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管理制度大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站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規范設備檢修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安全、質量和工期,節約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設備檢修作業的組織
2.1 設備檢修工作由電站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
2.2 根據工作計劃和設備缺陷通知組織設備的檢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檢修工作。
2.4 根據《檢修規程》和設備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
2.5 主設備大、中修由電站負責人聘請專業檢修隊伍檢修,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按照《年度檢修工作計劃》開展檢修工作。
2.6 設備的小修項目,由生產管理負責人指定工作負責人及其成員。工作負責人按有關檢修程序的規定開展檢修工作。
3. 現場作業管理
3.1 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電站《安全規程》、《檢修規程》、《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和生產計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負責人在進行現場作業時,必須把好“七關”。
2把好安全關。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檢查安全隔離措施、作業現場、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2把好工序關。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規程》,規范作業行為。
2把好質量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設備和檢修現場不清潔,不交工。
2把好工期關。檢修作業必須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檢修質量造成返工而延誤工期。
2把好資料關。檢修作業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填寫檢修交代,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檢修報告。按《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檢修總結報告編制程序》執行。
2把好驗收關。檢修設備的驗收按《設備維護工作終結程序》執行。
2把好成本關。檢修作業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資成本。對領用的材料物資要節約使用,對更換的.零部件要進行測試鑒定,能修復的必須修復,對剩余的材料物資或不能修復的零部件及廢舊物資要及時退庫。工作負責人應確認已領用的材料物資。
3.3 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象,必須立即制止。
3.4 工作組成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電站管理制度2
1.變電站是保證小區范圍全部用電的供電樞紐部位,屬于重要部位,必須保證24小時間斷的雙人值班,嚴格遵守國家電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運行操作規范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主管部門、主管負責人、崗位值班人員的各級責任,做好巡視檢查、運行、交接班、事故隱患排除等各項文字記錄。
2.變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政治可靠、無劣跡、作風正派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法制觀念、技術過硬、持有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上崗證,具備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識,掌握應急故障處置方案,保安部要建立要害部位檔案,一經發現不適合該崗位工作應立即調離。
3.變電站崗位值班員要保證24小時有人留守值班,密切注視設備運行狀況,不準指使非崗位人員替班看守,因工作需要在暫時一人留守時要使用對講機與因公離崗人時刻保持通訊聯系。
4.因個人特殊情況造成缺崗,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安排好本崗位其他班次值班員上崗替班,嚴禁私自脫崗,一經發現既追糾在崗雙方責任。
5.變電站所屬各部位門窗依照技術要求保證安全牢固,各班必須認真檢查交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采取可靠措施整改,不得拖延,各部位鑰匙要登記備案存放安全可靠,嚴禁私自配制,交接班時清點登記。
6.變電站所屬各部位嚴禁無關人員出入,接待來訪參觀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指定專人陪同,非崗位任何人員進入必須遵守登記簽字制度。
7.變電站所屬部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強酸強堿、腐蝕物品,嚴禁存放與供電系統無關的雜物,嚴禁在機房從事與本供電設備無關的維修裝配工作,嚴禁使用機房電源在機房內從事各類充電。
8.變電站各部位配備的消防滅火器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明顯易使用的部位,保持清潔排列整齊,經常檢查有效狀況,發現失效及時向保安部報告更換。
9.變電站值班崗位不準設立床鋪,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嚴禁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電站管理制度3
電力施工
一、 新進人員必須學習規程,并經考試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二、 學習必須按照培訓手冊,簽定師徒合同,每季考試一次。
三、 站領導和教員要根據所遇問題及其不同情況隨時向新工人傳授講解業務技術、安全知識。
四、 充分利用學習班,以會代訓并不斷總結,不斷提高。
五、 每年定期辦一次脫產培訓班,重點提高運行人員的運行值班應變水平。
六、 每年進行春秋兩季安全檢查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事講授一次技術課。
七、 檢修班在每檢修一項工作前后,認真進行技術交底和檢修總結,要求每個職工認真記錄
電站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加強光伏電站設備管理,全面掌握設備技術狀況,用好、修好、管好設備,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光伏電站負責組織對場內主要設備的評級工作。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總則
3.1.1設備評級過程自始至終應貫徹高標準、嚴要求、實事求是的精神,防止走過場,以運行狀況好壞作為評價設備的主要依據,準確反映設備的技術狀況,全面考慮主機和附屬設備的技術狀況(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及其對光伏發電系統安全運行和出力的影響。
3.1.2設備分為一、二、三類,其中一、二類統稱完好設備。完好設備數量(即一、二類設備數量之和)與參與評級的設備數量(即一、二、三類設備數量之和)之比稱“設備完好率”。
3.2光伏電站主要設備
1光伏發電系統。
2變電站設備(電容器、電抗器、高壓開關柜、斷路器、隔離刀閘、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避雷器)。
3箱式變壓器。
3.3主要設備評級時間
3.3.1新設備正式移交生產前,由光伏電站與工程部共同進行評級。
3.3.2設備大小修后或設備技術狀況有明顯變化時,由光伏電站進行評級。
3.3.3光伏電站每年年底對所有主設備進行一次全面評級。
3.4主要設備評級標準
3.4.1一類設備是經過運行考驗,技術狀況良好,能保證安全、經濟、滿發的設備,主要條件如下:
3.4.1.1能持續達到額定出力。
3.4.1.2各種主要運行指標及性能參數符合設計或者有關規程的規定。
3.4.1.3設備本體沒有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部件和零件完整齊全,腐蝕、磨損輕微。
3.4.1.4附屬設備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良好,能保證主設備出力、效率和安全運行。
3.4.1.5保護裝置、信號及主要測量儀表等完整良好,指示正確,動作正常。
3.4.1.6主要自動裝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3.4.1.7主要的標志、編號能滿足生產要求。
3.4.1.8設備及周圍環境清潔,無滲漏。
3.4.2達不到一類設備標準,個別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能經常滿發的設備為二類設備。
3.4.3三類設備是有重大缺陷的設備,不能保證安全運行,出力降低,效率差或滲漏嚴重。
注:僅有個別儀表或非主要自動裝置準確程度或可靠程度較差,且對安全、經濟運行沒有顯著影響,可以不評為三類設備。
3.4.4光伏發電系統評級標準
3.4.4.1一類設備
a在標準額定條件下,能達到額定出力的95%以上。
b光伏發電系統在各種光照強度下的出力不小于功率曲線對應值的95%。
c光伏發電系統各種指標、參數符合設計要求及《運行規程》中對設備的基本要求。
d光伏發電系統沒有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零部件完整齊全。
e保護裝置完整良好,指示正確,動作正常。
f自動裝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g利用系數不小于90%。
h沒有較嚴重滲漏現象,設備清潔衛生。
3.4.4.2二類設備
a在標準額定條件下,能達到額定出力的90%。
b光伏發電系統在各種光照強度情下的出力不小于功率曲線對應值的90%。
c光伏發電系統各種指標、參數不能滿足一類設備的要求,但可以安全運行。
d存在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
e保護裝置完整良好、指示基本正確。
f自動裝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g可利用系數小于90%,大于80%。
電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光伏電站安全管理,確保光伏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杜絕倒送電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各光伏電站。各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光伏電站的各項設施,并有權對損害電站正常運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三條崗位職責
3.1凡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并執行安全管理維護規程。
3.2電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工知識,了解電站各部分設備的性能,并經過運行操作技能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值班期間電站安全運行的主要負責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值班人員值班時應遵循以下事項:
4.1值班人員應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巡回檢查,并按時填寫值班記錄。
4.2值班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必須離開時,應有人代替值班,并經站長允許。
4.3值班時不得喝酒,游玩。
4.4嚴格按照規程和制度進行操作,注意安全作業。
4.5未經批準,不得拆卸電站設備。
4.6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允許外來人員進入電站參觀。要保證經批準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五條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并填寫值班日志,對設備運行情況及缺陷處理情況、運行操作、調度命令等進行詳細記錄。
5.2交班人員應認真清點工具,儀表,查看有無損壞或短缺,向接班人員點交,并檢查主控、設備間、宿舍、衛生間的衛生是否合格、具備交接條件。
5.3交班時如發生事故,應分清情況,由交接班人員共同處理,嚴重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交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5.5在接班人員接清各項工作分別簽字確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六條生產管理
