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制度

    時間:2025-05-21 11:51:08 詩琳 制度 我要投稿

    內部審計制度(精選2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內部審計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內部審計制度(精選26篇)

      內部審計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xx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審計署《內部審計準則》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監察是依法對全公司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系統審計和監督,以嚴肅財經紀律,控制風險,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單位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部室、子公司應按照本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內部審計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公司設監察審計部,作為公司內部監察審計機構,負責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監察審計部應當保持獨立性,公司各內部機構部門、子公司應當積極主動配合監察審計部依法履行職責,不得妨礙監察審計的工作。

      第三章內部審計的范圍及權限

      第六條內部監察審計的范圍:

      監察審計部應根據公司各階段工作重點和董事會的部署,組織安排監督審計工作。主要負責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程管理、工作作風建設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審計,具體內容如下:

     。ㄒ唬┴攧毡O督:對公司財務計劃、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與財務收支相關的經濟活動及公司經濟效益;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公司資金和財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ǘ┕こ添椖勘O督:對公司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變更、中間計量支付、驗收、結算執行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與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的有關會議,參與工程變更、工程驗收現場查看,對工程款中間計量支付是否與完成工程量、合同支付方式相符進行核實簽字。

      (三)合同審核:由法律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合同初稿依據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有效性進行的法律審核把關,并簽署意見。

      (四)資產經營監督:對公司承包租賃合同、租金收取、國有資產使用、投資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有關會議、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對重大經營決策和投資方案執行情況審計監督。

     。ㄎ澹⿲ψ庸镜'重大議事規則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大宗物品采購、財務、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審計;人事任免,工資、獎金發放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六)配合綜合辦對公司員工工作作風進行監督考核。配合綜合辦對各部室、子公司工作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ㄆ撸⿲敬笞谖锲凡少忂M行監督審核。

     。ò耍⿲m棻O督審計:對與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向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向董事會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ň牛┒聲、董事長交辦的其他監督審核事宜。

      第七條內部審計依據:

     。ㄒ唬﹪曳伞⒎ㄒ、政策。

     。ǘ┕疽幷轮贫,董事會決議。

     。ㄈ┕窘洜I方計、計劃、目標。

      第八條審計機構的主要權限:

     。ㄒ唬┱匍_與內部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審核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檢查公司資金和資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必要時索取相關資料復印備查。

      (三)內部審計人員發現公司規章制度和企業管理存在缺陷,應向公司領導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議。

      (四)向董事長會反映其他相關情況。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九條根據集團公司具體情況,擬定內部審計項目計劃,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實施審計前,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被審計部室、子公司(領導臨時決定的突擊性審計任務除外)。每季度至少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監察審計一次,不定期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專項監察審計。根據監察審計情況出具監察審計報告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七天內向董事長匯報。

      第五章審計人員及管理

      第十一條內部監察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內部監察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特邀內審員制度,特邀內審員用于臨時補充內部審計力量不足,協助解決內審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公司在內審人員不足時,由內部審計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經董事長同意批準,方可聘請特邀內審員。

      第六章審計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監察審計部門應當建立建全監察審計檔案管理制度,監察審計檔案的歸檔、保管由內部監察審計人員負責。

      第十四條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監察審計通知書和監察審計方案;

      (二)監察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監察審計記錄、監察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董事長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監察審計處理決定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資料。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具體辦法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執行。如借閱審計檔案,應經有關領批準。審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十年,永久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長期。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應用解釋權歸屬于審計部。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起生效施。

      內部審計制度 2

      改革開放多年以來,我國的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在這個過程中,民營企業中的家族企業更是為我國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從目前家族企業的發展狀況來看,在其管理中也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亟待解決,這其中家族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是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家族企業必須提高認識,發現問題,充分發揮審計機構的作用,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一、家族企業審計制度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法律、法規不完善。

      建立審計制度是提高家族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正常的審計工作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保障,是捍衛企業制度的必要手段。然而,在我國的一些家族企業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企業審計制度沒有權威性,在審計的職權、工作范圍等方面沒有明確規定。另一方面,企業審計所依靠的法律法規依舊是《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其內容已經不適應目前企業發展的需要,其針對性也較弱,家族企業的審計工作缺乏合理的法律法規的制約,內部審計工作無法發揮正常的職能。

      2. 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

      審計機構必須保持獨立性,一旦失去其獨立地位就制約了審計職能的發揮。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也體現了審計的價值,獨立性越高,審計工作的效果就好,反之則就低。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僅表現在機構的上下級關系上,還表現在職權的行使上。從一些家族企業的現狀看,審計機構大多受高層管理人員的制約,在很小的范圍內開展審計工作,獨立性較低,審計作用難以發揮。此外,有的家族企業的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合并;還有的受各種領導的制約。家族企業獨特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審計工作的開展,一般來說,家族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模糊,一旦發生利益沖突,親緣的維系作用很難與利益沖突抗衡,很可能導致企業破產。

      審計機構的設立從本質上來說是對企業的一種管理,但家族企業的特殊性使審計機構缺乏權威,不利于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審計人員素質較低。

      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的要求較高,不僅要求他們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扎實的財會知識,同時還要有較強的責任心。但在目前的家族企業的審計機構中,審計人員一般由管理者的親信或者財務部門的人員兼任,而這些人的專業素質較低,審計工作還停留在查賬層面,這樣不但沒有使審計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反而降低了審計工作的質量。

      4. 管理層審計意識薄弱。

      家族企業的管理層一般擁有較大的權利,他們能自主決策,掌握的企業資源也較多,對企業有絕對的調控力。這樣,企業的管理層對審計工作就缺乏足夠地認識,他們沒有認識到審計工作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一部分,對審計工作的需求還處于非理性階段,對審計工作較為排斥。另外,一些企業的審計工作與財務收支同時進行,沒有意識到審計工作所帶來的隱藏價值,使審計工作失去了應有的地位。

      5. 內部審計工作偏離重點。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經營規模和投資環境都發生了變化,面對的風險也較多,然而一些家族企業仍然以傳統的財務審計為主,忽視了對資產、負債等項目的審計,使企業在項目投資、內控等領域缺少相應的審計結果,使家族企業在面對市場經濟的變化時應對能力很弱。因此,家族企業的審計工作必須轉移到企業的效益上,以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為最根本目標,不斷促進企業實現長遠發展。

      二、影響家族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原因探析。

      1. 產權結構高度集中。

      家族企業的一般特征就是股權高度集中,企業為少數人所有,他們對企業的產權極為重視,一般不會輕易引進外部資金。家族企業的產權開放度極低,十分封閉,仍然以個人控制為主。正是這種產權結構使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權利高度集中,企業的發展完全由企業所有者決定,承擔的風險較高。在事必躬親中,企業所有者認為沒有必要設立審計機構,這就使我國的一些家族企業沒有審計機構的重要原因。隨著家族企業的發展,開始引進外部資金,成為上市公司。這樣,家族企業必須調整產權結構,審計制度隨之發展。但由于家族企業的特性,使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仍然高度集中,此時的審計仍然是"自己人審自己人",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同時也削弱了審計部門的職能,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效率。

      2. 資本結構的影響。

      目前,我國家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低,企業項目和經營管理方面的資金主要靠家族內部自己籌集,所擁有的外部債權較少。這種資本結構影響了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相關機構的建立,債權人與企業的管理幾乎毫無關系,企業的經營、決策以及審計工作的開展完全取決于資本所有者,審計工作受資本者意志的影響,企業經營缺乏有效地監督,這些都不同程度地使企業的正常發展受到了制約和影響。

      隨著國家對家族企業扶持力度的加大,家族企業逐漸向現代制企業發展,企業的資本結構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外債增加,債權人積極地參與到了企業的管理之中,企業的審計工作也充分考慮到了債權人的利益,使企業審計工作加大了對企業的經營和資產管理地審查,不僅促進了家族企業審計工作的完善,也推動了家族企業穩步發展。

      3. 管理層落后經營理念的影響。

      據調查顯示,家族企業所有者往往學歷較低,多為中學水平,大學學歷的則很小。而從管理的實際來看,家族企業的經營理念與學歷水平緊密相關,一般而言,學歷高的,其在經營中越容易接受新的經營理念,制度創新的速度也越快。

      學歷較低的管理者則常常會受到知識和能力的不同程度的限制,而制約著企業管理效果。此外,由于經營理念的限制,家族企業的審計范圍還停留在財務收支上,以保證企業的資產安全,缺乏風險審計意識和經營管理審計意識,從而阻礙了現代審計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三、家族企業審計制度問題解決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指導。

      首先,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在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國家對民族企業的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規范其審計程序,同時還要賦予企業審計機構一定的權限,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具體來說,就是要構建一套適合民族企業的審計法律法規體系,指導家族企業的審計工作。

      要根據《內部審計法》《內部審計規則》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有關審計的規定,建立一部適合家族企業的審計法律,在審計的范圍、具體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確的規定,把其納入到統一的審計管理中,提高審計的規范性,促進其經營活動的有效性。

      其次,要積極推動內部審計協會指導作用的發揮。雖然內部審計協會是社會團體,但其發揮著橋梁的作用,能使國家加強對企業的指導。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需要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對國家的指導也越來越需要。在行業管理模式中,內審協會要積極發揮指導作用,推動家族企業內審制度的建立。一方面,要加強宣傳,提高民族企業對審計的認識,可以舉辦茶話會,邀請在審計方面取得成效的民族企業家介紹他們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協會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最大化發揮對民族企業的指導作用。

      2. 保證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首先,要保證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家族企業的審計部門的組織形式要與企業的規模、股權結構相適應,確保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企業要設置專門的審計機構,安排專人從事審計工作,依法開展設計。

      其次,要保證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審計部門的組織地位對審計工作的開展有重大的影響,審計部門的權威越大,審計的效果就越好。審計部門地位的提高為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同時擁有處罰權的審計部門也能夠督促被審查部門改進工作。

      3. 提高對審計工作的認識。

      在企業的管理中,"人"是決定性因素。在家族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影響審計工作的是企業管理者的重視程度。因此,要提高審計人員對審計的認識,改變陳舊的審計觀念。

      第一,企業領導者要轉變認識,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

      現代企業實行自主負責經營,企業為了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實行激勵和約束并行的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家族企業的領導要認識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審計制度的建立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發展,為企業生存打下堅實的基礎。首先,家族企業的領導者要建立審計機構,并保持其獨立性,發揮監督作用;其次,要給予審計機構和人員必要的權限,提高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促進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再次,要隨時關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認真聽取審計報告,在發現問題后要提高重視,責令有關部門及時整改,促進審計成果的切實轉化;最后,要關注審計人員的生活、工作和思想,獎罰并重,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提高審計人員和被審者的思想認識。在家族企業中,有的審計人員觀念落后,認為審計工作就是"挑毛病""找茬",而被審者也多為家族成員,這樣在審計過程中,由于雙方的不理解很容易形成矛盾。因此,審計人員和被審者應該提高思想認識,把審計工作作為促進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要互相配合。一方面,對于審計人員來說,他們要明確審計的目的不僅僅是查明被審查者的問題,而且還找出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實現審計的作用,改善企業的運作方式,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最終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被審查者要認識到企業利益與自身利益是統一的,要消除對審計工作的誤解,應當積極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在審計過程中不要為難審計人員,要多與審計人員探討問題,聽取建議,彌補工作中的不足。

      第三,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和素質狀況往往對企業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產生最為直接的影響,因此,必須要的加大力度,切實提高家族企業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為此,一方面要做好選拔工作,多渠道地選拔審計人員。要拋棄親情主義,任人唯賢。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培養工作。要鼓勵審計人員積極參加學習,加大培訓投入力度,提高專業素質。

      4. 審計機構要轉變職能。

      首先,審計機構要強化服務,同時做好經濟監督。家族企業的審計部門首先要做好審計工作,基于家族企業的特殊性,審計部門要認識到自身工作的特殊性,要強化服務職能,同時還要做好監督工作,這樣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提高企業的經濟經濟效益。

      其次,審計機構要準確定位審計目標。審計目標是審計機構要達到的最終目標。然而審計目標的定位還要符合企業自身的經濟性質。對家族企業的審計機構來說,其審計的目標要符合企業自身的特點。在其他部門的長期壓制下,審計部門的職能難以發揮。同時家族企業的審計部門既要滿足政府的行政要求,同時還要管理好企業,這樣就增加了審計工作的難度。隨著家族企業的發展,經營者和股東的目標逐漸一致,審計目標逐漸規范化,即要協助其他部門促進企業價值的提高,從而促進企業的經營效率。

      5. 轉變審計重點,重點加強風險控制。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經濟活動也逐漸增多,相應的審計內容也逐漸增多。

      審計工從傳統的財務審計逐漸擴展到風險的管理和控制上。

      首先,保證財務審計的基礎地位,向管理審計發展。財務審計是企業的一項基礎工作,一方面要企業生產的規范,另一方面要保證審計信息的準確性,為企業經營者的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同時要促進內審管理作用的發揮,提高工作的工作效率和組織的運營效率,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

      其次,加強風險控制。家族企業通常采取家族式的經營模式,缺乏專業經理人的參與。在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時,家族企業的領導人對市場環境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預知都很遲緩,一旦出現決策失誤,很可能導致企業的資金斷流。因此,家族企業要做好戰略規劃和風險控制,通過對產品或市場等戰略問題的評估,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進行。一方面,要積極開展風險審計。

      風險審計要針對企業的風險政策、風險程序等進行評估和監督。審計人員要充分識別隱藏的風險,做出科學的衡量,向管理層提交風險審計報告;另一方面,要與管理層積極溝通,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在這個工作進行的同時,還要確認對剩余風險,確定風險的大小,選定相應的審計模式加以控制。

      第三,做好經營審計。家族企業的審計的最終目標是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審計部門還要做好經營審計。一方面,要審查經營過程,找出不利于經濟效益提高的因素;另一方面,要充分開發其的生產力,主要做好經營水平的評價、業務的完成情況、生產要素的利用情況等。

      6. 改善公司的產權結構。

      家族企業要走出家族制的局限,積極改變封閉的產權結構,開放產權,逐漸向現代企業制過渡。家族企業要積極引進外資,可以鼓勵員工購買股份或對優秀員工實施股份分紅,也可以通過合作、兼并等形式走集團化道路,使投資者充分發揮財務監督作用,促進家族企業組織機構的規范化,擺脫審計工作個人化的影響,向法人產權制發展。

      四、結語。

      改革開放以來,以家族企業為代表的民營企業發展迅速,為國家的財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目前,家族企業的審計制度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嚴重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本文從審計中的問題出發,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期望推動家族企業的健康發展。

      內部審計制度 3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持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打卡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替他人打卡。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5日(發放日)。

      三、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

      3、公司內所制定的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5、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6、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7、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9、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辦公物品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辦公物品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 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在公司服務滿兩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1000元的一次旅游補貼;在公司服務滿三年的員工,三年(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旅游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5日。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3、1)、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臥);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

      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

      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

      、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會通知行政管理部門;

      3、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方任何重大損失者,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內部審計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發揮內部審計在強化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公司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XX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下稱“《股票上市規則》”)、《XX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并結合《XX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之“內部審計”指對有關事項開展的全面的內部審計,即對公司、公司各職能單位、設立的其他機構等組織機構所進行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管理活動、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關資料,來促進目標的實現。

      本制度所稱“審計人員”,是指在公司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包括審計部專職審計人員以及從非審計部抽調、借用短期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內部審計的總體目標是:

      1、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使作為管理層決策依據的會計信息更為可靠;

      2、監督檢查有關財務會計法規、準則、制度,以及稅收有關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公司財務運作的合法性、合規性;

      3、監督公司制定的有關制度、規章、流程的執行情況,保證其運行有效;

      4、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產生的舞弊,減少由此產生的漏洞;

      5、開展審計調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建議,規避有關風險,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服務。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

      第四條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設置方案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下設審計部,作為專職內部審計機構,根據業務規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數量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并按公司發展規劃,逐步建立多層次、多功能的審計監察體系。

