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托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托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代理行為,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xx〕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寧波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寧波市各級集中采購機構以外,依法通過“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進行代理機構名錄登記(包括浙江省外的代理機構申請取得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相關操作權限的),在寧波市行政區劃內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代理機構的機構類型包括:
。ㄒ唬┰趯幉ㄊ泄ど痰怯涀缘拇頇C構(以下簡稱本市代理機構)及其在各區縣(市)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
。ǘ┰趯幉ㄊ型夤ど痰怯涀栽趯幉ㄊ袌虡I的代理機構(以下簡稱外地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是指采購資金納入寧波市各級地方預算管理的政府采購項目。
第三條各區縣(市)財政部門依法對代理機構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代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以代理機構工商登記注冊地和采購項目所屬行政區劃進行屬地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劃內工商登記注冊的代理機構的名錄登記情況、代理機構應當具備的法定條件、內控制度建設、代理的本級采購項目、業務培訓、投訴舉報處理等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非本行政區劃工商登記注冊的代理機構代理本級采購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管理,處理采購項目相關的投訴、舉報案件及監督檢查工作。
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代理機構代理的非本級采購項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移交采購項目所屬行政區劃的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對關聯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處理意見、信用記錄和考核獎懲結果全市共享。
第二章代理機構名錄登記管理
第四條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xx〕2號)第二章規定要求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名錄登記,未按規定進行名錄登記的不得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第五條代理機構的名錄登記應當確保真實性和完整性,登記內容應當能全面反映代理機構針對代理采購工作所配置的執業條件和執業能力。
(一)在寧波市臨時執業的外地代理機構,除法人主體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錄登記外,對其臨時執業的工作團隊應當在法人主體名錄登記的“分支機構”項下,登記臨時執業的工作人員清單,并提供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如有)、勞動合同、聯系方式及個人業務簡歷、組織采購活動的臨時場所信息等上傳資料。
。ǘ┰趯幉ㄊ虚L期執業的外地代理機構,除法人主體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錄登記外,對其長期執業的工作團隊應當在法人主體名錄登記的“分支機構”項下,登記長期執業的工作人員清單,并提供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如有)、勞動合同、聯系方式及個人業務簡歷、辦公及組織采購活動的場所信息等上傳資料(“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錄登記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三)本市代理機構根據工商登記注冊屬地原則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名錄登記,如果存在跨行政區劃在寧波市各區縣(市)執業的,應當按各區縣(市)財政部門要求在法人主體名錄登記的“分支機構”項下,登記在該行政區劃執業的工作人員清單,并提供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如有)、勞動合同聯系方式及個人業務簡歷、辦公及組織采購活動的場所信息等上傳資料(“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錄登記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ㄋ模┑怯浀墓ぷ魅藛T不是代理機構正式工作人員的,應當進行說明,并在登記時間的下一個月補充上傳勞動合同,否則該工作人員不能代表該代理機構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并在名錄登記中刪除相關人員的登記信息。
。ㄎ澹┟浀怯浶畔l生變更的,代理機構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新。
。└鞯刎斦块T不得強制要求非本行政區劃工商登記注冊的代理機構在從業地區設立需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也不得要求代理機構在本行政區劃進行機構備案等機構信息重復登記工作。
。ㄆ撸┐頇C構登記信息不完整的,經財政部門告知其完善登記資料而未按期按要求完善的,財政部門有權關閉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信息發布、專家抽取等操作權限。
第三章代理機構從業管理
第六條代理機構應當具備《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xx〕2號)第十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本辦法規定的具體要求,不具備規定條件的代理機構不得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一)代理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代理機構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非法人機構(分公司等)在其合法經營權和機構設立主體的授權范圍內可以獨立承接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法律責任承擔按《民法總則》第七十四條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代理機構設立的其他性質的分支機構不得以分支機構名義承接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二)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具體包括:
1、建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崗位設置和執業控制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確操作流程,規范操作程序,完善各工作環節的風險防范機制,實現采購文件制作與審核的職能分離,詢問、質疑答復文書的起草和審核的職能分離。
2、建立執業行為準則和執業培訓制度。制定從業人員與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以及其他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交往的行為準則和違規行為處理規章制度,制定在崗監督、離崗審查和項目責任可追溯制度,以及定期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相結合的培訓制度、重要部門和重點崗位人員培訓合格上崗制度。
3、建立決策控制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獨立的技術(法務)總控部門,沒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決策總控管理制度進行定崗定責,對重大事項、調查取證、質疑答復等工作進行單位總控。總控部門建設將納入代理機構監督信用評價的目標要件內容。
。ㄈ┐頇C構應當配備不少于5名的專職從業人員。專職從業人員是指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直接參與采購項目代理活動或對采購項目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包括代理機構的財務、后勤及商務等非直接參與采購項目代理工作的人員。專職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市財政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業務培訓根據市財政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分批次進行,批次業務培訓結束后進行考試,考試合格的培訓人員頒發《寧波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證書》。新成立的代理機構或新進駐寧波市從事代理業務的外地代理機的執業人員,應當及時向市財政部門報送業務培訓人員清單,由市財政部門根據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培訓。
。ㄋ模┐頇C構應當具備獨立辦公場所(自有和租賃),對外地代理機臨時承接寧波市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不要求具備獨立辦公場所,但應當向采購項目屬地財政部門報告組織采購活動的具體工作計劃和采購代理活動組織場所的相關信息。
代理機構組織采購代理業務必需具備相應的開標和評審場地。開標和評審場地應當各自獨立,評審場地應當相對封閉,具備實現評審過程保密和評審現場不受干擾的條件。開標和評審場地以及相關需評審的樣品擺放場地應當配置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實現采購活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音視頻記錄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部分代理機構代理的采購項目全部入駐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以下簡稱進場交易)的,可以不要求配置開標、評審等采購活動組織場地和錄音錄像監控設備,但不得承接非進場交易的采購代理項目。進場交易的采購活動音視頻記錄資料應當在采購項目結束后,向進場交易的場所管理部門索取并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七條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代理機構的專業特長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從登記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但各區縣(市)財政部門基于本行政區劃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統籌管理以及采購代理費用支出控制的需要,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服務定點入圍采購,實行服務定點入圍采購的`評價標準應當遵循以下幾方面原則:
