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7 09:19:21 制度 我要投稿

    【優】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筑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說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而熱衷于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范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范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說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系,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后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于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采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設計質量管理控制

      材料設備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藝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質量管理控制

      隱蔽工程驗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以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要求合理處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三者之間的關系,每一方都要各盡其責,盡自己的義務。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建設單位往往就將責任推向施工單位。本文試圖從建設單位的角度闡述現場安全管理。

      建設工程周邊設施安全

      保護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簡言之即周邊設施的安全,對于建設單位來講是十分重要的任務。許多建設項目周邊的情況復雜,客觀上要求建設單位去認真處理,不能馬虎,不能有僥幸心理。首先,弄清現場周邊的情況,這是建設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具體內容有:用地紅線范圍內所有的管線情況。包括給水、雨水污水、埋地電纜、燃氣管線、通信線纜、有線電視、網絡等;紅線邊緣地帶,不僅包括地下管線情況,而且周邊房屋的基礎情況、圍墻等附屬設施情況、其它構筑物等情況,也必須調查清楚。對于舊城改造來說,不同的項目,其現場周邊的情況也不同。因此客觀上要求建設單位去區別對待,具體分析每一個項目的特殊性,為制定合理的措施創造條件。

      實際上在規劃設計與報建過程中,對待一些重要方面的情況,基本上都涉及到了。然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許多小的方面問題,稍不注意容易帶來十分被動的局面。如深圳南山區某高層商住樓,靜壓樁施工過程中,因擠土效應將相鄰的淺基礎圍墻擠裂。該圍墻的權屬單位利用此圍墻做了一間職工食堂,食堂的墻磚整排的斷裂錯位。工作人員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食堂被迫棄用,致使該單位的正常工作受到影響。整個項目不得不長期停工。如果設計過程中,選擇樁基方案時考慮到現場這種問題,采取鉆孔灌注樁方案取代靜壓樁,可以有效保證此圍墻的安全;如果靜壓樁的施工方案中能夠針對相鄰建筑物的安全采取防護措施,如壓樁前挖土植孔一定深度、沿圍墻挖應力釋放槽、合理調整壓樁順序等,也會對淺基礎圍墻起到有效保護作用。盡管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應承擔對周邊設施損害的賠償,但作為建設單位,沒有從根本上正視安全問題,造成項目間接損失難以估量。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

      為了全面實現項目的管理目標,其前提是避免安全事故。所以建設單位在堅持管施工的同時必須管安全。具體任務有,監督施工單位制定本項目工程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督促各方定期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不強令施工方違章作業。

      在施工方案審核過程中,不僅要考慮施工人員的安全度,而且還要考慮周邊現有設施的安全度。盡量避免和減少因設計方案而產生的冒險施工和危險作業。如按設計要求無法避免危險作業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確保安全的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遇有必須修改原施工組織設計,變更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時,必須相應變更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漏洞時要及時彌補。

      基礎施工階段,尤其是高層建筑的基坑開挖階段,安全問題十分突出。首先要考慮基坑降水對周邊建筑物及設施的影響。施工降水直接影響了該區域地下水的原有狀態,有的變為漏斗形,地下水改變使其土層的受力狀態也發生變化,周邊建筑物因其賴以存在的基礎受影響,自然會出現各種反應。降水的后續工程是土方開挖,基坑土方的應力變形又增加了周邊建筑和設施的反應。比如地面開裂、墻面產生裂縫、垂直度發生變化等。盡管這些影響對于業內人士來講十分有限,但是當事人大多數難以接受,往往會因此小題大做,小問題很容易升級到社會安定的大局上來。所以基礎施工階段,建設單位除了督促施工位進行常規的安全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周邊建筑設施的安全,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到位。

      進入主體施工階段,工人作業的危險度增設,現場的機械設備也增多,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增大。建設單位一方面要做好主體施工的.安全監測工作,有的還需要做施工降水工作,定期觀測主體沉降情況;另一方面,施工期間需要做好督促檢查方面的工作。具體包括:腳手架及安全網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結構內各種洞口的保護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做好預防墜落物傷人的管理工作,預防特種危險作業的安全問題等。

      裝修階段的安全問題不可忽視,由于進場的各專業分包單位多,各方面在搶進度的同時,容易出現安全事故。腳手架和塔吊的拆除,主要的是安全問題,建設單位除了督促措施到位,還需做好相應的配合工作。

      建設工程專項安全管理

      現場專項安全管理的分類,老的辦法主要是站在施工單位的角度去進行。實際上對于建設單位而言,也需要加強專項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現以施工用電安全檢查為例,對建設單位的安全專項管理加以說明。施工用電安全工作容易停留在口頭上,建設單位需要組織各方定期進行系統檢查。如某建設單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用電安全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1)配電間

      配電間設置的位置需符合施工要求。主要是靠近電源,交通方便,接近負荷中心,便于線路的引入和引出。配電間的位置不受洪水沖浸,下雨不積水,地面有坡度。周圍沒有污染源,沒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沒有劇烈振動的場所,并設有防火沙及其它絕緣滅品。

      2)配電柜、配電箱

      箱體安裝牢固便于操作和維修。落地裝置地點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沒有堆放雜物。配電箱進出線在下邊需符合要求,配電箱的導線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在有三個回路以上的配電箱,需有總開關及分路刀閘每一回路,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器。每一臺設備、配電箱內的刀閘,動作靈活、接觸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象,漏電開關試驗良好動作靈活。水泵控制箱應有刀閘開關,在廚房使用的配電箱應加設空氣開關。配電箱內保持清潔,不要放雜物。

      3)熔斷口和插座

      檢查熔斷口的規格時,以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沒有削小或合股使用,沒有用金屬線代替熔絲等現象,保護端子有接地保護。

      4)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有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不能有兩臺設備使用一個開關或一個漏電器等方面問題,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采用銅芯分股橡套軟電纜,在使用中應避開熱源,并采取防止重物壓壞電纜等措施。

      5)電焊機

      檢查電焊機機殼有可靠的接地,沒有多臺串聯接地。電焊機的焊把絕緣良好,焊機二次側引出線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大于30m。

      6)起重機塔吊

      軌道式起重機電源電纜收放在通道附近,且周圍沒有雜物堆放,保持清潔。軌道起重機軌道兩端應各設一組接地,當軌道過長時,應每隔20m加一組接地裝置。塔吊起重機兩軌道應作環型電氣連接,軌道接頭處應做電氣連接,且要做重復接地,塔吊頂和臂架端部應裝設防撞紅色信號燈。

      7)照明

      室內安裝的固定照明燈具,懸掛高度應符合要求。配線需穿電線管保護,室外安裝在露天工作的場所的燈具選用防水型燈頭。如在鋼結構房間有私拉照明電源應整改。

      8)機械設備用電

      機械設備用電檢查,電機外殼有良好的接地,運行正常,電源引入設備時有套管保護,且機械設備有接地保護,但應注明專人維修負責人,卷揚機控制線如有老化應更換。

      9)電纜

      電纜敷設時在地面的需穿套管做保護,以防重物損傷電纜。電纜絕緣良好,電纜規格滿足要求,線路分布合理,用電基本平衡符合要求。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與核心制度)

      將不同的.安全責任落實到負責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和具體崗位人員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業職工遵守法律、法規與規程

      2.對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上級管理部門檢查

      2.企業自身檢查

      3.定期檢查

      4.不定期檢查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考試大%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對象

      (1)建設單位

      (2)設計單位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2.處理方式

      (1)情節嚴重,責令停業、降低資質或吊銷資質證書

      (2)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建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保施工過程責任明確、有章可循,提高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投資,實現最佳效益,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工程會議管理

      第二條 會議形式

      工程調度例會、現場專題會。

      第三條 會議內容

      (一)工程調度例會

      從工程開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開,參加人員主要有指揮部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會議內容主要是總結本周的工程進展情況、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施工計劃。

      調度例會內容整理、提報:凡參加會議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將本單位、部門在本次調度會上所提出的問題和涉及到本單位、本部門的問題,以及會議對其問題做出的決定,以書面形式正式報工程指揮部。內容要完整、準確,由指揮部形成會議紀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下發各有關部門和參建單位,按紀要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準時完成。

      (二)現場專題會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定期召開現場專題會,參加人員指揮部有關人員和涉及到的施工單位負責人。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項目施工順利進行。工程施工關鍵時期每天下午4點由指揮部負責召開現場專題會,處理好當天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為第二天施工做好準備。

      第四條 會議要求

      (一)工程調度例會由項目辦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時或通知遺漏,一次罰當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參會人員要準時到場,遲到者罰款50元/人,超過半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罰款100元/人。

      (三)指揮部各部門和各施工單位要認真準備好匯報內容、嚴格落實會議要求。

      (四)項目辦公室要及時起草、下發會議紀要。

      第三章 經濟簽證管理

      第五條 經濟簽證是指因施工單位在施工設計圖和施工合同之外發生的工程量需辦理的簽證。土建、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施工圖設計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結算。凡是在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合同規定范圍內的項目,一律不得再另行辦理經濟簽證。

      第六條 經濟簽證是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的依據,也是指揮部各管理部門進行工程監理、工程驗收、工程結算的憑證。施工過程中,凡是有需要辦理經濟簽證的項目,各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單位必須按本規定辦理簽證手續,不辦理簽證手續一律不能納入工程結算。

      第七條 經濟簽證手續必須在該項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時辦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補辦。

      第八條 指揮部各管理部門,各項目負責人,對經濟簽證必須嚴格認真,不得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如果出現問題,將追究項目負責人及其領導部門責任。

