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高費率的兩難抉擇 企業呼吁降低養老金費率
養老金高費率的兩難抉擇
2015年內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率先后降低,但一共不到2個百分點的降幅,對近40%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來說不過是“毛毛雨”。當前企業最迫切的呼聲是盡快降低養老金費率。
養老金高費率不僅傷害到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也成為阻礙中國經濟向好的“絆腳石”。對于大量中小企業來說,過高的養老費率會讓它們陷于兩難處境——逃費為違法行為,也沒法向員工交代;若按規定繳費,高額的人力成本是它們不能承受之重。
從目前情況來看,由于很多省份養老金收支狀況惡化,降低費率必然會加劇基金的收支不平衡。養老金費率居高難下的根源是政府未償還轉制成本以及制度贍養率急升,下一步若不進行劃撥國有資產、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等強有力的改革措施,降低養老金費率恐步履艱難。
“五險”費率達工資總額近四成
中國社保體系主要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
如此算來,在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五險”的總費率已達到企業工資總額的39.25%。其中,企業負擔為28.25%,個人負擔為11%。高昂的制度成本,阻礙了民營企業和科技企業的創新。
與人口結構不相稱的費率
從1986年到2005年養老保險改革的歷史可以看出,中國養老金的費率一路上升。
1986年出臺的《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規定總費率為18%(企業繳費15%);1995年出臺的《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總費率為26%(企業繳費23%);2005年《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總費率為28%(企業繳費20%)。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這些年,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則來提高費率,導致中國的養老金費率已經高到了與中國人口結構不相稱的程度。中國目前不過是老齡化的`第一階段,費率已經高達28%。2012年進入超級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第三階段)的德國,費率為企業工資總額的19.6%。
費率為何如此之高
關于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為什么必須維持如此高的費率,業內分析主要是兩個原因:一是1997年建立部分積累制的“統賬結合”制度時,企業替政府分擔了轉制成本,該成本政府一直沒有償還;二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贍養率在上升。
對于社保費率偏高,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曾表示,我國社會保險的總費率偏高與基金支付壓力日益增大的矛盾是并存的,社會保險的擴面征繳空間在日益縮小。
在這背后,還有另一個難處是,雖然名義費率28%,但由于企業承受能力有限,往往通過做小稅基和偷逃稅費等方式,導致實際繳費率只有18%左右。
即使明知道實際費率比較低,政府也不能再提高名義費率。有些企業嚴格遵守名義費率造成人力成本高企,而有些企業則靠偷逃稅費來生存,制度對于前者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償舊債難降費率
養老金必須保持高費率且難以下調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沒有承擔轉制成本,而是通過制定高費率試圖最終由企業和職工來承擔。這導致在職一代既要通過代際轉移支付贍養已經退休一代,同時又要為自己的將來做準備。
面對養老保險未來所面臨的收支不平衡,政府實際上只有兩條路可以選:一是劃撥國有資產補充社會保險基金;二是繼續靠財政的現金補貼。前者是“明補”,后者是“暗補”。從目前財政的收支情況和老齡化所引發的越來越大的收支缺口看,“暗補”這條路實際上是難以為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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