(一)以代理機構內控制度建設及制度實際執行能力和水平、代理機構的專業特長、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結果的評價比較為主,不主張對代理機構的機構規模、業績數量或特定金額的業績進行評價比較。
。ǘ┮晕傻拇矸⻊請F隊配置水平、團隊項目經理的業績和能力、團隊其他執業人員的技術能力、服務水平和業務培訓情況的評價比較為主,不主張對代理機構注冊地域和服務網點情況進行評價比較。
(三)強化入圍代理機構專業特長的多樣性,定點入圍采購原則上只要求代理機構對定點入圍的采購需求進行承諾,不應當采用入圍數量限制或數量淘汰的定點入圍方法。
(四)原則上不選用被記錄信用管理“黑名單”的代理機構。
采購人自行通過競爭方式遴選代理機構的,也應當參照上述評價標準。
第八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按《政府采購法》第二十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xx〕2號)第十三條規定要求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委托代理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少忢椖炕厩闆r;
。ǘ┎少彿秶、預算金額和采購方式;
(三)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采購需求制定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約定;
。ㄋ模┎少徫募幹、確認和澄清的程序和責任主體的約定;
。ㄎ澹┎少徣撕痛頇C構在采購活動組織過程中的權責約定;
。┰u審專家選用、采購人代表的授權委派、供應商資格審查主體、中標(成交)結果確認等方面的權責約定;
。ㄆ撸┎少徍贤炗啞⒙募s驗收、采購檔案保管移交等方面的權責約定;
。ò耍┕⿷淘儐、質疑處理和接受財政部門投訴(舉報)調查的權責約定;
(九)代理項目完成期限、代理費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約定;
。ㄊ┻`約責任和糾紛解決途經約定;
。ㄊ唬┌础逗贤ā芬幎ǖ钠渌贤M成要件。
第九條委托代理費用實行市場定價,但可以參照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結合采購項目的復雜程度,合理確定委托代理費。采購預算已包含委托代理費用的,委托代理費應當由采購人支付;采購預算未包含委托代理費用的采購項目,委托代理費可以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但必須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供應商報價應當包含代理費用”的報價條款和代理費用的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
代理機構收取的委托代理費應當隨采購結果一并公開,不得多頭重復收費。
第十條代理機構與采購人簽定委托協議書后,應當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技術和商務的要求,結合技術調查和市場調查情況,負責組織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工作。采購項目實施過程應當確保以下幾方面工作節點:
。ㄒ唬┎少徫募幹。采購文件編制應當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規范,文件約定條款邏輯嚴密、文字表述明確完整、相關采購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約定清晰無誤、資格條件和評審要素要與采購需求關聯,不得設置存在傾向性和歧視性的約定條款。采購文件編制完成后,應當報采購人書面確認,
未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采購文件不得發布。
。ǘ┎少徯畔⒐。采購信息公告應當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規范,公告內容完整、公告預留的供應商響應時間應當符合法定要求(等標期)。采購文件發售時間截止后,對采購文件進行資格條件或重要技術商務條款進行修改的,應當延長采購文件發售時間或者允許潛在供應商售領采購文件。
。ㄈ┕⿷淘儐柼幚。代理機構對供應商針對采購活動提出的詢問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52條和《寧波市政府采購詢問、質疑和投訴處理工作指引》(甬財政發〔20xx〕465號)的有關規定,依法、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地做好詢問答復工作,確保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要求。
。ㄋ模┕⿷藤|疑處理。在采購過程中發生供應商質疑的,應當向采購人報告,并按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質疑處理權限,依法進行質疑答復,不得超越權責包辦質疑處理工作。質疑處理應當本著解決問題糾紛和化解矛盾為原則,質疑答復應當確保針對性和合法性。
。ㄎ澹┎少徳u審現場。采購評審現場應當做好人員進出的登記工作,與評審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評審現場,評審人員不得隨意進出評審現場,評審過程中評審人員離開評審現場應當做好書面記錄,并記錄離場的事由。
采購人委派采購人代表參加采購項目評審的,應當要求采購人出具《采購人代表授權函》,授權函應當明確采購人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采購人委派評審現場監督人員(下簡稱現場監督人員)的,人數不得超過2名。代理機構應當對現場監督人員在評審現場進行登記,并向現場監督人員介紹評審現場監督人員的工作紀律,F場監督人員不得參與評審問題討論或者發表與采購項目有關的言論,現場監督過程中發現采購活動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反映。
。┎少徳u審結果。評審結果應當按法定要求報采購人書面確認,采購人未按法定要求進行采購結果確認的,應當要求采購人說明情況并向財政部門報告。經采購人確認的或采購人逾期未確認的采購結果應當按法定程序要求進行結果公告,代理機構不得隨意暫定或延期發布采購結果公告。
(七)采購檔案。采購活動結束后,采購檔案應當整理歸檔,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檔案。采購檔案應當包括采購活動過程中與采購項目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未中標(成交)供應商的響應資料)。供應商響應資料正本檔案原則上由采購人建檔保管(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的除外),采購人可以通過委托協議約定,委托代理機構代建響應資料正本檔案,代理機構注銷時,應當向相關采購人移交檔案。
第四章代理機構信用管理
第十一條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按失信懲戒、守信獎勵、整改修復原則進行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按照基礎信用分、信用扣分、信用加分進行量化計分,通過信用分值計算構成代理機構的信用指數(信用分值計算標準另行制定)。
代理機構在執業過程中信用指數低于基礎信用分的,代理機構注冊地(或采購項目屬地)財政部門應當責令代理機構進行整改,未按規定進行整改的,記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并在寧波市政府采購網進行通報。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指數主要包括:
。ㄒ唬┐頇C構按規定要求進行名錄登記,登記信息真實完整的(100%),建立獨立的技術(法務)總控部門的(20%),組成基礎信用分;
。ǘ┐頇C構及其分支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活動中,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其他不良行為的,財政部門將根據其嚴重程度給予不同分值的信用扣分;
。ㄈ┐頇C構與投訴案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勝訴有直接關系、提出創新采購辦法和管理制度以及獲得相關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表彰的給予信用加分;
。ㄋ模┐頇C構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數量、金額和采購當事人對代理機構的采購項目個案的信用評價結果等,根據設定加分值給予業績和績效信用加分;
。ㄎ澹┐頇C構對信用扣分的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整改主動積極,措施有效,并參加信用修復培訓,能有效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的,給予信用扣分50%的信用修復加分。
第十三條采購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內容主要包括采購代理機構的設立登記情況、執業能力、執業狀況和執業結果等與政府采購代理行為相關的內容(各項評價內容的細化要素另行制定)。
(一)代理機構設立登記評價內容包括:
1、按照政府采購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代理機構設立、名錄登記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有關名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采購代理機構自行維護和更新情況;
3、其他反映采購代理機構設立的情況。
(二)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能力評價內容包括:
1、法定要求應當具備(配備)的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設施、設備等場所條件;
2、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
3、所屬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專業技能和參與財政部門的培訓情況;
4、財政部門在日常監管、專項檢查、考核評價中提出的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
5、其他反映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能力的情況。
(三)采購代理機構執業狀況評價內容包括:
1、代理業務工作情況。包括采購文件編制、政府采購政策執行、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執行、詢問質疑答復、檔案資料管理等;