      第九條 經濟簽證條件

      (一)在施工圖設計范圍外或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規定以外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復施工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設備加工、制造方面出現設備本體缺陷,造成土建、安裝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為滿足生產需要,甲方在施工圖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項目而發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條 經濟簽證手續

      (一)辦理經濟簽證的項目,首先由主管部門填寫《經濟簽證》單,由施工單位提報工程預(估)算,經有關部門會簽,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監理或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經主管部門領導審定簽字后交財務、預算組結算。

      (二)凡屬設計原因發生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填寫經濟簽證單。由設計院出設計變更或設計聯系單,要寫清變更原因、內容以及必要的圖樣。

      (三)凡屬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復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原因、內容、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以及必要的圖樣。

      (四)凡屬設備本身缺陷發生的經濟簽證,由設備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設備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補或改造的內容及工程量,并經設備制造廠家駐廠代表簽字,沒有駐廠代表的,要附有設備組與制造廠方聯系的電傳和電話記錄。

      (五)由于施工單位之間的原因產生的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發生的原因、責任方、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并經雙方認定簽字。

      (六)由于生產需要產生的經濟簽證,由各專業組負責填寫《經濟簽證》單。要寫清楚理由、內容、工程量并附有設計變更或設計聯系單。

      第十一條 經濟簽證結算

      (一)各專業組對《經濟簽證》單所填寫的完工驗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項進行核實,并按有關規定結算。

      (二)屬于甲方或設計原因發生的經濟簽證,一律按照簽證項目的主體合同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結算。

      (三)屬于設備制造廠方的原因發生的經濟簽證,經各專業組審核簽字后,轉財務組從應付設備款中撥付。

      (四)屬于施工單位之間失誤發生的經濟簽證,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各專業組審核簽字后,從承擔責任單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第四章 工程協調管理

      第十二條 協調程序

      (一)工程建設中,凡是需土建施工單位處理的問題或遇到需甲方解決的問題(包括涉及安裝、設計等),或是需安裝單位處理的問題或遇到需甲方解決的問題(包括涉及土建、設備、設計等),都需反饋到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落實解決;

      (二)凡涉及需設計單位解決的問題,都由項目辦負責對外聯絡解決。

      第十三條 協調方式

      (一)以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解決。

      (二)發生問題若不能馬上解決或需解決問題在要求時間內未得到解決將會給工程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為盡快解決問題、明確責任,需采取《工程聯系單》方式,以書面形式進行協調,使工作協調有追溯性。

      第五章 工程竣工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 驗收項目

      (一)財務、預算組:負責編制好工程決算,分析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考核投資效果,形成書面材料;請有資質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工程投資正式審計報告。

      (二)設備組、工藝組負責配合辦公室做好工程資料歸檔工作。

      (三)安全組負責完成環保、勞動安全衛生的單項驗收,并負責完成消防單項驗收。

      (四)生產準備組負責完成生產準備工作和開車后生產實際情況總結的書面材料。

      (五)項目辦公室負責協調、收集準備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批復文件。

      2、施工許可證等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文件。

      3、環境評估報告及環保部門單項驗收合格文件。

      4、消防、勞動安全衛生單項驗收合格文件。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文件。

      6、設備中標通知書。

      7、投資與資金計劃。

      8、獨立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做的投資決算審計報告。

      9、工程施工圖、竣工圖等其他文件。

      第十五條 驗收程序

      (一)在各部門負責驗收內容的準備工作完成之后,工程指揮部要組織一次自驗。

      (二)指揮部自驗合格后,由公司組織進行預驗收。

      (三)公司預驗收合格后,請上級主管行政部門對安全衛生及消防進行單項驗收。

      (四)在自行組織驗收合格、需單項驗收的工程已通過驗收并有批準的驗收報告后,由辦公室起草《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書》,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正式驗收。

      (五)項目辦公室負責驗收前的聯絡和驗收期間的接待工作。

      第六章 工程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程資料復印、下發管理

      (一)項目辦公室在收到各專業組移交的施工圖和設備圖紙、說明書后,藍圖在當天下發,白圖應在三天內復印、下發完畢;

      (二)工程急需資料應加班復印滿足工程需要;

      (三)由項目辦移交的現場設計聯系單和外來設計聯絡傳真、設備組移交的設備資料和外來傳真及各組室的工程聯系單,要求在當天復印、下發完;

      (四)工程會議紀要及指揮部文件,均由項目辦公室起草、打印、下發。接收和下發資料均要作好記錄,資料的發放標準按《工程圖紙/資料發放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一)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過程的各工序記錄。

      (二)開工前的記錄應在開工報告報審前完成,記錄主要有:圖紙會審記錄、工程技術交底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指導書及開工報告;

      (三)施工中的記錄要求在該工序完成(有檢測結果)后兩天之內完成,并經相關監理部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對記錄進行簽證,最晚不得超過下道工序檢驗時,否則,相關監理部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有權不驗收下道工序,記錄內容執行相關專業規范要求;

      (四)所有記錄都用A4紙、計算機打印,按規定格式、字體填寫,指揮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記錄的真實性、及時性進行檢查、考核。

      第十八條 竣工圖管理

      建設單位為施工單位提供的兩套原圖作為竣工圖紙,發生設計變更的應在圖紙上標出,并將設計聯系單附在圖中,竣工圖必須逐份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一律統一格式,內容包括:施工單位名稱、編制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和編制日期,圖案規格為70毫米×50毫米。

      竣工圖章應蓋在圖紙右下角空白處,各項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鋼筆填寫。竣工圖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內完成并移交項目辦公室。

      第十九條 竣工資料驗收、歸檔

      施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由施工單位整理后移交相關監理和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經審核合格后移交項目辦公室,項目辦公室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從檔案管理規定的角度對施工單位的竣工資料進行驗收、登記,不合格資料施工單位要按規定要求處理,直到合格后由項目辦公室按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

      第二十條 工程檔案管理

      (一)工程檔案移交與保管

      1、工程的技術設計、技術改進、質量改進、設備訂貨、采購及安裝、基建施工等活動中形成的圖紙、設備裝箱單、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技術文件、數據、原始記錄、文字材料等均屬科技檔案,竣工資料經驗收合格后移交項目辦公室,由項目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或據為已有。

      2、工程建設、各子項施工、設備安裝等,在竣工驗收后,結算工程費用之前,由各職能部門把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技術資料整理,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移交檔案室歸檔。

      3、購置設備入廠開箱時,應由設備組和檔案室人員參加開箱驗收,隨機文件資料及時歸檔。

      4、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參觀、學習、考察等外事活動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及時送交檔案室歸檔。

      5、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內容真實、準確系統地反映各項活動的歷史過程。

      6、歸檔的材料必須是原件,文字圖表必須清楚,不得用鉛筆或圓珠筆書寫,文件資料上不得亂涂亂畫。

      7、凡應歸檔的文件資料要及時整理、登記,由辦公室編目立卷、分類保管。

      8、檔案室在接收時,必須按移交清冊編目清單所列項目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備查。

      (二)工程檔案的借閱

      1、凡是借閱檔案資料的,一律履行借閱手續,按要求登記。

      2、檔案資料借閱期限為一周,最長不超過15天,如延長使用時間,必須辦理借閱延續手續。

      3、外單位索取科技檔案材料時,須經主管領導審批,由檔案室負責提供,其他部門包括接待部門不得自行提供。

      4、員工在調離本公司時,必須將本人持有的科技檔案全部退還,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簽字手續。

      5、借閱和查閱科技檔案人員必須愛護檔案材料,不得涂改、標記、撕頁或損壞。

      6、借閱科技檔案返還時,必須認真嚴格核對 ,確認無誤后,方可注銷借閱手續。

      (三)合同保管

      1、合同簽訂后,必須至少一式八份,承辦部門自行保存兩份、交付合同對方兩份和預算組、總部法律事務處各一份,另外兩份移交項目辦公室管理。

      2、項目辦公室要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分類編號,記入合同管理臺帳。

      3、發放和借閱合同時必須嚴格履行手續,做好登記。及時收回。

      4、項目辦公室應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檢查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相關資料的存檔情況。

      第七章 日常辦公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用車管理

      指揮部各組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簽字、指揮部領導批準后,向綜合部聯系用車。

      第二十二條 業務接待管理

      (一)業務接待范圍:與工程建設直接相關的外來人員,由指揮部安排項目辦公室負責接待;與指揮部各部室有直接業務往來的,由各部室負責接待。

      (二)業務招待必須本著節儉的原則,杜絕浪費。

      (三)業務招待需在綜合部辦理就餐手續,由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就餐。

      (四)業務招待陪餐,一般由部門領導陪餐,陪餐人數不能超過2人。

      (五)陪餐人員不得飲酒,如特殊需要須經指揮部領導批準,但酒后不準進入任何辦公場所和施工現場。

      第八章 工程設計管理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項目管理制度,通過加強工程設計管理,實現工程設計先進、投資經濟,為生產系統實現工藝布置合理、物料輸送流暢、設備運轉可靠、生產運行正常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二十四條 設計方案審定

      在工程項目選定之后,工程指揮部要會同設計院,充分結合所在地的自然狀況、資源情況、工程一次性投資和遠景規劃及水泥技術的發展水平,要深入現場、反復論證、優中選優,為集團領導科學決策、審定項目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聯絡

      在公司項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程指揮部負責從工程初步設計開始至生產達標其間的設計聯絡工作。要加強與設計院的溝通,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進度,做好各環節的設計協調、聯絡工作,確保設計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施工圖會審