6.1電站應根據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的原則,遵守當地電網公司的發電計劃曲線。
6.2要制定必要的生產檢查制度,以保證發供電計劃的完成。
6.3電站應按批準的計劃停、送電時間執行,不得隨意借故縮短或增加送電時間。因故必須停電時,按當地供電部門的管理權限辦理停電申請手續,批準后方可執行。
6.4停送電、檢修時,必須服從當地供電局、地區調度命令。
6.5要定期檢查光伏電池方陣的金屬支架有無腐蝕,并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定期進行絕緣檢驗。方陣支架應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應定期對光伏電池方陣的光電參數包括其輸出功率進行檢測,以保證方陣不間斷地正常供電。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況,光伏電池方陣一般不會受到損壞,但應對電池組件表面及時進行清掃,擦拭。
6.8應每月檢查一次各光伏電池組件的封裝及接線接頭,如發現現有封裝開膠進水,電池變色及接頭松動,脫線,腐蝕等,應及時進行理處。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電力管理部匯報。
第七條逆變器維護管理
7.1應嚴格按照逆變器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開機前注意輸入電壓是否正常;在操作時要注意開關機的順序是否正確,各表計和指示燈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變器一般均有斷路,過流,過壓,過熱等項目的自動保護,因此在發生這些現象時,無需人工停機;自動保護的保護點一般在出廠時已設定好,無需進行調整。
7.3逆變器機柜內有高壓,操作人員一般不得打開柜門,柜門平時應鎖死。
7.4在室內溫度超過3 0度時,應采取散熱降溫措施,以防止設備發生故障,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7.5應定期檢查逆變器各部分的連線是否牢固,有無松動現象,尤其應認真檢查風扇,功率模塊,輸入端子,輸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機,不準馬上開機,應查明原因并修復后再開機,檢查應嚴格按逆變器維護手冊的規定步驟進行。
7.7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應達到能夠判斷一般故障的產生原因并能進行排除,如能熟練的更換熔絲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使用設備。
7.8如發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應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并及時通知電力管理部。
第八條配電柜和測量控制柜的維護管理
8.1配電柜和測量控制柜的.具體操作使用和維護檢查,按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技術說明書要求進行。
8.2值班人員對配電柜的巡回檢測的內容主要包括:1)儀表,開關和熔斷器有無損傷;2)各部件接點有無松動,發熱和燒壞現象;3)觸電保護器動作是否靈敏;4)接觸開關的觸點是否有損傷;5)檢查接地情況,用兆歐表測試外殼接地電阻應小于1 0歐;6)柜體有無銹斑。
8.3配電柜檢修內容主要包括:1)清掃配電柜,修理,更換損壞的部件和儀表;2)更換和緊固各部件接線端子;3)修理損壞的引線絕緣;4)箱體如有銹斑,應清除銹斑并涂防銹漆,檢修后,必須檢查接線和極性完全正確后方可通電實驗。
第九條值班人員應定時監視測量控制柜指示的有關數據。如有異常,立即匯報、處理。
第十條由于測量控制柜內有直流高壓,非值班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打開機柜。
第十一條在逆變器內設置孤島效應的檢測防護功能。當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需要辦理停電安全措施時,應先斷開并網逆變器,避免檢修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2.2本安全管理規定由XX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電站管理制度6
一、自動控制部分(自動控制部分為電站運行設備的核心之一,其設備包括:dcap保護屏上的所有dcap單元模塊箱、plc、直流充電模塊和五臺監控微機與ups電源、打印機等)。
1、未取得操作權限者不準操作監控設備。
2、非當值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對微機監控設備進行操作。
3、值班人員對微機監控設備進行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如有疑問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獲得許可方能進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不準用微機進行打字、打印等活動,不準移動,不準刪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準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準用微機進行與監控無關的.活動(包括:游戲、聽音樂、看vcd、安裝與保護無關的軟件、運行與保護無關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員嚴禁更改保護參數與定值整定。
7、未經許可值班人員嚴禁在dcap單元模塊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參數和開合開關)。
8、未經許可不準移動、拆卸監控設備。
9、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清潔時不準用潮濕、臟污、沾油的清潔工具。
10、設備出現故障或懷疑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不準隱瞞或私自進行處理。
二、發電運行主設備部分(發電運行主設備部分為電站運行必須的設備,其設備包括:發電機組、水能機組、調速器、勵磁、變壓器、斷路器、tc等)。
1、未經許可不準改變設備的運行方式。
2、未經許可不準拆卸設備或更改設備結線。
3、嚴禁私自操作未運行的設備。
4、設備出現異常自己不能確定或不能處理時應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三、電站運行其它設備部分(電站運行其它設備為電站運行輔助設備,其設備包括:油、汽、水系統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設備)
1、油、汽、水系統的各個閘閥只有在運行需要時才能操作。
2、嚴禁私自調節安全閥、表計限位指針如確需調節,必須匯報當值站長并獲得許可后才可調節。
3、設備出現故障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
4、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電站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行力,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民新能運營有限公司的電站安全生產責任管理。
3上游程序和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定義
無
5職責
5.1總經理部
5.1.1負責審批本細則,并監督實施。
5.2運維中心
5.2.1負責編寫、升版并解釋本細則;
5.2.2推動電站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并監督其執行。
5.3電站
5.3.1落實電站安全生產責任制。
6管理細則
6.1站長安全職責
6.1.1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6.1.2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6.1.3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6.1.4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6.1.5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6.1.6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計分析等各項統計工作;
6.1.7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安排電站設備的周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1.8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公司總經理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6.1.9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6.1.10負責監督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6.1.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2電站安全員(兼職)安全職責
6.2.1協助電站站長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6.2.2協助電站站長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6.2.3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4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6.2.5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6.2.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6.2.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6.2.8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6.2.9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6.2.10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6.3電站值長安全職責:
6.3.1執行發布的技術、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及上級指示和規定;
6.3.2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制定和編寫年、季、月實施計劃和工作總結,向主管領導報告電站的工作情況;
6.3.3負責對本值運維人員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6.3.4組織編寫本站的年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并按要求及時做出年度工作總結;
6.3.5搞好本站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建設,堅持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部門各項工作的.全面完成;
6.3.6負責光伏電站設備定檢工作或難度較大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
6.3.7審查工作票,負責安排光伏電站的倒閘操作和檢修試驗;
6.3.8負責光伏電站內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驗收,做好交接資料工作;
6.3.9接受和執行調度命令、上級指示,并做好記錄。
6.4電站值班員安全職責:
6.4.1值班員應掌握有關的系統和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協助值長搞好運行管理和設備維護工作;
6.4.2積極協助值長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及安全措施的設置工作;
6.4.3根據值長命令填寫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協助值長做好事故、異常情況的處理;
6.4.4協助值長填寫各種記錄、報表、做好圖紙、資料、記錄的整理工作;
6.4.5協助值長做好設備的巡視和特殊巡視工作;
6.4.6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報告值長,不得擅自處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時除外);
6.4.7做好站內衛生清掃工作;
6.4.8在值長的指令下正確迅速地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
電站管理制度8
一、本電站保存的安全生產檔案(由安全生產負責人存檔),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門或個人查閱時,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并僅限于室內閱覽。
二、凡因特殊需要,經批準同意借出的檔案,外借時間一般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繼續利用,須辦理續借手續。