2、協助配合工作。包括協助采購人合進行同鑒證和履約驗收、協助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信訪、舉報及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3、其他反映采購代理機構執業狀況的情況。
。ㄋ模┎少彺頇C構執業結果評價內容包括:
1、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效果。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資金節約情況和采購執行效率;
2、政府采購服務效果。包括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等采購當事人和社會有關方面對采購服務的滿意度評價情況;
3、其他反映采購代理機構執業結果的情況。
第十四條財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評價內容,對采購代理機構實施部分專項評價或全面評價。
第五章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應當堅持健全機制、規范監管、公正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要求,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
第十六條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應當按規定要求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以政府采購相關工作人員為主。執法檢查人員的抽取數量根據檢查工作需要確定,同一檢查組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出現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因實際困難不能參加檢查工作或需要回避等情形,應通過隨機抽查信息平臺及時抽取,補齊執法檢查人員。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對象為代理本級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相關名錄庫信息應錄入雙隨機抽查信息平臺,并根據變動情況動態調整。在檢查對象確立前,應當對擬檢查代理機構的歷史檢查情況進行梳理(定向檢查除外),防止出現多頭或重復檢查。
第十八條對存在違法違規線索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項目屬地財政部門開展定向檢查,違法案情復雜或違法案情重大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市級財政部門組織專案小組進行專案定向檢查。各區縣(市)財政部門對市級財政部門移送的政府采購項目違法違規線索應當依法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結果報市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對采購項目日常監管事項,采購項目屬地財政部門應當按“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等方式開展不定向檢查。
各區縣(市)財政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可對采購項目執業人員(或團隊)進行考核記分管理,考核記分記滿的,可以要求執業人員(或團隊)進行整改,但不能因對執業人員(或團隊)進行整改,暫定或禁止其所屬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權力。
第二十條市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工作要求和全市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年度工作安排,組織對全市代理機構的執業情況進行抽檢,檢查內容包含代理機構的所有代理采購項目、項目屬地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情況和政策法規執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代理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嚴格按《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七十八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寧波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開始實施。
托管管理制度2
一、管理老師崗位職責
1、熱愛托管工作,對托管學生要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學生。
2、主動與托管學生家長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3、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則按曠工處理。
4、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5、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托管學生動手、動腦,使每個托管學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展。
6、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7、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為人師表,在學生面前行為規范,話不俗,語不高。
8、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
二、管理老師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學生課業輔導計劃,要認真選好好教材,備好課,上好課。
2、負責搞好教室、寢室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通風、清潔整齊。定期開展學生寢室的消毒工作。
3、抓好托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關系。
4、關注托管學生的身體康健,天氣變化要及時為學生增減衣服。
6、管理學生午休紀律,注意托管學生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托管學生穿好衣服。
7、注意托管學生安全,家長來接送托管學生時,要簡單介紹托管學生的當天生活、學習情況。
8、每半月把學生的被子、枕頭整理出來,讓讓家長帶回去換洗。
三、與家長的.日常溝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學,負責接送的管理老師在安全接學生到托管班后,要以發短信方式告之學生家長。
2、每日家長到托管班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須向家長介紹學生當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學習情況,注意收集家長對托管班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對托管期間生病的學生,管理老師還要當面向家長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議家長做好相關護理事宜。
3、對于因患病不能來托管的學生,管理老師要與學生家長經常聯系,問訊學生病情,關懷患病學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師要填寫《托管學生家庭報告書》,并由學生轉交家長簽名,在下周一上學時回收家長簽名的反饋卡,并存檔。
四、學生的接送管理
1、學生放學,管理老師必須提前至少半小時到校門等待;接到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名單,防止漏接學生。
2、接送學生上下學時,全體學生要分列隊行走,不允許學生亂跑亂奔;乘坐電梯上下樓時必須有一名老師在電梯內陪同學生,不允許學生獨自乘坐電梯。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須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陌生人員來訪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問清來意并做好記錄,嚴禁陌生人員在沒有老師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托管班或接觸學生。
2、如學生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當場與家長進行電話溝通,核實接學生人員的身份,必要時對通話過程要錄音,并復印委托人身份證件。
3、學生在托管班發生突發事情時(如發病、受傷),當班管理老師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匯報情況,當事態超出老師處置能力并有惡化趨勢時,要立即送醫院并通知家長。
4、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學生在走廊、電梯口、樓梯、陽臺追逐打鬧。
5、教育托管學生不要帶危險品上學或入班,每天抽檢學生所帶物品,注意觀察托管學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機、爆竹、刀子等危險物品,發現后及時收起來,防止發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嚴禁采用藥物滅鼠、滅蚊蠅,如必須使用時,要專人保管不得亂丟。
7、嚴禁托管學生進入廚房,熱湯菜、開水必須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時,生活老師分菜時不要越過托管學生頭頂,熱湯菜必須預先降溫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給學生。
9、對托管班的學生的各種疾病做好記錄,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學生的中藥、中成藥、西藥,值班人員按時按量給托管學生服藥,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防止錯服漏服。做好服藥記錄。
11、托管班負責人每天對房舍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有損壞設施、物品要及時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2、經常組織老師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3、不定期向托管學生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4、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電、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衛生管理
1、室內外衛生每天一次小掃,每周一大掃并進行消毒。