      工程指揮部要根據施工圖到達公司時間,及時報集團公司總工辦,組織不同形式的圖紙會審。

      (一)組織有關專家,對設計院施工圖進行會審,主要審核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結構(混凝土梁柱和鋼結構件)選型及水電氣的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在安全使用和規范要求下,有無改進建議,對發現的問題,要有理有據地與設計院論證解決,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二)組織指揮部和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重點審核圖紙各部尺寸是否正確;各類圖紙在建筑、結構、管線、設備之間有無矛盾;各種管線走向是否合理,與地上建筑、地下構筑物交叉有無矛盾等。

      (三)為便于會審前提出的問題在會審時能盡快解決,應將問題提前電傳設計院。會審內容要形成紀要,設計院和甲方簽字后,下發執行并存檔。

      第二十七條 設計交底

      在圖紙會審時,由設計院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工藝流程、建筑結構選型及水電氣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采用、建筑材料選用要求、施工步驟、施工方法等,以使對設計圖紙統一認識。

      第二十八條 圖紙發放

      圖紙發放執行指揮部《工程圖紙/資料發放規定》要求。

      第二十九條 設計變更

      (一)使用范圍

      凡須改變原設計(含筆誤)圖紙,均需辦理設計變更。

      (二)實施程序

      1、由設計院、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出于不同的原因,提出設計變更,均由設計院作技術可行性認定,然后轉交指揮部。

      2、若變更后需增加費用,指揮部要組織相應專業部門論證有無變更必要,并匯報指揮部批準后,轉交辦公室復印下發實施,下發標準執行相同專業施工圖的發放標準。

      第九章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十條 通過加強管理,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縮短工程工期、節約工程資金、提高投資效益。

      第三十一條 施工現場管理

      (一)施工用水管理

      指揮部設備組負責施工用水的前期施工及施工中用水的管理。設備組要協調好施工用水的供應和管理,為防止供水系統突發故障,施工單位須在現場建立蓄水池,以調節用水高峰及停水補救,并要做到節約用水,若檢查發現有長流水情況,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二)施工用電管理

      指揮部設備組負責施工用電的前期施工和施工中維護、管理。施工單位要按規范要求使用,發現亂接、亂用及“長明燈”、用電取暖等情況及與施工無關的用電,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三)施工道路管理

      指揮部土建組負責協調施工道路的修建和維護,要加強管理,確保道路始終暢通無阻。施工單位要文明施工,不得將任何材料、以任何理由占用道路或開挖道路,若有特殊情況需提前24小時向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占用原因、時間,獲準后方可占用。未經批準私自占路,土建組有權清除,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造成損失,由責任方全部賠償。

      (四)施工控制網管理

      施工控制網是施工尺寸線準確的保證,指揮部土建組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控制網的技術資料。施工單位要保證材料堆放不能影響控制網的通視和使用,并要保護好施工控制網樁點。對破壞施工控制網的單位,將處以5000-10000元的罰款。

      (五)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應按指揮部批準的平面圖布置要求執行,不能影響交通、測量,并做到“歸方、歸垛”,文明施工。若占用場地需要變動時,應先到土建組辦理申請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可要求施工單位無償清理倒運。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單位要無條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并設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責任。安全事故自主處理,并承擔責任。

      2、施工單位應自覺遵守公司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重點環節重點檢查、防護,做好安全管理。

      3、各施工單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貫徹執行并報甲方備案。

      第三十二條 施工工作程序管理

      (一)工程的開工、停工及復工管理

      1、開工。在開工前施工單位需將施工組織方案報送監理公司、指揮部審批后,填寫開工報告,經監理公司、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按合同要求的時間開工。單項工程開工,開工前需填寫開工會簽單,會簽單位和部門包括指揮部各專業組、相關部門,經會簽、確認可以開工后,方可進行單項工程開工。

      2、停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各方面問題時,工程監理、生產、安全等職能部門有權對工程質量、安全方面提出停工要求,但該部門在停工1小時內,要向指揮部匯報。

      3、復工。停工工程在問題得到處理后,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復工申請,經相關部門檢查合格批準后,可以復工。

      (二)材料領用管理

      甲方按合同規定的供應材料品種向施工單位供應材料,領用程序為:施工單位填寫《基建工程領料單》,根據工程進度及付款情況,由指揮部、財務組審核、指揮部領導審批,再到財務組辦理手續,手續齊備后到材料的發放部門領取。

      (三)工程計劃及統計報表管理

      施工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進度統計和下月施工單位計劃,上報監理公司和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將各單位的進度統計審核、匯總,經財務組審核后在28日前把進度報表和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下發各施工單位。

      (四)工程付款程序

      施工單位提出用款申請,根據工程合同、工程進度和資金情況,經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組辦理手續領款。

      第三十三條 工程技術質量管理

      (一)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1、在施工圖紙到達3—5日內,由指揮部組織各專業組、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收到圖紙后應及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做好圖紙會審準備工作。

      2、技術交底由設計單位進行,需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工藝流程、建筑結構選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采用、建筑材料選用、施工步驟及施工方法等。

      3、圖紙會審中,由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對設計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合理,有何改進建議,根據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條件是否具備,圖紙各部尺寸是否正確,建筑、結構、管線、設備之間有無矛盾等提出意見。

      4、會審提出的問題由設計單位解答處理,會審要有專人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以便施工執行、存檔。

      (二)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方案應在開工前由施工單位編制完成并報監理、指揮部審查,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應對工程施工準備、施工組織、施工計劃、施工技術方法、機械和人力配置、施工經濟等進行全面、嚴密的組織與計劃,以便指揮施工。

      2、監理公司及指揮部應對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在進度安排、施工方法、技術經濟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并監督施工單位按通過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三)原材料及半成品質量控制

      1、施工用各類建筑材料,均需向監理報送樣品、材質證明和有關技術資料,經監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材料代換應經監理同意,涉及價格變動時,應通過指揮部批準。

      2、混凝土、砂漿配合比,鋼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須事前報送試驗結果及有關技術資料,經監理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過程監督檢查

      監理人員應對各道工序的操作及質量進行監理,要求施工單位在各道工序前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工序完成后進行質量自檢,并將自檢資料送交監理,經監理檢查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上道工序工程監理有權不予驗收、結算,有權要求下道工序停工整改。

      (五)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隱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在認真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有關專業組進行驗收,同時監理對隱蔽自檢資料進行審驗,同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報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資料和混凝土、砂漿強度報告,監理應及時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七)質量事故

      現場出現質量事故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報監理單位及指揮部,由指揮部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部門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商討彌補措施,施工單位要嚴格按共同商定的方案進行處理,任何質量缺陷不得隱瞞自行處理。彌補措施所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八)工程驗收

      施工單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經過認真自檢,認為符合交工條件時,可向監理提交驗收申請,經監理復檢認可后,轉報指揮部組織正式驗收,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十天,應將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報給監理人員,經監理審查合格后,將技術資料報送指揮部審查合格后移交指揮部辦公室存檔。

      (九)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階段,由指揮部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檢查,鑒定工程質量問題、責任,及時完成保修任務。

      第十章 安裝工程管理

      第三十四條 通過加強設備安裝管理,確保實現質量優、進度快,過程管理規范、現場管理整潔的安裝工程,為正常生產和設備安全運轉,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三十五條 設計交底和施工圖紙會審

      (一)安裝單位在接到施工圖后,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熟悉圖紙,在3-5天內將發現的問題及優化設計方案的建議提出書面材料,上報指揮部。

      (二)指揮部負責將問題匯總、電傳設計院,并與設計院溝通確定交底、會審的會議時間(最慢不得超過一周),時間確定后提前48小時通知安裝單位。

      (三)交底、會審的會議由指揮部召集和主持。

      (四)會議形成的意見和未解決問題,由指揮部負責起草會議紀要,并負責落實未解決事宜。

      (五)經設計院和甲方會簽的紀要,將視為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六條 設備安裝開工、停工、復工管理

      (一)開工

      安裝單位在安裝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施工平面圖得到工程指揮部批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安裝主要設備已按要求進廠,主要安裝計量器具已經檢驗之后,由安裝單位填報《開工報告》,經指揮部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開工。

      (二)停工

      在安裝過程中,當發現下列現象之一時,設備組要口頭通知施工人員進行整改,若口頭通知無效時,下發整改通知單。

      1、未按設計要求(含設計變更)進行施工;

      2、未按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含作業指導書)規定進行施工;

      3、安裝質量達不到技術規范、驗收標準、隨機資料規定要求時;

      4、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通過驗收,下道工序搶先施工時;

      5、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6、如整改不徹底或不整改時,設備組要簽發停工通知單。

      (三)復工

      當停工原因已消除,經自檢合格,并經設備組驗收批準,方可復工。

      第三十七條 設備安裝基礎驗收管理

      (一)驗收程序

      1、土建施工單位負責按施工結構圖對基礎進行自檢,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做好自檢記錄。

      2、土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指揮部上報自檢報告。指揮部負責組織土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設備組組織安裝單位對基礎進行檢查驗收。驗收時土建施工單位應向安裝施工單位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設備基礎各部分尺寸及偏差,包括:基礎外形,基礎坐標位置(縱、橫中心線),基礎上平面標高,中心線間的距離,基準點標高對車間零點標高,地腳孔的相互中心位置、深度、垂直度,預埋地角螺栓頂端標高、中心距,預埋鋼板標高、中心位置、水平度、平行度。