      審計部及審計人員在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獨立、客觀地行使職權,對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負責,不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審計部應配備符合工作要求的內部審計人員,作為一個整體應該擁有或獲取履行職責所需的知識、技能和其他能力。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審計經驗,及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溝通的人際交往能力等,以保證有效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第六條內部審計人員應不斷地通過后續教育來保持相應的專業勝任力。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應遵循職業道德規范,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工作任務。

      第八條內部審計人員必須正直、客觀、勤勉、保密和適任。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可根據內部審計工作情況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不得向被審計單位及其人員或其他人員提供、展示、透露審計工作記錄文件、其他審計人員的意見及未經認可的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等。

      第十條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業務時,如果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一條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依據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行使職權,受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阻撓、打擊或報復。

      第三章內部審計的對象及依據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的對象:

      (一)公司各職能單位、設立的其他機構;

      (二)公司各職能單位人員、設立的其他機構的有關員工;

      (三)董事會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和有關人員。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二)本公司,包括公司各職能單位有關規章、制度、流程、會議決議、規劃、計劃、工作目標、經營方針等;

      (三)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適宜的其他相關標準。

      第四章內部審計的范圍和內容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的范圍和內容包括:

      (一)公司各職能單位、設立的其他機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稅收法律、法規、制度的情況;

      2、貫徹執行本公司制定的經營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流程的情況;

      3、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情況:會計資料和經濟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情況,包括財務報告、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及相關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及有效情況。經營成果及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管理和核算財務收支的計算機系統及其反映的電子數據和有關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4、公司資產、權益的安全與完整性情況;

      5、各種經營方案、計劃、預算的制訂和執行情況;

      6、關聯交易的確立及執行情況;

      7、經濟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情況;

      8、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及有效執行情況;

      9、股東大會、董事會有關決議的落實、執行情況;

      10、建設項目的預算、決算情況;

      11、投資項目,包括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投入資金、財產的經營情況及效益;

      12、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大問題的專項審計調查;

      13、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認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公司各單位員工:

      1、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情況;

      2、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等規章制度的情況;

      3、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及其他經濟責任。

      (三)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內部審計事項。

      第五章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

      第十五條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負責指導和監督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計委員會在指導和監督審計部工作時,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二)協調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國家審計機構等外部審計單位之間的溝通;

      (三)審閱公司的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

      (四)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五)監督及評估內部審計工作;

      (六)監督及評估公司的內部控制;

      (七)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八)審查公司內控制度,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審計。

      第十六條公司審計委員會下設審計部,其具體履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對本公司各內部機構、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估;

      (二)對本公司各內部機構、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及所反映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計,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告、業績快報、自愿披露的預測性財務信息等;

      (三)協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機制,確定反舞弊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主要內容,并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一次,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內部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內部審計報告。

      內部審計部門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并進行內部控制的后續審查,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內部審計部門在審查過程中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風險,應當及時向董事會或者審計委員會報告。

      第十七條審計委員會應當督導內部審計部門至少每半年對下列事項進行一次檢查,出具檢查報告并提交審計委員會。檢查發現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運作不規范等情形的,應當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一)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提供擔保、關聯交易、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提供財務資助、購買或者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等重大事件的實施情況;

      (二)公司大額資金往來以及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資金往來情況。

      審計委員會應當根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內部審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書面的評估意見,并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或者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風險的,或者保薦人、獨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并予以披露。公司應當在公告中披露內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風險、已經或者可能導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擬采取的措施。

      第十八條負責制訂年度和具體審計計劃。年度審計計劃是對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工作的總體安排。審計機構應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內部審計計劃,并報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審計機構應根據計劃的執行結果或實際工作需要,及時修改審計計劃并報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九條內部審計機構對公司及公司各職能單位、設立的其他機構的日常財務收支及經營管理活動等相關環節進行全面審計。

      第二十條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操作規范,內審人員應按操作規范要求開展各項審計工作。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操作規范,參照國家審計準則、獨立審計準則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內部審計準則,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十一條內部審計機構根據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要求,辦理其他審計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送審計工作計劃、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出內部審計年度工作報告。

      第二十三條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和外部審計單位對公司及有關單位的審計。

      第二十四條逐步實現審計電算化,根據需要,開發并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需要的審計電算化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五條審計部經理職責:

      1、組織內審人員的業務培訓,支持審計人員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行使其審計監督權;

      2、負責擬定審計計劃和審計范圍,組織審計人員根據審計目標選擇適當的審計方法有序地進行各項審計工作;

      3、負責對審計情況進行復核,并組織編寫審計報告及審計評價書;

      4、負責就初步審計結果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

      5、協助公司有關單位對財務、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分析,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6、負責建立內部激勵機制,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激勵其努力工作;

      7、制定單位經營預算,控制單位經營支出;

      8、確保審計團隊的人員充足且具備必要的審計知識、技能、經驗,以完成本制度所要求的任務及使命。

      第二十六條審計人員職責:

      1、根據審計計劃和審計范圍,選擇適當的審計方法進行現場審計;

      2、根據審計情況,收集相關的事實依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

      3、根據審計底稿,編寫相關的審計報告及意見;

      4、負責審計意見的具體處理,保證意見的及時處理及信息的及時反饋;

      5、建立、健全審計檔案,保證資料的及時歸檔,并負責管理。

      第六章內部審計機構的權限

      第二十七條內部審計機構有權制定公司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并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執行;參加公司財務管理和經營決策方面的有關會議,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進行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參與研究制定、修改有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內部審計機構有權要求被審計對象按時報送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表和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第二十九條內部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權限:

      (一)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檢查內部審計范圍和內容中的有關事項;

      (三)對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損失浪費行為,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五)提出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六)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和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并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七)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經領導批準,有權暫時予以封存;

      (八)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條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內部審計機構據以對有關事項和人員進行處理和處罰。

      第三十一條內部審計機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應經當年財務預算批準,予以充分保證。

      第三十二條內部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對象之遵守財經法規、公司制度流程、貢獻突出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第七章內部審計的種類和方式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

      (一)內部會計報表審計。對公司的內部會計報表進行檢查。審計范圍包括與內部會計報表相關的會計資料及其它資料,審計目的是為提示會計報表重要項目及數據的合法性、合規性、公允性。內部審計應當涵蓋公司經營活動中與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事務相關的所有業務環節,包括:銷貨與收款、采購及付款、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投資與融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等;

      (二)財務收支審計。對被審計對象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三)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計;

      (四)規章、制度、內部流程審計。對公司及各職能單位已制定的制度、流程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內部審計部門每季度至少應當對貨幣資金的內控制度檢查一次。在檢查貨幣資金的內控制度時,應當重點關注大額非經營性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環節等。發現異常的,應當及時向審計委員會匯報;

      (五)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內控制度審計是審計機構運用專門的方法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重要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遵循情況,提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內控制度審計的主要目標是促進被審計單

      位加強內部控制,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主要對公司重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專項審計;

      (七)審計專案調查。審計專案調查是審計機構發揮專業特點,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規范公司運作為目標,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供公司決策層參考的專項審計;

      (八)其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專項審計。

      第三十四條公司內部審計方式有:

      1、報送(送達)審計:被審計對象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2、就地審計: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對象所在地進行審計;

      3、網上即時審計:通過基于網絡的電算化內部審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實時對財務報告、會計帳薄、會計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實時審計,提高審計的時效性,提高審計效率。

      第八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三十五條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一)內部審計機構制定年度內部審計目標、計劃、工作方案、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內部審計機構在制定審計計劃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同時,內部審計機構應使制定的目標、計劃、工作方案滿足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防范風險及管理的需要;

      (二)內部審計機構依據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年度審計計劃和被審計對象的具體情況,擬訂具體的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確定審計項目負責人,報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三)實施審計前,需與公司管理層及相關單位人員充分溝通,確定本次審計項目的目標、范圍、重點關注的問題,審計的難、重點等事項;

      (四)根據溝通情況,制訂本次審計具體的工作計劃,包括對審計重點

      的審計方案,常規審計的審計方法,審計進度安排,以及其他為達到審計目標所采用的方法等。具體的審計計劃,需審核后實施;

      (五)實施審計前3日,向被審計對象送達《審計通知書》,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并做好必要的審計準備工作。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電話、傳真通知或者直接進點,直接進點應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事前同意;

      (六)按計劃實施審計,編制統一工作底稿。審計人員可采取審查憑證、帳表、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深入調查了解被審單位的情況,對其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進行測試。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運用座談、檢查、抽樣和分析性程序、實質性測試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并將收集和評價的審計證據、獲取審計證據的名稱、來源、內容、時間等信息及形成的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清晰、完整地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如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與審計前了解的情況有較大差異,經評估后,可以變更審計計劃;

      (七)審計終結,根據取得的審計證據等資料,提交審計報告(初稿);

      (八)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可以征求被審計機構或有關人員的意見。被征求意見對象應當在收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意見,否則視為無異議;

      (九)根據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初稿)連同反饋意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交征求意見完畢后的審計報告及審計意見書;

      (十)經審計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及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對象,并要求就審計報告中所提出的問題和意見進行整改;

      (十一)被審計對象對審計意見書如有異議,可在十日之內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出申訴,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接到申訴材料二十日之內作出復審意見。如無異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十二)根據初審情況,安排對某些審計項目的后續跟蹤或復審,以確保審計報告所提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得到有效實施;

      (十三)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人員要認真整理工作底稿,原始記錄,

      憑證及其他審計資料,并及時完整地建立審計檔案;

      (十四)重大事項審計報告報股東大會備案;

      (十五)審計過程中若發現重大問題,可隨時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并及時制止;

      (十六)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事項進行審計(調查)時,審計人員不得少于2人,以保證審計復核,發揮其應有的專業性、謹慎性。審計人員力量不足時,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可借助其他單位協助工作。

      第九章內部審計報告

      第三十六條內部審計人員應于審計實施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制必須以審計結果為依據,做到客觀、準確、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設性。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應符合規范,方便報告使用人閱讀和理解,正確地傳遞審計信息。

      第三十七條內部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目的、范圍、審計情況、結論和建議,并可以包括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審計結論和建議的意見。

      第三十八條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內部審計報告的審核制度。內部審計負責人應審查審計證據是否充分、相關、可靠,審計報告表述是否清晰,審計結論是否合理,審計建議是否可行。

      第三十九條內部審計機構在內部審計報告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應向被審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對于審計機構做出的書面整改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積極整改,并把整改情況告知審計機構。必要時審計機構應對整改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送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第四十條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是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對保證。

      第十章內部審計檔案制度

      第四十一條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在每個審計項目結束后,建立內部審計檔案,對工作中形成的審計檔案定期或長期保管,在每年度結束后的六個月內送交公司檔案室歸檔。審計檔案銷毀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后方可進行。各種審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如下:審計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為五年,季度財務審計報告保管期限五年,其他審計工作報告保管期限為十年。

      第四十二條內部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二)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計對象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審計處理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資料。

      第十一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三條內部審計機構對遵守財經法規、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可以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第四十四條對內控制度不健全的被審計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要求和意見,并上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對已經因此造成損失的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追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六條內部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的資料有嚴重不實或者其他違法違紀問題時,應當責令其自行糾正;需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的,應當建議有關單位依法予以處理。

      第四十七條被審計單位違反本制度規定,拒絕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證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虛假資料、阻礙檢查的,內部審計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報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理。

      第四十八條被審計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審計結論的,內部審計機構應當責令其

      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報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理。

      第四十九條對被審計單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十條報復陷害內部審計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十一條內部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審計部負責解釋、補充。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內部審計制度 5

      為了充分發揮財務審計的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內部控制,通過財務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人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人民防空財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財務內部審計,是指人防辦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制度和人防辦內部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及所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縣、區人防辦經營活動、經濟業務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

      二、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

      人防辦審計機構設在財務科,配備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在辦黨組的領導下,根據審計計劃成立審計工作組,負責人防辦內部審計工作,依照國家法規、政策和人防各項規章制度,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黨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為了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遇有較大任務時,可臨時組織審計人員或邀請有關業務人員共同進行審計。

      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會計、審計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熟悉本行業經濟活動內容,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內審人員要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亂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五、審計內容

      (1)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

      (2)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經濟效益。

      (3)是否執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

     。4)現金、固定資產是否盤點核對,往來帳款是否真實,利潤是否準確。

     。5)會計報表中的資產、負債及所相關內容是否真實存在,增減變動是否記錄完整。

      (6)有無嚴重違返財經紀律,侵占國有資產,嚴重損失浪費和小金庫,帳外帳等情況。

      六、審計時間

      定期審計: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審計。

      不定期審計:根據工作需要可做隨時抽查審計。

      七、審計工作程序

     。1)根據辦黨組擬訂審計年度計劃,經財經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2)提前通知被審計部門,做好審前相關資料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審計過程中,必須填寫審計底稿,做好審計記錄,收集審計證據。

     。4)審計工作完成后,將審計情況向被審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人員交換意見,對審計出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無異議,寫出審計工作報告,向辦黨組匯報。

      內部審計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企業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動。

      第三條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制度,以促使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加強內部管理,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公司內部有關規章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內部審計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公司企管部下設審計主管,在企管部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必要時可直接向總經理匯報工作。

      第五條企管部要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及執業技能。

      第六條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內部審計,忠于職守,客觀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條審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努力提高審計水平,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3.接受上級審計機構交辦的審計任務,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本公

      司進行的審計監督工作。

     。┩瓿善渌麅炔繉徲嬋蝿。

      第四章工作權限

      第十二條在審計范圍內,企管部內部審計的工作權限是:

     。ㄒ唬└鶕䦟徲嫻ぷ鞯男枰,要求被審單位按時如實提供財務計劃、預算、決算、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審計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審核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查財務會計軟件。

      (三)參加生產經營、財務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會議。

     。ㄋ模⿲徲嬌婕暗挠嘘P事項,進行延伸審計或審計調查,并索取資料,被審計單位及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障礙。

     。ㄎ澹⿲φ谶M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浪費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六)根據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ㄆ撸⿲ψ钃蠈徲嫻ぷ饕约熬芙^提供有關審計資料的行為,有權向主管領導報告,并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建議。

     。ò耍┰诠芾頇嘞薹秶鷥,通報批評違紀的典型事例和發生的重大案件,表揚遵守和維護財經法規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對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有權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企管部根據公司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任務和具體情況,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ǘ⿲嵤⿲徲嬊,企管部應根據立項依據,確定審計目標與任務,組織審計人員學習,熟悉審計內容,審查重點和要求,研究確定審計方法,制定實施方案;并收集被審單位資料,了解被審單位生產經營狀況,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向被審單位發送審計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主要寫明被審單位名稱、審計時間、項目、內容、工作要點和要求以及審計人員組成。

     。ㄈ┨厥馇闆r下,經總經理批準,企管部可以進行不事先通知的審計。

     。ㄋ模┰趯嵤⿲徲嬤^程中,要聽取被審單位領導介紹情況,要查閱、索取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查閱現金、實物和有關文件資料,在執行審計任務時,審計人員必須詳細進行審計記錄,收集原始證據,建立完整、規范的審計工作底稿。

     。ㄎ澹┢蠊懿繄绦薪洕熑螌徲、專項審計時,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召集審計人員會議討論制訂審計工作方案,明確項目分工,審計范圍和重點,應查對象,文件資料以及工作方法、步驟和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落實,使核查的問題和錯弊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必要時,可實行追蹤審查,直到查明真實情況,索取證明材料為止。核實結果要有被調查人簽章。

     。⿲徲嬛兴杞栌玫馁~冊、憑證、報表資料,應列出清單,出示借條,并專人負責保管。

     。ㄆ撸⿲徲嬤^程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由企管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并出具鑒定結論。

     。ò耍┲鲗徣藛T協調審計工作并綜合審計人員的意見,將查證和取得的資料以及審計記錄,工作底稿進行整理匯總。按問題性質分類、歸納、撰寫審計報告(草稿),審計報告(草稿)由參加審計人員討論修改后,出具審計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分送主管副總經理、財務部和被審單位。

