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精選2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
安全保衛工作科在政教處領導之下開展工作。在分管校長領導下,政教處主任、副主任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校內職級評定、優劣等級評價,工作人員應無條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衛工作科主要職責
1、安全保衛工作科科長全面負責本科工作的安排、協調、督促、檢查和落實,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培養自身及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情操,指導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保衛制度,并堅決貫徹執行。
3、負責檢查記錄學生出入校門情況。進校門必須佩帶校徽或《自律手冊》,出校門必須持規范的請假條,對于遲到者應查驗身份并做好記錄,凡無任何證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況者應通過電話向班主任詢問并做記錄后方可放行。
4、負責管理檢查記錄校園紀律。凡課間 、上學、放學期間,門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園巡邏,發現違紀情況(如:追逐打鬧、玩球、騎車、破壞公物等)應立即予以糾正并作好記錄,嚴重者叫到保衛科處理并與班主任或級部主任取得聯系。發現的問題應于當天報政教處公布。
5、負責違紀事件的調查并有初步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后報政教處審批。
6、負責校園安全保障。夜間保證有3人值班,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發現不關燈、不關門窗及其他違紀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作好記錄,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嚴重情況應立即報政教處或分管校長處理。對于校內貨物出門,需查驗貨物品類、驗明出門證明并做好記錄。
7、負責外來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凡有公事、參觀或找人的,應首先通過電話詢問接待部門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辦理登記手續,并讓外來人員持出入憑條進入,出門時應收回由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簽字后的`出入憑條。
8、負責來訪家長的接待工作。除學校放假領導同意外,一律不允許家長進入校園,凡家長給學生送東西者,應一律安排在家長接待室等候或將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記,學生領物品時應讓學生簽字;屬于來找班主任座談的家長,應電話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負責外來車輛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出校門時應予以檢查或由接待部門同意后放行。下列情況應區別對待:①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工作,應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辦公室或接待部門;②緊急用車應有用車部門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內食堂、門市部進貨車輛應辦理出入證,證上應貼照片、寫清車型、車號、有效期、接受單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進入;④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10、負責自行車管理工作。自行車區域劃分,車牌發放,每天三次檢查有無違規擺放的自行車,對未上鎖和違規擺放的自行車進行扣留或扣分。
11、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規定,保持校門內外整潔、暢通,嚴禁在校門兩側設攤,及時清理校門內外的違規停車。
12、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及時檢查和維護消防設備,積極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地開展消防演練;確實做到防火、防盜、防爆,經常和上級有關部門聯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13、負責教學樓、辦公樓的開門、關門,鎖門前要細致檢查各樓層各教室,保證門關、窗關、電關、人空,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和匯報工作。
14、安排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及家屬、子女的戶籍工作。
15、健全工作臺帳,記錄工作情況,定時向政教處匯報。
16、做好政教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衛工作科工作紀律
1、全體人員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誠信”的工作信條,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求實務實”的工作精神和“奉獻敬業”的工作態度。
2、全體人員要以服務為宗旨,尊重服務對象,既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又要熱情和藹、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發火、不違規操作,樹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當班期間,嚴守崗位,著裝整齊(著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語言文明,服務規范到位,嚴格執行保衛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全體人員要樹立大局意識,尊重領導,遵守校規,服從安排,勤懇工作。
5、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班,嚴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續。
6、有病有事要做到請假并填寫請假單,半天之內要經科長批準,一天之內要經主任批準,三天之內要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要經校長批準。
7、實行24小時輪班制,科長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正常上班,其他人員分三組輪班,每組設一名組長,因病因事需換班者必須經科長批準。
8、值班期間嚴禁出現空崗、睡崗現象,凡出現空崗、睡崗及其他管理責任事故的,應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9、值班期間嚴禁值班人員或其他人員在保衛科酗酒、打牌、打麻將等,否則將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安全保衛工作科考核辦法
1、堅持過程考核與終結考核相結合、部門考核與服務對象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2、考核內容:
(1)個人修養:(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質等。
(2)工作態度:(30分)包括敬業精神、服務與服從意識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無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個值班日(24小時)扣10分(不足12小時扣5分,超過12小時扣10分);曠會及缺席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其他集體活動一次扣5分;請事假一天扣5分;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或衛生室證明,否則按事假對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為止。
3、考核形式:
(1)考評小組由政教處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衛科負責人、級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2)考核成績:主要考核個人修養、工作態度、工作水平三項,滿分70分,占總成績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負責人記錄考勤,每月向主任匯報一次,滿分30分。
(3)政教處每周至少應對保衛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結果作為獎懲和考核依據。
(5)考核成績=考評小組考核成績+考勤成績
(6)工作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安排在下一個月的1—3號進行。
4、職級工資發放辦法:
(1)每月考核成績和工作責任事故為發放工資的主要依據。
①月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并且無責任失誤,職級工資全額發放,可由處室負責人向學校建議增加一級浮動職級;
②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資全額發放;
③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計)扣機動工資10元;
④出現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另行扣除。