      (2)基礎混凝土標號強度。

      (3)重大設備基礎,還應提供沉降觀察點。

      (二)驗收內容

      1、檢查土建單位提供的中心線、標高點是否正確。

      2、對照設備和工藝圖檢查基礎的外形尺寸、基礎標高尺寸、基礎孔的幾何尺寸及相互位置尺寸等是否正確。

      3、對照工藝圖,檢查各預埋件、預留孔,各幾何尺寸、標高尺寸、相互位置尺寸是否符合安裝要求。

      (三)驗收標準

      1、設備基礎各部分尺寸偏差應符合驗收規范標準。

      2、所有遺留的模板和露出混凝土外的鋼筋等,必須清除,并將設備安裝場地及地腳孔內碎料、臟物及積水等雜質全部清除干凈。

      3、為了二次灌漿結合緊密,基礎表面應該鑿毛。

      4、基礎周圍必須填平、夯實。

      (四)其他要求

      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土建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指揮部到期組織上述驗收部門再次驗收,不合格基礎繼續處理,直到處理達到要求驗收合格后,交付設備安裝。

      第三十八條 安裝質量管理

      (一)設備安裝前的管理

      1、開工前安裝單位負責編寫包括技術規范、施工方案、驗收標準的主機施工組織設計和輔機作業指導書,并上報設備組;設備組負責審核和上報批準工作。

      2、開工報告批準前,安裝單位負責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設備組對技術交底情況進行旁聽抽查。

      (二)設備安裝中的管理

      1、開工報告批準后,安裝單位必須根據工藝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和設備隨機資料要求進行施工,未經設備組書面批準,不得擅自在施工中修改設計。

      2、施工中,凡該工序將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無法對該工序進行檢查和復檢的工序(包括管道刷漆和管路清洗)及驗收規范和設備隨機資料有控制要求參數的環節,要求安裝單位在三級檢查完畢后,向設備組提出報驗通知,在驗收時監理工程師一并檢查自檢記錄。

      3、監理在接到報驗通知時,雙方約定查驗時間,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應超過8小時進行驗收。監理如在約定時間未到現場且未另行通知,安裝單位可自行進行下道工序,監理應對該環節安裝單位的自檢情況予以認可。

      4、如經監理查驗后判定為不合格,必須在處理后報監理復檢,未經復檢安裝單位擅自進行下道工序,監理有權要求安裝單位返工恢復原狀,對原狀態進行驗收。

      5、設備安裝驗收依據首先執行經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參數,其次為設備隨機資料和有關驗收規范;若以上資料均未明確要求的,由設備組和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雙方現場商定。

      第三十九條 設備安裝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裝單位在開工前,應根據自身安裝需求,繪制施工平面布置圖,內容應包括材料堆放、吊裝設備、組對平臺、設備短時堆放、工具箱、電焊機、廢舊物品等占用場地的面積、方位,上報安裝組。

      (二)設備組、工藝組要統一平衡、合理規劃,共同確定安裝單位占用場地,上報指揮部批準后下發各安裝單位。設備組負責監督平面布置圖的執行落實情況。

      (三)安裝單位要按批準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擺放物品,做到橫平豎直,臨時設施要按長遠規劃,保證文明、整潔的施工現場。

      (四)安裝單位的安裝垃圾,要按設備組要求,按時清理到指定地點,不準隨意長期堆放,因垃圾清理不及時,設備組有權要求安裝單位停工整改或雇用其他力量清理,清理費用由安裝單位承擔并給予相應額度罰款。

      (五)安裝單位在安裝中,要注重保護設備外觀形象,現場花草樹木等現場設施及其他施工單位的建設成果,若有損壞,安裝單位承擔全部損失。

      (六)安裝單位在施工中若需開挖、堵塞已有通道,中斷水、電源,要提前24小時,以工程聯系單形式并附施工方案上報設備組,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七)各安裝單位對各自占用區內的安全、防火,道路、排水暢通負責,確保區內整潔、文明。

      (八)如需停電、停水(指施工用),設備組應提前24小時通知各施工單位。

      第四十條 設備安裝工序交接管理

      (一)設備基礎施工完成之后,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的設備基礎交付安裝單位安裝并負責維護代管。

      (二)設備基礎一次灌漿由安裝單位負責。

      (三)設備安裝完畢且墊鐵焊接完,設備基礎具備二次灌漿條件后,安裝單位以工程聯系單方式通知設備組,設備組確認后,以工程聯系單方式通知施工單位,由土建施工單位負責進行二次灌漿,同時安裝單位負責檢測設備定位有無變動。

      (四)設備出庫前,由設備組保管;設備出庫后至無負荷聯動試車完交付生產部門前,設備由安裝單位負責保管,若有丟失或損壞,由安裝單位負責賠償。

      (五)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單位要按時保質的完成任務,確保按時交付下一道工序。

      (六)各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單位要對上道工序的建設成果進行保護,不能隨意破壞。

      第四十一條 設備安裝甲方提供材料管理

      (一)材料的內容

      設備安裝用的電纜、保溫鍍鋅鐵皮、保溫巖棉、工藝管件及按合同規定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領取

      材料領取手續與辦理設備出庫手續相同。

      (三)材料的管理

      1、安裝單位要保證甲方提供材料的合理使用,按設計或計劃用量領用,不能浪費和挪用。

      2、設備組負責設備安裝用材料的控制與管理。

      3、安裝單位須將使用后的剩余材料,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到規定地點(包括電纜頭等損耗材料),若材料領取量超過實際需用量,超出部分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十二條 設備安裝月計劃、統計報表管理

      (一)安裝單位負責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施工進度統計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報到設備組。

      (二)設備組負責安裝計劃、統計報表的匯總編制與報審工作,將下月進度計劃,在當月28日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下發相關施工單位。

      (三)財務組負責及時對每月統計報表的工作量,按合同進行審定。

      (四)統計報表作為安裝工程付款依據,安裝計劃作為檢查安裝施工進度依據。

      第四十三條 設備安裝試運轉管理

      (一)各相關單位、部門職責

      1、安裝單位負責編制單機試車及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計劃,并負責按設備組下發的試車計劃進行組織實施及處理72小時負荷試車完成前的設備故障。

      2、設計院負責指導負荷試車(包括編制負荷試車方案)。

      3、設備組負責編制系統試車計劃,并負責計劃實施的監督,協調安裝單位處理設備試車中的問題。

      4、設備組負責按試車計劃,督促設備制造廠派技術人員參與指導設備試車。

      5、設備組負責分系統聯動試車的驗收及操作協助。

      6、設備組負責設備試車前,循環冷卻水的檢查處理。

      (二)試車要求

      1、設備單機試車

      由設備組、設備制造廠和安裝單位技術人員及相關生產人員共同組織靜態驗收后(包括設備潤滑和電氣試驗),方可按計劃進行;單機試車由安裝單位組織、制造廠及相關生產人員參與、設備組跟蹤考核監督進行;凡電機和轉動設備能分解的設備,須先試轉電機,后試轉整機;輔機設備試轉時間為4小時,主機設備(磨、電收塵、大型風機)試轉時間為8小時;安裝單位負責作好試車記錄。對特定設備試車考核時間有特殊要求,則按要求執行。

      2、無負荷聯動試車

      經單機試車合格、廠房內衛生清理完畢后(建筑垃圾由土建組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清理、安裝垃圾由設備組負責督促安裝單位清理,除鐵件、保溫材料以外的一切垃圾均視為建筑垃圾)。

      計算機打點完,模擬聯動試車完、聯動試車前的安全簽證簽字后,方可按計劃進行無負荷聯動試車;聯動試車由安裝單位牽頭組織,計算機控制系統制造廠、指揮部各專業組、設計院及土建施工單位參與協助;生產接收部門與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參與驗收;無負荷聯動試車前,由設備組提前24小時通知參與人員,若在規定時間未參加者,視為對聯動試車無不同意見;聯動試車的程序為:第一次:按順序開機,運轉30分鐘后,按順序停機;第二次:正常開機,運轉15分鐘后,設故障試聯鎖停機;第三次:正常開機運轉15分鐘后,按急停停機,三次開停機后,標志該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結束;由安裝單位負責做好無負荷聯動試車記錄。

      3、負荷試車

      系統無負荷聯動試車結束后,由生產部門負責接收保管并組織生產練兵;當無負荷聯動試車中存在的問題及生產部門提出的問題處理后,由生產部門負責在設計院指導下組織負荷試生產,負荷試生產中,72小時連續試運完畢前的設備問題,由設備組協調安裝單位協助生產部門處理,生產達標前的工藝問題,由指揮部協調設計院協助生產部門處理;72小時負荷試運完,系統達標后,標志負荷試運轉結束,由生產部門正常組織生產。

      第十一章 設備綜合管理

      第四十四條 通過加強工程建設中設備各環節的管理,確保設備采購過程規范、質量可靠、價格合理,設備到貨及時,設備驗收嚴格,設備保管完好,為順利安裝和正常生產,奠定良好基礎。

      第四十五條 設備及材料采購

      (一)采購依據

      1、嚴格依據設計院的工藝設備表、材料表、非標設備表采購。

      2、嚴格依據設計變更采購。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會出現緊急情況,在變更沒下達時,需臨時急購,這種情況下,必須在三日內將設計變更單補上。

      3、嚴格依據《設備中標通知書》采購。在設備安裝、調試、試生產階段,根據設備及現場安裝調試的需要,需采購的設備、材料、元器件等,采購依據是《設備中標通知書》。《設備中標通知書》是設計院正常設計外采購的依據。必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簽字后方可采購。此聯系單原則上不應后補,但因工作需要,發生極特殊情況可先采購,但必須在三日內補齊正規手續。