      被審單位對審計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總經理提出申訴,總經理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在沒有作出新的審計決定前,審計報告中有關處理意見仍然有效。

      (九)對主要項目應進行后續審計,檢查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ㄊ⿲徲嫿Y束后,應歸還借用的各項資料,取回借條。

      第十四條審計檔案管理

      企管部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及時整理審計資料,建立審計業務檔案,按照國家對檔案管理的規定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自行銷毀。

      第十五條獎懲

      (一)審計人員工作成績顯著,對維護財經法紀和公司合法權益做了貢獻者,公司應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審計人員違反工作守則,致使國家和公司蒙受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打擊、報復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單位或個人,公司應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行政經濟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制定,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內部審計制度 7

      一、概述

      (一)什么是內部審計

      企業內部的審計是基于企業組織發展客觀需求的一種具有獨立評價權利的活動組織,通過合理的評價描述統計監控企業的活動經營狀況,確定企業內部財務的真實性效果,依據合法標準完成對企業綜合組織情況的數據分析,從而實現企業內部綜合建設的管理。

     。ǘ﹥炔繉徲嫷穆毮

      企業內部的審計需要具有基本的監管職能,企業經濟水平的綜合評價職能,項目管理的綜合管控職能。在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加強企業的監督管理過程,保證企業會計核算職能,對企業的財務經營狀況進行監督管控,實現企業內部自審的評價職能。職能評價是內部審計的基本,合理的評價和總結可以有效的提升,良好地審計職能控制管理可以對企業的經營發展進行徹底的檢查和分析,以公正的角度客觀的對企業財務進行管理控制,從而有效的提高其經濟效率,實現企業最終經營目標。

      (三)內部審計的權利

      內部審計的權利是指人員和制度的雙重管理,加強內部審計人才的培訓,保證審計人才的技術水平,加強內部審計權利的掌控,制定健全的審計管理制度,實現審計人員持證上崗、管理人員嚴格考核,逐步提升企業內部審計人才的素質,保證企業內部審計的效果。(四)內部審計的報告內部審計報告可以有效提升財務會計的管理意識,加強審計管理的質量,突出審計內容和重點內容,保證審計報告的技術含量,實現內部審計內容的有效改善和提升。從整體角度對法律法規政策進行分析,發掘企業內部審計的知識管理結構,加強內部審計監察效果的目的。

      二、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管理現狀

      (一)內部審計沒有健全的監督管理制度

      企業內部審計一般依據部門功能進行分工,有財務部門、總經理、監督理事會、董事會以及下屬委員會。內部審計主要以財務管理和總經理協辦監督完成。審計的范圍受到局限,審計的制度和結果收到影響。內部審計的作用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審計無法獨立的發揮其作用。新的內部審計工作標準不夠完善,內部審計過程中需要詳細的質量標準來完善相關技術評價準則。我國的內部審計與企業之間乜有獨立的管理機構,部門企業的財務管理人監管內部審計,這造成監督管理的假象,形同虛設。

     。ǘ﹥炔繉徲嫑]有優秀的審計管理人才

      企業內部審計事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財務管理知識和行業素質,既需要內部審計管理知識,又需要具有豐富的其他方面的知識。而從審計人才的數量上看,內部審計人員根本無法實現內部審計工作。我國的內部審計人才多從財務管理過渡過來,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技術訓練,沒有豐富的監督管理知識和管理技巧,在工作中具有較多的不穩定因素。因此,無法將內部審計的工作開展起來。

     。ㄈ﹥炔繉徲嫻芾砹鞒痰闹贫炔缓侠,管理范圍拘謹

      內部審計管理上,我國的管理制度方式還停留在人工操作上,這對內部審計工作具有大大的影響,限制了內部審計監督管理的效果,無法從整體上及時對各個管理部門進行資金財務的跟蹤管理。而審計的流程、程序、審計從業執證、審計分工及人才管理都具有較多不合理的地方,大大拉低了審計效果。我國的內部審計管理主要還停留在財務管理上,對財務數據的準確真實進行檢查和監督管理,而對企業經濟財務狀況管理上很少接觸,忽視了企業財務資產、受益者收入與支出比例、財務狀況是否真實等問題,降低了審計財務的管理范圍,無法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功能。

     。ㄋ模﹪覍徲嫻芾聿块T對企業內部審計的管理職能差

      國家規定需要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建立合理的管理約束標準,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完成相關管理過程,對國有企事業單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立法要求,特別是對于中小型企業而言,內部審計的管理職能需要政府管理部門監管,完成審計工作的開展。我國的內部審計受國家經濟發展的制約,其管理能動性較差,無法獨立為企業的管理者服務,其內部審計的客觀性效果較低,對企業的內部審計職能作用較低。

      三、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管理對策

      (一)建立良好的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管理職能部門

      企業經濟快速發展帶動內部審計工作的需求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領導意識到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企業內部審計的職能影響作用越來越廣泛,實現了從企業監督管理咨詢的多方面審計。其中包括企業內部經濟發展狀態的分析,企業內部各個管理職能部門工作程序計劃、分配、法律規章制度情況的執行,檢查企業年中和年終的經濟發展完成狀況等等。內部審計的監督管理需要由企業的第一領導人管理,以客觀的監督管理形式,完成企業內部審計過程,確保企業審計人員均與監督管理部門無經濟利益上的關系,從而保證企業內部審計結果的`準確和真實效果,實現對企業內部審計的合理管理。

     。ǘ┡囵B良好的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管理人才

      現代企業的經營狀態激烈而復雜,這更需要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基本素質的提高。加強企業內部審計人才素質的培養,提升內部審計人才結構的整合,實現多元化的企業各專業的專項人才審計管理,提升企業人才的長期培養發展計劃,提高企業內部審計人才的職能經驗,同時充實內部審計人才的審計力量,組建適合企業長期穩固發展的綜合多元、多專業的內部審計管理隊伍,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同時,提升企業其他發展領域的建設,實現企業相關知識的有效管理,改善企業內部的服務管理過程。

     。ㄈ└倪M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方法,提高內部審計管理質量

      企業內部審計需要從企業的經濟發展狀況、質量控制上進行審計分析,確定企業的內部審計發展重點,結合內部審計方法完善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做好企業經濟的可行性研究發展報告,認識企業的采購、生產、銷售流程和基本預算,在未開展實施前,對相關的審計評價標準進行分析,逐步提升企業的工作管理效果,確?茖W的計算機審計管理效果,逐步提高審計質量,實現有針對性的內部風險評估管理。

     。ㄋ模┘訌妰炔繉徲嫷姆煞ㄒ幗ㄔO管理,提高審計的管理職能

      內部審計人員秉持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標,對企業內部各個機構進行經濟任務監督和檢查,審計檢查的目標是確定各個部門的經濟效益水平,是否實現企業經濟的最大化管理,是否提高了企業的綜合財務經營管理的競爭能力,從而建立適合企業長期發展的建設服務單位,保證企業財務全方位的經濟管理。

      四、建立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發展方向

     。ㄒ唬┈F代企業內部風險審計、環境因素的審計和質量審計

      1、現代企業內部的風險審計。企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企業各種風險問題的產生,金融風險是審計中的重要管理問題,而風險與機會這把雙刃劍,管理者往往更加注重企業發展的經營狀況,而忽視企業的內部審計風險問題,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管理,可以有效地規避企業內部的風險審計,提高企業的發展獨特作用,實現對企業風險和經濟的同時掌控。企業內部審計在風險的促進下,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效果,逐步提升企業的綜合發展品質。

      2、現代企業內部的環境審計。經濟的快速發展間接的影響環境,產生大量的污染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直接影響人類的基本生存,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需要認識到環境問題的管理,降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垃圾,逐步提高企業的成本控制,發展企業的經濟效益,實現企業財務、稅費的投資管理。運用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內部審計流程,加強企業的審計效果,保證企業內部審計可以從綜合長遠的發展角度上,認識環境問題審計的重要性。

      3、現代企業內部的質量審計,F代企業在內部審計中,往往重視企業的經濟財務審計,而忽視企業內部人才的管理審計。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層的逐級審計,建立符合企業長期發展的經濟評價標準,逐步糾正企業在質量發展管理中的相關不合理建議,建立適合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管理內容,從企業產品和服務商,檢查企業內部審計經營管理效果,實現企業內部實質的改變。

     。ǘ⿷糜嬎銠C技術完善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建設管理

      現代企業受到科技發展的沖擊,逐步提升企業內部的經濟發展,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審計流程,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的硬件設施,實現企業內部高效、精準的客觀審計。企業引進計算機硬件設備,利用電算化會計系統將企業的信息進行數據穩定整合,保證企業可以對各個部門的相關財務數據隨時調取和檢查,同時需要各部門定期匯報經濟狀況,內部審計部門通過計算機可以直接調取企業內部審計的綜合分析情況,這方便企業管理者在企業發展經營管理過程中,及時調整企業發展路線,完善企業發展建設效果。

      內部審計制度 8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集團公司建設項目、改造、維修等工程的管理,規范內部審計的內容、程序與方法,根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是指:集團各單位(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及所屬全資、控股和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

      第3條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的內容包括對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審計。改造、維修及零星工程審計以開展工程造價審計為主。

      第4條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在工作中應遵循以下原則及方法:

      1、技術經濟審查、項目過程管理審查與財務審計相結合;

      2、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相結合;

      3、注意與項目各專業管理部門密切協調、合作參與。

      第2章建設項目開工審計

      第5條建設項目開工審計是指對建設項目投資程序執行情況、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保障情況等開工前的準備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第6條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的依據: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前審計暫行辦法》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第7條審計內容:

      1、審查項目投資程序執行情況

     。1)檢查項目是否具備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調查報告是否經過充分論證;

     。2)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有關文件的編制、審批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是否符合集團公司關于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真實、完整、科學。

      (4)項目法人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內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5)設計、監理、施工、物資(含設備)供應等承建單位的資質等級、資信能力、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財務狀況是否良好。

      (6)土建項目的征地拆遷、施工現場“四通一平”等前期準備工作是否已準備就緒。

      2、審查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保障情況

      (1)資金籌措方式是否科學,資金來源是否安全,資金成本是否經濟,前期資金是否到位。

     。2)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的部分,審查建設單位的財務報表和建設期間的財務預算,根據經營和積累情況,測算建設期間可能籌集到的建設資金是否可以滿足投資需要。

     。3)建設資金來源為貸款的部分,審查是否簽訂了貸款意向或協議書。

      (4)建設資金來源為合資經營項目的部分,審查合資企業合同中資金來源和各方出資比例、時間。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3、審查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內容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適用,費用計算是否合規、準確。

      4、嚴格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投標行為。

      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招標,招標方式、程序和評標辦法是否符合集團有關招投標管理辦法。

      第3章建設工程管理審計

      第8條工程管理審計是指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工作進度、施工質量、工程監理和投資控制所進行的審查和評價。

      工程管理審計的目標主要包括:審查和評價建設項目工程管理環節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資料依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條工程管理審計應依據以下主要資料:

      1、施工圖紙;

      2、與工程相關的專項合同;

      3、網絡圖;

      4、建設單位指令;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5、設計變更通知單;

      6、相關會議紀要等。

      第10條工程管理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進度控制的審計

     。1)檢查現場的原建筑物拆除、場地平整、相鄰建筑物保護、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響工程的正常開工;

     。2)檢查是否有對設計變更、材料和設備等因素影響施工進度采取控制措施;

     。3)檢查進度計劃(網絡計劃)的制定、批準和執行情況,網絡動態管理的批準是否及時、適當,網絡計劃是否能保證工程總進度;

      (4)檢查是否建立了進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處理程序,對進度拖延的責任劃分是否明確、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約定),處理措施是否適當;

     。5)檢查有無管理不當造成的返工、窩工情況;

      2、工程質量控制的審計

     。1)檢查有無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2)檢查是否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對會審所提出的問題是否嚴格進行落實;

     。3)檢查是否按規范組織了隱蔽工程的驗收,對不合格項的處理是否適當;

      (4)檢查是否對進入現場的成品、半成品進行驗收,對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對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質量事故的原因是否進行分析,其責任劃分是否明確、適當,是否進行返工或加固修補。

     。5)檢查工程資料是否與工程同步,資料的管理是否規范;

     。6)檢查評定的優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驗收規范,有無不實情況;

     。7)檢查中標人的往來賬目或通過核實現場施工人員的身份,分析、判斷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為;

      (8)檢查工程監理執行情況是否受項目法人委托對施工承包合同的執行、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等方面進行監督與管理,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3、工程投資控制的審計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1)檢查是否建立健全設計變更管理程序、工程計量程序、資金計劃及支付程序、索賠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執行是否有效;

     。2)檢查支付預付備料款、進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規定,金額是否準確,手續否齊全;

     。3)檢查設計變更對投資的影響;

      (4)檢查是否建立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執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設工程造價審計

      第11條工程造價審計是指對建設項目全部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查和評價。

      工程造價審計的目標主要包括:檢查工程價格結算與實際完成的投資額的真實性、合法性;檢查是否存在虛列工程、套取資金、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的行為等。

      第12條工程造價審計應依據以下主要資料:

      1、經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咨詢部門)審核過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預算;

      2、有關設計圖紙和設備清單;

      3、工程招投標文件;

      4、合同文本;

      5、工程價款支付文件;

      6、工作變更文件;

      7、工程索賠文件等。

      第13條工程造價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圖預算的審計

      施工圖預算審計主要檢查施工圖預算的量、價、費計算是否正確,計算依據是否合理。施工圖預算審計包括直接費用審計、間接費用審計、計劃利潤和稅金審計等內容。

      2、合同價的審計。即檢查合同價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包括固定總價合同的審計、可調合同價的審計、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審計。檢查合同價的開口范圍是否合適,若實際發生開口部分,應檢查其真實性和計取的正確性。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3、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審計

     。1)檢查實行清單計價工程的合理性;

     。2)檢查招標過程中,對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編制的工程實體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完整性;

     。3)檢查工程量清單計價是否符合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要求的“四統一”,即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和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

      (4)檢查由投標人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報價目文件是否響應招標文件;

     。5)檢查標底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清單計價規范。

      4、工程結算的審計

      (1)檢查與合同價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單價、取費標準是否與現場、施工圖和合同相符;

     。2)檢查工程量清單項目中的清單費用與清單外費用是否合理;

     。3)檢查前期、中期、后期結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價。

      第5章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審計

      第14條竣工驗收審計是指對已完工建設項目的驗收情況、試運行情況及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的檢查和評價活動。

      竣工驗收審計應依據以下主要資料:

      1、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竣工圖;

      3、施工圖設計及變更洽談記錄;

      4、國家頒發的各種標準和現行的施工驗收規范;

      5、有關管理部門審批、修改、調整的文件;

      6、施工合同;

      7、技術資料和技術設備說明書;

      8、竣工決算財務資料;

      9、現場簽證;

      10、隱蔽工程記錄;

      11、設計變更通知單;

      12、會議紀要;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13、工程檔案結算資料清單等。

      第15條竣工驗收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驗收審計

     。1)檢查竣工驗收小組的人員組成、專業結構和分工;

     。2)檢查建設項目驗收過程是否符合現行規范,包括環境驗收規范、防火驗收規范等;

      (3)對于委托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應檢查監理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的有關資料;

     。4)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規定提供齊全有效的施工技術資料;

     。5)檢查對隱蔽工程和特殊環節的驗收是否按規定作了嚴格的檢驗;

      (6)檢查建設項目驗收的手續和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7)檢查保修費用是否按合同和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和控制;

      (8)檢查驗收過程有無弄虛作假行為。

      2、試運行情況的審計

     。1)檢查建設項目完工后所進行的試運行情況,對運行中暴露出的問題是否采取了補救措施;

     。2)檢查試生產產品收入是否沖減了建設成本。

      3、合同履行結果的審計。即檢查建設單位、承包商因對方未履行合同條款或建設期間發生意外而產生的索賠與反索賠問題,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現象,賠償的法律依據是否充分。