2、托管學生使用過的餐具必須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學生寢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曬被褥兩次,每月洗床單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學生飯前便后要洗手,飯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后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5、托管學生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打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孩子。
八、飲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采購回來后專人檢查驗收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
2、每日做好廚房、餐具的清潔衛生及“三防”(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
3、食品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兩個小時內分發完畢,青菜隔餐絕不食用;
5、盛裝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進行洗凈消毒;
6、中心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體檢合格,無傳染性疾病患者。飯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葷素、粗細),烹調過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營養。
7、飯前工作人員及托管學生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擦干凈。
8、管理老師要照顧好托管學生的進餐,掌握每名托管學生的進餐量,教育托管學生不偏食,不浪費、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托管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促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規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以外、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第三條代理機構的名錄登記、從業管理、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對代理機構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代理機構專業化水平。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培訓,增強代理機構業務能力。
第二章名錄登記
第六條代理機構實行名錄登記管理。省級財政部門依托中國政府采購網省級分網(以下簡稱省級分網)建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名錄信息全國共享并向社會公開。
第七條代理機構應當通過工商登記注冊地(以下簡稱注冊地)省級分網填報以下信息申請進入名錄,并承諾對信息真實性負責:
。ㄒ唬┐頇C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場所地址、聯系電話等機構信息;
。ǘ┓ǘù砣思皩B殢臉I人員有效身份證明等個人信息;
(三)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ㄋ模┰谧杂袌鏊M織評審工作的,應當提供評審場所地址、監控設備設施情況;
。ㄎ澹┦〖壺斦块T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代理機構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新。
第八條代理機構登記信息不完整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告知其完善登記資料;代理機構登記信息完整清晰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為其開通相關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信息發布、專家抽取等操作權限。
第九條代理機構在其注冊地省級行政區劃以外從業的,應當向從業地財政部門申請開通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相關操作權限,從業地財政部門不得要求其重復提交登記材料,不得強制要求其在從業地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條代理機構注銷時,應當向相關采購人移交檔案,并及時向注冊地所在省級財政部門辦理名錄注銷手續。
第三章從業管理
第十一條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ǘ┙⑼晟频恼少弮炔勘O督管理制度;
(三)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ㄋ模┚邆洫毩⑥k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五)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具備必要的評審場地和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并符合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十二條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從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采購代理范圍、權限、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協議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四條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開標及評審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十五條代理費用可以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也可由采購人支付。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的,供應商報價應當包含代理費用。代理費用超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原則上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
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
第十六條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委托代理協議中約定由代理機構負責保存采購文件的,代理機構應當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購文件可以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采購文件的,相關電子檔案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四章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工作。采購人、供應商和評審專家根據代理機構的從業情況對代理機構的代理活動進行綜合信用評價。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應當全國共享。
第十八條采購人、評審專家應當在采購活動或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記錄代理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
供應商可以在采購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記錄代理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
代理機構可以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查詢本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并就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隨機抽查機制。對存在違法違規線索的政府采購項目開展定向檢查;對日常監管事項,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等方式開展不定向檢查。
財政部門可以根據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合理優化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代理機構名錄信息的真實性;
(二)委托代理協議的簽訂和執行情況;
。ㄈ┎少徫募幹婆c發售、評審組織、信息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及評價情況;
。ㄋ模┍WC金收取及退還情況,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通知情況;
(五)受托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協助采購人組織驗收情況;
(六)答復供應商質疑、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情況;
。ㄆ撸n案管理情況;
。ò耍┢渌少弿臉I情況。
第二十一條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應當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二條受到財政部門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處罰的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停止代理業務,已經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項目,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ㄒ唬┥形撮_始執行的項目,應當及時終止委托代理協議;
(二)已經開始執行的項目,可以終止的應當及時終止,確因客觀原因無法終止的應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條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代理機構的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代理機構管理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行業協會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開展活動,加強代理機構行業自律。
第二十六條省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托管管理制度4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的放學時間,托管老師每次接學生提前10到15分鐘到指定地點,托管老師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接送牌。