三、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隨意涂改、圈劃、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刪檔案內容或污損檔案。
三、凡外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須持單位正式介紹信,寫明查檔目的。當地政府、安監、水利等部門安全檢查時,有權查閱本站安全生產有關檔案。
四、凡復制、摘錄檔案,須經安全生產負責人同意。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本站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五、借閱檔案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并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電話查詢檔案,只限于一般問題的'咨詢。檔案的儲存必須規范、分門別類,標識明確,便于查詢。
電站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切實加強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義
外來人員:是指除本光伏電站以外的人員,包括進入光伏電站進行施工、參觀、檢查及辦理其他事項的所有人員。
3職責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外來人員進站時,光伏電站需將外來人員進站信息登記在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中,具體按如下條款對外來人員進行管理。
4.1外委單位人員管理
4.1.1外委單位的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必須履行工作票手續,在作業中必須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進行落實。
4.1.2所有進入生產區域進行作業的外委單位人員必須經光伏電站進行安全培訓,在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中簽名確認,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作為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業人員如在作業過程中違反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運行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權責令其離開作業現場。
4.1.4作業中使用變電站電源時,必須經運行人員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續,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裝計量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并有防止過負荷措施。
4.1.5作業中發生疑問時,必須先停止作業,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后,工作負責人與光伏電站站長、主值溝通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工作。
4.1.6外來人員未經運行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1.7作業區域嚴禁吸煙,作業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保文明施工。
4.2外來參觀、檢查人員管理
4.2.1參觀、檢查人員必須得到光伏電站負責人允許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2.2參觀、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域前,必須由運行人員交代好注意事項,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等防護措施,并在運行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進行參觀、檢查。
4.2.3參觀、檢查人員禁止操作任何設備。
4.3其他外來人員管理
4.3.1其他外來人員必須在取得光伏電站負責人許可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3.2其他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4.3.3在事情辦理結束后,其他外來人員必須立即離開光伏電站。
5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新、擴建各光伏電站順利投產,一次送電成功,公司在光伏電站投產前組成檢查組對是否具備送電條件進行驗收,故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檢查組主要職責
2.1.1負責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
2.1.2負責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2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2.2.1負責參加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2.2負責督促工程部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2.3負責參加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對整改證據進行存檔。
2.3工程部主要職責
2.3.1負責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
2.3.2負責參與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3.3負責督促缺陷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3.4負責協助檢查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3.1.1變電站項目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驗收合格。
3.1.2全站電氣設備及其系統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
3.1.3設備投運前的電氣試驗,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
3.1.4消防系統已按設計的要求和規定標準施工完畢,經地方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書面文件。
3.1.5電力質檢中心站已按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已全部處理完畢。
3.1.6經地方電業部門按相關規定,對全部送電工程進行檢查,并驗收合格,出具同意投運的書面文件。
3.1.7工程現場平整、清理完畢。
3.1.8工程技術文件、資料整理完畢。
3.2驗收申請
第3.1條款規定的條件均具備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填寫附表13“驗收申請表”。
3.3驗收檢查
依據工程部提出驗收的申請,公司組成檢查組,經理擔任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填寫附表7“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表”。
3.4缺陷整改
3.3.1依據檢查結果,檢查小組填寫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
3.3.2工程部將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發送給相關的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3.3整改時間節點到期后,檢查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填寫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況驗證表”,并將整改證據存檔。
3.5電網公司驗收
公司內部完成送電前驗收并將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向電網公司提出送電前驗收申請,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
4檢查與考核
4.1本制度由公司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4.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11
1.指標管理
1.1不發生人身輕傷及一類以上障礙;
1.2控制二類障礙和人員違章行為;
1.3不發生火災事故;
1.4兩票合格率100%;
1.5設備五防閉鎖裝置投運率100%;
1.6設備完好率達到100%、設備一類占有率達到95%;
1.7斷路器無油化率100%;
1.8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投入率100%;
1.10繼電保護裝置正確動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線電壓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線月度電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無功裝置、有載調壓裝置處于完善狀態,可用率應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標管理
2.1.1集控站(監控中心)每年應根據公司和工區安全管理目標,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實際情況和本年度設備檢修、操作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上報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標。
2.1.2安全管理目標應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設備、人員和工作實際,提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組織、技術措施。
2.1.3按期對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2.2安全活動管理
2.2.1集控站(監控中心)安全活動每月應組織全站人員至少進行1次;根據倒班方式,每周進行一次本值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動,應盡可能組織全體成員集中學習。
2.2.2安全活動應建立專用的“安全活動”記錄簿,記錄應真實、清晰、完整。對缺席人員應及時進行補課,并做好補課記錄,由本人親自簽名在安全活動記錄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勞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根據上級反事故技術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具體要求,制訂本站“兩措”計劃,并定期對本站設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2.3.2集控站(監控中心)“兩措”計劃制訂應包括:內容、落實時間、責任人等。
2.3.3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大型作業,應提前制定本站相應的反事故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事故。
2.3.4集控站(監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據集控站(監控中心)實際情況進行實施。
2.3.5做好反措執行單位施工過程中的配合和驗收工作,對現場反措執行不利的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2.3.6集控站(監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定期對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進行檢查、整改。
2.3.7定期對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變電站已執行的“兩票”應按月匯總裝訂并統一保存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保存期為一年。
2.4.2站長應對當月已執行的“兩票”進行審核,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講解。
2.4.3第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日送達(或傳真、局域網傳送)集控站(監控中心),但傳真的工作票不能許可。第二種工作票應事先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到達變電站后履行許可手續。工作票不允許代簽或電話簽發。