      第6章審計程序

      第16條建設工程開工設計、管理審計、竣工驗收審計程序。

      1、法審部根據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編制工程審計計劃,報經集團領導批準后,由法審部組織實施。

      2、審計部門在接到審計任務后,組成審計組進行審計。由審計組負責人編制審計方案。審計組應對被審計單位發出審計通知書,并附上所需資料清單。

      3、審計組進駐后被審計單位應當及時、全面、如實地向審計組提供與審計相關的資料。

      建設工程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4、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向法審部提交審計報告,審計組在將審計報告報送之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

      5、出具審計報告。

      第17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程序:由施工單位編報結算表送建設單位初審,初審后的結算表送集團有關部門審核,法審部有權對任何工程結算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后出具工程結算審計決定,作為撥付工程結算款的依據,未經審計,財務部門不得結算付款。

      第18條由集團控股或參股的股份制企業工程審計,由集團公司出具審計委托書后,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審計。

      第7章審計工作結果

      第19條審計組根據審計結果,對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20條工程價款結算按審計決定進行調整。

      第21條因貪污受賄、收取回扣、倒買倒賣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工程建設重大損失浪費的,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人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2條工程建設單位應根據審計工作中反映出的有關管理問題,及時加強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審計將對企業有關整改工作做好后續跟蹤審計。

      第8章附則

      第23條本辦法集團審計部負責解釋。

      第24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部審計制度 9

      為加強醫院內部的審計工作,根據審計部門《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實行內部審計制度,以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審計工作由醫院經濟管理小組負責,在院長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院經濟部門業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院長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醫院內部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并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對醫院審計。

      四、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范圍內的下列專項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一)醫院財務計劃或者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二)與醫院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

      (五)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

      (六)國家財經政策、計劃、規章制度、法令的執行情況。

      (七)醫院院長交辦或審計機關委托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本院與外單位合作項目的投入資金、財產的使用及其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六、醫院內部審計機構根據醫院的規定,對有關經濟活動實行審簽制度。

      七、根據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被審計部門應按時向審計機構報送有關的計劃、預決算、報表和文件資料等。

      八、醫院內部審計的主要職權是:

      (一)檢查憑證、賬表、決算、資金和財產,查閱有關文件資料。

      (二)參加有關的會議。

      (三)對審計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做出臨時的制止決定。

      (五)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經院長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意見。

      (七)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八)對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向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機關反映。

      九、院長可以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院內審計機構經濟處理、處罰的權限。

      十、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據上級部署和醫院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項目計劃,報經院長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審計時,應當事前通知被審計部門。

      (三)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改進意見。審計終結,提出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部門的意見后,報送院長,經批準的審計結論和決定,被審計部門必須執行。

      (四)被審計部門對審計結論和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向院長提出申訴。

      十一、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必須建立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十二、醫院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和審計工作經驗,有較高的會計理論水平,熟悉有關政策、法令和制度。

      十三、醫院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規定任免,并應事前征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按照國家規定,評定醫院內部審計機構人員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聘任內部審計人員。

      十四、醫院內部審計機構要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

      十五、醫院內部審計機構人員行使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醫院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十六、對違反本規定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內部審計制度 10

      一、引言

      企業集團和普通企業差別很大,他要求內部審計水平必須比普通企業高得多,這主要是由他自身復雜的結構和運營要求決定的。通常來說,企業集團和下屬企業之間存在著大多數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信息不對稱可能會引起企業集團和下屬企業之間的沖突,也會影響著下屬企業間的關系,嚴重的還可能導致整個集團的經營活動受阻。如今,我國的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制度還存在一些詬病,對企業集團的財產安全和經營都有著不利影響。針對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現狀,我們有必要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根本癥結所在,為企業集團提供可操作性的對策。

      二、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ㄒ唬┢髽I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內部因素

      企業集團需要高水平的內部審計制度,這是由企業集團自身的特殊性決定的。和普通企業相比,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制度的要求要高得多。舉個例子說明,假設普通企業的管理層級只有n 個,而企業集團下屬企業有 m 個,其中下屬企業的管理層級與普通企業一致同為 n 個。這樣的企業集團所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就要考慮 m*n 個管理層級,而普通企業只需要考慮 n 個管理層級,因此,企業集團所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必須復雜得多。在這種高要求下,我們去探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就相對嚴格了。

      一方面,現在大多數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就存在很多不合理性。現代企業大多數都將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明確分開的,企業自負盈虧,管理自身的經營活動,其內部審計應該更多以企業自身為主導,可是事實上,有相當部分企業集團,特別是國企,對政府審計的依賴性很大。主導者由企業自身轉移到了政府身上,這樣的審計工作主導者的變化,不利于企業集團直面自身問題并優化經營。同時,大部分企業集團的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這表現在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只是一個部門的工作,這個部門的所有人、物、財資源都由企業集團調配,企業集團抓住了審計部門的“命脈”,審計部門受企業集團的控制,因此,缺乏相當的獨立性,這直接影響了審計結果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高水平的內部審計制度能客觀監督集團出臺政策的落實,能提供準據的審計數據和報告,進而提升企業經營的效率,增大效益,但這需要高效科學的方式來支持高水平的內部審計制度。通常在企業集團內部,專門從事審計工作的員工數量不多,員工與審計工作的相關技能和素質都有待提高。同時,審計工作又是一個耗時耗人力的一個工作,因此,效率不高,由于企業集團審計意識的不強,在信息科技發達的今天,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集團并未在審計工作中運用足夠的信息技術,使得審計工作的效率一直提不上來。

     。ǘ┢髽I集團的內部審計制度的外部環境

      近幾年,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外部化的呼聲越發強烈,許多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要求,從單一的財務審計慢慢走向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并舉,與此同時,內部審計機構缺乏自身的獨立性,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極難保證客觀公正,加之內部審計發展受阻,相當數量的企業尋求內部審計外部化。要推進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外部化,就不能繞開外包商這個話題。外包商,是企業集團尋找的外部審計單位,簡單說,就是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在企業集團開展審計工作。在我國,企業集團在選擇外包商時通常會考慮會計師事務所,但是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參差不齊,給企業集團審計帶來了不小的風險,另外,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監督,企業集團和外包商之間可能有利益勾結,審計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就令人懷疑,因此,在我國現在這種大環境下,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制度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約束。

      三、構建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建議

     。ㄒ唬⿲炔繉徲嫻ぷ饕詷藴试瓌t的方式確定下來,加強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主要是指通過一定的監督來對自身的財務狀況以及經濟活動進行相應的評測,來促進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都有著自身的特點,且他們之間關系十分復雜,利益相關的聯系非常緊密,要在審計工作中處理好這些下屬企業的關系是不易的。因此,企業集團需要一個針對每一個下屬公司都適用的審計工作標準,并將這些標準原則的方式確定下來,以統一的標準開展審計工作。如此,才能良好的開展集團內部審計工作,合理利用資源,實現審計工作的目的。

      此外,必須加強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主要是從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上下手,一個是要使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處于超脫地位,不參與經營活動,另一個就是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自身的經濟利益與最終的審計結果脫離聯系,以保證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同時可適當利用外部審計的力量,利用內部審計機構和外部審計機構相配合的方式,控制審計結果的準確性。我國有相當一部分集團公司使用這種方式,例如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的內審部門就會參考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在認真查清情況的前提下,上報并督促部門落實工作,這不僅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同時增強了審計工作的準確性。

     。ǘ┳龊眯畔⒒瘜徲嫷恼n題,有效利用高科技、信息資源

      為了提高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信息化審計是企業集團應做好的`課題。在信息化的今天,我們的科技水平已經達到了一種高度,不斷推進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是新時期審計工作發展的趨勢。傳統的審計工作是在現場進行的,有相當長的時間花在了數據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上了,這種審計方式有很強的滯后性,已經不能適應企業集團的審計工作了,而將審計工作信息化,能有效避免這種滯后性。因此,眾多企業集團在不斷推進信息化審計工作。例如,中國光大銀行在 20xx 年利用軟件系統的方式,將現場與非現場審計結合起來,有效避免了可疑數據,為企業集團的財產安全提供了數據支持。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則選擇成立審計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組,對其審計信息化產品進行認真分析,并著重對審計信息化產品的數據采集、預警分析等 18 項功能進行詳細的比較,經綜合考慮最終確定審計作業。

     。ㄈ┌押闷髽I集團內部審計人員的人才關,優化素質結構

      內部審計作為現代企業集團組織制度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能夠更加全面地發揮其降低剩余損失方面的作用。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人員,一定程度上對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有影響,直接制約了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水平。一方面,現代企業由于多元化經營方式的改變,所要求的審計人員脫離了單純的財務人員,慢慢轉變為需要具備廣泛的學科知識,涉及多方領域的審計人員。另一方面,審計人員應有合理的聘用、培訓、升職的制度。除了利用社會招聘方式,聘用專業的審計人員外,同時也要加強對已有審計人員的培養。除了開展方式多樣、內容廣泛、針對性強的培訓課程,也要強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意識。通過職位調整等激勵方式,鼓勵審計人員主動參與企業內部培訓,積極開展自我學習。企業集團公司也應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審計人員提供進修、交流的機會,打開其眼界,擴寬對企業審計工作的認識。如此,來把好企業集團內部審計人員的人才關,優化企業集團審計人員的素質結構。

      參考文獻:

      [1] 王兵,鮑國明。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實踐與發展經驗[J].審計研究,20xx,02:77-80.

      內部審計制度 11

      第一條為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基層分局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有關管理制度,根據國家《預算法》、《會計法》、《審計法》及《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每年對全局財務狀況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由紀檢監察室和辦公室負責,抽調本單位熟悉財會工作的人員組成內審組進行審計。內審采取自查和調賬檢查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

      第四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一)本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基層分局的財務收支、管理、使用及其有關經濟活動情況。

     。ǘ┴攧召~薄設置是否健全合規,憑證手續是否完備,賬務處理是否符合財會制度規定。

      (三)資金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應繳預算收入及其它費用、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應撥付資金是否有人為延誤現象,有無未經批準擅自撥款或截留挪用行為。

     。ㄋ模┵~戶設置及資金管理以及報銷、審批使用是否執行財務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泰興市國土資源局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

      (五)財務執法管理是否到位,有無因玩忽職守導致資金流失現象發生。

      第五條對審計中發現的違規問題,必須責令相關科室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將視情節依法依紀處理。

      第六條內審工作結束,內審組應向局黨委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內部審計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企業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動。

      第三條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制度,以促使各職能部門和各分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公司內部有關規章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內部審計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領導,是公司內部審計最高管理機構,負責批準審計制度的相關實施細則、認可審計報告,管理和監督公司審計部的內部審計工作,對董事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五條公司設立審計部,在審計委員會的管理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六條審計部要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能。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內部審計,忠于職守,客觀公正,保守秘密。

      第八條審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努力提高審計水平,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對其所出據的審計結論負責。

      第十條內部審計人員除依照規定審核各部門所送審的憑證賬冊外,還應根據需要分赴各分公司及施工現場進行實地稽察。每年的審計次數及審計時間由審計委員會確定。

      第三章審計對象和審計范圍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和各分公司以及相關的經濟責任人均為被審對象。被審對象應按審計工作要求,提供憑證、賬簿、報表及有關資料或復印件,并如實介紹相關情況。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的審計范圍為:

      (一)財務收支審計、

      1.對公司的月、季、年度會計報告中有關財務收支狀況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

      2.審計資產管理情況,核查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收支的合理性及資金占用額的真實性。

      3.審計公司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利潤計算是否正確以及應繳利稅和解繳情況。

      4.審查公司公開披露的經濟業務,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是否真實相符。

     。ǘ┩顿Y及籌資審計

      1.對公司的基本建設投資、重大的設備更新等項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資進行審計監督。

      2.審查公司長期、短期的對外投資以及并購等項目的合理性、投資效果和資金來源的可行性,有無違反公司投資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三)內部控制審計,即依照法律、法規和科學管理的原則,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業務、計劃、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設計和嚴格執行。

      1.審查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的任職資格,職責分工是否符合會計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2.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核算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關聯協議及各項經濟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審計股東權益及股利分配,核實公司的凈資產,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項公積金的增、減變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事項。

      4.審計有關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是否健全。

     。ㄋ模┻M行經濟效益審計,審查分析各種資金的占用和周轉情況以及各種經費的使用效益。

      (五)開展各種專項審計

      1.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審計各下屬單位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承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年度獎懲的兌現,審計公司各級領導離任前的未了經濟責任。

      2.對嚴重侵占公司財產,嚴重浪費及其他違反國家和公司經濟制度規定的行為,進行專項審計。

      3.接受上級審計機構交辦的審計任務,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本公司進行的審計監督工作。

      (六)完成其他內部審計任務。

      第四章工作權限

      第十三條在審計范圍內,審計部的工作權限是:

     。ㄒ唬└鶕䦟徲嫻ぷ鞯男枰,要求被審單位按時如實提供財務計劃、預算、決算、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審計有關的文件資料。

     。ǘ⿲徍藭嫅{證、賬簿、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查財務會計軟件。

     。ㄈ﹨⒓由a經營、財務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會議。

      (四)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延伸審計或審計調查,并索取資料,被審計單位及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障礙。

     。ㄎ澹⿲φ谶M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浪費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向審計委員會匯報。

     。└鶕䦟徲嬎l現的問題,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對阻撓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審計資料的行為,有權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并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建議。

      (八)在管理權限范圍內,通報批評違紀的典型事例和發生的重大案件,表揚遵守和維護財經法規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對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有權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ㄒ唬⿲徲嫴扛鶕緦炔繉徲嫻ぷ鞯囊,結合本部門的任務和具體情況,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公司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審計前,審計部應根據立項依據,確定審計目標與任務,組織審計人員學習,熟悉審計內容,審查重點和要求,研究確定審計方法,制定實施方案;并收集被審單位資料,了解被審單位生產經營狀況,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向被審單位發送審計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主要寫明被審單位名稱、審計時間、項目、內容、工作要點和要求以及審計人員組成。

     。ㄈ┨厥馇闆r下,經審計委員會批準,審計部可以進行不事先通知的審計。

      (四)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聽取被審單位領導介紹情況,要查閱、索取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查閱現金、實物和有關文件資料,在執行審計任務時,審計人員必須詳細進行審計記錄,收集原始證據,建立完整、規范的審計工作底稿。

     。ㄎ澹⿲徲嫴繄绦薪洕熑螌徲、專項審計時,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召集審計人員會議討論制訂審計工作方案,明確項目分工,審計范圍和重點,應查對象,文件資料以及工作方法、步驟和時間,根據工作需

      要可以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落實,使核查的問題和錯弊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必要時,可實行追蹤審查,直到查明真實情況,索取證明材料為止。核實結果要有被調查人簽章。

      (六)對審計中所需借用的賬冊、憑證、報表資料,應列出清單,出示借條,并專人負責保管。

     。ㄆ撸⿲徲嬤^程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由審計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并出具鑒定結論。

     。ò耍┲鲗徣藛T協調審計工作并綜合審計人員的意見,將查證和取得的資料以及審計記錄,工作底稿進行整理匯總。按問題性質分類、歸納、撰寫審計報告(草稿),審計報告(草稿)由參加審計人員討論修改后,出具審計報告,報公司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分送總經理、財務總監和被審單位。

      被審單位對審計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審計委員會提出申訴,審計委員會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在沒有作出新的審計決定前,審計報告中有關處理意見仍然有效。

     。ň牛⿲χ饕椖繎M行后續審計,檢查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十)審計結束后,應歸還借用的各項資料,取回借條。

      第十五條審計檔案管理

      審計部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及時整理審計資料,建立審計業務檔案,按照國家對檔案管理的規定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非經審計委員會批準,不得自行銷毀。

      第十六條獎懲

     。ㄒ唬⿲徲嬋藛T工作成績顯著,對維護財經法紀和公司合法權益做了貢獻者,公司應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表彰和獎勵。

