部操作執行。
第十八條聲像資料管理
(一)信息技術部負責校院重大活動的聲像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二)校院聲像資料存儲和管理要建設專用服務器,由專人負責,確保聲像資料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
(三)要充分發揮校院聲像資料的作用,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聲像檔案查詢和調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校園網絡視頻點播系統的`管理,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一)根據校信息化建設統一規劃,實施校園網絡視頻點播(VOD)系統設備擴容與升級改造。
(二)切實做好視頻點播(VOD)系統節目資源的采集、編輯、存儲與更新工作。
(三)按規定對視頻點播(VOD)用戶申請進行審批,對運用狀態進行監控,及時排除故障,保障正常運行。
第五章電視電話網管理
第二十條電視網、電話網的管理、運營與收費,均由各運營商負責;為了確保信號和線路的暢通,由信息技術部代表校對其進行監控與監管。電視信號出現故障,由信息技術部與運營商聯系解決;電話線路(電纜至用戶話機的下戶線部分)出現故障,由信息技術部代為維護。
第二十一條校辦公電話的配置原則和開通范圍
(一)校領導、巡視員、副巡視員辦公室,各室配置一部,開通國內長途。
(二)校直屬各處室正副處長(主任)、教授每室配置一部。開通范圍:每個處室開通一部國內長途,其余均只開通市內電話。
(三)每個職能科室班組,配置一部電話,開通市內電話。
(四)學員宿舍和公共場所,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開通市內電話。
第二十二條辦公電話管理
(一)辦公電話,由信息技術部按校規定的配置原則和開通范圍負責聯系、組織安裝。
(二)辦公電話費一律按“定額包干、超支自負”的原則管理。超支部分由財務處從分配給該部門合理的業務經費中扣除,一年一結。
(三)經費單列部門的辦公電話費由部門承擔,列入成本。
第二十三條住宿電話和移動電話由用戶自行負責。
第六章互聯網與電視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強化校園網的信息安全保護意識,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防止發生可能影響國際互聯網絡運行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校園網安全管理秩序。
第二十五條校計算機網絡國際聯網日常安全的保護、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公共安全和校園網及各聯網用戶的合法權益與公眾權益的維護,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的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和危害校園網安全的活動,嚴禁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和傳播淫穢、賭博、封建迷信等違法違紀信息。
第二十七條遠程教學網,按涉密網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遠程教學系統接入本單位計算機網之外的其它信息網,不得將遠程網絡傳輸的內容傳播到因特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不得擴大傳輸內容的使用范圍,不得將收錄的節目在地方電視臺播出。
第二十八條境外衛星電視接收,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有關政策與法規。信息技術部應嚴密監視接入校園有線電視網的境外電視節目內容,發現問題,須及時報告并作緊急停播處理。
第二十九條加強計算機網絡安全監控,提高緊急處理應變能力。
(一)信息技術部應安排專人對校園網內病毒感染情況實施監控,及時發布防病毒信息,并負責對校園網用戶防治病毒進行業務指導。對嚴重感染計算機病毒,給校園網運行構成影響和威脅的電腦,信息技術部在通知用戶進行病毒查殺的同時,可先行中斷其網絡,待驗收后再重新開通。
(二)當發生黑客入侵校園網或互聯網暴發大規模病毒感染等緊急情況時,應果敢切斷校園網與互聯網的聯系,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事后,信息技術部應及時將情況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并通報全體用戶。
第三十條校園網安全保護責任
(一)校園網上各聯網部門、上網服務場所和個人用戶,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對國際聯網的安全監督、檢查、技術調控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和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校園網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校園網上各聯網部門、上網服務場所的網絡安全保護,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制度。若發現有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的現象和行為,應保留其原始記錄,并立即向校信息化建設與互聯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
(三)遠程教學網安全和境外衛星電視接收安全,由信息技術部負責。
第三十一條校園網安全監督
(一)信息技術部應根據校園網上各聯網部門和個人用戶的國際聯網備案登記信息,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上報計算機安全管理監察機關。
(二)公安機關在追蹤通過校園網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行為和查處針對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犯罪案件時,校保衛部門應予積極配合。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信息技術部負責解釋。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0
一、總則
為了規范學校信息化管理行為,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保障信息化設施的正常運行,促進學校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信息化管理機構與職責
1. 學校成立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決策、管理和協調工作。
2. 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實施、運行維護和技術支持工作。
3. 各部門應設立信息化管理員,負責本部門信息化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使用。
三、信息化設施管理
1. 學校信息化設施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多媒體教學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等。
2. 信息化設施應統一采購、配置、管理和維護,確保設施的性能穩定、安全可靠。
3. 各部門應合理使用信息化設施,遵守操作規程,不得私自拆卸、改裝或挪用。
四、信息安全與保密
1. 學校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2. 各部門應加強對信息數據的保護,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破壞。
3. 學校員工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將學校內部信息泄露給外部人員。