2.4.4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工作許可人接到工作票后,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實際運行情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并符合現場條件。特別重要和長時間的工作票,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制定詳細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值班長帶好經審核合格的工作票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核對并履行許可手續,許可完畢后及時匯報集控站(監控中心)做好記錄,同時對現場工作進行安全監督。
2.4.6工作票終結后,現場值班長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和相關調度匯報,做好記錄。
2.4.7無人值班變電站計劃性停電檢修工作,由調度部門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停電檢修設備及時間,集控站(監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長安排操作人員,準備好操作票,逐級審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時間按時到達變電站,由現場值班長直接聯系當值調度員進行操作。
2.4.8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將運行設備控制把手始終保持在“遠控”位置,在事故、異常等特殊情況時,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可根據調度命令,在集控站(監控中心)進行開關的拉、合操作。
2.4.9當值值班人員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進行操作前,必須做好禁止集控站(監控中心)遙控操作該站設備的相關措施。
2.4.10倒閘操作前,現場操作人員應認真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并在五防閉鎖機上進行模擬預演,確認無誤后使用防誤閉鎖裝置進行規范化操作。并聯系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監視、核對設備狀態及相關信息。
2.4.11倒閘操作結束,運行人員在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正確后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匯報,雙方應核對運行方式正確。
2.5、閉鎖管理
2.5.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加強變電站閉鎖裝置管理,指定班站閉鎖管理(兼職)專責,嚴格執行萬用鑰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監控中心)所有運行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變電站所有“五防”裝置的工作原理、正確使用方法和管理辦法,做到“四懂三會”(即懂防誤裝置的原理、性能、結構和操作程序;會操作、維護和管理)。新上崗的運行人員應進行使用防誤裝置的培訓。
2.5.3防誤裝置的主機不能和辦公自動化合用,嚴禁與因特網互聯,網絡安全要求等同于電網二次系統實時控制系統。
2.5.4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巡視設備時,也應對防誤裝置進行檢查,運行人員要檢查防誤裝置是否積水、積塵,檢查防水、防潮、防霧措施是否完好,模擬屏或顯示屏顯示的設備位置是否與實際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監控中心)防誤裝置解鎖鑰匙應存放在變電站專用鑰匙盒內,并進行封存保管。若確需使用解鎖鑰匙,需經工區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的登記批準手續后,方能使用。
2.5.6對遙控設備應嚴格執行公司關于操作人和監護人分別輸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加強值班運行人員五防閉鎖系統的培訓學習,并繪制建立各變電站五防閉鎖解鎖流程圖。
2.5.8五防閉鎖裝置缺陷應納入設備管理,對缺陷應及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維護和消除。新設備投運前,必須先經五防閉鎖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五防閉鎖裝置不完善,嚴禁新設備投運。
2.6、防汛、防風、防寒、防高溫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所轄的變電站根據本地區的氣候特點和設備實際,制訂相應的設備防高溫、防寒和防風措施。
2.6.2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制定防汛預案,在集控站(監控中心)和無人值班變電站內應根據下表配備防汛設備和防汛物資,防汛設備在每年訊前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試驗,潛水泵的消防帶應接好,電源盤的插頭等應處于完好狀態。防汛物資要定點存放,并有臺帳。
2.6.3定期檢查開關、瓦斯繼電器等設備的防雨罩應完好,端子箱、機構箱、動力箱等室外設備箱門應關閉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來臨前對可能積水的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及場區的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疏通,做好防進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時對房屋滲漏、下水管排水情況進行檢查、疏通。
2.6.4.2雨后檢查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等積水情況,并及時排水,設備室潮氣過大時做好通風。
2.6.5變電站應根據本地氣候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防風管理措施,刮大風時,應重點檢查設備引流線、阻波器、瓦斯繼電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異常。
2.6.6定期檢查和清理變電站設備區、變電站圍墻及周圍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風刮到變電站運行設備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氣溫較低時,應重點檢查開關機構內的加熱器運行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機構箱要采取防寒保溫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監控中心)和各無人值班變電站應設置專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配置、歸放、試驗、檢查、維護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監控中心)和變電站應配備足夠數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種安全工具應有適量的合格備品;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應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各類安全工器具。
2.7.3各種安全工器具應有明顯的編號,絕緣桿、驗電器等絕緣工器具必須有電壓等級、試驗日期的標志,應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處,存放在清潔干燥處,注意防潮、防結露。
2.7.4集控站(監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時和使用前應認真檢查,發現損壞者應停止使用,并盡快補充。
2.7.5各種安全工具均應按《安規》規定的周期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攜帶型地線必須符合《安規》要求,接地線的數量應能滿足本站需要,截面滿足裝設系統短路容量的要求。導線應無斷股、護套完好、接地線端部接觸牢固、卡子應無損壞和松動,彈簧有效。存放地點和地線本體均有編號,存放要對號入座。
2.7.7各種標示牌的規格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并做到種類齊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帶完好,數量能滿足工作需要。
2.7.8絕緣工器具應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并建立烘烤記錄(自動烘烤除外)。
2.7.9裝有自動烘烤裝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動烘烤裝置應納入正常巡視范圍,每次巡視時應對自動烘烤裝置啟動、復歸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2.7.10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
2.7.11對損壞、丟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應由集控站(監控中心)及時匯報主管單位安全員修復和補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設施應定期進行清掃和維護。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嚴格執行公司關于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所轄變電站“三圖兩冊兩表”,三圖:消防安全網絡圖、消防器材定置圖、消防巡視路線圖;兩冊:滅火器材配置充裝登記冊、滅火器清冊;兩表:防火墻定置表、消防報警裝置地址編碼表。
2.8.2無人值班變電站消防器材的配置應符合《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規定,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每季度檢查所轄變電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每半年應對滅火器全面檢查一次,重點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結塊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充裝。
2.8.3消除器材應定點放置,室內的應裝箱放置在門口墻邊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應裝箱存放在干燥、防陽光直曬的地方。箱子上應有“滅火器箱”標志,滅火器應逐個編號并同配置圖對應。
2.8.4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夾層、豎井、設備區、配電室、蓄電池室、保護室和庫房應有消防設施,控制盤、保護盤、配電盤和端子箱、機構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變電站配電室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在專門地點加強管理,并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2.8.6變電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報警裝置的變電站,每月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檢查一次,每季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全面檢查一次,全面檢查時全部探頭應逐個進行,并要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2.8.8防火墻兩側1-1.5米內及電纜夾層、豎井內的電纜應涂刷防火涂料,阻燃電纜可不涂刷。
2.8.9戶外電纜溝內每隔60米應設防火隔墻;在電纜溝內進入配電室、電纜豎井的入口處應設防火隔墻。防火隔墻應有標志。
2.8.10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動,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習,并做好記錄。
2.8.11變電站應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預案內應有本站主變滅火裝置、煙霧報警裝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說明。
2.8.12運行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報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盜管理
2.9.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大門、控制室、配電室、安全用具室等生產場所門窗正常應關閉、上鎖,工作結束后應進行檢查,確認門窗已關閉。