2、學生放學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紀排隊,學生到達一定人數則由事先安排的老師依次帶回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
3、護送學生回校的老師必須事先確定好路線,回校途中時刻注意每一個學生的安全,不允許學生亂奔亂跑或追逐打鬧,也不允許吃任何的東西。
4、過馬路時,托管老師確保沒有危險,再讓學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過馬路。
5、托管老師應清點人數,對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家長或者班主任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作好記錄,不能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6、學生作業完成后,學生必須打電話給家長,必須確保是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并且讓家長在離校簽到表上簽字,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而提出讓學生自己回家的,可以與托管老師協商簽訂安全協議書。
二、上課安排
1、托管老師安排學生進入教室,同時提醒學生把作業本交到講臺上,學生有15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學生可以上廁所、洗手,學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師發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饑的食物。
2、休息15分鐘后,進入第一堂課,學生按照語、數、外的順序依次完成當天的作業。
3、5:10—5:20為課間休息時間。
4、每天托管時間最晚到7:30,盡量不要滯留學生超過晚上8:00。
5、老師應將每一天學生完成作業的情況或建議記錄下來,做到家長接受學生時給予及時的溝通。
三、上課紀律
1、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更不得影響其他同學完成作業,如有背書或讀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2、學生寫完一項作業后舉手交給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再做需要讀或背誦的作業,讓學生養成抓重點的習慣。老師檢查作業要仔細認真,不得有遺漏,不得有錯誤。
3、學生寫作業過程中先完成會做的,遇到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著,最后再舉手示意老師講解不會做的難題,讓學生養成獨立完成作業和節約時間的習慣。老師發現學生作業錯誤
4、老師盡量在講臺位置坐著或游走,做到給學生講題的同時兼顧班級紀律。
5、學生所有作業完成后,托管老師可以安排學生寫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課外書(如果是學校的書籍,一定記得還回原位),若同一時間完成作業的同學比較多,則令其做本校試卷,沒有完成學校作業的同學繼續做作業。
四、溝通
1、與家長的溝通
每天家長來本校接送學生時,托管老師應立即跟家長溝通(如該生在學校及托管班的課堂表現情況、作業完成狀況、以及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薄弱學科等)
2、老師之間的溝通
每天上完課,老師之間相互溝通(如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家長溝通遇到的各種問題等等),互相分析、討論解決方法。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應及時解決。
3、與孩子之間的溝通
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性格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適當的批評。
托管管理制度5
1、酒店接受系統外的人員培訓,需經人力資源部報請酒店領導批準。其他部門一律不得擅自接受外單位委托培訓。
2、人力資源部就培訓有關問題與委托單位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應包括培訓形式、人數、內容、費用和培訓實習期間發生意外事件的處理等有關條款,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資源部根據委托單位的培訓要求,與接受培訓的'部門制訂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應有培訓內容、課程設置、教材、師資、場地和考核等內容,并經委托單位認可后,予以實施。
4、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應對培訓計劃進行跟蹤考查,確保培訓質量。
5、培訓結束后,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鑒定,并填入委托培訓鑒定表,反饋于委托單位。
6、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受訓人員入店、離店等各項事宜。
7、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存檔備案。
托管管理制度6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舒適、有序的午托環境,以確保每位午托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在本午托的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條: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得吵架、打架、說臟話或隨意喧嘩。
第三條:學會與人相處,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與同學爭執、吵架、打架,不私自亂動他
人物品,有矛盾尋求老師幫助解決。
第四條:放學后自覺回到午托,不得擅自離開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準追趕,要注意安全。
第五條:如需使用午托的插頭、空調、風扇等電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師申請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第六條: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個人用品干凈整潔以免影響他人。
第七條:有事外出必須先向老師報告,經允許后方可外出。
第八條:用餐時保持安靜做到食不語,用餐期間只能在餐廳,不得隨意走動,餐后自覺刷碗。
第九條:珍惜糧食,厲行節約,盡量吃完所分配的飯菜,不得隨意丟掉。
第十條:午休時間可以臥床休息或寫作業,不準講話、喧鬧,上廁所要輕手輕腳,不能影響其他同學。
第十一條:遵守作息時間,準時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鬧現象。
第十二條:放學后必須如實告知輔導老師當天作業內容,并認真工整完成,寫作業期間不得喧嘩、交頭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內容詢問輔導老師。
第十三條:老師將學生每天的表現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長閱讀簽字,以了解學生每周的表現。
第十四條:如違反相關規定,將接受相應的懲罰,并如實反饋家長,如表現優異午托會有相應獎勵以資鼓勵。
托管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三、職責
1、服務處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2、服務處員工負責依照本程序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點
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1)開發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不至于給物業部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2、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物業部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服務處員工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服務處員工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2)管理員就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部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托管鑰匙的管理
(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服務處員工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服務處員工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3)服務處主管應安排服務處員工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服務處員工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服務處主管;服務處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服務處員工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服務處員工不得將鑰匙轉交。
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五、記錄
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3、《借用鑰匙登記表》
4、《鑰匙管理備忘錄》
托管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本公司名義對外從事訴訟、非訴訟、簽訂合同等法律事務,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委托代理手續。
第三條法定代表人授權以《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形式委托他人代為行使某種法律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親筆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原則
第五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行使職權。
董事長可根據需要,授權委托他人作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長授權委托的職權。委托書一般一年辦理一次,根據具體情況,董事長可對委托內容和權限進行調整。