      4、嚴格依據《設備加工中標通知書》委托加工。在工程進展過程中,需對設備本身零部件進行完善或根據安裝調試實際情況新加工零部件時,必須按照《零件加工中標通知書》辦理。

      (二)采購辦法

      1、設備采購嚴格按集團總部的有關招、投標的辦法執行。在大批公開招標時,采購組相關采購人員必須做好合同簽訂及核對工作,保證合同條款嚴密、技術規格、參數準確,設備無遺漏、無剩余、無閑置。

      2、對于設計變更和安裝調試時需采購的設備及元器件,直接從招標確立的幾家供貨公司采購。但必須做好比價工作,在幾家公司內選最低價的公司供貨。

      (三)手續辦理

      1、《設備招標申請書》由采購組填寫。凡是由于安裝調試或為方便生產而需購買的設備、材料、元器件等,由采購組填寫《設備招標申請書》。要求寫清采購理由、使用部位、規格數量、技術要求。凡是屬設備本身存在缺陷,需采購設備、材料、元器件進行完善的,由設備組填寫《招標申請書》。要寫清楚主機設備名稱、供貨廠家、損壞原因、規格、數量、技術要求等。

      2、《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的填寫。凡由于安裝調試或為了方便生產而需加工的設備、零部件等,由采購組填寫《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要寫清楚使用部位、加工理由、各項參數,并附有加工圖樣。

      3、凡屬設備本身缺陷,需對零部件進行加工完善,由采購組填寫《零件加工招標申請書》,要寫清加工原因、設備名稱、各項參數及設備廠家。

      (四)結算

      1、設備表、材料表、設計變更等設計之內的采購直接辦理出入庫入帳。

      2、依據《招標申請單》采購的設備,由采購組辦理出入庫手續,按子項入帳。由采購組自身聯系購買的,要分清原因。凡是屬對設備自身缺陷的完善而采購的,經廠家駐廠代表簽字確認或電傳、電話記錄確認后,交財務部從設備質保金中扣除。屬我方裝卸、倒運或存放所造成設備缺陷,需恢復完善采購的物品,按原設備子項,辦理手續入帳。

      3、加工費結算

      依據采購組填寫《零部件加工中標通知書》所發生的費用,按子項辦理手續入帳。屬設備自身缺陷進行完善而發生的加工費用,經廠家駐廠代表簽字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交財務部從設備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十六條 設備監造、催貨

      (一)工作內容

      監造、催貨是對設備制造過程中設備的材質、零部件的加工、外配套件的選購、設備的組裝、試車等環節的質量進度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二)工作依據

      1、依據設備合同,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2、依據設備圖紙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3、依據相關國標或行業標準對設備制造過程進行監制、檢驗、督促。

      (三)工作方法

      1、與制造廠的銷售部門聯系,該部門是簽訂合同的直接者,一方面了解加工的大概情況,索取資料、圖紙。同時通過他們與生產調度部門銜接。

      2、從生產調度部了解設備的整體加工進度情況、零部件的加工分布情況、計劃情況。

      3、深入車間,跟蹤每個部件的加工進度、質量情況。

      4、對設備制造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協調,按先車間協調,后調度部門協調,若不能得到解決,則與相關廠級領導協調的程序進行工作。

      5、及時反饋信息,監造、催貨人員必須準確及時地將設備制造的實際情況反饋,每周不少于兩次電話,一份傳真。

      6、當設備加工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堅持進度服從于質量的原則。

      7、監造、催貨人員是代表亞泰集團外出工作,必須注意形象,不準做有損于集團名譽、利益的事。

      第四十七條 設備驗收管理

      (一)設備驗收小組

      成立專門的設備驗收小組,對到公司的設備進行驗收,及早發現設備零部件、數量、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開箱資料是否齊全等。驗收小組由采購組牽頭,安裝單位、制造廠家參加,共同工作。

      (二)設備驗收

      設備進公司3-7天內,即對設備進行驗收,小組成員必須都到現場,認真工作。依據設備合同、到貨清單、相關圖紙資料,對所到設備的規格、數量、外觀質量、開箱資料等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填寫《設備驗收單》。《設備驗收單》須寫清所驗收設備的情況及驗收中是否發現的問題。參加驗收人員統一匯簽。

      第四十八條 車輛使用管理

      (一)使用條件

      1、由于現場施工、公司規劃、綠化或設備本身存放等要求,對到達現場已堆放的設備進行倒運時,可申請使用吊車或板車。

      2、對到達鐵路專用線的設備,進行卸車、倒運時,可申請使用吊車、板車。

      3、對汽車運輸到公司內需卸貨時,可申請使用吊車。

      4、采購急需安裝材料或合同規定甲方承擔運費時可申請用車。

      5、特殊情況下,由于工程需要必須使用車輛時可申請用車。

      (二)《用車申請單》的審批

      1、對于特殊情況下的用車,《用車申請單》必須由主管副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使用。

      2、除特殊情況外,《用車申請單》由采購組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使用。

      (三)手續辦理

      1、對公司內倒運、裝卸設備用車,《用車申請單》由采購組負責人填寫。要寫清用途、使用的車號、使用日期及時間。

      2、特殊情況下的用車或采購急件、材料時用車,由設備組負責人填寫,要寫清用途、使用車號、使用日期等。

      (四)結算

      1、公司內倒運裝卸的用車、結算采用累計制。由采購組負責人統計板車或吊車的每次使用時,進行累計,折合成臺班后,按廠內定價或協商定價結算。

      2、對去周邊城市的用車,按公司統一定價結算。

      3、對于周邊城市以外的長途用車,按噸/公里計價結算。

      第四十九條 設備保管

      (一)設備到貨記錄

      對于到現場的設備,保管員要填寫到貨記錄。要求寫清到貨時間,所到設備的名稱、規格、使用部位、堆放位置等。

      (二)設備堆放

      設備裝卸時一定要文明裝卸,注意人和設備的安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設備,要求設備堆放整齊。

      (三)設備出入庫

      設備入庫要嚴格依據合同,沒有合同的不準辦理入庫手續,與合同的數量、規格、參數不一致的,必須弄清原因后方可入庫。設備出庫工作要根據設備安裝需要隨時出庫,并及時辦理手續。出入庫單要填寫清楚、工整、內容齊全。出庫時必須分清設備及隨機所帶備品備件,備品備件要單獨記帳、妥善保管,絕不能與設備一起出庫。

      (四)建立設備臺帳

      要求帳目清晰、內容準確。寫清設備名稱,各項參數、數量清點情況(包括:清點時間、參加人、實際到貨數量、缺件情況、何時補齊等)。

      (五)做好“四防”工作

      對于存放在庫房內的設備,保管員至少兩天巡查一次,存放于露天的設備,必須一天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第十二章 基建財務管理

      第五十條 通過加強基建財務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合理節約的使用基建資金,防止在基建工程、設備及物資采購等支付款項活動中出現管理漏洞,給公司造成損失。

      第五十一條 土建、安裝工程財務管理

      (一)支付給施工單位的各種款項、物資,必須以工程項目預算和工程形象進度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在財務核算方面只對主承包單位辦理財務結算手續,對各種款項、物資的支出憑證必須由合同預算、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簽字,工程指揮部領導簽字。財務組核對和施工單位有關的往來帳、認定欠款確實存在,方可辦理付款手續。并及時登記各類與施工單位有關的往來帳,定期與對方對帳,如有差錯及時調整更正。

      (二)為正確核算工程成本,工程管理部門應按月以各主體工程單項工程等相互對應的工程項目為基礎,編報《工程進度統計表》,報財務組作為結算工程成本的依據。

      (三)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與財務積極配合,及時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決算,并組織進行項目竣工驗收。

      (四)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應按項目竣工決算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文件資料結轉固定資產。同時將工程完工后結余的材料、物資、備品備件等轉為生產使用。

      第五十二條 建筑材料財務管理

      (一)對工程材料、物資的采購用款,有關部門應根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采購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并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審批后報財務組作為安排資金的依據,在使用采購資金時必須經指揮部領導和財務組組長審批,方可辦理轉款手續。

      (二)對購入的各種材料、物資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倉庫建立各類基建材料物資明細帳,財務部建立基建材料、物資總分類帳,對庫存基建材料、物資要定期進行盤點,確保帳、物、卡相符。

      (三)對施工單位領料和用水泥等抵付工程款的業務事項,施工單位在辦理提貨手續前,必須先到財務組核對往來帳,確定欠款額度后,由財務組在付料憑證上蓋章,然后由指揮部領導和財務組長在付料憑證上簽字批準,倉庫方可付貨。

      (四)倉庫對基建材料、物資的收、發要及時記帳,按月編制材料收、發、存匯總表報財務部。

      第五十三條 設備購置財務管理

      (一)設備預付款的支付必須依據設備管理部門的設備訂貨合同,以謹慎為原則,在付款時,必須經指揮部領導和設備管理等部門簽字批準。在支付設備預付款前財務組應核對有關設備供貨單位的往來帳戶,查看以前的付款情況,結合當次的付款額度與設備的總價值相對照,防止超額、重復付款。

      (二)對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部分必須是設備到達現場并根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證明后方可付款,收款單位開具設備發票并據此辦理入庫手續,報財務入帳。