五、信息化培訓與考核
1. 學校應定期組織信息化培訓,提高員工的信息化素養和應用能力。
2. 各部門應鼓勵員工參加信息化培訓和交流活動,提升部門整體信息化水平。
3. 學校應建立信息化考核機制,對員工的信息化應用能力進行定期評估。
六、信息化項目管理
1. 學校應規范信息化項目申報、審批、實施和驗收流程,確保項目質量和效益。
2. 信息化項目應遵循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避免盲目投資和資源浪費。
3. 信息化項目完成后,應進行項目總結和評估,為后續項目提供參考和借鑒。
七、附則
1. 本制度由學校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者,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規范管理,保證信息化建設的實效性與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保障支撐作用,根據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教育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信息化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逐步推進、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信息化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化建設辦公室(簡稱信息辦)和專家組,信息辦設在網絡信息中心。
第四條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審議學校信息化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審議學校信息化建設、運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章制度;明確在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對學校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
第五條專家組負責對學校信息化建設進程中各部門的具體需求以及重大技術問題提供咨詢;對學校信息化建設今后各子項目的建設與驗收提供技術層面與應用層面的合理意見;對信息化建設中可能遇到的其它重大問題提供咨詢。
第六條信息辦負責制定學校信息化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制定學校信息化建設、運行與管理及保障校園網安全的規章制度;負責分期實施學校信息化建設規劃,對信息化相關項目進行評估和管理,對各業務系統資源進行建設、集成與融合,為各部門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負責數據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的管理體系。
第七條各系部、處室應明確具體負責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領導與信息管理員,信息化工作應列入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系統建設、推廣和信息安全工作,監督學校信息化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在本部門的.執行;部門信息管理員負責部門相關業務系統數據和網站信息的及時更新和維護,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各系部應切實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各項信息化建設工作,完成本部門信息化建設任務。
第三章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及管理
第八條信息化建設項目包括數字化校園應用平臺的開發與集成,校園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基礎應用、各類教學儀器、科研設備和管理工作的信息應用系統等。
第九條各系部、處室向信息辦提交本部門信息化建設項目申請,信息辦組織專家論證,通過后報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條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信息辦負責調研考察、招標采購、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信息辦負責做好信息化建設資源成果共享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建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與項目建設有關的`主要技術文檔資料(主要包括需求分析報告、設計說明書、測試報告等),交信息辦備案歸檔。
第十三條學校信息化建設項目中的網絡設備、服務器、存儲設備等硬件設施建設均由信息辦統一安排申報。
第四章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
第十四條各系、職能部門采購的基礎設施包含軟件(含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信息辦在如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核:
(一)檢驗服務器端支持的語言、數據庫、組建等是否符合控制中心的環境要求;
(二)采購的全校使用的系統必須要求廠家免費向我校開放系統接口、數據庫接口、提供關鍵庫表結構說明文檔,并積極配合與我校未來的數字化校園做對接;
(三)網絡信息中心向各系部提供虛擬服務器供教學活動使用時,各處室必須保證服務器的安全,如留有嚴重安全隱患且不整改,網絡信息中心將對該虛擬機做回收處理;
(四)信息辦統一采購高性能服務器及存儲設備,由網絡信息中心進行虛擬化后向各系部提供虛擬化服務器,以減少硬件性能及電力的浪費。
(五)各系部采購應用系統前應對同類系統進行橫向比對測試,擇優選用;
(六)基于Web的應用系統應兼容高版本IE、Chrome、FireFox、Opera等標準化瀏覽器,同時應盡量向IE8、IE7、IE6等低版本IE瀏覽器兼容;
(七)基于手機的Web應用須支持sarifa、Chrome、Opera、IE、UC等主流瀏覽器,同時盡量兼容騰訊、360等常見瀏覽器;手機APP需要支持IOS、Android最新及較近的幾個版本。
第十五條網絡信息中心負責樓宇綜合布線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維修。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校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信息安全分為網絡安全、系統安全和內容安全。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和系統安全,各部門負責其主管網站上的信息安全、業務系統的權限管理安全和系統內數據安全。
第十七條校園網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活動。信息辦有權按照國家的網絡安全管理規定,記錄用戶上網行為,并配合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用戶上網記錄。
第十八條校園網用戶必須對自己的統一身份認證帳號和上網帳號加強管理,防止他人盜用后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如出現他人盜用帳號造成違法后果的,賬戶所有者負有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學校對上網信息實行分類審核。在學校主網站上發布全校性重要信息必須經宣傳部審核后方可發布;各部門發布的信息或本部門的網頁由該部門負責信息管理的領導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或頁面不得擅自在網上發布。