(4)出現下列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直接扣除:
出勤:遲到、早退: 扣5元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扣20元
會議:遲到、早退: 扣5元
曠會: 扣10元
工作失職:
①遲到學生未登記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②上學期間學生離校不查假條、不登記: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③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未登記: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④未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 5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⑤儀容不整、語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雜亂不潔、校門內外地面不潔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會車輛、推銷商、小商販、收購雜物者,未經主管部門批準進入校園的,發現一次扣值班人員10元,
⑨外來人員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⑩空崗、睡崗、酗酒、打牌、打麻將等違規事件的,每次扣科長工資20元,扣值班人員40元
11、對職責范圍內的校園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如校內騎車、亂放自行車、學校內外周邊打架斗毆等)或管理失當者,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
12、凡屬學校財產未經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造成學校損失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13、工作記錄、臺帳不健全的,扣科長工資20元
14、不能按時開關樓門、自行車棚者,扣值班人員10元/每人
15、不能按標準檢查自行車排放、及時上報者,扣值班人員5元/次
16、校內發現亂放車輛,扣1元/車/每人
17、在車棚丟失自行車,扣值班人員20元/人
18、出現其他工作失誤,將視情節扣款;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加重處罰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2
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2、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3、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條 行政管理部負責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辦公時間(上午8:30—17:30)由前臺秘書負責來賓的接待引見工作,非辦公時間(17:30—次日8:30及節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公司實施門進管理系統,非辦公時間職員應使用門進卡進人辦公區域,職員應妥善保管門進卡,如門進卡丟失要照價賠償。
第四條 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五條 行政管理部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辦公區域內的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六條 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計劃財務中心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第七條 公司職員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地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八條 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九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備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十條 公司物品運出辦公區域需填寫《出門證》,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搬離。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及博物館紀念館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建設,規范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調試與維護工作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的決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物博發[20xx]044號)、《安全技術防范工程技術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48-20xx)等有關法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湖北省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紀念館,以及屬于文物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依據公安部20xx年3月25日發布的《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27-20xx):
一級風險單位為國家級或省級博物館;有50000件藏品以上的單位;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單位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二級風險單位為藏品在10000件以上,50000件以下的`博物館;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三級風險單位為藏品在10000件以下的博物館;有藏品的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第四條一級風險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經省級文物行政主管機關審查后報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級風險博物館紀念館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經省級公安行政主管機關審查后報國務院公安部門審批。二、三級風險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機關審核;二、三級風險博物館紀念館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由省級公安行政主管機關審批。
第五條文博單位系國家重要、要害部門,其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屬隱蔽性的保密工程,依據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物博發[20xx]044號)和公安部《關于外商獨資企業從事安防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公科[20xx]16號)規定,外商獨資企業不得介入文物系統三級風險及以上的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紀念館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施工、調試、維護工作。
第二章資質資格條件
第六條承擔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建設的單位應具備下列資質和資格:
(一)具有省級及以上公安行政主管機關技防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維修登記備案書;
(二)具有省級及以上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及以上資質;
(三)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得少于人民幣500萬元;
(五)具有高風險五大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銀行營業場所、重要物質儲存庫、民用機場、鐵路車站)工程業績;
(六)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承擔二、三級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資質與資格條件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機關審核。
第三章工程實施
第七條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建設由建設單位填報《湖北省文博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立項申請表》,由縣級以上文化(物)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立項初審意見,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機關核準。
第八條建設單位根據省級文物行政主管機關的核準意見,編制設計任務書,委托三家及以上設計單位編制方案設計文本。設計方案評審工作的組織按管理權限分級負責。