第六條受托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無經濟違規行為,無重大劣跡,能夠勝任授權范圍內的工作。
第七條對同一事項不能重復委托。
第八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使用范圍為公司內外部的法律行為。
第九條授權委托事項實行分級管理,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授權委托管理,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備案。
第三章授權委托管理程序
第十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依據業務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發。
第十一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內容:被授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單位、職務、授權事項及范圍、有效期限、其他特別事項等。
第十二條公司各部門依據業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辦理授權代理事項:
1、由被授權人填寫申請表,包括但不限于請求代理事項范圍、代理事項期限、其他特別事項等內容;
2、被授權人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經公司法律工作部門審核,提出法律意見,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3、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審批;
4、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同意的申請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門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手續。
第十三條法律工作部門在授權委托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1、法律工作部門須在接到被授權人提交的申請表后,一日內出具法律意見書;
2、對被授權人遞交的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同意的授權代理申請書,于一日內辦理授權委托書;
3、對統一辦理的授權委托書登記備案;
4、協助財務、審計、紀委等相關部門對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項進行不定期審核;
5、保守授權委托事項秘密。
第十四條受托人應在法定代表人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力,需變更授權范圍的,由法定代表人做出變更授權委托書,原授權委托書由法律工作部門收回作廢。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業務的實際需要,嚴格控制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限,該期限必須在受托人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內。
受托人員依所委托事項的范圍、權限完成相關事宜,不得假借授權謀求私利,損害公司利益;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營與其受托事項相同或相近的業務。
第十六條受托人可在有效期滿前15天提出繼續代理授權的申請,法定授權人根據需要和被授權人的申請在有效期滿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可延長有效期。
第十七條受托人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有關各方,并重新辦理授權委托書,做好銷售、回款等的銜接工作,保證銷售、回款的安全性、及時性。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授權委托書原件由受托人持有,合同管理部門及受托人所在部門分別備案,一式三份。
第十九條受托人的`授權委托書丟失的,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報告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及時補辦,并及時通知相關方,避免出現差錯。
第二十條受托人要提前終止所代理的授權工作,應提前15天向授權人提出書面報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終止工作。
第二十一條授權委托書中明確規定受托事項可由受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向第三人進行轉委托的,受托人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經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負責。
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第二十二條對未授權轉委托的事項,受托人不允許轉委托代理。但是受托人有正當理由并有證據證明轉委托代理是在某種特殊原因和特殊條件下,為了切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才將一部分或全部代理權委托他人代理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三條受托人轉委托的,應與第三人簽訂轉委托協議,交公司法律工作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授權代理通常采用一般代理,需進行特別代理的,須在委托書中明確特別代理權限及事項。
第二十五條委托代理權限終結,受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授權委托書交回公司政策法律室。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法律工作部門協助紀委、財務部、審計部應不定期對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項進行核查,發現有損害企業利益的情況,應做出及時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對于受托人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授權范圍,以及委托期限終止后,仍以委托人名義行使委托權利的行為,以及被授權人不履行委托義務或者履行委托事項不符合約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成當事人及時改正、挽回影響,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甚至除名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行為。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實施前辦理的授權委托行為繼續有效。未辦理授權委托書的應該補辦。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托管管理制度9
為保證托管中心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托管中心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托管中心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托管中心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托管中心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托管中心。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托管中心還要教育學生遵守托管中心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托管中心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托管管理制度10
一、管理原則
品牌經營 規范管理 周到服務 人性托管
專業師資 細致輔導 個性教學 特長培育
環境優雅 舒適寧靜 接送安全 后顧無憂
科學膳食 營養味美 衛生新鮮 健康成長
二、廚房管理制度
、 人員:工作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落實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煙。凡工作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
、 場所:確保每天衛生清理質量,不留衛生死角。每天小掃除,每周兩次大掃除。
、 采購:“五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夏秋季節易中毒的蔬菜不買,非正規廠家及商場的不買。根據托管中心配發的超市充值卡購買各類物資。
、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凈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過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 儲藏:生鮮肉類隨時進冰箱冷凍,易變質蔬菜隨用隨買,存放在儲藏室的蔬菜分類科學、擺放整齊,既通風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儲存蔬菜食品場所及食品器具應做到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污垢。
、 餐具:用餐后及時清理,餐具嚴格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⑺ 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注意營養搭配。開出每周菜單,并提高業務水平,不斷花樣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湯(一葷一素)。每天都必須配備適時水果。
三、學生接送管理制度
、 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5分鐘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門口指定地點等侯學生。
⑵ 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學校老師或家長確認情況。
、 安全:每次至少兩名接送人員,并視人數的變化再增派人員接送,確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有序排隊往返,中途不得讓學生擅自離隊,更不準在半路上追趕打鬧。放學時確保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返校時要確保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須提前通知學生,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衛生:工作人員要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地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及隨地吐痰得現象。飯后引導學生到衛生間漱口清潔口腔牙齒。