     。ǘ⿲徲嬋藛T違反工作守則,致使國家和公司蒙受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ㄈ⿲τ诖驌、報復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單位或個人,公司應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行政經濟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制定,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內部審計制度 13

      第一條為了有效防范經營風險,合法依規經營,保證典當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國務院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典當管理辦法》和公司的經營目標、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帳務收支、資金營運、會計核算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系統地審計監督,以達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進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三條公司審計工作人員在董事長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條公司審計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ㄒ唬┴攧諘嫛F金出納業務;

     。ǘ﹦赢a質押典當業務;

     。ㄈ┓康禺a抵押典當業務;

      (四)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業務;

     。ㄎ澹┊斀鹄、綜合費率的合規性;

     。┊斊、當物管理的嚴密性;

     。ㄆ撸┢渌嘘P事項。

      第五條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公司內有關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審計部門提供有關計劃、預算、決算、報表、文件、資料及規章制度等。

      第六條公司審計部門的主要職權是:

     。ㄒ唬⿲彶榕c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稽審事項有關的各類經濟、技術資料,包括各類賬冊、憑證、合同、計劃、報表、業務文件等。

      (二)參加公司有關部門的業務會議。

     。ㄈ⿲徲嬛械挠嘘P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ㄋ模⿲徲嫴块T進行稽審,不提供有關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對稽審結論、意見、建議,不按要求及時改正,屢查屢犯的部門或有關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給予必要的'批評和處理。

      (五)對嚴格管理,遵守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無重大經濟案件或工作事故,經營效果顯著的單位或有關人員,要幫助總結經驗,肯定成績,加以推廣。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建議和意見。

      第七條公司審計部門可以根據授權,建立必要的處罰制度,處罰的方式包括:

      (一)書面警告;

      (二)通報批評;

     。ㄈ┙洕撇。

      第八條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ㄒ唬└鶕虅罩鞴懿块T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具體情況,擬定稽核審計項目計劃,報經執行董事批準后實施。

     。ǘ⿲嵤┗鼘忢椖繒r,一般應當事先通知被稽審部門。必要時,也可不予通知。

     。ㄈ⿲藢徲嬛邪l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改進意見;鼘徑K結,提出稽審報告,征求被稽審部門的意見后,報送公司領導審批。經批準的稽審結論或決定,被稽審部門必須執行,并將執行結果反饋給稽審部門。必要時,稽審部門應進行后續稽審。

      (四)被稽審部門對稽核審計結論或決定如有異議,可提請公司董事長進行復審和裁決。

      第九條審計部門對辦理的稽核審計事項,必須建立稽核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第十條根據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和本人情況,審計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審計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二條審計人員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如有違反,應依法論處。

      第十三條對在審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稽審人員,可給予表彰。對違反本規定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本規定如與上級頒發的審計法規相抵觸的,應以上級審計法規為準。

      第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于公司。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開始實行。

      內部審計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增強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根據《審計法》、《內部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等法律主體(以下簡稱“公司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公司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公司各項制度規定,對本公司及公司單位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第四條公司及公司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向內部審計機構提供的財務會計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章審計機構及人員

      第五條公司設立獨立的審計部(以下簡稱:審計部),在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依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獨立開展工作,行使內部監督權;原則上不參與各組織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的干預,保持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第六條審計部通過規范化的審計監督,幫助公司加強內部控制,指導公司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會同公司單位總結企業管理的經驗,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為實現管理最優化、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內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保護,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內審人員執行職務和實行打擊報復。第八條內審人員應遵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業務;忠于職守,客觀公正,廉潔奉公,謙遜謹慎,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第九條內審人員應保持相對獨立的地位,與被審單位和對象不應有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內審人員,應當回避。

      第十條內審人員不得參與、從事任何妨礙客觀履行其任務和職責、損害審計工作及公司名譽、違反國家法律及公司制度的活動。第十一條審計人員應具備的職業能力:

     。ㄒ唬┦煜び嘘P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ǘ┚邆鋵徲嬎璧闹R和技能,能熟練應用內部審計標準、程序和技能;

      (三)具有較高的經營管理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定的審計、財會或其他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專業判斷、文字表達及電腦操作能力;

     。ㄎ澹┚哂凶銐虻挠嘘P防止舞弊的知識,能夠識別出可能已經發生的舞弊行為;

     。⿲徲嫴繎匾晝葘徣藛T的后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更新知識,開展研討活動及經驗交流,提高內審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三章部門職責與權限

      第十二條部門職責:

     。ㄒ唬┴撠熤朴唭炔繉徲嫻ぷ髦贫、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等,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負責對公司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實施的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進行檢查、評價,包括但不限于對企業日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的常規評價;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業務流程、關鍵崗位員工等發生較大調整或變化的情況下,對內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等;查找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和薄弱環節,提出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ㄈ┴撠煂締挝粫嬞Y料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及所反映的財務狀況、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計,對其經營效果進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告、業績快報、自愿披露的預測性財務信息以及銷售及收款、采購及付款、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投資與融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等。

      (四)負責對股份公司及下屬分、子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及自我評價報告編制工作。

     。ㄎ澹┟考径葘δ技Y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并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發表意見。

     。┟考径认驅徲嬑瘑T會報告一次,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內部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在每個會計結束后兩個月內向審計委員會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七)負責對股份公司及下屬分、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和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審查其經營業績的真實性和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

      (八)建立健全反舞弊機制,確定反舞弊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主要內容,并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

     。ň牛┴撠燀椖拷Y算審計審核、成本監控及項目實施監控和糾偏。

     。ㄊ┴撠熃M織開展和落實審計后續管理工作,提升審計結果的.運用水平。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促整改;涉及責任追究的,應及時報告董事會進行處理。

      (十一)組織審計人員學習內部審計、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積極參加行業協會組織的審計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十二)完成董事會或公司主要負責人布置的其他事項。第十三條部門權限:

      (一)內審機構在公司內部控制流程、風險管控中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建議權。

     。ǘ﹨⒓佑嘘P經營、財務管理決策、對外投資、重大合同等重要業務工作會議,并對決策工作提供意見或建議;參與研究制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ㄈ└鶕䞍葘徆ぷ鞯男枰袡嘁蟾鞑块T、各單位按時報送生產、經營計劃、會計報表、各類賬冊、預算及執行分析、結算書、評審報告、變更聯系單和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及與財務收支、經營活動有關的規章制度、合同等文件,各部門、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

      (四)審核被審計單位有關生產、經營資料、會計憑證、賬表等;檢查資金和現場勘察有關資產的使用、管理;查閱有關合同、協議、董事會決議等有關經營活動方面的文件和會議記錄等資料;查閱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會計年報以及計算機軟件、電子數據等相關資料。

      (五)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向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詢查并索取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審計工作,如實向審計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袡啻肀粚徲媶挝幌蚬⿷、客戶以及相關的銀行、審計機構、稅務機關等取證。

     。ㄆ撸⿲徲嫻ぷ髦邪l現的風險或重大控制薄弱環節有權及時向董事會和總裁報告,并進行持續監測。

     。ò耍⿲φ谶M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董事會和總裁報告。

      (九)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董事會或總裁授權后可暫時封存。

     。ㄊ⿲ψ钃稀⒎恋K審計工作,以及提供虛假信息、或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經授權單位領導人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ㄊ唬┯袡嗵岢龈倪M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意見;對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建議所在公司給予必要的處分;對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員,可建議股份公司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并追償損失;對違法行為的,可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董事會和總裁可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內審機構必要的處理或處罰權。

     。ㄊ⿲徲嫴亢灠l經審批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和建議、審計決定等,被審計單位必須按要求認真執行;審計部有權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情況,糾正和制止一切不正當的經營活動與財務收支,限期改進工作。

     。ㄊ模┯袡嘟M織或參與對外部中介機構的業務管理。

     。ㄊ澹┙浧髽I分管領導同意,審計部可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企業的程序聘請外部中介機構或人員,并對其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十六)有權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帶有共性的重大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第四章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

      第十四條審計范圍:公司、公司單位和合作項目。第十五條審計內容(根據不同需要選擇不同內容)

      (一)內部控制審計:各項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執行情況,經營業務和管理活動的合理有效包括但不限于:銷貨及收款、采購及付款、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投資與融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等

     。ǘ┴攧諏徲嫞贺攧帐罩Ъ敖洜I情況,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貨幣資金審計、債權債務審計、成本費用審計、個人借款專項審計、固定資產審計、存貨審計、會計報表審計等

     。ㄈ┠技鸫娣偶笆褂们闆r

     。ㄋ模┬畔⑴豆芾

     。ㄎ澹╆P聯交易

     。⿲ν馔顿Y及收益分配情況

     。ㄆ撸┵徺I和出售資產

      (八)對外擔保

     。ň牛┖贤芾

     。ㄊ┲饕洜I管理負責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離任)

      (十一)工程聯系單、設計變更單審核

      (十二)結算書及結算審定稿審核

     。ㄊ﹫D紙評審報告及項目完工評審報告審核

     。ㄊ模┕蓶|大會、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ㄊ澹⿲εc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向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第五章審計工作程序

      第一節計劃階段第十六條審計計劃

      根據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工作計劃、公司及公司單位管理需要、組織風險和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重點,擬訂審計工作計劃報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批后執行。第十七條確定審計對象和制訂項目審計方案

      根據批準的審計工作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審計對象,并指定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在對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初步了解的基礎上,編制項目審計方案,確定具體的審計時間、范圍、重點和審計方式等,經批準后實施。第十八條發出審計通知書

      除突擊審計和即時審計外,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審單位,將審計的時間、范圍、內容、方式、要求及審計人員名單等事項通知被審計單位,并提出需要配合審計的工作條件和提供有關資料。第二節審計實施階段第十九條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包括查閱資料、審計查證、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重大、復雜的審計項目,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正式開展審計工作前,可要求被審計單位召集有關經營管理人員參加與審計組的見面會,介紹有關情況,明確審計要求,以取得被審計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理解與配合。

      第二十條通過審核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和材料,并采用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必要的證明材料,必要的材料需經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負責人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如發現重大問題,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和授權人口頭報告或出具審計過程中的期中審計報告。

      第二十二條審計工作結束后,對已發現的重大事項,可知會被審單位管理層和有關部門主管,將管理層有關意見形成工作底稿并簽字確認。第三節審計完成階段

      第二十三條在審計實施結束后,對審計工作底稿歸集整理,以審計證據為依據,對被審事項形成客觀公正審計結論與建議,項目組應在現場工作完成后十日內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審計報告應經項目組成員集體討論,要做到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相關、充分、合法,評價客觀,結論恰當,處理意見正確,并經審計部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向被審單位、個人和公司相關部門征求意見。

      第二十四條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征求意見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審計部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沒有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并由項目經理予以注明。第二十五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有異議的,項目組應當進一步核實、研究和確認,如確實不符的,則進行修改或補充。對審計報告的處理建議的內容也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審計部可以采納或維持原報告結論。第二十六條審計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后,形成正式的審計報告,提出正式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連同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意見一并報送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經審批后簽發,并負責對報告內容做出解釋。第二十七條審計項目中發現重大問題的,審計報告可直接由審計部報送公司董事長或總裁。

      第二十八條經簽發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抄送被審單位、主要管理層人員或公司相關部門。

      第二十九條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應根據審計建議和經過批準的處理意見落實和整改,需有關部門配合執行的,有關部門應予以配合。并應自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一個月內或按照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規定的期限,將執行和采納審計建議的情況書面報告審計部。

      審計部應當自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送達后,檢查審計報告處理意見執行情況,并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日常跟蹤監督。被審計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處理意見或審計決定的,審計部應責令其執行;仍不執行的,提請公司作出處分。

      第三十條被審計單位或部門若對經審批的審計決定有異議,可在十日內向審計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期間,原審計決定照常執行。第三十一條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申訴,審計委員會應在接到申訴后十日內作出處理,對不適當的決定予以糾正。第四節后續事項

      第三十二條審計部應根據公司董事長、總裁、分管領導、各公司負責人的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定期組織后續審計和審計回訪,檢查被審單位的整改情況并總結審計效果。如發現被審計單位或部門不采取糾正措施,應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第六章審計管理

      第三十三條審計部應根據審計工作的具體情況,建立審計質量控制機制,加強對審計質量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審計部應編制審計業務的規范程序,并按照規范操作。當審計環境發生變化時,相應調整業務規范。

      第三十五條審計部在執行審計計劃過程中,要建立工作臺賬,記錄審計工作情況。

      第三十六條內部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將獲取審計證據的名稱、來源、內容、時間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記錄在工作底稿中。

      第三十七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與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并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及時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并歸檔。

      第三十八條審計部應當在每個審計項目結束后一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檔案,對工作中形成的審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和歸檔。審計檔案定期或長期保管,未經分管領導批準審計檔案不得銷毀,亦不得擅自借其他單位和部門調閱。

      第三十九條審計部應注重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內審效率和質量,應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系統,實施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同時重視經濟信息和審計信息,加強宣傳工作。

      第四十條公司應對忠于職守、有突出貢獻的內部審計人員,以及揭發檢舉違法行為、保護公司財產的貢獻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一條審計人員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公司批準后,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考核或經濟處罰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ㄒ唬├寐殭嘀\取私利的

     。ǘ┡撟骷,徇私舞弊的

     。ㄈ┬孤秾徲嫏C密、公司機密或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四)職務過失或怠于行使崗位職責,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第四十二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部門、單位或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審計部可依據情節輕重報經董事會批準,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考核或經濟處罰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拒絕、拖延提供或銷毀與審計事項有關文件、憑證、賬簿、賬表等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以各種手段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干擾影響審計工作正常進行,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ㄈ┡撟骷、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信息或提供偽證的

      (四)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ㄎ澹┐驌魣髲蛯徲嬋藛T或舉報人及如實反映真實情況的

     。┮虮粚徲媶挝、部門因自身原因違反國家相關法規、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較大損失的,應依法追究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審計部會同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制定,報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審計部負責解釋。審計部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并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

      內部審計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內部審計行為,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XX、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內部審計是XX街道實施內部經濟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和村居及部門運行狀況,監督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動。辦事處依法實行內部審計制度,以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和監督,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維護合法權益,促進改善社會穩步發展。

      第三條、本制度對、XX、街道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審計對象和職責權限、審計工作基本程序、附則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規范,是辦事處開展審計管理工作的依據和標準。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XX、街道各居委會(集體經濟、合作社)、辦事處下屬各部門、各單位的審計工作。

      第二章、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

      第五條、成立、XX、街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下稱“辦事處內審工作領導小組”),辦事處內審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審計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辦事處范圍內的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審計工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各居委會及辦事處下屬各部門、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有關經濟活動以及財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檢查和評價。辦事處內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計執行和具體業務操作。涉及到具體審計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審計項目組。

      第六條、審計工作在辦事處領導下獨立開展,行使審計職權,并對其負責。

      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與其他職能部門保持相對獨立性,不受其他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根據工作所需,可以在授權下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者與社會審計機構合作開展審計工作。

      第七條、審計人員應相對穩定,為符合審計工作要求的專職或者兼職人員。

      第八條、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審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專職人員要具有審計上崗證書,并積極參加相關審計機構組織的業務技術培訓及其他教育培訓活動,其中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審計教育培訓。

      第九條、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辦事處有關制度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到獨立客觀、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審計人員不得兼任或者從事可能影響其依法履行職責的經營管理或者財務工作;與被審計對象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遵守有關回避規定;對其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三章、內審職責

      第十一條、辦事處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ㄒ唬┍窘值老聦俑鞑块T、各單位;

     。ǘ┺k事處所屬各居委會及下屬集體經濟組織;

     。ㄈ┥霞墝徲嫏C關授權審計的有關單位。

      第十二條、鎮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對辦事處下屬獨立核算的各類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相關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審計或配合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ǘ⿲k事處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或上級通過辦事處下撥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ㄈ⿲k事處組織實施的財政專項資金建設項目的財務決算審計;

     。ㄋ模⿲ο聦俨块T的經濟活動及個人報酬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ㄎ澹⿲k事處及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進行審計和對重大經濟合同簽訂的規范性進行審核;