2.9.2裝有防盜報警系統的應對報警裝置各探頭每季度進行檢查、試驗一次,以確保報警裝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時上報處理。
2.9.3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入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工作、參觀、學習等活動應事先與集控站(監控中心)聯系,辦理相關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核實后陪同進入,并在變電站出入登記中作好出入登記記錄。
2.9.4新建變電站應按照無人值班變電站的標準設計,底層一般少設門窗,并加裝防盜設施。
2.9.5防盜系統的報警信號應送至集控站(監控中心),防盜系統應經常處于開啟和監視狀態。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有可疑人員擅闖變電站,應立即報警和通知值班保衛部門。
2.9.6集控站(監控中心)運行人員在巡視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
2.9.7無人值班變電站的留守人員應定期對變電站大門、圍墻、重要設備周圍及其它要害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
2.9.8無人值班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措施后方可拆改。
2.10、防小動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監控中心)、無人值班變電站生產場所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期檢查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2.10.2各設備室的門窗應完好嚴密,出入時隨手將門關好。
2.10.3設備室通往室外的電纜溝、道應嚴密封堵,因施工拆動后及時堵好,F場施工每日結束后,及時檢查封堵電纜穿孔。
2.10.4各設備室不得存放糧食及其它食品,應放有鼠藥和捕(驅)鼠器。鼠藥應擺放整齊。鼠藥盒和捕(驅)鼠器械應編號,放置地點也應標注。變電站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置圖,鼠藥盒、捕(驅)鼠器械及其放置地點的編號、定置圖的編號三者一致。每月進行防小動物設施檢查并做好記錄。
2.10.5配電室、蓄電池室、主控室的通風孔,應裝有百葉窗或鐵絲網罩。每半年應對通風孔的百葉窗和網罩檢查一次,損壞的應及時修復,修復不了的'應及時更換。
2.10.6戶外設備區有小動物洞穴時,應及時投入鼠藥后進行填埋。
2.10.7變電站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
2.10.8變電站設備區內禁止種植糧、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開關柜、電氣間隔、端子箱和機構箱應采取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電纜夾層室、豎井、蓄電池室、主控室、保護室、主變門應有防鼠擋板,防鼠擋板高度為40厘米,上部10厘米應有防絆跤警示標志。開放式開關柜的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戶外站用變的二次出線、場區動力分線箱等相間距離較近的部位,應采取熱縮絕緣措施。
2.11、無人值班變電站特殊狀態管理規范
2.11.1當發生事故、重大異常、防汛抗臺、火災、水災、地震、人為破壞、災害性天氣、重要保電任務、綜合自動化設備通信中斷等情況都視為特殊狀態。
2.11.2無人值班變電站發生特殊狀態時,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值班長是特殊狀態處理的現場指揮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人員實施。
2.11.3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立即派運行人員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對站內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長、調度等相關部門匯報。
2.11.4特殊狀態處理過程中,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可直接與調度部門聯系處理。
2.11.5在特殊狀態處理告一段落后,相關運行人員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匯報處理過程。
2.11.6特殊狀態處理結束后,運行人員應在現場作好相關記錄,集控站(監控中心)的運行人員亦應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作好相關記錄。
2.11.7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發生特殊狀態期間,應改為有(少)人值守變電站。
2.11.8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生的特殊狀態定期進行防范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整改。
2.11.9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生的特殊狀態制定事故預案、應急方案并經上級部門審核批準。集控站(監控中心)根據電網(或站內)接線、設備實際情況,組織站內運行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
2.12、安全設施及交通標志的規范化管理:
2.12.1變電站內設備及設施標志應符合《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中有關規定的要求。
2.12.2變壓器和設備架構的爬梯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爬梯門應分別編號。
2.12.3蓄電池、電纜夾層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2.12.4變電站透明玻璃門上應貼有防撞警示條,警示條應規范、統一、美觀。
2.12.5停電工作使用的臨時遮攔、圍網、布幔和懸掛的各種標示牌應符合現場情況和《安規》的要求
2.12.6變電站內道路的交通標志應符合有關交通法規的要求。
2.12.7變電站戶外設備區應根據檢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體情況,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圍攔插桿基座,基座數量應滿足各種檢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閘在操作區應有操作人和監護人的操作站位標志。操作站位標志的設置,應使操作人和監護人在操作時處于安全位置,防止刀閘瓷柱斷裂造成人身傷害。操作人和監護人站位區應用紅、綠色塑膠貼膜或紅、綠色地磚鋪設,大小為邊長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變電站上空有引流線的通道入口處,應有限高標志。限高標志應符合《安規》表2-2的要求。通道旁還應設限高標尺。
2.12.10在變電站大門口應有限速5公里的標志。
2.12.11在進入設備區的門口應有“必須戴安全帽”的指令標志。
2.12.12變電站馬路兩側的道牙,應用反光漆涂成黑黃相間色,具體規格尺寸應根據道牙實際確定。
2.12.13變電站內通行的道路上、運行人員巡視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線或其它障礙物,則在其上設“防止絆跤線”標志。
2.12.14在樓梯的第一和最后一個臺階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臺階邊緣上(如電纜溝蓋板),應設“防止踏空線”標志。
2.12.15在配電柜、保護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處,應設“安全警戒線”標志。
2.12.16在變電站地下設施的入口蓋板上、滅火器箱前、配電室門口應設“禁止阻塞線”標志。
2.12.17電纜溝防火墻上部電纜蓋板上應有防火墻標志。
2.12.18設備區應有與巡視路線圖相符的巡視路線標志。
3、技術管理要求
3.1巡回檢查制度
3.1.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編制所轄變電站標準化巡視作業卡,并嚴格執行。
3.1.2值班人員應按規定認真巡視檢查設備,提高巡視質量,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及時匯報調度和上級,杜絕事故發生。
3.1.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地按巡視周期、巡視路線、項目對設備逐臺逐件認真進行巡視。設備異常狀態要做到及時發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做好有關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3.1.4凡是運行、熱備用、冷備用或停用的設備,不論是否帶有電壓,都應同運行設備一樣進行定期巡視和維護。
3.1.5正;蛱厥庑匝惨曋芷,應按本規程規定及上級有關特殊要求執行。如保電期、節假日。
3.1.6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后,應將巡視范圍,異常情況記錄在值班記錄中,發現的設備缺陷記錄在缺陷記錄中。
3.1.7變電站的設備巡視檢查,一般分為正常巡視(含交接班巡視)、全面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
a.正常巡視
1)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至少每周持卡對所管轄變電站設備巡視一次,每月對所轄變電站至少進行一次熄燈巡視。
2)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某個變電站有工作時(工作許可、操作)工作結束后,必須對該站設備巡視一次。
3)運行人員對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巡視,應首先對綜自系統發出的歷史事件信息進行檢查瀏覽,并結合發出的歷史信息,對全站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核對并復歸打出的保護的信號,對直流、所用系統及土建防汛設施做重點巡視。
4)變電站巡視按照《標準化巡視卡》所規定巡視內容進行,巡視過程中及巡視完畢后,必須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b.特殊巡視檢查的內容,按各公司《變電運行規程》規定執行。遇有以下情況,應進行特殊巡視:
1)大風前后的巡視。
2)雷雨后的巡視。
3)冰雪、冰雹、霧天的巡視。
4)設備變動后的巡視。
5)設備新投入運行后的巡視。
6)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運后重新投入系統運行后的巡視。
c.異常情況下的巡視。主要是指:過負荷或負荷劇增、超溫、設備發熱、系統沖擊、跳閘、有接地故障情況等,應加強巡視。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視。
3.1.8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法定節假日、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時,應加強巡視。
3.2、記錄管理
3.2.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具備各類完整的記錄,格式按省公司規定執行。各種紙質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記錄(設備驗收記錄、繼電保護調試記錄、事故異常記錄等)應長期保存,pmis中所填記錄應及時備份。
3.2.2所有運行生產記錄均應錄入生產管理系統(pmis)。
3.2.3使用微機運行管理系統(pmis)的集控站(監控中心),數據庫中記錄應定期檢查并備份。
3.3、技術資料管理
3.3.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建立專用資料室,由資料員(兼職資料員)負責對資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監控中心)對所轄變電站的技術資料統一保存在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室。變電站不再單獨存放資料。
3.3.3集控站(監控中心)技術資料的建立應以站為單位,分柜保管。并對規程制度等公用資料進行統一保管。
3.3.4集控站(監控中心)所有資料均應有目錄和清冊,并進行統一編號,所有資料的存放要做到齊全正確、存放整齊,查閱方便。
3.3.5資料員負責各類資料的整理、健全,負責及時對新增加和變更設備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3.3.6各種規程制度、技術資料及專業書籍均應建立借閱登記簿,對借閱的各種資料和書籍應及時登記,并要求借閱人簽名,歸還后及時注銷,資料員應定期對資料的借閱與歸還情況進行檢查清點。
3.3.7圖紙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允許個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損、丟失、臟污。
3.3.8技術資料應分類分項建立安裝、調試及技術資料,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如數移交圖紙資料。新建、擴建、改建過程中要及時收集設備相關資料,并進行歸檔。