      (三)對購入的設備,應及時辦理入庫,采購組應按設備的名稱、數量、型號、規格、相關的附件及零配件建立帳卡,并標明設備的存放地點,做好標識。

      (四)設備出庫交付安裝應辦理出庫手續,填寫設備出庫單,標明設備的名稱及設備所屬工程項目。設備出庫需經指揮部領導和設備組批準。

      (五)采購組應定期將設備出入庫情況報財務組。財務組設置庫存設備明細帳,核算庫存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并定期和設備組對帳。采購組應定期對庫存設備進行盤點,編制庫存設備盤點表報財務組。

      第五十四條 日常開支財務管理

      (一)工作人員出差,必須事先經過本部門領導和指揮部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差者,一律不予報銷差旅費。需借款時填制“借款審批單”經批準后,到財務組辦理借款手續,出差返回后三日內辦理報帳手續,如逾期不報,將在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嚴格執行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則。各項報銷標準,實際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低于標準的按實報銷。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執行公司相關規定。

      (二)其他日常開支,財務組要嚴格執行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各種借款仍使用吉林亞泰龍潭水泥有限公司《借款審批單》。

      (三)施工單位在生產倉庫領用的各種材料,公司一律按銷售處理,并對施工單位開具發票,材料款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

      (四)所有工程付款,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經預算組逐項進行審核。其他費用報銷時程序:經辦人簽字—部門領導簽字—指揮部領導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后辦理轉帳或付款手續。

      (五)對于生產倉庫(包括設備庫)積壓的備品備件,基建工程能用的,有關部門應及時向指揮部有關部門提供備品備件清單,指揮部有關部門應根據工程的需要進行選用,對清單上所列的備品備件能用部分決不許外購。

      (六)按合同規定應發到現場的設備,而發到車站的,所發生的倒運及裝卸費等,按合同中違約條款規定執行。從設備款中扣回此項費用。

      (七)為保證合同的嚴肅性,有關部門應及時準確登記設備的到貨時間,對超過合同規定到貨期的設備,除客觀原因外(如:設計變更等),按合同違約責任的有關條款進行索賠。

      (八)工程指揮部購入的固定資產按會計制度及亞泰集團《管理制度》的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執行。

      (九)各部門每月25日前將下月工程資金計劃報財務組,以便匯總上報。

      (十)一切工程付款必須按合同或協議由乙方結算,如特殊情況收款單位不是乙方名稱應由乙方出據轉款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十一)財務組會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遵守財經紀律,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以提高工作和服務質量,為降低工程開支,正確核算工程成本,按時編報工程會計決算,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信息。

      第十三章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 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酒后進入工程現場。

      第五十六條 在工程施工現場檢查行走必須同建筑物、材料存放堆垛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禁止在建筑物下面行走和在材料堆垛上面或下面休息。

      第五十七條 上下梯子手必須扶好梯子扶手,并注意腳下防滑。

      第五十八條 土建施工搭設的臨時梯子或走道平臺,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方可上下。

      第五十九條 檢查人員夜間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同土建基礎溝、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險部位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溝、槽、坑、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險部位必須設安全防護設施或安全警示標志。

      第六十條 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安全警示標志。

      第六十一條 夜間施工現場必須有較好的燈光照明,滿足夜間施工安全亮度需要。

      第六十二條 工程施工人員必須同工程施工運轉設備和行走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第六十三條 卷揚機作業時,除操作工外所有人員必須同卷揚機鋼絲繩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嚴禁跨越鋼絲繩。禁止在起重臂下站立或行走。

      第六十四條 檢查人員在走道跳板上檢查土建施工質量時,走道跳板外側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欄,沒有安全防護欄禁止進行質量檢查。

      第六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房屋上面和設備基礎上面檢查土建施工質量時,安全防護欄在沒有安裝到位的情況下,必須同房屋邊緣、設備基礎邊緣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放生墜落事故。

      第六十六條 設備安裝檢查人員,檢查設備安裝質量時,必須遠離浮放沒有固定的易倒設備,防止設備傾倒發生意外事故。

      第六十七條 檢查人員在設備基礎上面檢查設備安裝質量時,安全防護欄在沒有安裝到位的情況下,必須同設備基礎邊緣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放生墜落事故。

      第六十八條 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在檢查行走時,腳下必須同電氣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禁止踏踩電纜線和手摸電氣線路。

      第六十九條 雷雨天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必須與電氣設備、較高建筑物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第七十條 工程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蹬高:

      (一)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病不蹬高;

      (二)沒有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蹬高;

      (三)沒有帶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和無人監護不蹬高;

      (四)暴雨、大霧、六級風以上大風時,露天不蹬高;

      (五)腳手架、跳板不牢不蹬高。

      (六)梯子撐腳無防滑措施、無監護人不蹬高;

      (七)穿著易滑鞋和攜帶笨重物件不蹬高;

      (八)石棉瓦和玻璃鋼瓦上無牢固跳板不蹬高;

      (九)高壓線旁無遮欄不蹬高;

      (十)夜間照明不足不蹬高。

      第七十一條 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

      第十四章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線路安全管理

      第七十二條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一)電氣開關必須注明標識。

      (二)高壓配電控柜箱地面必須鋪設絕緣膠板。

      (三)電氣設備傳動裝置要求遮蔽全部運動部件,按防護部分的形狀大小制成固定式防護裝置,安裝在傳動部位外部。

      (四)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防護欄和防護罩。

      (五)高壓電控柜必須設安全屏護和防護柵欄。

      (六)安全屏護裝置應有足夠的尺寸,遮攔高度不低于1.7米,下部邊緣離地面不應超過0.1米,對于低壓設備,網眼遮攔與裸導體距離不應小于0.15米,10千伏設備不應小于0.35米,20—35千伏設備不應小于0.6米。戶內柵欄的高度不應低于1.3米,戶外不應低于1.5米。

      (七)對于低壓設備,柵欄與裸露導體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8米,欄條間距不應超過0.2米,戶外變電裝置圍墻高度一般不準低于2.5米。

      (八)凡是金屬材料制作的屏護裝置,必須將屏護裝置接地或接零。

      (九)遮攔等屏護裝置上應根據被屏護對象掛上安全警示標志牌。

      (十)保持電氣各種開關完好;開關禁止落地。

      (十一)電氣設備必須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十二)凡是裸露的電纜線都視為有電,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燈泡破損應及時更換,禁止燈芯裸露。

      (十三)檢修時,切斷電源后,開關均要加鎖,并且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或把電力室門鎖好。

      第七十三條 工程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敷設安全管理

      (一)線路導線敷設,必須采用絕緣導線穿硬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導線敷設應平直,無明顯松弛,導線在轉彎處,不應有急彎。

      (二)室外配線跨越人行道時,導線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3.5米;室外配線跨越通車道時,導線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6米。

      (三)電氣線路相互交叉時,應將靠近建筑物、構筑物的導線穿入絕緣保護管內;保護管的長度不應小于100毫米,并加以固定,保護管的兩端與其它導線外側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50毫米。

      (四)絕緣導線的綁扎線應有保護層;綁扎線的規格應與導線相匹配;綁扎時不得損傷導線的絕緣層。

      (五)在搬運和裝配物件能觸及導線的場所不準敷設裸導線。

      (六)對臨時用電,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及時維修,并作好檢查維修記錄。

      (七)臨時線應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堅韌護套軟線,并不得使用金屬絲綁扎。

      (八)臨時線戶內電線離地面不準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必須放在地面上的臨時線,應對導線采取不受外力損傷的可靠保護措施。

      (九)控制開關不準放在地上,必須安裝在墻上或桿、架上并采取防雨措施。

      (十)臨時線使用的開關、電機等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必須安裝熔斷器,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線上。

      (十一)在臨時線的電源處和用電處,都必須裝有開關和熔斷器;開關的位置離地面必須小于1.5米;在露天安裝的開關和熔斷器應安裝在防雨雪箱內。

      (十二)臨時線開關箱至電動機及附屬設備的配線,必須穿在鐵管內予以保護、并應設有防水彎頭。開關箱應設鎖,不用電時必須將開關斷開,并將開關箱鎖好。

      (十三)嚴禁在沿鋼梁和可燃物上架設臨時線。

      (十四)臨時線用電量不大時,可以用橡套電線或有塑料的軟膠線,長度不準超過100米,全長應有支架固定,線上不得有接頭。

      (十五)臨時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線間距不應小于300毫米,導線應用瓷瓶、蝶式絕緣子固定,架空干線線路距離地面不得低于4米,跨越道路時不準低于6米。

      (十六)臨時架空線不準用空中掛鉤的方法從線路取線。架空線路的檔距不準超過30米,不準東倒西歪,線路總長度不準超過500米,不準使用“地爬線”。

      (十七)臨時低壓架空線引向電氣設備的分支線,必須采用絕緣線。線間距不得小于20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分支線的終點桿上應裝設橫擔,瓷瓶式、蝶式絕緣子等予以固定,不準亂拉亂綁。

      (十八)低壓臨時架空干線和分支線路下面,禁止堆放可燃物,與可燃物品堆垛的距離不得小于電桿高度的1.5倍。安裝的臨時燈要牢固,燈泡不準同可燃物接觸。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十九)臨時線要盡量簡短,移動設備的電源線長度一般不超過2米。

      (二十)多根臨時燈導線線路應分開敷設,并用瓷瓶固定。

      (二十一)線路通過墻壁時,必須用過墻壁管保護。

      (二十二)臨時燈必須采用防水式燈頭。

      (二十三)燈具線與干線的接頭,兩線應錯開150毫米以上,并用絕緣膠布嚴密包纏牢固。

      (二十四)臨時燈線路距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5米,線間距離應在600毫米以上,并用瓷瓶等予以固定,不允許沿地或多根導線綁在一起敷設。