⑵秩序:工作人員必須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輕放餐具不得有響聲。
⑶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把飯菜、湯、水果吃完不隨意倒掉。另外沒吃飽的同學可以再打飯,讓學生一定要吃好吃飽有利于身體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 午休時間: 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茷榱私y一安排,統一行動,在進入休息室前,全體同學都先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學生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進入:進入休息室前必須把鞋子擺放整齊,由工作人員引導學生按順序進入男生區或女生區,每位學生安排一個固定的鋪位。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 午休:午休過程必須有工作人員在場看護并督促,進入休息室的學生閉上雙眼躺臥,除了休息睡覺外,不得做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看書、聊天、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隨意離開。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員要負責以下事項:
⑴ 確保每天檢查各項電源,煤氣是否關好,是否漏氣漏電。確保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危險。
、 確保每天離開時關好門窗。
⑶ 檢查室內物品擺放,確保室內物品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⑷ 室外活動要安排有序,老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
、 每周室外小組活動,應嚴格按照小組活動安全制度開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體員工要確實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應掌握“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隱患。
、 若發生火警,員工應第一時間打火警電話“119”或“110”,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什么東西著火、火勢大小、火的范圍,同時注意聽清對方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并將自己的'電話、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打完電話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以利于引導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⑶ 在疏散學生時,要指揮學生從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彌漫煙霧,能見度低時,要找緊急出口的指示燈,朝指示方向尋找樓梯撤離,若濃煙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難時,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撤離;萬一被濃煙圍困,迷失撤退方向,應緊急呼救、求援。
、 火災發生后,員工應看火勢大小,若火勢較小,可直接用滅火器對準火源噴射,將其撲滅。
、上劳ǖ酪3謺惩,不得堆放任何雜物或人為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應保持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應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學生進入托管后,工作人員須把好進出口,未經同意,任何學生不得擅自外出離開中心。
、 學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學生的活動,不得讓學生在會所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打架斗毆、亂砸物品、拋擲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及做危險游戲;禁止學生在中心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活動。
⑶ 任何學生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進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學生不準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 講究衛生,飯前洗手,飯后漱口;大小便后務必沖洗。
托管管理制度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解決學生午餐和午休問題,排除家長的后顧之憂,學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辦設午托班,收費及餐費標準參考教育局下發的“午托班收費指導意見”執行,學校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可做適當調整。
二、工作職責
(一)午托管理人員職責
1、午托班生活管理教師是對學校午托學生吃飯、休息的組織者、管理者。教師要充分認識到自己責任重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踏踏實實做好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吃好、睡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巡視學生吃飯情況,要求學生把飯菜吃完,要節約糧食,加飯菜的學生需要午托管理老師檢查同意后,由廚房工作人員加飯菜,學生不得擅自到教師供應區加飯菜,讓學生吃飽吃好。對學生在就餐時打鬧、玩耍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進行教育。
3、午休紀律,飯后嚴禁追逐打鬧,在12:30之前統一排隊進午休室,在12:50前安靜休息,14:00起床離開午休室,值日老師作最后檢查,鎖好門窗。
4、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如發現學生的情緒和行為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做好細致的疏導工作。遇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并向班主任、值周行政或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5、以身作則,做到語言文明、衣著得體、舉止大方,言傳身教,做學生的表率,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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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初,統計班級參加午托的學生人數,并把名單上報財務;午托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離校的,班主任老師要填寫好“午托請假條”,并告知午托管理老師;學生在午托中出現行為不當的,班主任有教育的責任,并做好家長的`溝通協調工作。
(三)午餐值日老師職責
1、午餐時段,巡視學生就餐區域,觀察學生是否前來就餐,督促學生餐前洗手。
2、教育學生遵守午餐紀律,安靜就餐,不高聲喧嘩,不浪費糧食,保護環境。
3、幫學生增加菜、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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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學生遵守午餐紀律,安靜就餐,不高聲喧嘩,不浪費糧食,保護環境。
2、餐后巡視學生休息活動區域,督促學生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
3、巡查午休紀律,了解各午托室的學生人數,并做好記錄。
4、負責解決突發事故,做好各方面的協調工作。
(五)校醫職責
1、負責每周營養食譜的調整,確實做到均衡膳食,保證學生的營養搭配合理科學。
2、和家委會成員一起,檢查各類食品的安全衛生。
3、不定期的對廚房后勤人員進行培訓。
4、及時處置突發事故的發生。
托管管理制度12
老師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尊重托管學生,有愛心、耐心、責任心。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
6、愛護公物,保護設施。
7、做好計劃,認真備課,講解仔細,抓好學生品德教育和良好習慣的養成。
8、做好與家長、同事、學生的溝通工作。
廚房管理制度
1、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要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
2、場所:開窗通風,工作完打掃衛生,不留死角及衛生小尾巴。
3、采購:“四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不應季的不買。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儲藏:生鮮肉類及時冷凍,易變質蔬菜及時冷藏。儲存科學分類,擺放整齊,通風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儲場所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垢。
6、用餐后及時清理,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7、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營養搭配。每周開出菜單,花樣翻新,每周保證餐餐不重樣,每天配備適時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30分鐘內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在校門口指定地點等候學生。
2、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好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3、安全:每次兩名接送人員,確保途中安全。專車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乘車方式往返,不得讓學生擅自出走。接時監督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送時督促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學生,以防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又需要舉手示意老師,輕放餐具。