3.3.9由于設備變動或接線修改引起圖紙不符合實際,應和有關單位聯系進行修改或重新繪制。
3.3.10非變電站內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資料室進行查看資料,不得將資料借給非本單位人員,特殊情況應有集控站(監控中心)站長批準并打有借條并限期歸還,借條存放于原有圖紙盒內。
3.3.11資料室內應保持整潔,廢紙應及時清理,嚴禁吸煙,不準存放易燃物品,不準使用明火照明和電爐取暖。
3.3.12進入資料室人員在工作完后離開時應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切斷室內電源,關閉門窗。
3.4、圖紙資料管理:
3.4.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圖紙應由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員統一管理,并按圖紙編號存放在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相應變電站資料柜內。
3.4.2資料員應建立所管轄無人變電站圖紙、資料清冊,每年對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證圖紙齊全完整。
3.4.3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具備的圖紙,圖紙應實現電子化,方便瀏覽、查閱。
3.4.3.1一次主接線圖
3.4.3.2站用系統圖
3.4.3.3直流系統圖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線圖
3.4.3.5繼電保護、遠動及自動裝置原理和展開圖
3.4.3.6全站平、斷面圖
3.4.3.7 gis組合電氣氣隔圖。
3.4.3.8直埋電力電纜走向圖。
3.4.3.9接地裝置布置以及直擊雷保護范圍圖。
3.4.3.10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
3.4.3.11開關、刀閘操作控制回路圖。
3.5、設備基礎資料管理
3.5.1各變電站應具備以下設備資料
3.5.1.1一、二次設備使用說明書
3.5.1.2出廠試驗報告
3.5.1.3設備合格證
3.5.1.4安裝交接有關資料
3.5.1.5設備型式規范
3.5.1.6一、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報告(包括向量圖)
3.6、設備履歷管理
3.6.1設備履歷應按下列單元分類建立:
3.6.1.1主變壓器單元:包括主變壓器、調壓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壓互感器等。
3.6.1.2站用變壓器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纜、站用變壓器、接地變壓器、消弧線圈、接地電阻等。
3.6.1.3無功補償裝置單元:包括調相機、并聯電抗器組、并聯電容器組等。
3.6.1.4出線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電容器(pt)、線路避雷器、電力電纜等。
3.6.1.5旁路單元。
3.6.1.6母聯單元
3.6.1.7母線單元:包括電壓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絕緣子、母線等。
3.6.1.8直流單元:包括充電機、蓄電池、直流屏。
3.6.1.9防誤閉鎖裝置單元。
3.6.1.10防雷接地單元:包括所有避雷針和接地裝置。
3.6.1.11土建單元:包括除設備構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場地、電纜溝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盜報警、消防報警裝置等)。
3.6.1.12公用單元:繼電保護隨相應的一次設備為同一單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繼電保護、自動、控制、信號裝置為公用單元。
3.6.1.13微機監控系統為一個單元(包括后臺監控機、變送裝置)。
3.6.2設備履歷應建立如下資料:
3.6.2.1本單元一次系統單線圖、設備雙重編號;
3.6.2.2本單元一、二次設備、銘牌圖片
3.6.2.3設備參數、設備投運、變更記錄;
3.6.2.4設備修試情況統計表;
3.6.2.5開關跳閘記錄表(設備跳閘時間、原因);
3.6.2.6嚴重及危急缺陷記錄表(嚴重、微機缺陷消除情況);
3.6.2.7事故及重大異常運行記錄表(主要說明設備異常運行的時間、狀態);
3.6.2.8設備大修(技改)記錄表(主要說明大修、技改的時間及大修情況);
3.7、試驗報告的管理
3.7.1資料室保存近5年來的各類試驗報告,5年以前的試驗報告按站統一封存在規定地點,封存時應建立詳細目錄。
3.7.2試驗報告應保存完整,試驗工作結束后應在兩周內返回試驗報告。
3.7.3試驗報告應按站分類(包括大修、預試、油化、色譜、微水、鹽密測試報告及保護調試、二次設備向量報告)保存在相應變電站的資料柜內,按分類填寫詳細目錄,目錄內應注明試驗日期。
3.7.4設備更換后,應做好新、舊設備的調試、試驗、安裝報告的替換工作。
3.7.5對等其它類別的試驗報告可另建單元存放。
3.8、培訓管理
3.8.1根據本單位實際可安排安全規程、調度規程、運行規程、現場運行規程的學習。每季末進行一次考試,總結學習效果。
3.8.2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全站人員參加的反事故演習活動。
3.8.3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每班進行一次事故預想,根據所轄變電站的設備運行方式、設備運行狀況、氣候特點、預防季節性特點等薄弱環節,做出有針對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實施,
3.8.4集控站(監控中心)組織進行每月一次技術講課和每人每月一題技術問答。
3.8.5集控站(監控中心)進行每人每月一題的現場考問。現場考問可按班進行考問,由班長命題班員答題的辦法開展,班長由站長、技術員命題考問,以達到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監控中心)在崗位培訓中,應將兩票的培訓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對兩票必須熟知。
3.8.7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每人必須自己動手繪制所轄變電站的相關圖紙,建立自己的繪圖本。繪圖本中至少有以下圖:一次設備接線圖、斷路器控制信號回路、直流系統、站用系統、交流系統控制、合閘網絡、線路控制信號、線路保護、主變控制信號、主變保護等接線圖。
3.8.8集控站(監控中心)每年根據公司、工區培訓計劃制定出站上詳細的培訓實施計劃,必要時根據設備、運行方式的變化進行更新修訂和添加新的培訓內容。
3.8.9站長或者主管培訓的副站長,對當月的計劃培訓進行監督完成,每月初對上月的各種培訓完成情況做全面的檢查,糾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3.8.10針對運行人員業務技術薄弱環節,結合設備改造,培訓中增加新設備、新技術的內容。
3.9、培訓資料管理
3.9.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建立所有人員的技術培訓檔案,將各種培訓資料存入個人培訓檔案。
3.9.2集控站(監控中心)培訓資料由資料員負責建檔保管,存于資料室內。
3.9.3各種相關培訓資料的補充、制定,應根據公司、工區、集控站(監控中心)培訓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設備管理要求
4.1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4.1.1本制度適用于集控站(監控中心)和所轄變電站內所有一、二次設備,同時包括通風、消防等附屬設備。
4.1.1.1集控站(監控中心)內設備除應按有關規程由專業人員根據周期進行試驗外,運行人員還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定期的測試和試驗,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4.1.1.2對于處在備用狀態的設備,各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備用設備,進行輪換運行,保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4.1.1.3各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將有關內容列入集控站(監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并建立相應的記錄。
4.1.2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4.1.2.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每日對監控系統的各種信息切換檢查。
4.1.2.2無人值班變電站蓄電池每月普測一次單體蓄電池的電壓,測量值保存小數點后兩位。
4.1.2.3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各站事故照明系統每月試驗檢查一次。
4.1.2.4電氣設備的驅潮電熱裝置應在每年4月份檢查一次,可用鉗型電流表測量回路電流的方法進行驗證。
4.1.2.5裝有微機防誤閉鎖裝置的變電站,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防誤閉鎖裝置的閉鎖關系、編碼等正確性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
4.1.2.6對于變電站內長期不調壓或有一部分分接頭位置長期不用的有載分接開關,在一年內有停電機會時,應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間操作幾個循環,試驗后將分頭調整到原運行位置。
4.1.2.7對于變電站內不經常運行的通風裝置,運行人員每半年應進行一次投入運行試驗。
4.1.2.8直流充電模塊正常應退出一只備用,每季度輪換投運。
4.1.2.9變電站內的備用站用變(一次不帶電)每年應進行一次啟動試驗,并試驗站用備投裝置是否切換正確。試驗操作方法列入現場運行規程;長期不運行的站用變每年應帶電運行一段時間。
4.1.2.10變電站內的漏電保安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試驗。
4.1.3設備定期輪換制度
4.1.3.1備用變壓器與運行變壓器應半年輪換運行一次。
4.1.3.2一條母線上有多組無功補償裝置時,各組無功補償裝置的投切次數應盡量趨于平衡,以滿足無功補償裝置輪換運行要求。
4.1.3.3因系統原因長期不投入運行的無功補償裝置,每季度應在保證電壓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一定時間,對設備狀況進行試驗。電容器應在負荷高峰時間段進行;電抗器應在負荷低谷時間段進行。
4.1.3.4對gis設備操作機構集中供氣站的工作和設備氣泵,應每季輪換運行一次,將具體輪換方法寫入集控站(監控中心)現場運行規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均應由運行人員作好記錄,運行人員應認真分析,準確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執行。
4.2.2檢修人員處理缺陷后,應及時向運行人員交底,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應做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應統計、上報發現缺陷和缺陷處理情況。
4.2.3遇有停電檢修、預試等工作時,集控站(監控中心)應事先統計停電間隔缺陷內容,交檢修單位進行處理,消除后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將pmis系統內缺陷消除。
4.2.4發現嚴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監控中心)站長應嚴格執行“及時匯報制度”立即上報(站長不在,由值班長直接匯報),督促盡快處理,必要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發現一般缺陷應及時登記在pmis系統中,按缺陷管理流程執行。
4.2.6各類缺陷除應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記錄外,還必須錄入生產管理系統(pmis)程序,建立圖形化缺陷檔案。
4.2.7對缺陷的處理情況進行及時檢查跟蹤,缺陷消除時間應嚴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24小時;嚴重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1周,最遲不超過一個月;一般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1年。年內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督促檢修單位及時消除缺陷,提高所轄變電站缺陷消除率。對在規定時間內不具備條件消除的缺陷,注明原因,由主管部門統一協調安排處理。
4.2.8設備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加強檢查,監視設備缺陷的發展趨勢。
4.2.9消缺工作應列入各單位生產計劃中。對危急、嚴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時研究對策,制定措施,盡快消除。
4.2.10年末總結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處理計劃。