第二十條校園內網絡接入由網絡信息中心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及單位如需申請接入校外網絡資源的,必須經由網絡信息中心核準統一,未經批準同意的,一律視同非許可接入,由網絡信息中心進行拆除處理。
第二十一條接入校園網的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范及《校園網絡管理辦法》,不得利用校園網絡從事非法活動,校園網絡內一切服務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實名制。
第二十二條校內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利用校園網絡架設網絡開放式服務(WEB服務、BBS服務、FTP服務、TELNET服務、EMAIL服務、VOD點播、電子商務服務等ICP業務)必須由信息辦批準并報送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對私自架設網絡開放式服務者,網絡信息中心將終止其網絡通信服務,同時追究當事人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sdbi.edu.cn”是代表山東商務職業學院的域名后綴,由網絡信息中心依《域名分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分配,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個人采用近似名稱或盜用域名指向等行為均視為直接侵犯我校的民事權利,信息辦應要求侵權人終止其侵權行為并追究其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為保障校園信息的安全,家屬區網絡禁止非學校職工使用,對于私接、住宅售出后的網絡收回;教職工出租的房屋,若出租給非校內職工,不允許提供無償的互聯網接入;一旦違犯此條規定,網絡信息中心將嚴肅處理,對網絡進行拆除。
第六章校園通信網絡管理
第二十五條校園通信網絡是指校園計算機網絡系統、固定電話通信系統、無線網絡通信系統、移動通信平臺系統、數據服務管理中心、校園通信線路和校園通信管道的總稱。
第二十六條校園通信網絡無論是學校自籌資金建設還是與通信公司合作投資建設,都作為學校的資產,必須認真愛護,正確使用,不得故意損壞,否則,相關責任人應予照價賠償。如惡意破壞通信線路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校園內所有固定電話接入、移動電話接入、網絡接入、無線網絡接入、移動通信基礎建設運維、通信管道、通信線路使用與維護、聯網通信設備(自動提款機、POS終端等)、與各通信服務商協商交流;以及校園通信網絡的規劃、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等一切涉及通信方面相關事宜,由校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管理。
第二十八條校內各系、處室或個人實施與通信服務商訂立相關協議的,信息辦有權責令其停止違規行為,并會同校紀律監察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向相關當事人要求民事經濟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社會企業占用我校網絡化資源開展服務的,需向學校支付相應運行與維護費用。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校內進行通訊線路施工,確需施工的,需經網絡信息中心審批。
第三十一條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興建大功率基站等高性能無線發射設備,不得擅自利用學校基礎設施、網絡資源進行商業活動,一經發現,信息辦代表學校制止其行為并進行清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設立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信息化管理經費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切實保證學校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2
一、總則
為規范學校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效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信息化管理機構及職責
1. 學校設立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信息化發展規劃,監督信息化工作的實施。
2. 信息化管理部門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包括網絡、設備、系統、數據的'管理和維護。
3. 各部門應設立信息化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工作的推進和協調。
三、信息化設施管理
1. 學校信息化設施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多媒體設備、教學軟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卸、挪用或損壞。
2. 信息化設施的使用應遵守操作規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修,不得私自處理。
3. 信息化管理部門應定期對信息化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四、網絡安全管理
1. 學校網絡應按照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進行管理,確保網絡安全、穩定運行。
2. 禁止在網絡上進行非法活動,包括發布虛假信息、傳播病毒、攻擊他人等。
3. 學校網絡的使用應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網絡資源從事與教學、科研、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數據信息管理
1. 學校數據信息包括學生信息、教職工信息、教學資源信息等,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2. 數據信息的采集、存儲、處理和使用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信息化管理部門應定期對數據信息進行備份和恢復,以防數據丟失或損壞。
六、信息化培訓與推廣
1. 學校應定期組織信息化培訓,提高教職工的信息化應用能力和水平。
2. 各部門應積極推廣信息化應用,鼓勵教職工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信息化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2.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學校信息化水平,確保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充分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保障支撐作用,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加強教育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化工作是指涉及學校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管理和應用等所有工作。包括:學校數字化校園網絡建設、信息安全、軟硬件環境、應用系統、數據共享、功能擴展、用戶注冊等方面的組織實施、運行維護管理及學校對外通訊信息市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條學校信息化工作應當立足于保障學校網絡及信息安全,為學校師生提供豐富全面的信息技術服務,繁榮發展校園網絡文化,培養信息化人才隊伍,維護學校整體利益。