第九條設計方案評審專家須在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三名及以上組成。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方案評審,同級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第十條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專家評審確定的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履行申報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根據設計方案或經費預算控制數的批復意見,向同級財政政府采購部門申報設計、施工、調試、維護一體化的政府采購計劃。
第十二條各級政府采購中心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按照《政府采購計劃下達函》的批復意見組織招標,評標專家須在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三名及以上組成。建設單位依據招標結果和優化設計方案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根據合同約定條款,建設單位向同級財政政府采購部門申請合同確認,支付工程資金。
第十四條承接一級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單位向省級公安行政主管機關報送項目建審材料,承接二、三級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單位向屬地人民政府公安行政主管機關報送項目建審材料,憑《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工程施工、安裝批準書》進場施工。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紀念館單位是直接涉及國家利益、安全的高風險類部門,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的決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號)第十七條規定,承接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單位在施工前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保密合同。
第四章竣工及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竣工后,試運行30天期滿,根據《湖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向公安行政主管機關技防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安行政主管機關技防部門委托國務院公安部門在省內授權的檢測機構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申報驗收。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依據檢測報告,提交驗收材料。公安機關受理申請材料后,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安全技術防范工程驗收合格,由省級公安行政主管機關發放《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合格證》,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即可投入正式運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湖北省文物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至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5
一、庫區值班警衛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于未然。
三、庫區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衛巡回制度,夜間警衛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脫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圍墻、排洪溝進行檢查,并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內巡邏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后,方可進入庫區。
八、在天氣晴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衛。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匯報。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6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干,并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7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護衛隊。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街道辦和區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門衛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4、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5、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區教育局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1
6、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食堂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街道辦和區教育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9、護衛隊名單
總指揮:袁立
隊長:李志飛
成員:章湘輝、王衛紅、李彬林、鄒志權、羅顯雄、鄒一貞
胡丁華、張宏度、肖石林、楊澤輝、鄒日暉、曾松青
段正堯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8
1、遵守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有關規定和條例,按照標準安裝、使用操作與維護。
2、在射線源周圍工作時,長期工作地點必須距離1米以外。
3、檢測、調試、維護放射性裝置時,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放射防護勞動保護用品。
4、更換放射性裝置時,必須關閉射線源,更換工作完畢方可打開射線源的'封閉塊。
5、在放射源周圍工作一般不要超過2小時。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9
1、放射科常設安全小組,科主任為安全組長。
2、安全小組的職責包括防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分析、上報輻射等。
3、各種帶電設備必須接地,議器設備不得隨意拆卸。
4、醫療垃圾必須分類送報,顯定廢液不得倒入下不道。
5、每個工作人員必須了解安全通道,滅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點。
6、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安全防護。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0
1、同學在校內進行活動前,老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急處設立明顯標志,教育同學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便觸摸、撥弄,以免發生危急。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同學要在老師視線范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同學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打開消防通道,留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同學承受力量。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要仔細聽取有關活動的留意事項,什么是必需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了解清晰。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便四處走動、巡游、防止意外發生。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1
一、管理人員職責: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負責公司廠區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治安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建立切實有效的保障和管理體系。
2、負責制定安全保衛的各項管理制度。
3、對全廠安全保衛實行監督與檢查,對廠區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二、保安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廠房、設備、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對廠區治安負責。