4.3、設備定級、評價管理
4.3.1設備定級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設備技術狀況,加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一項有效措施,是編制大修、改進工程的依據,各單位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設備定級及評定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4.3.2設備定級工作每年進行二次,各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在每年6月、12月進行所轄變電站設備定級工作。
4.3.3變電設備以臺為單位每年對主要設備進行定級,定級單位:主變壓器、電抗器、開關回路、母線、消弧線圈、電力電容器、中央信號和自動裝置、監控系統、站用系統、全站直流系統、直擊雷保護和接地裝置、通訊電源、土建設施、防誤閉鎖裝置。
4.3.4設備定級分為一、二、三類,一、二類設備為完好設備,要求各變電站設備完好率在100%,一類率在80%以上。新裝和大修后的設備應滿足一類設備的要求,經運行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3.5設備定級后,設備主管單位應針對三類設備問題,立即擬定升級的措施計劃,并積極落實。對二類設備的問題也應安排計劃,有步驟地使其升級。
4.4、變電站設備標志管理
4.4.1運行設備必須具有標志牌,主設備及間隔還應有設備雙重名稱(名稱和編號)。
4.4.2變電站設備標志應做統一規定,以便統一管理,其具體式樣要求可參照《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標識規范》進行。
電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四川電網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的調度管理,保證電網運行、操作和故障處理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2、并入四川電網運行的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建設和調度運行管理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技術支持系統調度功能要求
1、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和建設方案應符合有關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涉及電網調度功能要求的設計方案,應通過電網調度機構的評審。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必須具備完善、可靠的技術支持系統,采用雙機雙備份等模式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實現下列基本功能,滿足集控中心和調度機構對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進行實時遠方運行監視、調整、控制等調度業務要求。
。1)應實現“四遙”功能。具備遠方操作拉合開關、刀閘等一、二次設備,遠方控制機組開停機、調整有功和無功出力等手段遠方控制機組運行狀態,實現pss裝置與機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為適應遠方操作而設立的防誤操作裝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具備自動發電控制(agc)和自動電壓控制(avc)功能,具備與系統agc和avc一體化運行的功能,同時預留新業務擴充功能,以滿足將來可能出現的電網調度運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應實現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pmu、安全自動裝置等二次設備,以及勵磁等涉及電網安全運行裝置的運行狀況、定值、投退狀況、跳閘報告等信息進行遠方監視。
(4)集控中心應具備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遠方投退、遠方測試(包括通道)、遠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備此功能者,需在現場留有專業人員。
。5)集控中心應具備控制不同廠站、發電機組組合等多種控制運行模式,調度機構根據各廠站在系統中的地位、電網運行方式和安全運行要求等進行選擇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自動化系統功能要求
。1)根據直調直采的原則,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功角測量裝置pmu信息)必須直接從各廠站站端系統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不經集控中心轉發,以確保自動化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
。2)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同時須將各廠站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pmu信息)匯集后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作為各廠站自動化信息的`備用數據源。
(3)各廠站和集控中心均應配置調度數據網絡接入設備。
(4)調度機構以單機、單電廠及多電廠等值三種控制方式實現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發電控制(agc)。各廠站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5)調度機構對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電壓控制(avc)以下發各電廠的高壓母線電壓設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實現。各電廠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能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的avc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6)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對所控廠站的無功電壓調整必須按恒電壓閉環控制方式調整,嚴禁采用恒無功閉環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廠站均應配備單獨的電量采集裝置,站端電量采集裝置相關信息應通過調度數據網絡、撥號網絡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調度機構電能量計量主站系統。
。8)集控中心應建有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分站,各受控廠站應建立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子站,集控中心的保護信息系統分站和各受控廠站的信息系統子站應與省公司主站聯網,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傳至調度機構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運前必須建成流域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實現自動采集雨水情信息,并與四川電網水調自動化系統中心站聯網,按規定向調度機構報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統必須滿足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的相關規定。
4、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系統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通信設備接入四川電力通信網,必須符合四川電力通信網的技術標準和接口規范,光傳輸設備和調度交換設備及網管應與四川電力通信網主網統一,減少通信網和設備的復雜性。
(2)集控中心與調度機構間應建立兩條獨立的sdh光纖系統通信通道。集控中心與所控廠站間應建立兩條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優先采用光纖通信系統,盡可能組成光纖自愈環網。
。3)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調度電話應具有兩條以上獨立通道,調度電話須具備可靠的自動錄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按有關要求設置調度交換機,并與調度機構的調度交換機聯網。
。4)集控中心通信電源應配置雙套,不間斷供電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廠站的光傳輸設備應具有相應的網管系統,同時還應具備對通信動力及環境的監測監控手段。
5、集控中心應具備防御各種故障和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備的通訊中斷、集控失效等異常故障發生后的應急措施和技術保障體系,滿足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三、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投運規定
1、集控中心投運前應完成各項試驗、調試和安全評價工作,確保滿足電網調度運行,并經有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申請并網運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投運前應提前1月向調度機構辦理投運申請手續,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情況報告或驗收報告、反事故預案、調度聯系及運行負責人員名單、運行值班制度、調度聯系制度、操作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等,經調度機構批準后開始試運行,試運行期為3個月。試運行期滿后,向調度機構提交試運行報告,由調度機構批準后投入正式運行。試運行期間,所控廠站應保持正常的運行值班。
四、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運行管理規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屬調度機構直接調度,調度機構對各廠站的調度業務內容、調度管轄單元和范圍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并負責下達集控中心的調度命名和調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廠站與調度機構統一進行運行、操作、檢修和故障處理等調度業務聯系,并直接對所控廠站設備進行遠方操作,正常情況下,所控廠站不再同調度機構直接聯系。在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應注意明確設備所屬的廠站名稱,使用“三重名稱”,如“××(廠站)××(設備)××(編號)”。
3、集控中心統一管理所控廠站發電計劃申報和接收工作,各廠站應嚴格執行調度機構下達的計劃曲線。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廠站設備的檢修業務可以由集控中心統一與調度機構進行協調和聯系,但設備的檢修計劃,檢修申請、異動報告和新設備投運手續等仍應以廠站為單位分別辦理。
5、接入集控的各廠站機組啟停、負荷調整、倒閘操作等,由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下達調度命令給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應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夠正確、迅速地執行各項調度命令,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指令要求正確完成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的控制操作和運行狀態調整等任務。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每天24小時配置足夠的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并建立相應的運行值班和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8、集控中心應制定合理的運行值班制度,配備足夠的運行值班人員,加強對所控廠站設備遠方和現場的運行監視及控制調整,滿足正常運行和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廠站的運行值班(留守)人員均應參加調度機構組織的調度業務聯系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調度機構頒發的《調度運行值班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10、集控中心應按照《四川電網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定值“四統一”管理規程》中對廠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均應存放完整、齊全、正確的繼電保護定值單,并應按照調度機構要求,按期完成繼電保護定值核對工作。