      (二十五)應采用帶網罩的手提燈時,不得用防水燈頭等代替;

      (二十六)臨時燈線應采用橡皮護套、橡皮絕緣等移動式軟線配線。

      (二十七)電工作業操作執行電氣安全工作操作規程。

      第十五章 工程領用水泥管理

      第七十四條 工程領用水泥管理

      (一)由施工單位在每月月初提報《月度領用水泥計劃審批單》,經水泥公司工程主管領導、財務組審批,報各專業組、銷售公司現場辦公室備案。

      (二)在實際領用時,由施工單位經辦人填寫工程領料單,領料單需經指揮部領導及財務組領導簽字并由工程財務組蓋章后到銷售公司現場辦開卡。

      (三)每月在月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由施工單位出具財務收據并經水泥公司相關領導簽字后報財務組。然后工程財務組與銷售公司進行結算開財務收據。財務組根據工程使用水泥計劃單和工程領料單應及時登記工程領用水泥臺賬以便于監督控制。

      (四)工程領用水泥以散裝為主,極特殊情況領用袋裝水泥需由指揮部主管領導特批。

      (五)工程領用水泥價格,執行水泥當期價。

      (六)工程領用水泥,當月開卡,當月提貨,當月結算。未提出部分卡作廢,同時由施工單位填制紅字工程領料單到財務組沖回,否則視為提出,按付施工單位工程款進行賬務處理。

      第七十五條 用水泥抵付工程款管理

      (一)施工單位在辦理提貨手續前,必須先到財務組核對工程進度及往來款項,確定欠款額度。

      (二)施工單位材料由設備組根據抵帳需求經施工單位相關領導批準,向公司提出《以水泥抵工程款申請》。

      (三)《以水泥抵工程款申請》經公司同意并以《抵抹帳水泥審批單》形式履行集團公司審批手續。

      (四)施工單位材料設備部持《抵抹帳水泥審批單》到財務組先行辦理三方抹賬手續:施工單位給公司、公司給銷售公司、水泥銷售公司給建筑公司開《財務收據》。待款項轉抹給銷售公司后,銷售公司方可辦理開卡業務。

      第十六章 項目風險管理

      第七十六條 項目進度控制

      (一)在項目實施前依據合同進度目標、工期、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工作部署與主要工程方案編制完成項目總進度計劃和單位進度計劃。

      (二)單位進度計劃依據下列資料編制:

      1、項目目標責任書

      2、項目總進度計劃

      3、資金、主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能力

      4、工程現場條件、氣候條件、環境條件

      5、已建成的同類工程實際進度及經濟指標

      (三)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或定期對項目進度進行檢查,分析進度控制存在的問題、經驗及改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風險的發生。

      第七十七條 項目質量控制

      (一)項目責任單位根據《項目管理辦法》針對項目建設特點建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方法,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質量控制負責。過程質量控制由每一道工序的責任人負責。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或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針對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落實改進措施,并定期評價改進措施的有效性,杜絕質量缺陷及風險的發生,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目標要求。

      第七十八條 項目安全控制

      (一)項目安全控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單位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總負責人。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根據項目安全目標編制安全保證計劃。安全保證計劃應包括工程概況、控制程序、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規章制度、資源配置、安全措施、檢查評價和獎懲制度。

      (三)由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堅持逐道工序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防止風險的發生。

      (四)當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不可抗拒災害性事件時,立即停止項目施工并做好保護措施,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七十九條 項目成本控制

      (一)項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預測、計劃、實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資料與編制成本報告。

      (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月對成本控制進行跟蹤分析,編制月度成本控制報告,為成本偏差的糾正與預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進、指定降低成本措施、改進成本控制體系提供依據。項目負責人為項目成本負責人,并指派專人負責具體事項管理。

      (三)當有不確定因素影響成本時,成本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召開成本分析會議,研究解決辦法并立即組織實施,杜絕風險的發生。

      第十七章 罰 則

      第八十條 未按本制度執行的,公司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八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批準,于20xx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八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

      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

      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

      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

      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

      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

      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

      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

      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

      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設備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搞好公司內部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公司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結合公司目前狀況、將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設備管理室是公司設備工程建設的管理部門,在工程部領導下行使管理職能。

      2.所有建設項目,都必須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方案設計納入年度建設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

      3.所有建設項目的組織、施工、驗收及竣工決算必須嚴格按相關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4.所有主要建設項目,都必須設立項目負責人,組織并管理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

      5.項目負責人認真制訂項目實施計劃,檢查施工的前期準備工作,提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手續,起草工程任務書。

      6.建設項目具備開工條件時,由施工單位指派一名施工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協調工作,才準許進場施工。

      7.工程的維護接收單位應指定一名隨工負責人作為工程的驗收代表,與項目負責人、質量監督員一起,負責檢查工程質量,及時對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進行檢查及驗收,并做好詳細記錄。

      8.施工單位接到工程任務書后,應及時呈報開工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及質監站同意后,方可開工。

      9.工程因故停工,應及時呈報《停工報告》給工程部,并主動地配合解決停工問題。10.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將竣工報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驗準備,竣工時間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為準。

      11.竣工文件及驗收材料由工程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提前一周移交給維護部門,由工程部確定竣工驗收時間并組織驗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項目負責人依設計文件核報,由主管領導核批領發。

      13.工程竣工結算由該項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核對,經主管領導批閱后報審計部審定。

      14.結算工程費必須經審計部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辦理撥款的呈批手續。

      15.竣工驗收證書必須由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隨工負責人簽名,或由其單位委派的代表簽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對于工程中有少數設施未能按設計規定內容全部建成,但對近期投產影響不大,也應組織驗收,交付使用,對遺留的問題應落實責任,明確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接收單位不得借故拒絕接收。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和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等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所轄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總體評審、檢查及驗收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

      第六條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建設污染水環境的建設項目,其中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四)禁止在世界遺產地、省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范圍內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可能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八條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20xx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以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20xx萬元以下(不含20xx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下)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按照國家規定,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凡涉及世界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項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利用項目,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三)新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設施)。

      第十一條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屯溪區轄區內(含新城區)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審批。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鐵路、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中屬核準制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在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準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屬備案制的項目或不需要進行備案的小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的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建設過程中,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并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投資。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報告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情況和試生產時間,經環保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或生態修復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和調查。

      建設項目的試生產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確因工藝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試生產期限經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期滿前,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對不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環境保護驗收不予通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重新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建設單位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違反建設項目分級審批、分類管理規定,違法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無效,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對違法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導致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黃政[ ]36號《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各種優化措施在大型工程進度控制方面的作用正愈來愈突出。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經過不斷地進行計劃、執行、檢查、分析和調整,確保工程項目進度目標的順利實現,對提高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贏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1工程項目進度控制的原則性

      工程項目施工是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實現項目目標是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與前提,進度控制的原則就是在保證進度計劃的前提下,統籌安排、科學優化,正確處理進度、質量和投資三者之間的關系。

      1.1為了更好地滿足總進度目標的要求,組織力量盡早提供可動用單元,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設,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縮短區塊建設工期,盡快的使建筑項目分批發揮投資效益。

      1.2合理安排土建與設備的綜合施工。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土建施工與設備安裝的先后順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施工方法,明確設備工程對土建的要求和土建為安裝提供施工條件的內容和時間。

      1.3做好資金供應能力、施工力量配備、材料物資到貨與進度需要的平衡,保證進度目標的要求,避免高峰現象的出現。

      1.4考慮外部協作條件的配合情況。包括施工中及項目竣工動用所需的水、電、汽、通訊、道路及其他社會服務項目的滿足程序和滿足時間,必須與有關項目的進度目標協調。

      1.5由于現場所在地區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限制,制訂克服限制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1.6要全面而細致地分析與工程進展有關的有利與不利因素,制定科學合理進度目標,有助于提高計劃的預見性和進度控制的主動性。

      2項目進度管理必做的工作

      筆者認為,要搞好項目的進度管理,需要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2.1建立項目管理的模式與組織構架。一個成功的項目,必然有一個成功的管理團隊,一套規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業務制度,一流的管理目標和企業文化。

      2.2建立一個嚴密的合同網絡體系。一個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設者參加的共同體,這就需要有一個嚴密的合同體系,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從而避免相互的拆臺、扯皮。

      2.3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三級工程計劃。這一計劃不僅要包含施工單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包含業主的工作、設計單位的工作、監理單位的工作,以及充分考慮與施工密切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工作的影響。

      2.4設計單位的確定及設計合同的簽訂,以及設計質量、速度的檢查、評審。設計的工作質量決定了項目施工能否順利實施。

      2.5施工單位的招標、評標及施工合同的'訂,包含總包、分包單位的選擇,材料、設備的供貨合同的簽訂。

      3進度控制管理的措施

      進度控制是一項全面的、復雜的、綜合性的工作。原因是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都影響工程進度計劃。因此要從各方面采取措施,促進進度控制工作。采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編制網絡計劃只是第一道工序,最關鍵的是如何按時間主線進行控制,保證計劃的實現。

      3.1編制進度計劃的措施

      結合施工程序、建設條件、工期要求,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綜合進度計劃;根據綜合進度計劃的要求,確定項目報建、施工圖交付、招投標、工程建設、外圍配套及各階段物資供應的最遲完成時間,編制相應二級進度計劃,設計、供應商、施工單位編制三級進度計劃,以確保總進度計劃的實施。