2、負責公司門衛值班,實行24小時上崗,按時交接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報刊、信件的收發登記工作,不出差錯。
3、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來公司辦事的人員、車輛要認真登記。對出入車輛要認真檢查。
4、負責公司的夜間安全巡邏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防毒。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5、協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及早發現并消除一切隱患。
6、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所負責的以上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三、保安員日常行為規范:
1、對工作盡職盡責,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保障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誠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
3、上崗必須著裝,做到整齊清潔,儀表莊重,精神飽滿。站立值勤時要做到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4、不準留長發、小胡子,值勤時不哼歌唱曲、吹口哨、聽耳機、吃東西,嚴禁抽煙,不準聚在一起談笑。
5、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編定的時間表值班,不許脫崗,未經同意不得自行調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6、保安人員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忠于職守。認真學習有關法規和各項政策,增強法制觀念和政策紀律觀念。
四、保安員執勤要求:
1、注意觀察判斷各種往來人員的動向,機動靈活,細心觀察,發現意外情況及時解決。
2、有禮貌地查詢來往陌生人的證件及進出公司的物品,若發現可疑人等,要注意監視并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主管領導。物品出入公司,憑相關部門領導簽發的《放行條》放行,要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維護公司周圍通道秩序,不準機動車、自行車亂停放,外單位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暢通。不準社會閑散人員進入公司內。
4、夜間巡邏必須有警惕性,注意各重點部位,水、電、門窗關閉情況。上夜班開小差、打瞌睡或睡覺屬違反工作紀律行為。
5、值班人員實行就餐輪換制,就餐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6、發現情況,抓住疑犯,應立即報警,并封鎖公司所有進出口;拘捕疑犯后,應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及毆打捕獲的疑犯。
7、詳細記錄有關政府部門的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8、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記,值班時所發生的事情和各種案件,應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將未盡事宜記錄并交待接班人員。
9、注意防火、防毒,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須及時查找并報告主管領導,切實消除隱患。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悉火警電話,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消防部門,并立即處理。
11、在緊急情況下,所有保安人員,均應服從公司主管領導的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保證公司正常運轉。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各級主管部門、當地公安機關負責對管轄范圍內各單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四條 各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應當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并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經濟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與生產、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第五條 各單位主要領導是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責任人。其主要責任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和制度;
三、建立健全保衛機構,加強對專職消防隊、經濟民警隊的管理,提高保衛工作人員的素質;
四、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采取措施。
第六條 各單位保衛機構的設立或撤銷,保衛人員的配備或調整,應征得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并向公安機關備案。
保衛工作必需的經費,應列入本單位的財務預算。
第七條 各單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自覺性;
二、落實防特、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三、協助公安等部門做好本單位職工、家屬、常住(或暫住)人員的治安管理和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工作,及時調解處理各種糾紛;
四、協助公安機關監督、考察本單位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第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建立下列安全保衛制度: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現金、有價證券、文物及其他貴重物品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四、要害部門(部位)安全保衛制度;
五、機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六、重大治安情況報告制度;
七、安全保衛檢查制度;
八、其他有關的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九條 各單位保衛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責實施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和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完成公安機關下達的安全保衛工作任務,維護本單位的治安秩序。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群眾性的治保、消防、護廠、護校組織,搞好治安聯防。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二、發現并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跡突出的;
三、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險救災中事跡突出的;
四、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跡突出的;
五、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成績顯著的。
第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建議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三、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夠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五、對發生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六、妨礙本單位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八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于廠礦、企事業、機關、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3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成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管理、教育、監督和執行。