2、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隨意倒掉飯菜、湯、水果。沒吃飽的可以再打飯,保證學生吃飽吃好。
3、衛生: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意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室內食用對身體有害的.三無食品,飯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戲:聽從老師指揮,不大聲喧嘩、嬉戲,不追逐打鬧。
2、準備:睡前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3、進入:把鞋子擺放整齊,按順序進入宿舍,每人固定一個鋪位,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4、午休:午休中必須有老師看護督促,進入宿舍閉上雙眼躺臥,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聊天、看書、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
5、起床:到規定時間。老師要準時喚醒學生,并教學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單疊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靜的離開宿舍。
衛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開窗通風30分鐘,下午午休后開窗3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2、安排值日人員每天打掃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凈。
4、感冒流行期間采用通風、日照、醋蒸等各種有效預防措施預防感冒。
5、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及時報告,休假回避,防止傳染。
6、大、小便后及時沖洗廁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檢查各項電源、天然氣是否關閉。
2、每天離開前及時關閉門窗。
3、檢查室內物品擺放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4、室外活動安排有序,老師時刻保持警覺,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
紀律管理制度
1、學生進入本中心后,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2、不得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亂砸物品、拋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禁止學生在室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做危險游戲等。
3、禁止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中心。
4、禁止學生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5、愛護公物,不得亂涂亂畫,損壞桌椅。
獎懲管理制度
1、禮貌待人,主動向老師、同學問好,按次數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潔衛生,離開前清理干凈座位,座椅歸位+5
3、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課,不隨意下位、進出教室+5
4、保持安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事先舉手得到允許再去做+5
5、及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準確率高,背誦熟練,最高+10
6、表現好進步大或成績提高的,最高+10
7、介紹其他小朋友來的,+10
托管管理制度13
1.客戶在入住后,房間需要維修時,將鑰匙暫交物業部管理、使用,為了保證客戶的財產安全,避免發生問題,特制規定如下:
2.客戶將鑰匙交物業部后,要經物業部經理、保安部主管批準,交專人保管,封存于鑰匙箱內。
3.對托管鑰匙要逐一登記造冊,填寫《鑰匙托管表》定期(一周)由物業部核對一次。
4.每次使用托管鑰匙要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薄》,經物業部、保安部主任同時簽字批準。
5.物業助理負責領取托管鑰匙,同保安部人員(必須二人以上)一起到現場開封,開客戶的門。
6.物業助理同保安部人員負責對客戶財產進行現場監護,如施工需要搬動時,要繪制物品擺放平面圖,對物品進行登記,施工完要恢復原位。
7.每次施工前,保安部要填寫“使用客戶托管鑰匙入室登記表”,必須有保安部、物業部、施工負責人的.簽字。
8.每次使用完托管鑰匙,要由物業部、保安部人員共同封好,交回保安部辦公室,存入鑰匙箱,并填寫《封存鑰匙登記表》進行登記。
托管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規范鑰匙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手管的鑰匙。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服務中心來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三、職責
1、服務中心副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2、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點
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端的情況。
2、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服務中心管理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管理處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托管鑰匙的管理
(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服務中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輸程序為: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3)服務中心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服務中心主管;服務中心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抵達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管理員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管理員不得將鑰匙轉交。
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6、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五、記錄
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3、《借用鑰匙登記表》
4、《鑰匙管理備忘錄》
六、相關支持文件
1、《物業接管驗收標準作業規程》
2、《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托管管理制度15
1.0目的
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3.0職責
3.1公共事務部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務部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管的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特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實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2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2.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詳見《物業接管驗收標準作業規程》。
4.2.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2.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4.3.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4.3.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管理處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3.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業主保管。
4.3.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鑰匙的管理
4.4.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公共事務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
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4.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4.3公共事務部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4.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公共事務部主管;公共事務部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管理員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4.4.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鑰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管理員不得將鑰匙移交。
4.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4.6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5.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5.3《借用鑰匙登記表》
5.4《鑰匙管理備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物業接管驗收標準作業規范》
6.2《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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