     。┡浜现薪闄C構對辦事處及下屬單位實施的、50、萬元以下的小額投資項目的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計;

     。ㄆ撸⿲k事處組織實施的、200、萬元以下的小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預算進行審核;

     。ò耍⿲k事處組織實施的、50、萬元以上辦事處投資項目的工程竣工決算資料初審和報送;

     。ň牛⿲k事處組織實施的重大辦事處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事項進行組織管理:

     。ㄊ┺k事處或者縣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四章、內審的權限

      第十三條、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和內部審計人員有權依法檢查被審計單位審計期間內所有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資料,包括:

     。ㄒ唬┮蟊粚徲媽ο蟀磿r提供有關財政,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及相關經濟活動的資料和電子數據;

      (二)檢查有關財政、財務收支或者相關經濟活動的全部業務合同、協議、契約和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現場清查、盤點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全部實物資產和有價證券等;

     。ㄈ┚蛯徲嬍马椀挠嘘P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

     。ㄋ模⿲π枰嚓P業務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合進行的內控流程記錄和測試工作,有權要求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協助內部審計工作。被審單位應對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內控缺陷進行完整記錄和報告,及時與內審工作領導小組溝通,并提出解決方案和實施改善措施;

     。ㄎ澹┮蟊粚弳挝挥嘘P責任人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簽署意見,對有關審計事項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ψ钃稀⒎恋K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部門或個人,經主管審計負責人批準,可采取封存有關賬冊、凍結資產等必要的臨時應急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ㄆ撸⿲φ谶M行的嚴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經主管審計負責人批準后,有權做出臨時制止決定,并提出糾正處理的意見及改進建議;

      (八)審計人員發現被審計單位規章制度和管理存在缺陷,應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議;

      (九)向辦事處反映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XX、街道辦事處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權內審工作領導小組作出下列處理:

     。ㄒ唬┴熈钔诉非法所得;

     。ǘ┴熈钕奁诶U納應當上繳的收入,因拒不繳納,依法給予處理;

      (三)責令被審計單位限期調整賬務;追繳被審計單位或個人違法違規所得和被侵占的資產;

      (四)對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予以制止,提出處理建議,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居委會(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追究法律責任;對遵守財經法律、法規,經濟效益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彰和獎勵的'建議;對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與建議;

      (五)經相關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批準,內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權對重大緊急事項有關財政、財務收支或者相關經濟活動的資料予以暫時封存或申請其他部門采限保全措施后報相關領導。

      第五章、內審工作基本程序

      第十五條、審計工作計劃:內審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項目,組成審計組,指定審計項目審計組組長和組員。

      第十六條、審計方案及審計通知書:根據被審單位具體情況,審計組制定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經內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在實施審計前將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對象。

      第十七條、實施審計:審計人員進駐被審計單位后,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審計組通過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取得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并形成審計記錄單。審計組就有關事項應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應當按照審計組的要求反饋意見,并形成審計簽證單。

      第十八條、審計報告:被審單位應按審計報告及時做出處理,并在審計報告規定時間內將處理結果報告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和審計組。對審計意見和決定有異議,可以向、XX、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作出匯報。

      第十九條、審計檔案:審計工作完成后,審計組應當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整理審計資料、裝訂成冊,形成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第二十條、后續審計: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在必要時應當開展后續審計,一般在審計決定下達執行一定時期后進行,檢查審計報告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辦事處作出匯報。

      第六章、內審備案制度

      第二十一條、內審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泗洪縣審計局報送由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簽發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和調整計劃,年度工作總結等材料必須按時上報,審計報告應及時上報泗洪縣審計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內審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內部審計人員,在每年年初應將上年度所有審計項目的資料收集整理、匯編成冊、裝訂在案。

      第七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由辦事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ㄒ唬┚芙^向審計人員提供有關文件、賬簿、報表、憑證、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ǘ┳钃蠈徲嬋藛T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ㄈ┡撟骷伲[瞞事實真相的;

     。ㄋ模┚懿粓绦袑徲嬕庖姇蛯徲嬏幚頉Q定的;

     。ㄎ澹┐驌魣髲蛯徲嫻ぷ魅藛T的。

      第二十四條、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的,審計工作組將依法、依紀向紀檢監察、公安等相關部門提供線索。

      (一)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的;

     。ǘ┩婧雎毷兀孤稒C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給辦事處或被審計單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辦事處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制度由、XX、街道內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內部審計制度 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管理作用且有效開展審計工作,加強內部控制,維護股東利益,通過審計監督,以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內部審計,是指公司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本公司及分公司(部門)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

      第二章 審計機構和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暫掛靠計劃財務部),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在董事會領導下,根據審計計劃成立審計工作組,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依照國家法規、政策和企業規章制度,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條 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五條 當遇有較大審計任務時,可臨時組織所屬審計人員或邀請有關部門業務人員共同進行審計。必要時可聘請外部特邀專家進行專題審計或專案審計。

      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會計、審計、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內部審計機構人員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

      第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獨立、客觀、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態度,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及主要負責人應當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公司內部各職能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內部審計工作。

      第九條 對審計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部門和審計人員應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泄露機密,以權謀私者,應給予紀律處分。

      第三章 審計范圍

      第十條 適用范圍:公司以及所屬各部門、單位、分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和控制系統,主要表現為反映經營活動的.會計資料和各項控制制度。

      第十一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各部門和分公司的財務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范圍內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

      (2)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4)工程(預)結算的真實、合法情況;

      (5)省公司與下屬分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6)各分公司(部門)主要領導人或重要經濟崗位責任人離任的經濟責任;

      (7)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部審計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公司經濟行為,維護股東合法權益,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明確內部審計工作職責及規范審計工作程序,確保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由公司內部機構或人員獨立監督和評價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對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等開展的一種評價活動。內部審計目的是為了加強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管理和監督,防范和控制風險,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三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內部審計的工作內容及程序,并對具體的內部控制的評審、審計檔案的管理等相關事項進行了規范,是公司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標準。

      第四條內部審計的范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門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現有的與公司存在控制與被控制、管理與被管理的部門或企業。

      第五條審計工作的宗旨是通過開展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運用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進行評價,提高運作效率,幫助公司實現經營目標。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第六條公司設立審計部,審計部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在董事會指導下獨立開展審計工作,對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內部控制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的建立和實施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七條審計部應積極配合董事會的工作,接受其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八條公司監事會認為有必要時可委托審計部對公司進行財務檢查。

      第九條審計部設經理,具體負責公司總體審計工作,由總經理辦公會提名通過,報董事會備案。內部審計機構配備若干內審人員,內審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與其所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熟悉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

      第三章審計人員工作準則

      第十條審計人員必須有過硬的業務能力,熟悉國家法律法規、財經制度和公司規章制度,具備會計、法律、管理等至少一方面的專業學識和經驗,經過適當的專業訓練,并具有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善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第十一條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公司規章制度,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工作、發表審計意見。

      第十二條審計人員應保持獨立性,與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事項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的人員應當回避。

      第十三條審計人員實行崗位資格和后續教育制度,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培訓計劃列入公司三會專項費用預算。

      第四章審計部職責

      第十四條審計部是公司審計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在董事長領導及董事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依照本制度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并向董事長和董事會報告工作;完成監事會委托的審計工作。

      第十五條審計部的主要職責:

     。ㄒ唬﹨⑴c公司的內部控制建設,對公司及各下屬單位內部控制是否健全、嚴密及執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內部控制的專項審計報告,或在日常審計報告中對涉及的內部控制作出專項說明。按照“一審二幫三促進”的原則,協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管理水平,達到查錯糾弊,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二)每年對公司及各單位從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五個方面進行評估,向董事會提交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適用性和有效性及執行情況進行審查評價,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及《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并跟蹤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整改情況,促進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三)對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經營成果及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計;

     。ㄋ模⿲炯案飨聦賳挝毁Y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進行審計;

     。ㄎ澹⿲炯案飨聦賳挝蝗骖A算的執行和財務決算情況進行審計;

     。⿲Ω髯庸径麻L(總經理)、財務總監及公司各單位重要崗位工作人員離任的和任期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ㄆ撸⿲潭ㄙY產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來源、購置、管理、使用和維修及相關經濟合同進行審核;

      (八)對基建工程預、決算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

     。ň牛﹨⑴c公司對控股、收購、兼并企業資產評估、資產使用情況以及經濟效益評價,并進行審計監督;

     。ㄊ⿲炯翱毓勺庸镜膶ν馔顿Y、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審計;

     。ㄊ唬﹨f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機制,確定反舞弊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主要內容,并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

      (十二)對募集資金的投入、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ㄊ┒聲、經營班子或其他部門委托的其他審計事項;

     。ㄊ模﹨f助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開展工作;

     。ㄊ澹┡浜蠂覍徲嫏C關、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審計工作。

      第十六條被審計單位職責:

     。ㄒ唬┓e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合同、協議、可研報告、圖紙、預算、工程量驗收及簽證單、結算、決算、各種批復及會議記錄等文件資料,不得拒絕和隱匿相關資料;

     。ǘ⿲徲嬋藛T調查取證,需由被審計單位提供佐證材料時,被審計單位和人員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設障刁難。

      第十七條相關部門職責:財務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門配合審計工作,并督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公司審計處理意見書或審計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對公司本部的財務收支,每季度審計一次,對子公司財務收支每半年審計一次。

      第五章審計部權限

      第十九條審計部行使以下職權:

     。ㄒ唬┯袡鄥⒓庸居嘘P經營、財務管理決策、工程建設、對外投資、重大合同等事項的會議;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ǘ┯袡鄬彶楸粚徲媶挝幌嚓P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檢查資金和資產狀況;有權查閱、復印、索取與審計有關的文件、資料,有權就審計有關問題向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ㄈ﹨⑴c制定、修訂有關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提出改進意見;

     。ㄋ模┯袡鄥⑴c公司及所屬控股子公司的有關日常經營性會議;

     。ㄎ澹⿲咎岢龈倪M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ψ钃、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行為,經公司領導批準有權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ㄆ撸⿲φ谶M行的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審計部門報公司董事會同意后,可以責成被審計單位停止和糾正一切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并對直接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ò耍└鶕粚徲媶挝慌c個人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輕重程度,審計部門有權建議公司董事會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提出表彰、獎勵模范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的建議;

      (十)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經公司領導同意,做出臨時的制止決定,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十一)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經營班子、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

      (十二)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公司領導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ㄊ⿲徲嬋藛T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接受審計的單位和人員應予以積極配合,公司保護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六章內部審計的類型和方式

      第二十條內部審計的類型按工作內容劃分包括:

     。ㄒ唬﹥炔靠刂茖徲嫞簝炔繉徲嫴块T依照法律法規對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適當性和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審查和評價;

     。ǘ┴攧帐罩徲嫞簩Ρ粚弳挝回攧帐罩У暮戏ㄐ、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ㄈ⿲m棇徲,包括:

      1、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2、任期審計:對被審單位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審計;

      3、管理審計:對被審單位管理活動的效率性進行審計;

      4、審計調查:對公司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四)專案審計:對被審計單位及人員違反公司經濟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第二十一條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如下審計方式:

     。ㄒ唬﹫笏停ㄋ瓦_)審計: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內部審計部門接受審計檢查;

     。ǘ┚偷貙徲嫞簝葘徣藛T到被審單位進行審計,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對業務較多、情況復雜的可采取抽樣或重點審計等方式進行審計。

     。ㄈ┪袑徲嫞汗炯案髯庸灸杲K財務報告及公司認為重大的審計項目,必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ㄋ模┞摵蠈徲嫞簩ι婕懊鎻V、情況復雜、技術性強的重大審計項目,審計部在報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會同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計。

      第七章審計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條審計部根據公司工作重點和指導精神,結合上工作總結,制訂具體的審計工作計劃,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對已列入審計工作計劃的項目,由審計部自主安排開展審計工作;其他審計工作依據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等授權部門委托開展審計工作。

      第二十三條成立審計小組。

      內部審計部門根據內部審計計劃,選派內審人員組成審計小組,并指定主審人員。審計小組實行主審負責制。必要時,可申請其他專業人員參與審計或提供專業建議。

      第二十四條簽發內部審計通知書。

      內部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三天前將內部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說明審計目的、內容、種類、方式和時間。審計通知書的內容:

     。ㄒ唬⿲徲嫷姆秶热、時間和方式;

      (二)審計組長(或主審)和其他成員名單;

      (三)對被審計單位配合審計工作的要求。

      審計部認為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前需要進行自查的,應在審計通知書中寫明自查的內容、要求和時間。被審計單位應按時完成自查,并將自查報告報審計部。

      第二十五條實施審計。

      內審人員根據審計項目的不同類型選用適當的審計方式和審計程序開展具體審計工作。

     。ㄒ唬⿲徲嫿M長(或主審)根據項目審計計劃制定審計方案:審計目的;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和程序;預定的執行人及執行日期;其他相關內容;

     。ǘ⿲徲嬋藛T依據審計方案審查會計憑證、賬簿、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合同、協議等文件資料;檢查庫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搜集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由提供者簽名,不能取得提供者簽名的,審計人員應注明原因;審計人員對發現的問題作出詳細、準確的記錄,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ㄈ┯蓪徲嫿M長(或主審)匯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材料;

     。ㄋ模⿲徲嬛袇R集的基本情況和發現的問題提出來,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座談交流,聽取和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組長(或主審)在審計結束后6個工作日內作出審計報告底稿,若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報告時間。被審計單位在接到審計報告底稿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視同無異議。審計小組應審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進一步核實情況,核實后由審計組長(或主審)對審計報告作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提出審計報告。

      審計終結后,內審人員依據審計工作底稿,提出審計報告,經審計部長審核定稿后,將審計報告和被審計單位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公司董事長審批。審計報告中包含其他部門工作所需要的資料與內容的,應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分發給相關部門。審計報告的形成應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从呈聦嵡宄;

     。ǘ⿲徲嬜C據充分;

     。ㄈ⿲徲嫿Y論公正;

     。ㄋ模⿲徲嬙u價準確;

      (五)處理意見合法、合規、合理;

     。┱慕ㄗh可行。

      第二十七條做出審計決定。

      內部審計部門根據審計報告做出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送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當簽收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書。被審計單位及相關當事人必須執行審計決定,并在一個月內對審計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董事長,同時抄報審計部。審計部在兩個月后,組織專班跟蹤檢查審計處理意見書或審計處理決定的執行及整改情況。被審計單位未按規定執行的,公司將予以通報,并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審計決定復議。

      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決定5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組織復議。

      第二十九條后續審計。

      對主要項目進行后續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的采納及審計決定執行的情況和效果。

      第三十條委托審計項目,必要時先經審計部審計,再經中介機構審計,審計部結論作為中介機構審計資料,中介機構審計結論作為財務結算(調賬)依據。

      第三十一條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公司總體內部控制的評估工作,向董事會提交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及工作總結。

      第三十二條內部審計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審計檔案的建立實行誰審計誰立卷、審結卷成,定期歸檔的責任制度。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內審人員對被審計單位人員遵紀守法、效益顯著的行為向公司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第三十五條對有下列行為之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內審人員向公司提出各類處罰建議:

     。ㄒ唬┚芙^提供有關文件、憑證、賬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ㄋ模┚懿粓绦袑徲嫿Y論和決定的;

     。ㄎ澹┐驌魣髲蛯徲嬋藛T或舉報人的。

      第三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的內審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各類處罰:

     。ㄒ唬├寐殭嘀\取私利的;

      (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ㄈ┩婧雎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ㄋ模┬孤豆久孛艿。

      第三十七條對審計過程的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之修訂及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內部審計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審計監督,規避經營風險,提高運營效率,增加企業價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部等五部委《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等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公司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企業的運營。它通過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貫徹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求真務實的方針,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強化內控、立足服務的原則,在公司范圍內實現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審計。

      第四條公司至少應當關注涉及內部審計的下列風險:

      (一)公司內部審計機構不健全,組織架構不科學、不合理,或職責分工不清,可能導致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