二、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黨支部、校長室有關決定,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學校財產的'安全,創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三、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時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值班護校。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確保學校公共財產免受損失,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教師、學生進出校門須佩戴校牌(胸卡),值日教師、保衛室負責每天檢查,政教處定期檢查。教師、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出校門須有出門證,并在考勤機上刷卡登記。
五、在校學生家長來訪須在保衛室辦理登記手續,一般不準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留宿者,必須事先向治保會或總務處報告并登記。
六、禁止校外人員隨便進入校園,如發現陌生人在校活動,值日人員要進行查詢,對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治保會或警務站處理。
七、財務、檔案、圖書、食堂、宿舍、實驗室、辦公室、各類專用教室和重要場所實行崗位責任制,有專人負責管理,按學校規定時間落鎖,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八、嚴格禁止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進入校園。嚴格禁止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書刊或音像制品進入校園。堅決抵制賭博、酗酒、斗毆、不健康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
九、嚴格禁止對學校的消防、電力、水暖、通訊、網絡、教學、綠化及其他生活設施設備的人為破壞,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使用或觸動。
十、教學區、學生宿舍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校園禁止飼養各種寵物,禁止各種不安全行為。燃放煙花爆竹要事先報告治保會批準。
十一、違者將視情節輕重,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罰。造成重大傷害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4
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以預防為主,以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為中心為保障,學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學校主管領導負責,必須重視這項工作,要有計劃,有工作總結。
2、實行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一律進行登記,門衛要熱情接待、主動詢問,未經同意不準進人校內。
3、公共財物出校,需持出門證,未經批準不得外出。
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值周教師和值周校務每天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財會室要按規定存放現金,財會人員離崗位時要及時關閉好門窗并落鎖。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專人負責,做到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和處理。學習安全防火知識,教師必須人人懂滅火器,人人會使用,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確保長年無火災事故發生。
7、保衛人員要監督執行安全保衛制度,并負責夜間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7、自行車不準隨意停放,要按規定的.地點存放整齊。
8、嚴禁經商人員進校園。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5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局安全工作,維護全局辦公秩序,確保局內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安全保衛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加強“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設專職保衛干事,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
五、加強與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聯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六、值班、值宿人員要按值班、值宿規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職,因失職造成后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管理制度《安全保衛制度》。
七、機關內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辦公樓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財務部門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資料等要指定專人保管,明確責任以防被盜。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未經批準的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住宿。
十二、辦公樓內如發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值班、值宿人員要做好保護現場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大風、暴雨(雪)天,領導上崗值班,對重點部位落實責任,死看死守。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6
1.學校重點保衛部門指學校各科室、存放物資的庫房和配備多媒體設備的教室。
2.學校“創安”領導小組領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和各責任人開展重點部位保衛工作。
3.學校實行校、保衛小組、責任教師三級管理責任制,層層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4.每個重點部門均設一名責任人,簽定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5.重點部門負責人按照《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開展保衛工作,同時負責本部門的日常維護工作,協助維持教育教學秩序,處理突發事件。
6.未經責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本部門和使用本部門的任何設備設施。
7.保衛小組負責夜間和節假日的`保衛和巡視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部門責任人取得聯系,及時處理,并報告學校領導小組。
8.各重點部門必須按統一規定時間落鎖,防止盜竊現象。一些重要場所,由保衛小組設專人開啟安全報警系統,切實保護好學校財產免受損失。發生盜竊等突發事件時,責任人和保衛小組為第一報警責任人。
9.嚴禁一切不安全行為,堅決做到不準在本部門生火,不準非法操作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帶進重點部門。對突發自然災害或人為災害,按《浦南小學安全應急預案》處置。
10.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有突出貢獻者,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者,除賠償損失外,還應給予嚴厲的處分。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7
為加強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根據《青島市單位內部保衛工作條例》要求,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機關各處室要根據工作性質將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到人,明確職責,預防為主,從嚴管理,確保安全。辦公室統一負責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嚴格出入登記制度。機關下班后、節假日期間非加班和值班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機關。如有急事或需加班應向辦公室說明情景,值班人員應進行登記。
三、堅持值班制度。市社機關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辦公室負責安排值班人員并檢查當天值班情景。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由值班人員所在處室進行調整,不得空崗,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對來文來電,要認真登記,按規定要求及時處理。如發生重大問題或緊急事件,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并迅速向領導報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機關重點防火部位(檔案室、財務處)要嚴格落實防火措施,配足配齊防火器材設施,有關人員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更換。機關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機關全體人員都要增強安全保衛觀念,堅持警惕,自覺遵守安全保衛制度。發現可疑情景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進取與危害機關安全的行為作斗爭。