第四條學校信息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整體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五條學校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是學校黨委、行政領導下的信息化工作執行機構。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相關學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一領導全校的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信息辦”)。
第六條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要問題,制定實施學校網絡安全、信息化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不斷增強校園網絡保障能力和水平。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信息化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與經費預算;
(二)審議學校信息化建設、運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
(三)明確在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
(四)對學校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
(五)審議學校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報告。
第七條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綜合協調、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信息辦是學校信息化建設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學校信息化工作進行統一監管,協調解決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的關鍵問題;
(二)組織編制并實施學校信息化建設規劃、信息化建設技術方案,制定學校信息化工作規章制度、信息化建設年度項目計劃;
(三)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項目的運行管理,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校園網絡和各應用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四)負責對各單位有關應用系統、基本軟硬件設施建設方案的審批,對各單位應用系統的建設與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或代為實施;
(五)負責對所有進入學校校區(含職工宿舍區)運營的通訊信息技術企業進行統一工作協調和監管;
(六)負責對學校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驗收,對學校有關信息化工作的資料進行備案、存檔;
(七)負責對各單位信息化應用與管理人員進行網絡技術、信息安全和有關系統應用培訓;
(八)負責組織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和重大課題研究;
(九)承辦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學校各單位是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執行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深入推廣、應用學校信息化成果的重要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一)充分認識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重要意義,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學校開展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負責人、組成人員及信息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信息化工作;
(三)負責按照學校信息化建設規劃,對本單位信息化需求進行論證,研究提出適合本單位的業務系統建設方案,并報信息辦審核備案;
(四)負責本單位業務系統的開發、建設與管理,包括單位內部硬件與局域網絡建設、軟件開發等;
(五)負責配合信息辦完成本單位業務系統與學校公共數據平臺的對接;
(六)負責本單位相關業務系統、數據和網站信息的及時更新和維護,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負責對學校信息化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在本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八)負責做好與本單位業務相關的各項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化項目管理
第九條信息化建設項目包括:校園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基礎應用,數字化校園應用平臺的開發和集成,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類信息應用系統建設等。
第十條項目的申報和審批
根據學校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各單位信息化工作的需要,由信息辦負責受理學校各單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一)各單位按照學校信息化建設規劃,根據本部門業務管理需要,研究提出信息化應用系統建設項目申請,編制項目建議書,報信息辦審核;
(二)信息辦負責將審核項目進行匯總,對重大項目組織專家論證,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報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三)未經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建設項目,不得自行籌集經費建設。
第十一條項目實施管理
項目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責任制,明確項目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并嚴格執行招投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采購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高等學校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二)項目實施應當嚴格按照需求方案執行,切實履行合同;
(三)項目實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對項目建設進行工程監理,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四)應用系統的測試工作,由信息辦按照標準統一、平臺共建、信息共享的要求統一組織管理;
(五)項目完成后,經信息辦和相關單位驗收,符合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要求的方可結束項目,不符合標準規范的項目則不予通過。對于未達到預期成果者,責令限期完善,并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二條數據共享與成果管理