      (二)內部審計未經適當授權,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導致內部審計失敗。

      (三)內部審計人員不具備應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內部審計方法滯后,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會造成內部審計質量和效率低下。

      (四)內部審計人員不遵守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影響審計的客觀公正性,可能導致道德風險。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五條公司設立審計部,負責開展整個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審計部

      對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公司應確保內部審計在確定審計范圍、實施審計和報告審計結果時不受干擾。

      第六條公司下屬各單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據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營業收入達到公司總收入10%及以上的生產型企業應設立內部審計機構;達不到公司總收入10%的生產型企業或從事貿易業務的企業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內部審計人員。各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人員)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單位領導,在審計業務上接受公司審計部的指導和監督,并向公司審計部報送年度內審計劃、年度內審總結及內部審計報告。

      第三章審計范圍和方式

      第七條公司的審計范圍包括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以及根據有關約定需要進行內部審計的公司的聯營公司和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

      第八條公司審計部對屬于內部審計范圍的被審計單位,可根據需要分別采取直接審計、委托審計或聯合審計的方式。

      (一)直接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為主,組成審計小組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

      (二)委托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相關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三)聯合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會同國家審計機關、中介機構或有關單位組成聯合審計組進行審計。

      第四章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公司審計部在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獨立地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

      第十條公司審計部的職責是:

      (一)按照有關法規和公司要求,及時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二)制訂公司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獨立進行公司內部的各項審計業務,并及時報告審計結果。如發現公司存在重大異常情況,可能或已經遭受重大損失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董事會。

      (四)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及時反饋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督察改進情況。

      (五)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六)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真實性進行審計。

      (七)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各項資金、各類資產的使用和處置情況進行審計。

      (八)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主要經營者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九)負責組織對公司各項工程建設項目的中期及竣工審計。

      (十)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各項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或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檢查。

      (十一)負責委托、協調外部審計機構,并監督其審計過程,評價其工作質量。

      (十二)負責對公司下屬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總結、宣傳、交流內部審計工作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十三)其他有關審計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審計部的主要權限是:

      (一)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單位按時報送制度、流程、計劃、預算、決算、報表和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等。

      (二)檢查經營活動中有關的文件、合同、銀行賬戶、會計憑證、賬簿等內容;核查資金和資產;財務軟件登錄查詢和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等資料的查詢。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被調查者應保證所述內容客觀、真實、完整。

      (四)對被審計單位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財務和

      經濟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領導或董事長進行匯報。

      (五)對拒不提供有關資料、拒不回答提問等阻撓、妨礙審計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報送、現場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對提供虛假資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內部審計工作誤判或審計工作無法進行的,有權通報批評,有權建議調離原工作崗位,涉嫌犯罪的,有權要求移交司法機關。

      (六)對嚴格遵守法規和公司制度、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可以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提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移交有關部門處罰。

      (七)對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環節提出審計建議的權力。

      (八)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匯報的權力。

      (九)根據審計需要,有申請調動公司相關部門專家及技術人員協助審計工作,或依據審計業務內容指定和督促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配合審計工作的權力。

      第五章審計工作程序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包括:準備、實施、報告、督察檢查四個階段。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或公司之臨時決定,結合實際需要確定審計項目。

      第十四條審計項目確定以后組織成立審計小組,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擬定審計方案,并在審計實施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董事長批準,審計人員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第十五條被審計單位在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規定期限內按通知要求準備齊全審計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小組根據審計范圍和重點,實施必要的

      審計程序、收集充分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初稿。

      第十七條審計報告階段,審計報告初稿應當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提交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批。

      第十八條審計對象必須執行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存在異議的,應在審計報告送達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審計委員會或董事長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無異議。

      第十九條督察檢查階段,對審計報告述及的重大審計事項和審計建議及決定,內部審計機構將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跟蹤檢查,必要時實施后續審計。

      第二十條審計完畢后,所有形成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資料經整理后納入審計檔案管理。

      第六章審計人員

      第二十一條內部審計人員的調動,應事先征求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意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應由主管領導提名并報審計委員會批準。

      第二十二條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應持有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頒發的《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內部審計人員應參加內部審計人員后續教育。

      第二十三條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通過學習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公司應安排內部審計人員參加每年不少于兩周的脫產學習、培訓或進修。

      第二十四條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到獨立、客觀、公正。

      第二十五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內部審計職責過程中所獲取的所有資料和信息應視為公司機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二十七條內部審計人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內部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審計部應確定年度審計工作目標,制訂年度審計計劃,編制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并交由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公司審計部應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工作手冊,以指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

      第三十條公司審計部應建立內部激勵約束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

      第三十一條公司審計部應在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支持和監督下,做好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

      第三十二條內部審計的工作結果和檔案資料,未經審計委員會批準,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條審計部應當每年編寫一份審計工作報告,并報送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計工作報告應當著重說明重大的審計發現和建議。

      第三十四條審計委員會應當定期檢查公司審計部的工作,以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定、修改、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沒有規定或與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內部審計制度 19

      一、什么是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是指被審計單位內部機構或人員,對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等開展的一種評價活動。內部審計有助于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改善企業風險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現狀

      目前,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的民營企業還比較少,即使建立的也因機構設置模式等問題未能形成內部審計氛圍。主要原因有:對那些沒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企業,主要是認識上有問題或自身管理上存在問題,一種是仍然認為內部審計可有可無,他們認為設置了財務管理、稽核制度等,都是為企業的內部控制、經營決策服務的,內部審計部門不是創造價值的部門,作用不明顯,不用設置或可有可無;

      另一種是認為有了社會審計組織,不用設置內部審計,他們認為已聘請了專業的社會審計組織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及有關會計資料進行公允性的鑒證,而設置內部審計需要支付一筆機構和人員的費用,在經濟效益上不劃算;

      再就是因為內部管理機構及制度不健全,仍未走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內部制衡靠的是血緣和親情,沒有科學的監督機制,甚至于沒有充足的力量設立單獨的內部審計機構。

      三、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的必要性

      民營企業做大做強了,有了相當積累和發展之后,開始向集團化方向發展,隨之也出現了各種矛盾。一方面涌現出大量相當規模的子(孫)企業、分支機構,經營層次增多,地域不斷擴大, 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家族制被打破,職業經理人被引入,外部人才進入到企業的管理層,兩權分離使產權所有者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管理,企業內部隨時可能引發信任危機。

      另一方面家庭企業管理模式發生劇烈變化,企業內部經營活動分工越來越細,企業主已不可能事必躬親地直接控制各生產經營環節及有關的經濟活動,從而導致內部管理失控,導致漏洞增多,風險加大,效益下降。在企業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建立內部審計就很必要,因為內部審計可以在會計管理之后進行再監督、再控制;向企業的投資者、債權人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使他們對企業的盈利水平、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作出正確的投資或經營決策。

      同時,企業制定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能否得到有效的執行,也應該有一個公正的評判部門,通過監督與檢查促使這些內控制度得以順利實施,這項工作由內部審計部門完成是最合適的。

      內部審計作為民營企業內部一個具有超脫性、獨立性特點的職能部門,為企業發展擔當著“經濟衛士”的獨特職能,可以通過獨立、公正地審查企業財務報表及其他有關會計資料,評價企業財務信息的可靠性,使企業的經濟活動建立在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基礎上,保證民營企業經濟健康有序地運行。

      再者,從公司治理結構來看,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也是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在需要。

      因此,在企業中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也就顯得尤其重要。

      四、如何建立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

      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對我國大多數民營企業來講確實還是一個難題,我們認為在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不外乎如下幾個環節:

      首先,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審計機構,設立內部審計機構要據企業的不同性質、不同規模而定,要明確審計機構獨立于經營管理層,一般應直接受董事會等企業權力機構領導,直接向權力機構匯報審計結果。必要的情況下,一些超大型企業還可以建立審計委員會制度,內部審計人員直接受審計委員會的領導,審計報告直接提交委員會。對下屬企業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來確定派出專職審計人員或設立審計派出機構,以便進行日常審計監督。當然,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也要考慮經濟監督的必要性和企業內部機構的精簡性。

      其次,根據企業規模及生產特點來配備相應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既要通曉會計、審計、稅務、統計、計算機信息系統等專門知識,同時又要具有更新知識和運用新技術的能力,具有誠實的品德和不斷進取的精神。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委員會主任)選用應由股東大會(董事會)提名和任免,對一般審計人員選用應由審計機構(審計委員會)聘用或選用,對主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還應該要求有一定的實踐積累。另外,隨著計算機網絡與多媒體技術的高速發展,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財務資料的處理和存儲方式,這就要求健全的內部審計機構還要配備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審計人員。

      再次,制定和頒布《企業內部審計條例》及《實施辦法》等規章,以對內審工作制度、行為準則和報告制度,和對內審機構人員的職能、權限、工作內容、工作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使內部審計工作在制度上得以保障,以便有規可偱,有規必偱。國家的`發展要靠法治,內部審計發展同樣也要靠制度來管理,一個制度管理不健全的內部審計機構是很難對下屬部門、單位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尤其是制度建設較弱的民營企業。只有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內部審計制度,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保證內部審計在民營企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最后,還應結合民營企業各自的經營特點,根據《企業內部審計條例》等規章制定具體審計程序和方法,審計程序應貫穿于審計立項、審計組織、審前準備、審計查賬、審計報告、審計處理、執行反饋、檔案管理以及后續審計等全過程,由于被審單位的實際情況各不相同,審計目的不同,采用哪些審計程序和選用哪些審計方法才恰當并不容易確定。如果審計程序和方法選擇不當,會造成審計時間延長,成本增加;也可能會遺漏一些重要的審計內容,未能覺察重大的錯弊行為,未能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導致審計結論與實際不符,因此審計程序和方法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

      五、如何進一步完善現有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現在,部分民營企業出于維護自我產權和自身發展的需要,已經開始自覺地建立起內部審計制度。但已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民營企業很多未能良好運行,主要原因有:內部審計機構模式不合理或是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不高的約束。這種民營企業要不是設置的內部審計機構置于總經理甚至財務部門的領導之下,結果造成了內部審計倒成了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沒有起到審計監督的作用,結果事與愿違;要不就是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素質限制,一方面工作能力不足,面對復雜多變的審計內容,束手無策,另一方面有的內部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觀念,循私情或害怕擔當責任,故意放棄對重大問題的追查和揭露,提供與事實不相符的審計結論。如浙江省有一家大型民營紡織企業,雖然年營業收入已達幾十個億,業務范圍涉及紡織、房地產、物流、醫療等多個領域,但企業的主要管理人員還是家族內部成員,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更是家族骨干,這實際上就形同虛設,無實際審計監督權,使企業經營的透明度不高,生產、管理、財務等數據信息可靠性極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這類企業往往會不自覺中陷入困境,甚至走向衰敗。針對當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們認為已建立或正在建立的民營企業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內部審計工作:

      第一、從思想上提高民營企業對內部審計的認識,讓他們真正看到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服務的作用。要他們明白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不僅僅指對國家政策、法規的遵循情況進行審計,還包括對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的監督、檢查等等。這種內部審計具有強大的服務功能:可以通過調查、了解、評價、分析、判斷為決策層出謀劃策,促進管理,提高效益,發揮參謀與助手的功能;可以通過參與某些項目的有關規章制度、計劃方案的制訂,發揮提供相關的審計建議的建設功能;可以通過查錯糾弊,發揮為本企業的平穩發展保駕護航的保護功能;

      此外,更重要的是,內部審計還具有企業內部制衡的功能,“信任不等于監督”,只有超脫、獨立的內部審計才能實施有效制衡、監督。這些作用和功能不是其他管理部門可以代替的。而且內部審計還具有經常性、及時性和針對性的內向服務特點,內審人員對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等情況都比較熟悉,可隨時了解企業經濟動態和信息,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地、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提出建議,督促糾正和改進。而這種隨機的服務和監督,恰恰是社會審計組織所不能代替的。

      第二、加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獨立性和權威性是內部審計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的重要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要不受企業經營管理層的制約,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具體的做法可以建立由股東會(或董事會)等企業權力機構直接領導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審計委員會)來全面負責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明確規定審計工作不得受其他機構(或人員)干預,同時還要保證在人員、工作和經費方面的獨立性,從而改變內審部門地位低下的現狀,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第三、將內部審計納入企業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軌道。明確規定內部審計的職權、責任、工作范圍、行為規范等,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規范化和制度化以后,才能淡化人際關系,內部審計工作才能做到客觀公正。建立內部審計處理處罰標準,建立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職責、內審人員崗位責任制及考核激勵制度等。

      第四、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搞好內部審計工作要有一支作風優良、技術過硬的內部審計隊伍,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工作自身考核辦法,接受上級領導和企業員工的監督。同時,一方面要搞好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搞好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包括網上培訓及參加國家舉辦的資格考試等。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專業知識技能、經驗、計算機水平、審計職業道德和工作責任等綜合素質。

      第五、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當前民營企業要改造家族制的企業文化,建設現代企業文化,關鍵一點是要對財富進行重新認識,使人人樹立社會責任感。民營企業財產盡管記在企業主名下,但它是社會財富的一部分,為企業創造財富,也就是為社會創造財富。有了這樣的認識,企業才有凝聚力,企業主與員工之間、“內部人”與“外部人”之間才會建立起一種相互信任的關系,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第六、積極拓展內部審計業務領域。為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需要,除繼續搞好傳統項目審計外,還要不斷拓展新的業務領域,要增加經濟合同審計、內控制度審計、資產重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等等。內部審計的工作內容要從財務收支審計向富有建設性的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轉變,突出風險評估。

      總之,民營企業要發展壯大,就必須更新觀念,自立自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與時俱進,自覺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實現科學管理,只有這樣,民營企業的道路才會越走越寬。

      內部審計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xx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審計署《內部審計準則》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監察是依法對全公司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系統審計和監督,以嚴肅財經紀律,控制風險,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單位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部室、子公司應按照本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內部審計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公司設監察審計部,作為公司內部監察審計機構,負責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監察審計部應當保持獨立性,公司各內部機構部門、子公司應當積極主動配合監察審計部依法履行職責,不得妨礙監察審計的工作。

      第三章內部審計的范圍及權限

      第六條內部監察審計的范圍:

      監察審計部應根據公司各階段工作重點和董事會的`部署,組織安排監督審計工作。主要負責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程管理、工作作風建設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審計,具體內容如下:

     。ㄒ唬┴攧毡O督:對公司財務計劃、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與財務收支相關的經濟活動及公司經濟效益;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公司資金和財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ǘ┕こ添椖勘O督:對公司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變更、中間計量支付、驗收、結算執行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與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的有關會議,參與工程變更、工程驗收現場查看,對工程款中間計量支付是否與完成工程量、合同支付方式相符進行核實簽字。

      (三)合同審核:由法律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合同初稿依據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有效性進行的法律審核把關,并簽署意見。

     。ㄋ模┵Y產經營監督:對公司承包租賃合同、租金收取、國有資產使用、投資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有關會議、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對重大經營決策和投資方案執行情況審計監督。

      (五)對子公司的重大議事規則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大宗物品采購、財務、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審計;人事任免,工資、獎金發放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六)配合綜合辦對公司員工工作作風進行監督考核。配合綜合辦對各部室、子公司工作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七)對公司大宗物品采購進行監督審核。

      (八)專項監督審計:對與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向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向董事會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九)董事會、董事長交辦的其他監督審核事宜。

      第七條內部審計依據:

     。ㄒ唬﹪曳、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經營方計、計劃、目標。

      第八條審計機構的主要權限:

      (一)召開與內部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ǘ⿲徍斯緯嫅{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檢查公司資金和資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必要時索取相關資料復印備查。

     。ㄈ﹥炔繉徲嬋藛T發現公司規章制度和企業管理存在缺陷,應向公司領導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議。

      (四)向董事長會反映其他相關情況。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九條根據集團公司具體情況,擬定內部審計項目計劃,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實施審計前,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被審計部室、子公司(領導臨時決定的突擊性審計任務除外)。每季度至少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監察審計一次,不定期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專項監察審計。根據監察審計情況出具監察審計報告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七天內向董事長匯報。

