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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益公示制度(精選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收益公示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收益公示制度 1
一、公示內容
物業收益公示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收入公示:包括物業管理費、租賃收入等收入來源的具體數目;
2、支出公示:包括運營成本、維修費用等支出項目的具體數目;
3、利潤公示:指物業收入與支出之差,也就是物業的盈余;
4、其他公示內容:投訴處理情況、管理費用使用情況等其他與物業收益相關的信息。
二、公示周期
物業收益公示周期應當為每年一次,公示時間應安排在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所有者確定的時間點。公示時間應提前與業主進行溝通,并放在業主大廳、物業管理公司網站或其他便于業主查閱的地方進行公示。
三、公示形式
物業收益公示可以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具體形式可根據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所有者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公示榜單:將物業收益的具體數目以榜單形式公示,方便業主一目了然;
2、報告書:編寫物業收益公示報告書,詳細闡述收支情況、利潤分配等信息,并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3、網絡公示:在物業管理公司的.官方網站上發布物業收益公示的相關信息;
4、業主大會:在物業業主大會上對物業收益進行公示,并接受業主的提問和建議。
四、公示程序
物業收益公示程序應包括以下步驟:
1、數據統計: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所有者應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收入和支出進行統計和核對;
2、編制公示報告:根據收入和支出的統計結果,編制物業收益公示報告,并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3、公示事項確認: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所有者應將公示事項進行內部確認,確保公示內容的準確性;
4、公示時間安排:根據公示周期,安排物業收益公示的時間;
5、公示方式確定:根據公示形式的選擇,確定公示方式和具體操作步驟;
6、公示執行:按照確定的公示方式,將物業收益公示的內容發布給業主和相關方,并進行相應的反饋和回應。
五、公示結果的管理與監督
1、監督機構: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監管機構擔任監督職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所有者的公示工作;
2、公示結果管理:對公示結果進行記錄和管理,保存相關文件和證明材料,確保公示結果可查證;
3、業主監督參與:允許業主對公示結果進行監督和質詢,鼓勵業主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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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服務企業經營行為,保障業主知情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小區公共區域經營收益(如廣告位、停車位、場地租賃等)及物業服務費收支。
第二章公示內容
第三條必須公示項目:
公共收益明細:
廣告收入(電梯、門禁等點位清單)
車位租賃收入(臨時/固定車位數量及單價)
場地租賃收入(快遞柜、自動售貨機等合同摘要)
物業服務費收支:
物業費收繳率
公共能耗分攤明細
第三章公示方式與周期
第四條每季度首月15日前,通過以下渠道公示:
小區公告欄(保留至少30天)
業主微信群/APP推送圖文版
物業服務中心備查紙質臺賬
第四章監督機制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每半年審計公共收益,可聘請第三方機構核查。
第六條業主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在7日內書面申請復核,物業須10日內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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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商業資產運營透明度,規范商戶服務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專項公示內容
第二條經營收益公示:
商鋪租金收入(分樓層、面積、單價明細表)
廣告位拍賣收益(LED屏、導視牌等報價記錄)
活動場地租賃收入(展會、促銷等場次清單)
第三條成本支出公示:
設備維護費用(空調、電梯等維保合同摘要)
營銷推廣費用(年度預算與實際支出對比)
第三章公示流程
第四條月度簡報:每月5日前發布《經營快報》,含核心數據摘要。
第五條年度報告:次年1月31日前出具詳細審計報告,提交商戶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章特殊條款
第六條商戶監督:
成立商戶監督小組,每季度查閱原始憑證
重大收支(超5萬元)需提前公示征求意見
第七條數據安全:敏感信息(如商戶租金單價)做脫敏處理,僅向業主委員會提供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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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老舊小區改造后公共收益管理,保障業主對改造資金使用及新增收益的知情權,依據《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示核心內容
第二條改造資金使用公示:
歷史改造支出明細(管網更新、電梯加裝等項目清單及金額)
剩余改造資金余額及使用計劃
第三條新增收益公示:
改造后新增設施收益(如加裝電梯廣告、智能門禁廣告)
公共區域租賃收入(快遞驛站、充電樁場地費)
第三章公示流程
第四條雙軌公示機制:
季度公示:每季度首月20日前張貼紙質版于小區公告欄
年度審計:聘請第三方機構審計全年收支,次年2月底前公示報告
第四章特殊條款
第五條歷史賬目追溯:對改造前未結清的公共收益賬目,需在本制度實施后3個月內完成梳理并公示。
第六條業主參與:設立“公共收益意見箱”,業主可提交公示內容核查申請,物業須15日內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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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高端物業資產管理透明度,規范私人會所、景觀場地等特色收益公示,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色公示內容
第二條高端設施收益:
私人會所運營收入(會員費、場地租賃)
景觀湖垂釣、游艇租賃等特色服務收益
第三條智能化公示:
實時數據看板:通過小區APP展示當日公共區域停車費、廣告點擊分成
收益再投入計劃:公示景觀維護、安防升級等資金使用方案
第三章公示形式
第四條多元化公示渠道:
月度電子簡報:推送至業主專屬APP
年度線下發布會:邀請業主代表參與收支說明會
第四章監督機制
第五條隱私保護:涉及業主私人服務消費數據做匿名化處理,僅公示總額。
第六條收益再投入投票:超5萬元的收益使用項目,需通過線上投票征集業主意見,通過率≥70%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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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住混合小區公共收益管理,明確住宅與商業區域收益分配及使用,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分類公示內容
第二條 住宅區域收益:
地面停車位租賃收入
電梯廣告、公告欄廣告分成
快遞柜、充電樁場地使用費
第三條 商業區域收益:
底商招牌廣告位租金
商場外廣場活動場地租賃收入
商業配套設施(冷庫、貨運電梯)使用服務費
第三章 收益分配公示
第四條 按區域獨立核算:住宅收益優先用于公共設施維護,商業收益可按約定比例反哺住宅區域。
第五條 分配方案需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公示。
第四章 公示周期與形式
第六條 月度簡報:在業主群發布收支摘要
第七條 年度詳報:于次年 1 月底前在小區公告欄及商業廣場公示欄同步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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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保障性住房住戶權益,規范公共收益用于民生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專項公示內容
第二條 收益來源公示:
公共區域光伏發電收益
政府補貼性場地租賃收入(如社區服務站租金)
廢品回收集中處理分成
第三條 收益用途公示:
困難住戶物業費補貼明細
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改造支出
社區文化活動經費使用清單
第三章 監督機制
第四條 居民代表監督:每季度由住戶代表組成監督小組核查賬目
第五條 異常公示:單筆超 5000 元支出需附用途說明及審批記錄
第四章 公示渠道
第六條 線下公示:在小區出入口、單元樓道張貼紙質公告
第七條 線上推送:通過社區服務平臺向住戶定向發送收支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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