各單位應統一認識,開放共享數據,實現應用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交換共享,為學校決策服務。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學校制度明確規定外,對申請立項新建的部門信息系統,凡未明確部門間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審批;對在建的部門信息系統,凡應當共享信息而不能與其他部門互聯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過驗收;凡不支持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不向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的部門信息系統,一概不予審批或驗收。
項目建設取得的成果和信息資源應作為學校的軟件和信息資源集成到學校數據共享平臺上,保證信息更新的一致性、及時性和完整性。新的成果和信息資源應按統一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信息發布和使用,其使用和管理權限仍歸承建部門所有。
第十三條項目資料歸檔
與項目建設有關的主要技術文檔資料(主要包括需求分析報告、設計說明書、測試報告、驗收報告等)應按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要求進行備案歸檔。
第四章 基礎設施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校園信息化的基本保證。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信息化建設所需的軟硬件設施更新換代迅速,為方便全校信息化系統的集成和信息共享,各單位購買接入校園網絡的網上共享設備和系統軟件應選擇學校推薦的主流產品,必須符合校園網的接入標準,立項之前應先到信息辦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為了提高網絡服務器和網上存儲系統的利用率,方便管理,由信息辦統一規劃,學校建立統一的計算平臺和數據中心,實行集中管理和維護。各單位特殊用途的網絡服務器、存儲設備等基礎設施可交由信息辦托管。
第十六條學校公共區域綜合布線系統的新建、擴建、維護和維修由信息辦統一規劃、實施。各單位所屬區域綜合布線系統的新建、擴建、維護和維修由所屬單位負責,信息辦可以對規劃方案、技術方案進行指導。
第十七條各單位網絡建設工程竣工后須向信息辦提交施工圖和測試報告,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接入校園網。
第五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為網絡安全、系統安全和信息內容安全三個方面。網絡安全是指校園網基礎設施的安全,基礎設施包括通信管道、通信線路、網絡互聯設備及網絡安全設備等;系統安全是指承載校內各種應用系統的服務器、系統運行環境以及系統數據的安全;信息內容安全是指通過網絡信息服務方式發布的各種信息中具體內容的安全。
第十九條學校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一)網絡安全和系統安全由信息辦負責,主要內容包括:對學校數據中心內各服務器的運轉情況進行監測,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升級,對數據中心的數據進行統一備份,為校園網的暢通運行和各服務器的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二)信息內容安全實行分級負責的.管理方式。黨委宣傳部負責對在學校主網站上發布的全校性重要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其內容的安全性。各單位負責對主管網站上的信息內容、業務系統的權限管理和數據資料進行審核,確保各類信息的安全有效運行,做好數據維護以及必要的數據備份和歸檔工作。未經審核的各類信息或網頁不得擅自在網上發布。
第二十條校園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活動。信息辦有權按照國家的網絡安全管理規定,記錄用戶上網行為,并配合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用戶上網記錄。
第二十一條校園網用戶必須對自己的統一身份認證賬號和上網賬號加強管理,嚴格保密,防止他人盜用后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如出現他人盜用賬號造成違法后果的,賬戶所有者負管理責任。
第六章 信息化工作經費與獎勵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立信息化建設、運行和維護等工作經費,用于支付信息化項目在實施過程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數據維護、部門內信息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經費的開支。信息化工作經費由信息辦統一管理使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為推進學校各部門信息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十三條信息化工作納入部門工作考核范圍,部門應在每年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中寫明信息化工作的內容。學校將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部門、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信息化工作先進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校關于信息化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在學校信息化建設中做出了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
(二)單位領導重視,將普及信息技術應用、開展信息技術與單位業務整合作為本單位工作的重要內容,并對所需的人員、經費、物資給予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信息技術應用,積極進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不斷創新技術、拓展業務、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四)建立獨立的信息化管理機構,設置專門人員,管理規章制度健全,能夠立足實際、講求實效,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本單位信息化建設;
(五)注重信息化人才的培養,信息化工作人員作風好、工作效率高。
第二十五條信息化工作先進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心信息化建設事業,虛心學習,勤奮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在組織領導或直接從事普及信息技術應用、開展信息技術與單位業務整合工作中,認真履行職責,積極肯干,成績優秀;