      3.2加強事前預控、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建立健全工程進度控制組織體系,組織編制好分級計劃。進度計劃審核的主要內容是:

      3.2.1工程總進度目標和所分解的子目標的內在聯系是否合理,能否滿足工程工期的要求。

      3.2.2計劃內容是否全面,有無遺漏內容。

      3.2.3工作程序和作業順序安排是否正確合理。

      3.2.4各類資源計劃是否與進度計劃實施的時間要求相一致,有無脫節,任務的均衡性如何。

      3.2.5進度計劃的重點和難點是否突出,對風險因素的影響是否有防范對策和應變預案。

      3.2.6關鍵線路是否明晰。

      3.2.7進度計劃是否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需要。

      3.2.8要加強事前預控,按計劃安排,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或困難,提前采取措施,落實各種條件。

      3.2.9通過每日現場例行檢查、定期例會、進度報表等方式,時刻跟蹤檢查計劃實際進度。

      3.2.10通過信息管理,及時搜索信息;充分分析各類信息,將收集的實際進度及資料數據與計劃進度對比,分析出現的問題及偏差原因;及時落實各種條件,采取各類糾偏措施,通過調度指揮,及時、有序、權威、高效、快捷地保證計劃正常進行,真正做到事中控制。

      3.2.11加強事后總結進度檢查、糾偏結果,按照報告制度規定,形成工期進度控制報告。

      3.3確保設計、采購進度

      設計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前提,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物資按要求及時供應是施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因此確保設計、采購進度是保證施工總進度計劃按期實現的必要工作。

      要專門對工程設計階段進行監控,依據合同要求具體落實控制工作,對于設計進度的控制應實施動態控制。在進度計劃實施過程中,定期、定節點檢查實際完成情況,并對設計進度進行比較分析,若發現偏差,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快設計進度,使設計單位如期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各階段的設計工作,并提交相應的設計圖紙及說明。

      物資采購工作在計劃安排中要有一定的超前性、預見性,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經常了解制造進度和制造中出現的問題,對主要設備派人催交催運。對于所有訂貨合同均輔以經濟懲罰條款配合執行,并要求制造廠制訂生產進度網絡計劃,且按網絡計劃報出計劃執行情況,使設備制造進度狀況處于受控狀態。計劃合同部每月檢查設備、主要材料供貨進度,確保總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建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一)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二)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二)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三)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五)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六)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組織召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制度宣貫會,會議由副經理董新寧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設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按照會議議程,首先由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施工管理業務負責人李新平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規定》進行了培訓和宣貫,在逐條詳細解讀了管理規定的內容后,隨堂進行了考試,加深了參會人員對制度內容的理解,達到了鞏固效果;隨后,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針對工程項目設計、立項及合同、工程檔案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結合近期工作開展情況與分公司相關業務人員進行了交流探討和答疑,同時也對業務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了強調和要求。

      副經理董新寧在會議上就近期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做了總結,并提出要求,一是強調要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要體現出專業、水準和水平,必須以規章制度為指導,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施工現場自查、檢查力度,對基礎設施較差、問題隱患較多的項目要督促整改進程,追蹤整改結果,達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以高標準高起點做要求,嚴把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1、施工現場在開工或組織生產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有安全措施要求,否則不得施工。

      2、開工和生產前所有施工生產項目均應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現場中有毒物品及危險品應妥善保管。

      3、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勞動防護用品,不得 在施工現場吸煙。

      4、施工現場應有適當的排水溝,與運輸路口交叉的深溝,應搭設安全有效的板橋和護身欄桿。

      5、施工現場內危險的孔洞、陡坡、深坑和交通要道,應設置安全防護欄桿及安全標示,夜間并有紅燈示警。

      6、施工現場的一切孔洞(如電梯井口、垂直運輸卸料平臺進出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采光井口)等等,林邊均應按標準設置有效防護。實行安全設施自檢、互檢、驗收合格制度。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得使用。嚴禁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確因左右需要須臨時拆除的須經現場生產及安全負責人同意,并在左右完畢時恢復被拆除的防護設施及裝置。

      7、井架、攬風繩應避免與電源線路交叉,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攬風繩不準幫在樹木或電桿上,應設置地錨或按規定設置預埋件(環)。

      8、高層、屋面、外檐作業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8.1高層主體施工不全密封的外架應按規定低層支搭3x6雙層棉綸安全網每隔四層支水平3m寬外高內低安全平網及其它有效的防護措施。

      8.2建筑物出入口、垂直運輸進料口、人行通道,均應搭設防護棚。

      8.3上下交叉作業時中間必須設置隔離層。

      8.4高考作業應攜帶工具袋,使用的工具應隨時裝入袋內,嚴禁從高空往下隨意拋扔任何材料及工具。

      8.5兩米(含)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好安全帶。

      8.6清理水平安全網內雜物時,應在其下方設置警戒區,并設專人看護,嚴禁任何人員從水平網下方通過。

      9、拆除模板時應堅持“五邊”即:(邊拆、邊運、邊清理、邊起釘、邊碼垛),各工種及班組必須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10、在施工層超過周圍建筑物的高度于20米時,應裝設避雷設施。

      11、必須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對特殊工種要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安全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特殊工種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12、施工期間工程建筑內不得入住任何人員。

      13、機械設備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交流電焊機必須安裝防觸漏電保護器。任何機械不得帶病作業,機械檢修時必須拉閘斷電,電箱上鎖并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警示牌。

      14、施工用電必須符合三相五線制,首末端需設置漏電保護器,工作零、保護零不得相混淆。

      15、各種架子防護齊全,三寶四口五臨邊返回到位。

      16、雨雪天氣必須組織清掃現場路面和施工作業面后方可施工。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TQ-04標段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經營管理、施工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以及有關各類檔案管理的規定、規范、條例、辦法等要求,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達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創一流工程檔案”的目標。

      二、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分部應根據分管業務內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檔案管理體系與職責

      經理負責檔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主管。項目經理部誠懇接收通啟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指導和檢查。

      (一)主管經理

      1、組織經理部、分部技術部門,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

      2、負責檔案工作的總體安排,定期檢查檔案工作。

      3、布置和檢查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和檢查檔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歸檔。

      (二)檔案管理室

      1、檔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負責,貫徹執行本制度統一管理檔案。

      2、負責檢查和協助各分部及有關資料管理員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3、對各分部檔案管理的質量好壞,給予獎勵和處罰。

      4、參加建設項目竣工及重要設備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必須參加。

      5、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負責,由工程部主任根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或合同中規定要求進行收集組卷,移交通啟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檔案管理室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室負責人的領導。

      2、檔案管理員對接收的檔案進行分類,編號,登記,統計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經理部、分部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由分部經理領導分管分部此項工作。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工程計劃管理之中,納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圍,納入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納入經濟責任制,建設項目專職檔案或兼職檔案員要參加工作例會和工程質量評定會,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各單項驗收和工程項目總驗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圖畫整潔,簽署完備,文件材質優良,不得用易褪色的書面材料書寫、繪制。歸檔文件材料應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記錄、檢驗試驗記錄、交工驗收記錄和各種表格匯總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日志,變更設計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開工報告,施工技術總結等,按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編制好竣工圖,并加蓋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在職責范圍內做好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按《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內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將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與載體的文件均收集齊全。

      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歸檔前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其分類組卷做到科學合理,充分保持卷內文件有機聯系,歸檔案卷要符合《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的要求,分類編號方法依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表》執行。

      五、編制檔案總目錄,分目錄,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目錄。歸檔的案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十條標準。

      1、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分類清楚,保持聯系;

      3、題名確定,容易查找;

      4、卷內排列,系統條理;

      5、保管期限準確;

      6、密級劃分恰當;

      7、藍圖折疊,符合要求;

      8、卷皮書寫,正楷整法;

      9、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10、聲像資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檔案文件向建設單位移交、歸檔。

      七、向管理單位移交時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份數,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

      八、負責對全部工程歸檔文件的匯總整理,并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完成案卷的編目工作。

      附:

      1、工程檔案管理流程圖

      2、工程檔案管理組織機構圖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制,構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務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務必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務必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務必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到達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務必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職責。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工作,預防火災和各類案件的發生,保證群眾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貫徹執行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把消防保衛工作落到實處。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建立健全消防,保衛組織結構,義務消防隊及應急組織和各崗位、各部位、各工種防火,治安崗位職責制。

      2、現場設警衛室,配備足夠的護場巡邏警衛力量,并做好值班記錄。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請到吸煙處,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動用明火,現場有明顯的消防標志、電氣焊工持證上崗,持有用火審批手續,有滅火設施和看火人員。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領退手續,油漆、稀料等按規定分開存放,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5、重點部位嚴禁煙火,木工房(棚)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內存木料最多不得超過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點的易燃廢品(碎木料、刨花、鋸末等),當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點。

      6、施工現場配足滅火器及設施,專人保管,定期維修保養,持續靈敏有效(高層以上標準設消防豎管)嚴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確保道路暢通無阻。

      7、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男女混居,看黃嫖賭,盜竊公私財物等不良行為。

      8、在生活區暫處證需要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臨設,嚴禁使用電爐、大燈泡等電熱器具和亂拉接電線等違章用點行為。

      9、外部施工隊伍(新進場班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來人員入場,需進行認真審查登記,注冊后辦理暫住等進場手續,嚴禁雇傭童工(五種人)等非法用工,經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

      10、以上如有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項目<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實施細則>、<施工現場獎罰條例>、<生活區管理制度有關條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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