      第五章審計人員及管理

      第十一條內部監察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內部監察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特邀內審員制度,特邀內審員用于臨時補充內部審計力量不足,協助解決內審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公司在內審人員不足時,由內部審計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經董事長同意批準,方可聘請特邀內審員。

      第六章審計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監察審計部門應當建立建全監察審計檔案管理制度,監察審計檔案的歸檔、保管由內部監察審計人員負責。

      第十四條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監察審計通知書和監察審計方案;

      (二)監察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監察審計記錄、監察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董事長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監察審計處理決定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資料。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具體辦法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執行。如借閱審計檔案,應經有關領批準。審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十年,永久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長期。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應用解釋權歸屬于審計部。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起生效施。

      內部審計制度 21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政審計局負責對山水城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財政審計局根據當年內部審計計劃派出審計組,審計組可由機關專職審計人員和熟悉財務工作的人員組成,也可聘請中介機構專業審計人員。

      第四條:審計組的主要職責:

      (一)檢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預決算、資金、財產,查閱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三)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報經領導批準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四)提出改進財務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建議。

      (五)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的人員,向領導提出追究其責任的建議。

      (六)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事項移送監察室進一步審理。

      第五條:審計人員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第六條:內部審計包括:內部財務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題審計。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收入是否真實、合法;

      (二)財務支出是否遵循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有無違規違紀行為,列支手續是否完備;

      (三)銀行開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儲蓄存款、公款私存行為和多頭開戶;

     。ㄋ模┕潭ㄙY產內部管理和使用情況,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購建、調撥、報廢和處理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

     。ㄎ澹┯嘘P財務收支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實施審計前10日向被審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二)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核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部門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

     。ㄈ⿲徲嫿K了,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條: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離任前,必須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對本單位違反財經紀律應負的責任;

      (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對本單位國有資產流失應負的責任;

      (三)重大經濟事項進行調查研究、論證、集體討論情況;對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后果應負的責任;

      (四)重大問題反映、報告情況;對本單位財務數據及有關重大經濟問題的報告失實、延誤應負的責任;

      (五)個人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情況;

      (六)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第十二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對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由人事處提出建議,報局領導審批后實施;

      (二)財政審計局在接到人事處建議15日內,組成審計組,在實施審計前3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并抄送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

      (三)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向審計組真實、完整的提供下列資料:

      1、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工作總結;

      2、內部管理制度及人員的職責和分工情況;

      3、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4、資產情況;

      5、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四)審計組在審計結束后,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三條:專題審計是財務處根據管委會領導批示或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某些問題進行的審計。專題審計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內部財務審計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被審計單位必須與財政審計局派出的審計組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內部審計結果。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結果是指內部審計終結后,按規定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等反映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內部審計報告;

      (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三)內部審計意見;

     。ㄋ模﹥炔繉徲嫑Q定

      (五)內部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事項。

      第十六條:內部審計結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時、有效的原則。

      第十七條:內部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審計的基本情況、發現的問題、審計結論和建議。

      第十八條:審計報告應當在審計終了15日內提出,并向被審單位征求意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同時征求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的意見后,報局領導審閱。

      第十九條:被審單位自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15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限期未提出的,視同無異議。

      第二十條:財政審計局根據審計報告中存在問題的程度,分別作出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報經本單位領導批準,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

      第二十一條: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報經管委會領導批準后,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并抄送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和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被審單位應當在接到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3個月內,向財務處書面報告執行情況(附被查出問題糾正的相關實證資料)。

      內部審計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準則適用于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人員及其從事的內部審計活動。

      第二章、一般準則

      第四條、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應考慮組織的性質、規模、內部治理結構及相關規定,并配備一定數量具有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

      第五條、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制度,并積極了解、參與組織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六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業務。

      第八條、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能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

      第三章、作業準則

      第十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問題。

      第十一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在考慮組織風險、管理需要及審計資源的基礎上,制定審計計劃,對審計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內部審計通知書,并做好必要的審計準備工作。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人員應深入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采用抽樣審計等方法,對其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測試。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運用審核、觀察、詢問、函證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建議。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積極利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下進行審計,不應改變審計計劃確定的目標和范圍。

      第十六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將審計程序的執行過程及收集和評價的`審計證據,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第四章、報告準則

      第十七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編制應當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做到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

      第十八條、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目的、范圍,提出結論和建議,并應當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

      第十九條、審計報告應聲明內部審計是按照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若存在未遵循該準則的情形,審計報告應對其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條、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審計報告的分級復核制度,明確規定各級復核的要求和責任。

      第二十一條、內部審計人員應進行后續審計,促進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合理、有效的糾正措施。

      第五章、內部管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確定年度審計工作目標,制定年度審計計劃,編制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

      第二十三條、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結合本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工作手冊,以指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

      第二十四條、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建立內部激勵約束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

      第二十五條、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在組織適當管理層的支持和監督下,做好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準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內部審計制度 23

      為了規范學校財務內審工作,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定,維護財經紀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依據上級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內部審計工作小組,負責學校內部審計工作。

      二、學校每學期對相關部門進行內部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報校長室。

      三、審計原則:

      依據國家方針政策、會計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對本校會計部門經辦的經濟活動進行校內審計。

      四、審計范圍:

      學校財務運行情況、食堂財務運行情況、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及基建等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

      五、審計內容與方法:

      1、檢查學校既定的方針、政策、計劃、規章制度是否認真執行,尤其是否按經費預算進行合理支出,強化學校財務計劃管理。

      2、查明學校財產(含各種設備)的核算范圍是否健全、完善,查點實物,是否帳實相符,賬賬相符。

      3、檢查學校是否有違反政策、法規和財經紀律及鋪張浪費與不正之風的'行為。

      4、重點審計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原始憑證的審批和報銷手續是否真實、準確、合法;學校使用的內部管理數據是否真實、可靠。

      六、審計要求:

      1、審計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2、掌握政策、實事求是。

      3、審計結束,出具審計報告,如實向校長室匯報。

      內部審計制度 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公司法》、《審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的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審計是依法對全公司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系統審計和監督,以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單位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事業部、全資、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均應按照本制度規定,接受內部審計監督。

      第二章任務、范圍與依據

      第四條審計工作的任務是:

      確保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規制度以及財經紀律在企業的正確執行,強化企業管理,為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五條內部審計的范圍:

      (一)年度財務計劃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二)財務收支、經濟往來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對全資、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的經濟效益審計(年度審計每年進行一次,半年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濟責任審計。包括中層干部(正職)或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ㄎ澹﹥炔靠刂浦贫龋òü芾砜刂浦贫群蛢炔繒嬁刂浦贫龋┑膰烂艹潭群蛨绦星闆r審查;

      (六)與對境內外經濟組織進行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合作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長短期投資、財產的經營狀況及其效益性進行審查;

     。ㄆ撸z查國家財經法規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ò耍⿲局睂倬哂胸攧、金融、經濟活動的職能部門進行年度預算指標或承包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以審計結果為最終考核依據);

     。ň牛⿲窘洜I管理中的重要問題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ㄊ⿲叶惪畹睦U納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稅收政策掌握和執行的完整性進行審計;

     。ㄊ唬⿲ζ髽I財務風險預警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ㄊ┕绢I導和上級審計機構交辦的審計事宜。

      第六條內部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ǘ┕疽幷轮贫,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經營方計、計劃、目標。

     。ㄋ模┙洜I責任單位的經營責任制度、責任狀及合同。

     。ㄎ澹┛偨浝砀鶕䦟嶋H情況制定的各種管理措施。

      第七條審計機構的主要權限:

     。ㄒ唬┱匍_本公司、部門、下屬企業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二)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的事前審計;

      (三)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單位按時報送計劃、預算、決算、月度報表和有關文件、資料等;

     。ㄋ模⿲徍藨{證、賬表、決算,檢查資產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資料;

     。ㄎ澹﹨⒓佑嘘P會議;

     。⿲徲嬌婕暗降挠嘘P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七)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及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經公司領導批準,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八)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行為,經公司領導批準,可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ň牛┨岢龈倪M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意見;

     。ㄊ⿲乐剡`反財經法規和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直接責任人員,提出處理的建議,并按有關規定,向上級審計機關反映;

     。ㄊ唬⿲鞠聦偃Y、控股子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承包指標提出鑒證,承包狀按審計結果兌現。

     。ㄊ﹨⑴c與制定、修訂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八條根據公司具體情況,擬定審計項目計劃,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實施審計前,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領導臨時決定的突擊性審計任務除外)。

      第九條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改進的建議。審計終結,提出審計報告,征求被審單位的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審計決定,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工作。

      第十條對主要項目進行后續審計,檢查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對拒不執行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審計機構應向公司分管領導提出處置意見。

      第十一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七天內向公司分管領導提出。分管領導應當及時處理,在領導未做出處理意見前,必須執行審計意見的審計決定。

      第四章審計種類和方式

      第十一條內部審計種類

     。ㄒ唬┴攧帐罩徲嫛Ρ粚弳挝回攧帐罩У暮戏ㄐ、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ǘ⿲0笇徲嫛Ρ粚弳挝患叭藛T違反公司財經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三)專項審計。包括:

      1、管理審計。對被審單位管理活動的效率性進行審計;

      2、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的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3、任期審計。對被審單位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審計。

      4、審計調查。對公司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第五章審計機構和人員

      第十二條公司設立獨立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在總會計師的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十三條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其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至少是會計師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內審人員在企業內部的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和公開聘任,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權利、貪腐、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實行內審回避制度。凡有內審人員直接參與被按時計單位實際經濟活動的,必須回避對該單位所進行的內審工作。

      第十六條公司建立特邀內審員制度,特邀內審員用于臨時補充內部審計力量不足,協助解決內審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特邀內審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在審計機構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公司在內審人員不足時,由總會計師提出建議,報經總經理同意,正副董事長批準方可聘請特邀內審員。

      第六章審計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審計部門應當建立建全審計檔案管理制度,審計檔案的歸檔、保管由內部審計人員負責。

      第十九條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ㄒ唬⿲徲嬐ㄖ獣蛯徲嫹桨福

     。ǘ⿲徲媹蟾婕捌涓郊;

     。ㄈ⿲徲嬘涗、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ㄋ模┓从潮粚弳挝缓蛡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ㄎ澹┛偨浝韺徲嬍马椈驅徲媹蟾娴闹甘、批復和意見;

     。⿲徲嬏幚頉Q定及執行情況報告;

     。ㄆ撸┥暝V、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ň牛┢渌麘4娴馁Y料。第二十條檔案管理具體辦法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執行。如借閱審計檔案,應經有關領批準。審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十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股東大會通過后即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內部審計制度 25

      第一條為了有效防范經營風險,合法依規經營,保證典當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國務院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典當管理辦法》和公司的經營目標、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帳務收支、資金營運、會計核算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系統地審計監督,以達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進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三條公司審計工作人員在董事長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條公司審計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ㄒ唬┴攧諘、現金出納業務;

      (二)動產質押典當業務;

     。ㄈ┓康禺a抵押典當業務;

     。ㄋ模┫揞~內絕當物品的變賣業務;

      (五)當金利率、綜合費率的合規性;

     。┊斊、當物管理的嚴密性;

      (七)其他有關事項。

      第五條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公司內有關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審計部門提供有關計劃、預算、決算、報表、文件、資料及規章制度等。

      第六條公司審計部門的主要職權是:

      (一)審查與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稽審事項有關的各類經濟、技術資料,包括各類賬冊、憑證、合同、計劃、報表、業務文件等。

     。ǘ﹨⒓庸居嘘P部門的業務會議。

      (三)對審計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四)對審計部門進行稽審,不提供有關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對稽審結論、意見、建議,不按要求及時改正,屢查屢犯的部門或有關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給予必要的批評和處理。

     。ㄎ澹⿲栏窆芾,遵守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無重大經濟案件或工作事故,經營效果顯著的單位或有關人員,要幫助總結經驗,肯定成績,加以推廣。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建議和意見。

      第七條公司審計部門可以根據授權,建立必要的'處罰制度,處罰的方式包括:

     。ㄒ唬⿻婢;

      (二)通報批評;

      (三)經濟制裁。

      第八條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ㄒ唬└鶕虅罩鞴懿块T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具體情況,擬定稽核審計項目計劃,報經執行董事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稽審項目時,一般應當事先通知被稽審部門。必要時,也可不予通知。

     。ㄈ⿲藢徲嬛邪l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改進意見;鼘徑K結,提出稽審報告,征求被稽審部門的意見后,報送公司領導審批。經批準的稽審結論或決定,被稽審部門必須執行,并將執行結果反饋給稽審部門。必要時,稽審部門應進行后續稽審。

     。ㄋ模┍换鼘彶块T對稽核審計結論或決定如有異議,可提請公司董事長進行復審和裁決。

      第九條審計部門對辦理的稽核審計事項,必須建立稽核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第十條根據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和本人情況,審計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審計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二條審計人員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如有違反,應依法論處。

      第十三條對在審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稽審人員,可給予表彰。對違反本規定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本規定如與上級頒發的審計法規相抵觸的,應以上級審計法規為準。

      第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于公司。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開始實行。

      內部審計制度 26

      為了加強醫院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規范收支管理,促進醫院各項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醫院實行內部審計制度,以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審計工作由醫院內部審計機構或內部審計人員負責,在院長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院經濟部門業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院長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醫院內部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并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對醫院審計。

      四、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范圍內的下列專項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一)醫院財務計劃或者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二)與醫院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

      (五)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

      (六)國家財經政策、計劃、規章制度、法令的執行情況。

      (七)審計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其他審計事項。

      (八)醫院院長交辦或審計機關委托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本院與外單位合作項目的投入資金、財產的使用及其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六、醫院其他科室應全力配合內部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的工作,根據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被審計科室應按時向審計機構報送有關的計劃、預決算、報表和文件資料等。

      七、醫院內部審計的主要職權:

      (一)檢查憑證、賬表、決算、資金和財產,查閱有關文件資料。

      (二)參加有關的`會議。

      (三)對審計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做出臨時的`制止決定。

      (五)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經院長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意見。

      (七)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八)對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向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機關反映。

      九、院長可以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院內審計機構經濟處理、處罰的權限。

      十、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據上級部署和醫院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項目計劃,報經院長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審計時,應當事前通知被審計相關科室,有關科室應配合審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實施審計,應取得審計證據,編制底稿,由相關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改進意見。審計終結,提出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部門的意見后,報送院長,經批準的審計結論和決定,被審計部門必須執行。

      (五)被審計的相關科室對審計結論和決定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審計報告之日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反饋意見,送交醫院審計組,也可以直接向院長提出申訴。

      (六)醫院內部審計小組應定期向院長提交工作報告。

      (七)醫院內部審計小組應督促被審計的相關科室在規定的期限內落實審計意見,并書面報告執行結果。

      十一、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必須建立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十二、醫院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和審計工作經驗,有較高的會計理論水平,熟悉有關政策、法令和制度。

      十三、醫院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規定任免,并應事前征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按照國家規定,評定醫院內部審計機構人員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聘任內部審計人員。

      十四、醫院內部審計機構要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

      十五、醫院內部審計機構人員行使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醫院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十六、對違反本規定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內部審計制度】相關文章:

    實驗中學內部審計制度08-25

    現代制度下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聯系06-16

    2020公司內部審計制度08-26

    試論建立內部審計聽證制度07-19

    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之內部控制審計04-26

    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論文09-11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通用19篇)03-29

    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制度完善論文06-13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構建論文07-25

    91久久大香伊蕉在人线_国产综合色产在线观看_欧美亚洲人成网站在线观看_亚洲第一无码精品立川理惠

      色综合天天综合高清网国产在线 | 亚洲日韩一中文字暮AV | 日韩亚洲欧美另类在线 | 五月天在线亚洲牛 | 亚洲无玛在线观看 | 午夜福利在线视频国产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