(三)堅持勤儉節約精神,在推進信息化建設中講求實效,少花錢多辦事,節約資金并取得顯著成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學校信息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學校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 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學院信息化建設進程,規范信息化工作管理,促進信息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學院信息化建設的實效性與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校園平臺在學院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國家、教育部加強教育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院信息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三條 成立學院信息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領全校的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能是:
1、負責審議學院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與經費預算;
2、審議和批準學院信息化建設、運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章制度;
3、確立在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
4、對學院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
第四條 學院網絡信息中心是學院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院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部門信息化建設進程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持,負責數據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體系。
第五條 學院各部門應充分認識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具體負責的分管領導與信息員,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門工作計劃;作為本部門信息化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重視信息化建設工作;部門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系統數據建設和信息安全工作,監督學院信息化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在本部門的執行;部門信息員負責部門網上辦公信息的發布和部門二級網頁內容的更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各項信息化建設,完成好本部門的信息化建設任務。
第三章 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
第六條 學院信息化建設項目包括數字校園應用平臺的開發和集成,學院各類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統、校園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基礎應用等。
第七條 學院各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應根據學院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各部門業務工作實際需要進行。業務部門提出應用需求,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對項目建設需求和技術可行性進行評估。對于涉及學院整體工作的大型信息化建設項目,將由學院組成信息化建設項目專家組進行論證,形成論證意見后進行立項建設。
第八條 根據“硬件集群,數據集中,應用集成”的建設原則,學院信息化建設項目中的網絡設備、服務器、存儲設備等硬件設施均由網絡信息中心統一安排申報。
第九條 對于各部門業務應用系統建設項目,需成立主管院領導、業務應用部門、網絡信息中心和財務、紀檢等相關人員組成的采購小組,參與項目的調研考察、招標采購等工作。網絡信息中心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項目完成后,立項部門需要把項目主要的技術文檔資料(包括需求分析說明書、設計說明書等)提交一份給網絡信息中心,以保證網絡信息中心參與后期維護和信息系統的等級備案工作。
第十條 對于各部門的應用系統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學院信息化建設的統一標準進行。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權限歸各建設部門所有。建設部門要保證對系統數據及時更新維護,并配合網絡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統的備案工作。
第十一條 作為學院信息系統建設的常規隊伍,各部門信息員應按時參加網絡信息中心和相關部門組織的應用系統培訓活動,熟練掌握各應用系統的操作方法,及時做好部門內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應用系統的推廣使用和部門內部信息的更新。
第四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學院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為網絡安全、系統安全和內容安全三方面內容。網絡安全是指校園網基礎設施的安全,設施包括:光纖通信線路、網絡布線和路由器、交換機等網絡互連設備;系統安全是指承載校內各種應用系統的服務器、軟件運行環境以及系統數據的安全;內容安全是指通過網絡信息服務方式發布的各種信息中具體內容的安全。
第十二條 學院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和系統安全,負責對校園網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對學院數據中心內各服務器的'運轉情況進行定期監測,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升級,對數據進行統一備份,保障校園網的暢通運行和各服務器的正常運轉。學院各部門負責其主管的二級網頁上的信息安全、業務系統的權限管理安全和系統內的數據安全。各部門有責任做好部門業務系統數據維護以及必要的數據備份和保存歸檔工作。
第十三條 校園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的活動。網絡信息中心有權按照國家的網絡安全管理規定,記錄用戶上網行為,并配合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用戶上網記錄。
第十四條 學院對上網信息實行分類審核。在學院主頁上發布全院性重要信息必須經黨委宣傳部或院長辦公室審核后方可發布;各部門發布的部門網頁信息由該部門負責信息管理的領導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或網頁不得擅自在網上發布。
第十五條學院校園網辦公系統、內部通信系統、校園短信平臺等均為支撐學院教學管理及行政辦公功能的工作平臺,任何人不得發布與工作無關內容及對組織和個人進行污蔑、誹謗等有礙工作秩序的信息。對違反規定者,網絡信息中心將依據本條例封閉其用戶帳號,并視情節交由學院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第五章 信息化工作激勵機制
第十六條 信息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范圍,部門要在每年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中寫明信息化工作的內容。
第十七條 學院將定期進行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工作,對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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