11、集控中心應實時監視各所控廠站的雨水情,積極開展水情信息收集、處理、整編和水文預報工作,及時向調度機構匯報水情變化和所控廠站發電運行方案建議,確保電站水工建筑樞紐及設備發電運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發電運行報表按單站統計,集控中心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2、集控中心應按照調度機構下發的相關規范開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繼電保護、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設備的配置信息及運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調度機構相關部門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3、集控中心應設置通信管理專責,負責廠、站內通信系統的日常管理及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
五、故障和異常處理要求
1、發電企業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確保在電網或集控中心出現異;蚬收锨闆r下,應能夠立即恢復各廠站現場值班(留守)人員對相應廠站設備的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并迅速進行故障及異常處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須有完善的現場運行規程、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確保在發生異常、故障時能迅速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快恢復運行。
3、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應編制電站黑啟動方案和保廠用電方案,并完成機組現場黑啟動試驗和進行保廠用電措施的事故演練。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時,集控中心應立即匯報調度機構申請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將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移交所控廠站,并由現場值班(留守)人員直接與調度機構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故障、異常處理完畢,集控中心具備投運條件可以恢復正?刂茣r,集控中心向調度機構提出恢復集中控制模式申請,由調度機構下令將所控廠站轉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廠站發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不能及時消除,可能影響到其它電網運行設備時,集控中心應聯系調度機構將其與系統隔離。為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危及人身、電網、設備安全,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有權采取斷開對側開關將故障廠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離故障點,有效防止故障發展,同時各廠站設備安全由發電企業負責。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調度機構遠方控制期間,當下列故障情況發生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一次設備應保持故障發生前的運行狀態,并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監控系統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通道中斷。
(3)集控中心至所控廠站的通道中斷。
7、發生電網故障后,集控中心應收集并向調度機構繼保專業報送所控廠站有關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報告及故障錄波報告。
8、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水調自動化系統發生故障后,集控中心應立即派人到現場巡視檢查,及時將水情和水庫運行信息報送調度機構,同時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系統。
電站管理制度13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電站管理制度14
(1)箱式變配電站應該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安全運行規章管理制度。箱式站應該明確負責人和運行人員職責。廂站應該有抄表記錄,設備試驗檢修記錄,設備異常及事故記錄,來站人員登記記錄,安全培訓記錄。應該制定箱式站巡視檢查制度;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電氣設備檢修制度(涵蓋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和檢修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和異常停電事故處置辦法等制度規章,防止杜絕設備和人身安全事故發生。
(2)箱式變配電站應該繪制張貼高低壓變配電設備的一次接線原理圖。箱式變配電站運行人員應熟練掌握高低壓變配電電氣設備一次接線原理圖,熟悉廂站電氣設備規范,性能,位置,操作和維護方法。
。3)箱式站所有功能室門上必須加鎖。巡查,檢修,異常事故處理和其他必要情況時由有資質的人員開鎖,操作。
(4)箱式站應懸掛相應的警告標志,配置合格有效的滅火器具和聯系方式。
。5)運行人員應該使用和穿戴符合電壓等級的絕緣用具和防護用品。箱式站的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棒及驗電器的絕緣性能,必須定期送到由相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查試驗。
(6)無資質,非運行人員禁止操作箱式站內的電氣設備。
。7)箱式站進行停電檢修或安裝工作時,應該有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應該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停電范圍及帶電設備所在位置。
(8)箱式站的電氣操作,必須兩人進行。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9)箱式站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合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準接觸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0)在雨,霧,雪天氣巡視箱式站時,必須穿絕緣靴。雷雨天氣不準靠近箱式站。
。11)倒閘操作必須做好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
(12)箱式站檢修清掃必須停電進行,檢修人員必須在指定區域工作,10kv電壓距離帶電體不少于1m間距。
。13)對檢修清掃的開關,必須斷開前一級開關后方可進行,嚴禁在帶電開關下進行清掃檢修工作。
。14)在電容補償器,變壓器,電纜線路上工作時,停電后應先充分放電,放電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
。15)箱式站每年應該進行一次高壓設備,變壓器,電纜線路的繼電試驗和接地阻值測試試驗。
。16)箱式站應該有防雷電保護措施。
電站管理制度15
1.總則
1.1為加強變電站擴、改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規范供電企業、施工企業(包括調試單位、供電企業所屬施工、多產和其它部門)的安全職責,保證順利完成變電站擴、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任何施工企業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必須經過所屬供電企業的審查批準,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供電企業(變電站)的有關管理規定。
1.3變也站值班人員有監督、糾正、制止施工人員違章行為的職責。
1.4本規定適用于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所屬企業。
2.進入變電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業人員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前七日,應向供電企業報出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人員安全考試等資料。供電企業進行審查,五日內做出可否進入變電站的批復。
2.2施工企業要對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等)進行安全考試和現場安全教育,供電企業審查合格后發放允許進入變電站的工作證件。進入變電站施工人員著裝應符合“安規”的規定。
2.3供電企業要對施工企業的工作負責人進行考試,合格后由供電企業公布工作負責人名單。
3.工作票制度
3.1在運行變電站進行擴、改建施工,要按規定辦理第一或第二種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可由施工企業擔任。工作票簽發人由供電企業擔任。
3.2施工企業在變電站施工中要安排專職安全人員,進行安全監護。供電企業必須安排熟悉變電站設備運行狀況的人員進行安全監察。安全監察職責是:檢查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完備;人員、機具在規定的范圍內,不發生誤動、誤碰運行設備現象。
3.3工作票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工作班成員人數包括雇傭的臨時工、制造廠家服務人員等。工作票簽發人將供電企業的安全監察人員名單寫入工作票備注欄。未落實安全監察人員(包括無人值班變電站)工作許可人不準許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須完備正確,對工作的全部安全風險點都應有相應措施。施工作業中對帶電設備距離近的危險部位要安排專人監護。二次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電力公司“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保安規定”。
3.5工作票簽發人要對安全措施完備正確負責,并承擔《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安全責任。
3.6每天工作結束后,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把工作票交變電站值班員并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值班人員的許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員向工作負責人交代清楚設備運行對施工的要求,并經雙方核對安全措施無誤后,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進入施工現場。
4.工作許可制度
4.1工作許可人必須由供電企業公布的人員擔任。
4.2工作許可人必須認真履行“安規”規定的職責。
4.3工作許可人(變電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視設備,對可能影響設備運行的`施工項目,要增加巡視次數。
4.4在二次施工中影響到運行設備時,施工企業必須向供電企業辦理繼電保護措施票,經批準后開工。
4.5工作許可人(運行值班人員)對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進行檢查。
5.設備移交和投運
5.1設備(及其關聯的系統)通過驗收后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施工、供電企業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5.2設備移交簽字前由施工企業負責管理,供電企業不準改變設備狀態;設備移交后視為運行設備,由供電企業負責管理,施工企業若需進入設備現場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5.3部分設備移交(投運)后,若需變更安全措施時,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5.4設備投運時,供電企業應詳細檢查設備狀況。設備試運過程中,施工企業負責消除缺陷,供電企業擔任工作負責人。
6.工作聯系
6.1擴、改建變電站工程,施工企業和供電企業要明確雙方的聯系人,負責工作接口的聯系協調。
6.2供電企業、施工企業雙方的工作分工、聯系的主要內容及反饋的意見等須有書面材料并經雙方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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