七、若發現空崗1次者,向處室或分管領導通報,若空崗2次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8
1、各室機房設置位置要合理,應考慮到周圍環境的安全。要有足夠的面積和高度,周圍墻壁、門窗均應達到防護標準。
2、各類X線機透視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條件應在安全使用范圍之內,對轉讓或修復的舊機器,必須要求達到防護標準才能使用。
3、在每次檢修時,更換與防護有關的零部件后,應請有關防護監測機構再次進行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4、應盡量減少受檢者的X線照射,避免重復檢查,對非受檢部位應加強防護。兒童、孕婦及婦女月經期間尤應重視,必須接受檢查時,應盡量減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劑量。除重危患者外,檢查室內應減少陪人或盡量縮短陪伴時間。
5、必須配備受檢防護用品,如腰系防護巾、防護三角等。
6、放射科候診處應達到防護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機房內候診。
7、在攝片時,必須要有封頂的防護鉛壘,不宜用鉛屏風代替。
8、對剛開始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有關防護機構進行體格檢查及防護知識培訓,合格后領取輻射安全證書,方能參加放射專業工作。凡從事X線工作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9、醫護人員接觸X線時,必須戴鉛眼鏡、鉛手套、鉛帽及鉛圍裙等防護用品,并佩帶個人輻射線劑量計。
10、醫、技、護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保健假和營養津貼。休假期間嚴格避免再接受X線照射。
11、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在妊娠的前4個月,應避免直接接觸射線工作。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9
為加強機關內部管理,確保縣委、縣政府機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內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縣委、縣政府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包括縣委辦公樓、縣政府辦公樓、車庫、新老宿舍區及公私財物的安全防范。
二、機關安全管理本著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范,嚴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動服務。
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安全保衛工作日常管理職能部門,負有對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職責,機關各單位均須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機關保衛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保安人員由物業管理公司實行聘任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工作職責;機關內部各單位要明確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
五、實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因工作失職引發事故,要嚴肅追究保安人員、具體工作人員、科室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的責任。
六、門衛管理。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就餐或臨時離崗要實行倒班,嚴禁斷崗、脫崗;來人來訪必須進行登記,經電話聯系準許后方可讓其入內;下班后大門要及時關閉,閑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七、車輛管理。機關駕駛員要為公務用車提供安全、高效、優質服務,做到車輛凈潔、車況完好、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嚴禁車內存放鑰匙和貴重物品,外出執行公務要確保停車安全,車輛返回后要及時入庫。機關院內車輛要憑證出入,非機關大院單位和鄉鎮局委的車輛一律不準停在機關院內,出租車不準進入機關和新老宿舍區。公務車輛要購置完備的保險手續,有存放的車庫,暫時沒有車庫的車輛要在機關辦公院內停放并加防盜鎖。
八、值班工作。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值班過程中發生的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報告。
九、各單位要經常加強安全、保衛、保密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安全保衛制度。
十、切實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要嚴格管理,落實責任,完善人防、技防、設施防措施,確保安全。
十一、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將易爆品、劇毒品和彈藥帶入機關大院。如有發現,及時報告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妥善處置。
十二、各單位應建立財務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財會工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制,完善財務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存放現金、各類票證和印鑒。
十三、加強機密文件資料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竊。
十四、加強消防管理,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經常維護保養,教育機關工作人員正確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衛經費的投入,重要部門要配備防盜門和必要的防盜器具和設備。
十六、各單位臨時借用人員、聘用的臨時工、農民工、外來施工人員名單要報機關安全保衛科登記備案,領取臨時出入證。
十七、單位內部如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須保護現場,及時向機關安全保衛科報案,并積極協助公安、保衛部門依法查處。
十八、各單位對安全保衛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匯報、年總結,發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及時整改。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20
一、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二、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責任人,校長是一責任人。
四、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激。
五、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七、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九、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21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建立學校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和實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2、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防盜、防毒、等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并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3、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報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4、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師應提前到校,加強課間午間巡視;班主任應組織值日生加強對本班學生的安全監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節假日,由學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師,經常巡視,認真負責做好保衛工作。
6、加強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衛生,嚴格食堂操作規程,嚴防食物中毒情況發生。
7、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柜,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8、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學生出校制度,來賓登記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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